《迷糊小皇后》第106章


茶盏从桌上掉落在地,一地茶水纵横。
听到这个消息,云皇整个人都愣住了,连杯子什么时候从手心滑落,摔破在地都没有反应,心脏仿佛被人狠狠掐紧了。
是太后!
是太后要除掉夏侯绛,他本以为不专宠夏侯绛一人,借了耳目,便可以让太后以为自己对夏侯绛不过是利用,并不曾付出感情。他本以为,他如今忙乱无比,无法顾虑到她,她只是要逃出了皇宫,便可以躲过太后的毒手。
他只是打算尽快将阿尔蒙族谋反的事儿解决掉,就可以接她回宫,从此便可以和她永生永世,相守一起。
一道水光,从他的眼角地闪过……
可他到底低估了太后对他的占有性,她居然……派人杀了夏侯绛。
在场所有的宫人侍卫,只见得云皇眸中,陡然燃起了一片熊熊烈焰。
花开两支,各表一枝。
这时,阿尔蒙族的勇士也到了牢狱,准备救出风陵南。
“七皇子,属下已经迷昏了侍卫,您就随属下一起走吧。”
“我们在沧原伏下的所有棋子,都被云皇拔除了,若要东山再起,若没个二十年,恐怕不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请您顾惜您自己的性命。”
“请您顾惜您自己的性命!”
来的侍卫们纷纷跪下,一个个眼含泪光,劝着风陵南。可后者却只是微微摇头,即便是穿着素色的牢衣,他依然文秀如女子,只是面颊微微地憔悴。
他自认虽为阿尔蒙族的皇子,即便是一枚攻下沧原的棋子,如今失败,即便是死,也不愧对阿尔蒙族的子民,生死有命,他并不在意。
只是想到夏侯绛,一想到这个名字,心里还是会痛,痛地宛如失去呼吸。
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初时,他对她好,也不过是想利用她。
云皇的嫔妃个个非同小可,精于算计。真说起来,夏侯绛也不是好惹的主儿,脑瓜儿不见得比旁人愚笨,反而更懂低调与平顺,难得的是,她虽说聪明,毕竟心思单纯,于是便被他选中了。
恁好的棋子,莫非夏侯绛。
可越是相处,却越让他心惊。不知是什么时候,分明是利用,却沾上了说不清的情愫,于是行事间,再没了从前的谨慎,她是他最大的弱点。
比起杜子腾,他独缺不够狠心,不够冷酷,难怪会败在杜子腾的手上。
云皇,分明也是喜欢夏侯绛。
可云皇就是能斩断一切的思念,细细布局,他怎的也想不到,原来看似好欺负的杜子腾,竟是假寐的狮子,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根本没有逃过他的眼睛。
沧原富饶,百姓安泰。
这么多年来,也许他败的并不是云皇,也非是为了夏侯绛而有的弱点,而是先败给了自己,让这样安泰富饶的土地,染上血腥,他终是不忍。
这些日子,风陵南看开了许多。
他……很想再见夏侯绛一面,宁可被云皇杀死,只要能见她最后一面,一死又有什么呢?他负她信任,和她相交的初衷不过是利用,可是现下,他的的确确喜欢着她,超过了自己的性命。
也许,这就是报应吧。
其中一个阿尔蒙勇士跟着风陵南许久,也识得眼色,见他的模样,约莫着大概与夏侯绛有关。
“七皇子,属下有一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你但说无妨。”
“属下知道你大概是相见皇后夏侯绛一面,可是沧原的皇后,夏侯绛,已经在息城边的小树林遭遇盗匪,被乱刀砍死……您再也见不着她了,难道您还要在这儿等着她来看您吗?她再也无法来了。据说是太后下的旨意,要除掉夏侯绛……”
沉默良久,风陵南袖底的拳一分分我进,就当众人放弃了救走七皇子时,只见风陵南轻轻松开了拳,猛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他闭了目,唇角的鲜血映衬着他比女子还要文秀三分的面容,绝美地惊心动魄,却也万分的悲戚。
许久,只听他缓缓道:“好,我跟你们走。”
次日,风陵南逃狱传遍皇城。然而,云皇大病一场,虽下了命令追回风陵南,不论生死,但毕竟被他逃了。从此风陵南消失在沧原。
有人说,风陵南回到了雪域阿尔蒙族,也有人说他死了,传闻很多,但没有一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他是生是死。
没多长时日,太后生了场怪病,半天的功夫,这人说没,就没了。连着云皇也病了,云皇这一病,来的猛烈而凶险,养了好些日子,也不见好。
有人说云皇是因为太后薨了,因孝成病,也有人说是因为云皇想念皇后夏侯娘娘,思念成疾,众说不一,没个准儿,可云皇的心病却是坐实了的。
太医院治不好他的病,于是张贴皇榜。从民间招募良医,陆陆续续的有民间的大夫进了宫,也不见王上的病有所好转。
直到开春,王上的病奇迹般的好了,这才天下安定。
云皇的病好后,开始整顿后宫,疏散了后宫所有的嫔妃,只留了后位空悬,并不曾昭告天下,皇后薨了,也许他心里终是留着分想念。
时如流水,匆匆而过,转眼间两年过去了……
天蒙蒙亮,脚步磕绊在石子上,发出闷响。
不多时,水声“哗啦——哗啦——”,打破了清晨的寂静。屋里,传来一把懒惰的嗓音,带着这些孩子气的稚嫩。
“秋红呀,说了很多次,这么一大早的,再屋子里睡着就好了,你不用来侍奉我洗漱穿衣呀,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自己就可以了。”
“姑娘说的是好听,昨儿个,幸好有我,若不是你出门前和我打声招呼,你那穿着呀,定要惹了乱子。人家赵夫人家刚办了丧事儿,你穿着个大红衣服去她家,成什么样子!”
好听的女嗓笑着数落,屋里人咕哝两句,不吭声了。
许久,屋里探出了乱蓬蓬的小脑袋。
那是个面容清秀的孩子,五官虽然寻常,却有股让人舒心的亲和力。
不一会儿,一个皮肤黝黑的女孩提着剑,从院外走了过来,看她的模样,应该是刚刚晨起舞剑回来,一见着她,那屋里的孩子眼眸儿登时一亮,“啪”地一下关了门,迅速梳洗起来,眨眼的功夫识整好了,立刻窜了过去。
她拉着那黑皮肤的女孩,好声央求,“绿听,你回来了,你说了教我练剑的,就今儿个吧,我今儿个起的早呀!”
原来,费研那日在小树林里,并没有被乱刀砍死。
绿听竟然是深藏不露的,她虽记不清前事儿了,但武功却极好,见着盗匪们操刀砍来,竟然不费吹灰之力,三下五除二,便解决了那些杀手。
费研一行人这才逃过劫难。
费研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一念之间,救下并且收留了女孩竟如此神奇,绿听识字,也会武,靠着她的帮助,众人这才在息城落了脚,并且生活下来。
一开始,众人根本就不懂息城的语言,沟通许多不便。
绿听虽然不喜言语,但适应能力却是极强的,她听懂了当地人的话儿,并且一手采办了房屋、天地,大伙儿过的这才平顺起来。
息城是个小城,临着星沉海,所以虽然地处着偏远,却也富足。人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话不假,因为靠着海,主食向来以鱼虾为主。
这样的境况,一直到黄河楼的出现。
原来,费研识得各种五谷作物,但息城人只当是杂草,她将那些作物弄到了府邸,栽种起来,次年竟也丰收了,吃不完的,便干脆开了个酒楼,专门做些精致的吃食,息城人没吃过这些吃食,自然觉着新鲜有趣。
如此,费研的独立生涯就这么风生水起的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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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5)
在息城安顿下来,远离了皇城,那些或喜或忧的往事就这么静静沉淀。
对她而言,离开皇城是无奈中的必然。虽然不那么喜欢那个金碧辉煌的皇宫,虽然那里有那么多在后宫中争锋相对、争宠吃醋的美貌少女,虽然那里的记忆从一开始到现在,总是那么的单调和苍白,可费研还是觉得心中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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