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五福晋日常》第69章


纳喇氏跟良妃娘娘不一样,跟密贵人她们也不同,纳喇氏并不貌美,也没有过分柔弱,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大概就是‘居家’了,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适合娶回家过日子的女人。
单看相貌和气质的话,很难让人跟‘得宠’这两个字联系起来,不过凡事没有绝对的,普罗大众的眼光并不代表七贝勒的眼光,也正是因为如此,七福晋才会这么的生气和不甘心,输给一个样样都不如自己的女人,哪怕是男人眼瞎,心理上也让人有些接受不了,更何况这女人生的儿子、女儿还天天在她眼皮子底下打转,让人烦心的很。
毓秀并没有跟纳喇氏打过交道,当然就算是打了交道,她也很难分清楚纳喇氏是真的安分低调,还是一直在耍心机骗人,不过这对她而言也不重要了,甚至对七福晋而言有可能是好事儿,不管纳喇氏是真的还是装的,要是可以装一辈子的话,那跟真的也没什么差别,七贝勒宠一个安分低调的纳喇氏,总比去宠一个飞扬跋扈的女人要好。
更何况七贝勒所谓的痴情,跟八贝勒还是不一样的,在八福晋一直没有生养的情况下,八贝勒可没让别的女人生过孩子。
大概真的是被佛堂这事儿给膈应到了,等弘暻的生日过去之后,七福晋几乎每天都会带着弘暻到五贝勒府,聊聊八卦、陪孩子们做做游戏,更多的时间放在做生意上了,她们这样的身份自然不需要亲力亲为的去做生意,不过要做什么生意,去哪儿做生意,让哪个人管哪部分的事儿,这些就得她们自己来决定了。
去南方开粮店只是一部分的计划,有人有钱有权有势,关键是有做生意的头脑,只要肯在上面花心思耗时间,什么样的生意做不成,只看愿不愿意做就是了。
对七福晋而言,刚刚列举的这几样,她哪样都不缺,与其闲下来胡思乱想,还不如多赚点儿银钱,多置办几处产业呢。
“我觉得还是女人的钱好赚,胭脂水粉、服装首饰,这些不管哪一样,只要做的好了,肯定比粮店赚钱,也比冬天种蔬菜赚钱。”七福晋一口就否决了毓秀的主意。
别看冬天的蔬菜贵,但冬天的蔬菜都是用银子种出来的,种在外面肯定不成,要么像种花一样养在暖阁里,要么就得在种蔬菜的房子里盘个炕,烧火取暖,反正不管哪样,都需要耗费不少银钱才能把蔬菜种出来,所以卖出的价钱再贵,去掉成本以后也剩不了多少了,不值当的。
反观胭脂水粉和服装首饰就不一样了,不过一年四季都能卖,关键是其中的利润很大,女人为了美丽向来都舍得花钱,所以只要东西好,多的是人往这边送银子。
毓秀点头,“说的是,女人的钱好赚。”后世的化妆品、服装、首饰同样也都赚钱的很,而且应该比卖菜要挣钱的多。
“只不过,服装首饰需要懂设计的匠人,胭脂水粉也得有配方才行啊,这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够研究出来的。”
这倒是个问题,她和毓秀手里头不缺会做衣服的绣娘,也不缺会打磨首饰的工匠,只不过不能照着老花样来,得推陈出新才行,不然的话,也竞争不过别家。
至于胭脂水粉的秘方,那就更麻烦了,宫廷秘方就算是能拿到,也不能用在做生意上,家族传下来的方子,虽说都是进关的时候,从前朝大家那里抢来的,并非是她们老祖宗的东西,不过既然是家族的方子,那就是家族中人人都有份儿,到时候铺子开起来了,这之间的关系也掰扯不清楚,就算能挣银子,也麻烦的很。
“你们府上的侧福晋不是向来喜欢研究这些吗?她水平怎么样?人老实不老实?”七福晋思来想去,除了毓秀府上的侧福晋之外,还真没发现认识的人里,有哪个喜欢研究这些,女人都喜欢买这些东西,但是自己琢磨着做胭脂水粉,自己亲自设计服装首饰的样式,这样的人还真挺少见。
毓秀不太自然的眨了眨眼睛,“刘佳氏是挺喜欢研究这些的,做胭脂水粉的水平我不知道,不过设计服装首饰的水平还是挺高的,反正我是挺喜欢她穿衣打扮的感觉,头饰和耳饰做的也很漂亮,不过,你也知道我们俩向来就是面子情,平日里几乎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她应该不会同意帮我们的忙。”
她虽然没有苛待过刘佳氏,但是也没有怎么搭理过刘佳氏,总不能现拜佛现烧香,那她成什么了,再说了她和刘佳氏这种情况,不太适合交往过密,不然的话,两个人都尴尬。
“这可未必,琢磨这些东西应该不少花费银子,刘佳氏上哪弄那么多的银子去,咱们不让她白帮忙,该给银子的给银子,她要是想要首饰的话,做出来的首饰也可以送她几套,或者胭脂水粉和服装都行,反正不让她白帮忙,她既然喜欢这些,应该不会拒绝咱们,不过生意是生意,你可千万别混淆了,好不容易才消停了几年,别让她又扒上五爷。”
七福晋其实并不担心刘佳氏会趁机耍心眼,毕竟毓秀已经有两个嫡子了,刘佳氏翻不起什么波浪来,再说了,她觉得五贝勒在大事上还是很能拎的清的,不像她们家那边位爷,痴情的名声都传遍京城了。
“说什么呢,刘佳氏也是五贝勒府的人,她要真有那个意思,我还能拦着她,拦得了一时,也拦不了一世,这方面不用考虑,我这两天问问刘佳氏,看她愿不愿意,不过咱们也别光指望她,鸡蛋总不能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毓秀其实对做生意并没有那么大的野望,毕竟这几年她的资产可是增多了不少,私房钱更是多了不少,再加上平日里根本就花不着她自己的银子,所以对金钱也就没有那么深的渴望了,不过七福晋要拓展其它的生意,她也陪着。
至于刘佳氏,她现在真摸不准对方会不会同意,不过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她都不会改变自己的态度,毕竟就算刘佳氏参与进来了,她们两个人的身份也注定了这辈子不可能交心。
七福晋倒是也认同毓秀的观点,做生意自然就是要往大了做,不可能一大摊子全依赖一个人,不过一时半会儿还真找不着像刘佳氏这样合适的人。
“慢慢寻摸,民间不是有一句话叫做‘骑驴找马’,咱们也这样,先把摊子支起来再说,我就不信天下这么大,还找不到琢磨这些东西的人,北边没有,那就去南边找,实在不行就去挖别家的墙角,只要银钱给的够高,那就没有挖不来的墙角。”七福晋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当然了,除了财大气粗之外,主要还是有背景,不然的话,也不可能腰杆这么硬,底气这么足。
挖人墙角这种事情,听起来不太道德,不过并没有突破毓秀的道德底线,换句话说,她的道德底线其实挺低的,一个极端爱自己的人,本质上就是自私的,道德底线自然也就相对要低一些,这并不奇怪。
第71章 
等送走了七福晋,毓秀也没犹豫,直接让人去请侧福晋到正院来,甭管人家答应不答应,这事儿早问清楚,心里头就不惦记着了。
刘佳氏看到正院来人的时候,心里头还挺奇怪的,毕竟福晋的性子确实不怎么爱管事儿,没事儿的情况下也不会叫她们过去,所以正院既然来人请她过去,必然就是有事儿。
刘佳氏也怕福晋那边真有什么急事,所以连衣服也没换,急匆匆的便跟着人去了正院。
毓秀这还是头一次看刘佳氏穿汉服,淡蓝色绣有梅花样式的长比甲,无领无袖,两侧开叉一直到膝下,显得身材修长柔美,里面广袖交领的短衣同样绣有梅花式样,下面配了一条深蓝色的皱裙。
确实要比直筒的旗袍好看得多,好看到她都跟着心痒痒了,还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好,别看如今她是个满人,不过上辈子却是实打实的汉人,这辈子也是满人的身体,汉人的心。
毓秀也没做什么铺垫,直接开门见山的把意思跟刘佳氏说明白,简单来说,就是做一笔生意,她可以提供银子,或者是胭脂水粉和服装首饰,刘佳氏则是负责提供胭脂水粉的方子,以及服装首饰的样式,一经录用,就有报酬。
刘佳氏还真没想到福晋叫她过来,是跟她谈生意来了,不过这生意好呀,胭脂水粉的方子她有,卖出去也无所谓,还能赚了银两,继续研究新的胭脂水粉,至于服装首饰的样式,对她而言,那就更算不了什么了,就像写话本的穷秀才一样,灵感一个接着一个,人家写几本话本没问题,她出几本画册也没问题,保证没有重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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