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你为什么不爱我》第208章


是来杀人的就不要老是露出那种荡漾花痴的眼神啊!不是有个什么丰神俊朗天下第一的玉箫公子供她们欣赏爱慕的吗?现在把主意打到别人的男人身上是怎么个意思?
而且魔教也开始寻找施荣的踪迹,甚至还放了许多信号弹,为的就是让施荣看到信号后赶回教里,因为教主要见他。
这一天天的没个完,施荣完全不把信号当回事,每当看见有信号弹升至天空炸成一朵灿烂的烟花时,他都会亲着孟柠说让她许愿。
很灵的。
可惜有句老话叫怕什么来什么,本来按照施荣孟柠两人的智商,感到烦了之后,存心想躲那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人找到的,但他们忘记了很重要的一点——什么叫做天意呢?就是你想要什么,偏偏不给你什么,你不想要的非要塞给你。
那些人的确是无法追踪他们,但就好像是被诅咒了一样,总是各种偶遇……
逛街的时候偶遇,买东西的时候偶遇,露宿的时候偶遇,就连住在客栈里不出去,半夜都有侠客在屋顶决斗导致踩花了脚一脚蹬空恰好掉进他们的房间然后认出他们,大喊一声大魔头在此!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纯属运气太差,差的都叫人没眼看。孟柠在心底认为这是系统君搞的鬼,因为本来他们潇潇洒洒能过完这辈子,或者干脆回木屋隐居,施荣肯定不会再杀人,但系统是在做什么?刻意为施荣创造杀人的机会跟条件,甚至是在引诱他?
这是为什么?
孟柠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两人抵死缠绵时,施荣在她手心若有似无写的那五个字。
系统不可信。
孟柠印象中的系统像个顽皮的孩子,笨呼呼的但又很可爱,很多时候总是叫嚣着她犯规她这么做的不合理的是违反法则的,但最终都会帮助她。甚至连施荣被抹杀后,也是系统第一时间让她代替了施荣的工作不是吗?
但施荣绝不会骗她。在系统和施荣之间,孟柠想都不想就选择了后者,所以虽然对这种总是“偶遇”的诡异巧合感到不对劲,她也没有质问系统,而系统好像也自知理亏,就没出现过,连话都没说一句。
平时聒噪个没完一天到晚都在罗里吧嗦的系统突然乖巧安静了,其中必定有诈!孟柠这么想着,身子已经被施荣抱到了怀中,在空中优雅地转了个圈后自由落体。孟柠像是电视剧里的女主角一样凝视着施荣的脸看,然后只想说:……好帅啊……
施荣没有看她,而是冷冰冰地盯着对面一众女侠,不知道这都是哪里来的阿猫阿狗为什么非要缠着他们:“滚。”
“呔!你这大魔头!祸害苍生为非作歹,今日我们姐妹便要将你碎尸万段!”
虽然说的很有气势,但是女侠你的眼神不要那么花痴的话我勉强会信你一丢丢。孟柠趴在施荣耳边呢喃:“真想把你毁容。”
施荣认真地反问:“真的吗?”
孟柠:“……”她一点都不怀疑,要是她说真的的话,施荣会立马把这张俊脸给毁了。她吓得赶紧摇头摆手:“不不不当然是假的,我可舍不得你受一点点伤。”
施荣的眼神柔和几分,心想,她果然是喜欢我的脸。
但面上没有显露分毫,甚至懒得跟女侠们过招。当今世上没有几个人是他的对手,而且要是被人知道他赢了几个“弱智”女流,传出去都不好听。当然最主要的是他也出手就想见血,而孟柠不允许他杀人。
可惜他们要走,女侠们却不肯让路,还以为施荣是怕了想要逃走,为首的红衣女侠甩着虎虎生风的鞭子,得意洋洋地大笑道:“哈哈哈!你是怕了吧!不敢跟我们决一死战吗!来啊!”
施荣看都懒得看她,既然挡路,大不了马车就不要了。当下足尖一点,抱着清欢几个起伏,便消失在了众女侠的视线中。
众女侠:“……等一等还没打你怎么就走了?”
鉴于大魔头成亲后就不再杀人了这个好消息,作死的人是如同潮水般涌来,反正不会死,被打一顿也没关系啊!万一自己得手了,那可就能扬名立万威震八方了!杀死大魔头的他们,对今年秋季的武林盟主竞选大赛也很有帮助啊,可以额外加分!分分钟开挂的节奏!
施荣跟孟柠的好日子再度到头了,这种偶遇不停,他们就是再有本事躲也没用。施荣也受够了这些人,不杀就不杀,来男的就阉了然后废了武功,来女的就废了武功再剃个光头顺便种一脸大疙瘩!
这种穷凶极恶的方法终于让这疯狂的追杀大潮冷静了下来,因为男人不愿意失去小弟弟,女人不愿意被剃秃头,长了疙瘩的天仙美女再天仙也不是天仙了。
孟柠原本以为这些追杀的人都解决的差不多了的话,时间就应该飞速跳跃了,毕竟先前的世界都是这样不是吗?但这个幻境世界却没有,每天早晨醒来都是新的一天,系统好像突然间就消失了一样。孟柠试探过施荣,但是他再也没有表现出恢复记忆的模样,完完全全就是现在的施荣。
时间一长,就连孟柠都要怀疑那天是不是自己的一个错觉了。也许那时候施荣并不是在她掌心写字,只是随意的胡乱划拉几下,却被有心研究的她会错了意?
这样一想好像也有理由,但孟柠不愿意相信那只是一个简单的巧合。世界上没有什么巧合,事情的发生过程与结尾,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她现在感到迷惑,不过是因为身在其中所以看不透,抽丝剥茧不成的代价,就是把自己给关了进去。
她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这一世圆满了。
☆、第16章 …1
方观夏拉着行李箱匆匆走过机场通道的时候被人一把攥住了手腕。
她愣了一下,回头一看,映入眼帘的竟是她原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的人。
周冕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抓住这个女人,只是看到她从自己身边行色匆匆甚至连视线都没有给自己一个就要擦肩而过的时候,心中撕裂般难过。身体远远比大脑反应的速度更快,在回神之前,他已经抓住了她。
就在抓住方观夏的一刹那,周冕突然觉得自己是疯了,而且人家估计以为自己有病。可是当他看到回头的方观夏时,他就什么也不想了,只觉得不能让她走!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喃喃地问,眼神仍然直勾勾盯着方观夏。
方观夏看着他,喉头动了动,垂下了眼睛,轻声道:“不好意思,先生,你认错人了。”说着想要抽回自己的手,但周冕握得太紧了,这让方观夏有些难受。“先生,麻烦你放手,否则我要报警了。”
“我们见过的,我们一定见过。”周冕言辞凿凿地说,是的,见过的,一定见过!
方观夏的表情有那么几秒钟的变化,但随即她就冷淡下来,“你知道吗,这样子的搭讪,十几年前就不管用了。”说着一脚踩在周冕穿着皮鞋的脚背上,周冕疼的弯腰,但仍然不肯放手。
他这是黏上她了,但事实上他们是第一次见面,在周冕的记忆里,他从没见过这个女人。可就今天见了这一面,他就感到疯狂的爱恋与满足。
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其实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奇怪,自己的记忆中似乎有些东西是空白的,在他十七岁到二十五岁这八年里,竟然没有一张照片,好像这八年被人偷走了,也好像是他从十七岁一睁眼就穿越到了二十五岁。
可真要说他失忆也不见得,谁能记得过去十年里林林总总的琐碎事情,更重要的是,关于父母朋友还有一些发生在自己人生中的大事,周冕从来都没有忘记过,虽然午夜梦回的时候他总是觉得自己有很多东西不记得了。
当方观夏和他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似乎老天都在冥冥之中暗示他。
所以他不能让她走,绝对不能。想到这里,他坚定了语气:“我不让你走。”
对一个可以说是完全陌生的女人说出这样的话,他是疯了吗?!周冕觉得此刻的自己在别人看来应该就像是个神经病吧,但他不在乎,因为他觉得没有什么比和这个女人在一起更重要的事情了。见方观夏拎着箱子,他立刻弯腰抢过来:“我帮你提,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吧!”
非常的自来熟,但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和女性套近乎的男人。让周冕奇怪的是,如今他已经三十五岁了,距离十七岁,到三十五岁,中间整整十八年,他竟然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交过。母亲一直很着急他的婚事,但他什么都能依着他们,就这件事不能。
好在母亲的癌症奇迹般的好了,现在也不能拿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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