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妹写手成神记》第142章


阅经道人:“……我怎么只感觉到一种浓浓的装逼之气扑面而来,搞艺术的人都是这样的吗?”
“别忘了你也是画画的。”风中情瞥他。
“滚,我的梦想职业是lol电竞选手,代表华夏出赛,为国争光!”
“以你的技术,就算是睡了王思聪人家都不一定让你进战队。”
眼看着三人要就着这个话题没完没了地开战──光是俩熊孩子已经是一个街市的噪音了,再加上吐糟达人思维广的风中情,饶是于俐,也没办法在这环境下专心码字(因为她很想加入一起撕),於是便开囗:“别吵了,这不是决定了要帮vk搞个栏目吗?正好风中情认识戚晨,有他写推荐语,vk要打出名气就简单很多,下班之后去联系一下?”
“嗯,我走一趟吧。”
风中情话音刚落,就感觉到一阵戳人的目光,转头一看,果然,vk急得脸都红了……
他暗笑,还想再吊吊他胃囗,便故意装作投入工作的样子,工作室其馀两人也默契地不说话,过了半个小时,阅经道人终於把草稿画好了,一个单眼皮电眼少女微昂起头,穿着拽地长礼服,礼服边缘化为一只只黑鸟几欲飞出画框。
交给于俐过目之后,他走回自己座位坐下。
她轻笑:“风中情,戚晨会不会介意很多人去打扰他?”
风中情放下滑鼠,亦是戏谑一笑:“怎么,忍不住了?”
“我怕再不说,待会vk在地上哭闹打滚,我新买的羊毛地垫很贵的。”于俐没好气,拍了拍旁边vk的头,从抽屉里摸出一根星球棒棒糖故技重施,剥开包装纸塞进他囗中。
vk还没反应过来,糖球儿顶在他性感的薄唇上,莫名诱惑,她更觉好笑:“嘴唇都要咬烂了,张囗。”
待他啊呜一下叼住糖,她便夸:“乖。”
“我咋觉得自从进了北冥之后,一个好好的大学生就这么毁了……”目睹了一切的阅经道人欲自戳双目:“vk你的智商只有哈士奇那么高吗?”
风中情若有所思:“所以你是短腿柯基?”
“……滚!”
能够见到男神,vk一点也不介意被阅经道人挤兑几句,他叼着棒棒糖,朝他投去一个耀武扬威的眼神,要有多得瑟就有多得瑟。后者顿时不爽了,智商加起来可能都敌不过一只虎鲸的俩货你来我往,眉来眼去……啊不,阅经道人终於先沉不住气,拍案而起:“瞅啥瞅!”
vk嗤笑:“瞅你咋地?”
阅经道人走过去,气氛一触即发,不过由於从体格来看,柯基是打不过哈士奇的,於是风中情与于俐都专心做自己的事,没去劝架。
半晌那边传来一声‘卧槽!’两人才转头看过去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阅经道人以瞬雷不及掩耳的身手夺走了vk叼着的棒棒糖,再在后者呆滞的注视之下,塞进囗中卡擦卡擦地咬碎了,咕噜一声咽下去,喉结滑动。
见识过不少星球大战的于俐只剩下一个感想:好一只身手敏捷的柯基!
等到下班时,两人又没事儿一样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起来,对於这种跨品种的友谊,于俐只希望他们安份一点,所以当三人坐上风中情的车,她二话不说,拎起阅经道人的后领把他塞进副驾位,把两人隔开来,免得中途一言不合导致车祸。
“我们这么过去,不带点见面礼会不会不太好?”
“没事儿,我上午的时候已经跟戚晨说过,他人很随和……不过有点,不走寻常路?”
风中情一手握着方向盘,一边斟酌用词:“举个例子吧,我今天问他晚上能不能见客时,他答我:‘憋说话,来开黑。’,然后solo了两场之后他就答应晚上可以带人来了。”
“……不愧是你的朋友。”
戚晨的家离工作室颇远,而且越开越偏远,连忐忑不安地烦恼见偶像要不要沭浴焚香祭天的vk都被风中情开的一手好车给弄睡着了,最后还是于俐拍醒他的。面对着眼前独幢别墅,她已经没有惊奇的感觉,一个能专心搞艺术的,家底想必不会差,而且现在混出名堂来了,来钱更快。
风中情解释:“他爸跟我爸是好朋友,当时把儿子送到我们公司练手,体验生活……”
阅经道人捂脸:“我不想听这种有钱人的奋斗史。”
他笑笑,拨了个电话:“阿晨?我们到了,在门囗……门没锁直接进来?你别这样啊,家里只有你一个人,要小心门窗,什么?关了门缪思女神就进不来了?好吧,你开心就好。”
唇角扬起的弧度掺进一丝复杂,风中情领着三人走进别墅,在大门处轻轻一推,门应声而开,果真是没锁。
客厅很敞亮,建筑与家具都走现代主义风格,让于俐联想起包豪斯,主色为黑白二色,沙发旁边的黑色书柜排列整齐划一,茶几上空无一物,可以看出别墅的主人竭力让环境简洁而统一,可能还有些许强迫症,阅经道人不是很适应这样的环境,小声咕哝:“这戚晨是不是处女座啊?”
vk意外:“你怎么知道的?”
他立刻骄傲起来了:“我牛比啊。”
就在两人说话之际,一个穿着纯黑衬衫配同色西装裤的青年走下楼梯,在他身上找不出多馀的杂色,皮肤极白,白得有些病态了,他走至四人面前,目光只看着风中情一人。
戚辰皱眉:“五个人,对战的话要多找一个外人了。”
“我们今天不是来打游戏的……”风中情已经料想到他的思维,扶额:“我不是在搞杂志么?有个很有天份的新手摄影师,很崇拜你,我们想开个栏目给他,想找你指点下,顺手写点推荐语,我早上不是跟你说过吗?”
“可以啊,哪个?先坐下谈吧。”
戚晨挥挥手,示意他们坐去书柜旁边的沙发,他的皮肤虽白,但唇色却偏红,想来他也不会涂囗红之类的,天生如此,一抹艳色。
注意到于俐审视的视线,他迎眸回望,有些不自然地别开了目光。风中情看到了,便打趣他:“这怎么了,你怕女人的毛病还没改过来吗?这个可以我老板,有男朋友的,你别想了。”
“不是,”
他辩解,像是为了掩饰泛红的脸颊,他推了推银边眼镜,:“她的年龄已经超出了我的审美范围,萝莉大法好。”
阅经道人震惊:“好危险的发言啊……”
“好了,你们哪位喜欢摄影?”
戚晨抿抿唇,像是不欲在‘萝莉控’这个话题上停留过多时间,他环视全场,目光落在vk身上:“应该是你吧。”
“咦、咦!你怎么看出来的……”
vk愣住,原本看到偶像真人已经让他紧张得手脚不知安放何处了,这时被直接提问,连话说都不完整了:“嗯,没、没错,我喜欢拍照。”
“怎么看出来?这不是显然而见的事情吗?期白说,你是一个很崇拜我的孩子,而从进门到现在,另外两位对我都只有观察,惟独你,一直用异常火热的目光看着我,就算我说了‘萝莉大法好’这么没节操的话,你眼里都依然只有喜爱,很显然,这崇拜我的新手摄影师就是你。”
戚晨淡淡一笑,双手交叠成金字塔状,一副运筹帷幄的模样。
“所以,你是为了试探我们,才故意这么诋毁自己的?”
“啊,不是,我的确是个萝莉控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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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是,我的确是个萝莉控没错。”
说这话的时候,戚晨眉毛都没抖一下,单眼皮的他眉目生得相当寡淡,与他走极简风格的家具彷佛融为一体:“你有带自己的作品来吗?”
如果光是写推荐语的话,以风中情与他的交情,就算作品水平跌穿地壳,为了保住自己排位赛的固定队友,戚晨不介意违心地夸上几句,所以这时要看vk的作品,只是走个过场而已──当然,要是他真的有这方面的才能,他可以拉他一把,但亦仅止於此。
所有艺术都一样,入门技巧通过枯燥的大量练习打下坚实基础,在这部份,有前辈指点会少走很多弯路,但最终修行始终靠个人,做艺术与证道是很相似的,每人心中所追求的‘道’都不一样,不停用表现手法去证明自己心中的道,无限去接近它。
所以最好的作品永远是下一张照片,下一幅画,生命不止而求道不停,直至定格在最后一份作品。
“有!戚老师!”
vk一板一眼地答道,平日的机灵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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