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凤祸江山BY非优》第558章


如果她跟普通人站在一起,也许还不会让人觉得丑,但跟叶公子站在一起,那种对比,实在太强烈了!
面对这样一张脸,叶公子这样的绝美男子如何爱得下手?
那名扯掉叶夫人面纱的女子愣了一下后,尖叫:“好丑啊——那个女人好丑啊!这世上竟然有这么丑的女人,娶了她的男人,那得多可怜啊?”
众人虽然觉得她说得过火了,却也不得不承认,这叶夫人跟叶公子站在一起,何止不相合,简直就是、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啊,那位叶夫人,长得实在……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可惜了,真是可惜了,那般绝美的叶公子,竟然娶了那么丑的一个女人为妻。
众人无不摇头叹息,那些妒忌心重的女人们,无不在心里道:就那种又老又丑的女人,也配嫁给叶公子?
她们怎么样都比叶夫人强多了,叶公子娶那种女人,不如娶她们!
那种女人都能嫁给叶公子,那她们岂不是更有资格?
当下,就有一些女子蠢蠢欲动起来。
叽啾山下,叶公子将怀里的女子放下来:“你今天受惊了吧?那个女人——”
他眼里闪过寒气:“一定是故意的,我饶不了她。”
“好了,别生气。”叶夫人理了理他的胸口,笑道,“她又没干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就是让别人看到我长得有多丑吗,何必跟这种人计较。”
正文 541 大结局2
他凝视她,眼中的温柔无法伪装:“你长得不丑。”
叶夫人摸了摸自己的脸庞:“凡夫俗子的眼光,怎么能跟你比?咱们别跟这些凡夫俗子计较了啊。”
叶公子哼了哼:“这次就算了,再有下次,我一定要她好看。”
“知道了知道了。”叶夫人拉起他的手,“进屋去吧,我熬鸡汤给你喝。”
叶公子这才道:“你先进屋休息,我把鸡宰好了切好了,你再进厨房。”
叶夫人点了点头:“嗯,我等你。”
说罢,她转身进屋,坐在梳妆台前,看自己的脸。
这张脸丑吗?
她很认真地看了看,唔,好像真的挺丑的,但因为夫君不在意的缘故,她从来没介意过。
现在仔细一看,确实算不上好看啊。
这具身体,原本是避风巷后一个女乞丐的身体,那天,她被影如梦杀掉之后,魂魄不知怎的又附在这具身体身上,她想这一定是天意,便又折回来,将苍巴打晕,将梁红叶的身体带走。
原本,她是想和夜九埋葬在一起的,但因为魂魄附在这具身体上的缘故,她想她需要给红叶单独立一个坟,好让她的家人将来可以拜祭,便在蔷薇行宫的废墟上给红叶修建了一座坟,并留了一封信给夜九,让他只带着红妆的尸骨离开即可。
哦,他现在不叫夜九了,而叫叶不离。
夜九已经不存在了,当然,红妆也不存在了,她现在叫洛小妹,因为她的小名就叫“小妹”。
叶不离回到郦央以后,她就一直在暗中跟着他,一直跟到遥州,并跟到叽啾山,在他自尽之时救了他。
想到那个时刻,她还心有余悸。
她腿脚不便,不能及时跟上他,加上看到苍巴出现在附近,更是不敢轻易靠近,直到苍巴离开以后才跑过来,结果就看到他奄奄一息的样子……好在她总算赶得上了,要不然,她又要后悔一辈子了。
早在郦央的时候,看到他平安归来,她当然很激动,很想跟他相认,然而,她无法以这具身体与他相认,只能再度默默地在暗中跟着他。
这具身体,是一个女乞丐的身体,三十多岁的年纪,脸上有水痘遗留下来的疤痕,腿脚不好,身材更谈不上婀娜多姿,这样的她,要如何与他相认?
所以,她只能跟着他走过千山万水,却无法与她相认。
在跟着他的过程中,她一直带着那块玉佩,隐隐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尤其是那块玉佩的事。
一定是那块玉佩,保留了她的魂魄,并让她得以转生到将死之人的身上。
那天,她被影如梦杀死的时候,虽然死得平静,但她的潜意识里,怎么会不想着他?怎么会不渴望着与他相聚?怎么会不想着“如果能够重来”?
而巧的是,此时的郦央,战争刚过,尚有许多流民和难民散布在全城各处,有些人已经熬到了生命的尽头,而这些人也在想着“真不想就这样死去,真想活下去”,所以,她的灵魂得以重生。
只是,她这回重生的身体,既不年轻,也不美貌,想让他相信她,太难了。
好在,好在这一次,他终于知道她就是她。
无需她做任何解释,无需她做任何证明,他就这样认同了她,接受了她,并且,深爱着她。
想到这里,她笑了,眉眼之间俱是风情。
叶不离一踏进屋门,就看到了她温柔而甜蜜的笑容,心神又是一荡。
他走过来,从背后环抱住她,轻吻她的脖子:“娘子,咱们生个孩子吧。”
将养了这么久,他和她的身体都很健康了,生一个孩子,应该不会影响他们的两人生活罢?
她将手轻轻地覆在他的手上,感受着他的体温与气息,闭上眼睛,微笑:“好……”
她与他的孩子?那得多可爱哪。
他不再耽搁,抱起她,往床上而去。
一室的春色与旖旎。
她沉醉在他的温柔与热情里,想着,这具身体长成什么样,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长得美丽才得到的爱,能持续多久?
因为被深爱而衍生出的美丽,才能永恒。
他的爱,让她觉得她比以前的任何时候都美。
她爱现在的自己,胜过以前的任何时候。
这天,两人很晚才吃饭,吃过饭之后,就相偎着坐在大树上,看着漫天繁星。
再也没有比这更幸福的时刻。
再也没有比这更圆满的人生。
当星星隐去的时候,他们回到茅屋,相拥而眠,如同他们的誓言,一生不分离。
他们希望这样的生活,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但只要有人,特别是人多的地方,就会有是非。
第二天,因为昨天在集市上出了那样的意外,两人没能买到想要的东西,叶不离准备去山里打猎。
这是从入冬到开春这几个月里的第一次狩猎。
他拿起弓箭,拉起洛小妹的手:“走吧。”
洛小妹摇头:“你去吧,外头冷,我脚不好,就不去拖后腿了,在家里蒸馒头就好。”
他从来不让她离开他的视线,就算去打猎,也一定带上她,让她坐在安全的高处看着他,她也习惯了与他形影不离,不过天气还冷,她的腿有些疼。
叶不离拿毛毯盖上她的腿:“我不会走远,有什么事就大叫。”
洛小妹笑笑:“放心吧,不是还有小灰吗,我能有什么事?”
叶不离这才吻了吻她的脸颊,走出去。
走到篱笆墙边,他摸了摸小灰的头:“我出去了,你好好看家,有人来记得叫大声一点。”
名为小灰的狗摇摇尾巴,舔他的手心,“汪汪”叫了几声。
叶不离又集中精神,朝四周仔细地扫了一遍,确定四周没有人后,才能旋风般的速度往溪边奔去。
刚刚开春,草长莺飞,很多小动物开始冒头,到处活跃,正是打猎的好时期。
他在打猎的时候,洛小妹正在厨房里揉面。
慢慢地揉,细细地揉,她要蒸天底下最好吃的馒头给他吃。
这样的时光,总是柔和而美妙的。
但这一天,出了些意外。
她刚把馒头放进蒸锅里,外头就传来“汪汪”的吠叫声。
她探头张望,看到一行人往这里走过来,领头的女子,竟然是昨天撞到她并将她的面纱扯掉的那个。
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呢?
她在心里叹气,对外头道:“灰灰,过来——”
小灰叫着跑进来,她摸了摸小灰的头:“你就呆在厨房里,乖乖的哦,不许出来。”
而后,她走进房间,披了外衣,拎了一把椅子,坐在门前,双手放在外衣之下,安静地看着那一行人。
带头的女子带着五六个人,气喘吁吁地走到篱笆墙外,看着眼前的茅草屋,一脸不屑。
这么破的房子,怎么配让那样的男人住?
那样的男人,就该住豪宅,坐香车,拥美人,怎么可以住茅屋,行无车,被个丑女人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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