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炮灰的苏爽日常[穿书]》第34章


ROCK酒举办的地下摇滚演出活动; 向来是摇滚爱好者津津乐道的项目。随着地下摇滚逐渐被人熟知; 这样小众的活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前来观看。对于不了解摇滚的人来说; 他们过来只是想要近距离的感受现场气氛,乐队的歌他们听不明白,但只要够炫够High,现场能够燥起来,他们就觉值回票价。
还有一部分尝鲜的年轻女性,抱着欣赏乐队帅哥的想法过来; 在支持完自己喜欢的帅哥后; 对其他演出就兴致缺缺了。HELL乐队的粉丝显然属于这个群体,她们之所以没在看完HELL乐队的演出后离开,纯粹是为了等现场活动结束后; 找机会堵住乐队成员; 想办法捞个签名; 向爱豆表示下自己的喜爱之情。
“演出是不是快结束了?”有的女粉焦急地询问道:“HELL乐队是不是没走?”
“嗯,快了; 再熬一熬就好。”组织起粉丝的粉头说道:“今天路西法说要等到最后,让我们看看整场演出哪个乐队才是最优秀的。”
“这需要问吗; 一定是HELL最棒!!”另一个为乐队加油的女粉插进话来:“其他演出哪能和HELL比; 我听得耳朵都要聋了。”
“小点声; 这里还有其他乐队的粉,我们不能给HELL招黑。”粉头极有大局观地说:“安静看完演出就好。”
“听说压轴表演的是那个Blood Death乐队?”有粉丝不满道:“他们哪里比得上HELL,凭什么放在压轴的位置上?”
“是啊是啊。”几个看过Blood Death现场表演的粉丝附和道:“说真的,那个主唱我看都看不下去; 太异类了,真不懂其他人怎么受得了……”
“唱的还可以。”
“真唱得好早红了,我看他们就是靠资格老留在这里,等安可曲我们喊‘HELL’,让Blood Death早点下场!”
“嗯嗯对,让他们早点下场!”
一群粉丝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因周围吵闹的环境,倒没人知道她们在讨论些什么。
这次的压轴表演,有些不同以往。
乐队的乐手们没有在众人的注视下上场,当舞台灯光熄灭,观众被这意外的熄灯弄的不知所措时,暗红色的灯光亮起,众人就看见了站在舞台上的几个身影。
“那是Blood Death???”
见过Blood Death表演的人们同时发出了疑问,而当伴有迷幻气息的吉他音和激烈的、节奏感十足的鼓声响起,主唱在话筒前抬起头时,再没人去计较这个问题了。
一眼可见的惊艳,那是观众们并未见过的视觉冲击画面。
黑暗、妖冶、浪漫、恐怖、邪恶……
就像是见到了荧幕中那俊美魅惑的吸血鬼来到了人间,他有众人爱慕的容颜,可他身上又有一种脱离人类的死亡和腐朽之气,他的嘴角流淌着鲜红的血液,眼里是睥睨一切的高傲。红色的长发映衬着他苍白的肌肤,黑色的眼瞳深邃迷人,被他盯上的猎物,仿佛随时都会被扼断脖颈。
一句高亢的歌声响起。
观众们的呼吸不由一滞,那些被转移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舞台上。
电子音、鼓点、贝斯……乐手们的演奏配合的恰到好处,舞台上的乐手,一个个着装夸张却富有另类美感,他们在绚烂闪动的灯光下,开始尽情挥洒起对摇滚的热爱。
“你可曾聆听过我的劝说”
“你可曾过我的寄语”
“你可曾听到过我们的演奏”
“你可曾在意过世界的诉说”
前奏后,是爆发力超强的黑嗓,这死亡金属的传统唱法,在主唱的演绎下,丝毫不逊色于其他专业级的摇滚歌手。
“我们曾为了感受到你的恨意而远行”
“我们的表演可曾变成赌注”
“你有多盲目,还不明白吗”
唱到这一句时,主唱嘴角微勾,那种对世俗的的不屑和蔑视,在表演中表达的淋漓尽致。
“Bye bye beautiful!”
“Bye bye beautiful!”
这一句呐喊,彻底将全场的热度点燃,摇滚歌迷们举起了双手,将食指和小指伸直,拇指弯下压住了中指、无名指,做出了属于金属礼的黑山羊手势,跟着舞台上的乐队们嘶吼起来。
“总有一天我会学着爱上这些创痕”
“依然在承受你话语的伤痛后鲜血淋漓”
“你有多盲目,还不明白吗”
观众激动地跟上了节拍,宣泄起他们平日遭受的不公,宣泄起他们压抑许久的愤慨。
什么是摇滚?
不是留下一头长发,披上一层夹克就是摇滚。
没人能给摇滚下出准确的定义。
但摇滚所能表达出的独立精神,人生的态度和不同于商业流行乐的强大感染力,让无数人为之沉迷。即使不是摇滚爱好者,在这样的现场氛围带动下,也情不自禁地挥舞起双手,跟着一同沉浸到音乐之中。
“啊啊啊啊啊——”
那些刚刚还在谈论着HELL乐队的女粉丝们,早在看清台上主唱的脸时,就兴奋地尖叫出声。
“太帅了!!!好酷啊!!!”
人的视觉是接受外界信息最快速最重要的桥梁,有时只需一眼,就能调动起全身的感官,让整个人都随之亢奋。
都说男人是感官动物,其实女人也不例外,谁不喜欢长得漂亮的人,颜控属性到哪里都是存在的。
“他是谁!他叫什么!呜呜呜,我有真爱了!”有女粉捂住了自己的心脏,一双眼睛紧盯着台上的人影,眼神迷离,脸红不已。
“这场是Blood Death的表演秀,主唱的话,应该就是那个……King?”HELL的粉头略显迟疑道,她是第一批粉上HELL乐队的人,也是组织起HELL粉丝的领头人。
原先会喜欢上HELL乐队,就是因为这个乐队全是由帅气小哥哥组成,这样年轻帅气的摇滚乐队,在她看来极有潜力。等聚集的粉丝多了,初具规模后,她这个粉丝便和HELL乐队成了正式的“合伙人”,她负责帮助乐队管理粉丝群,乐队对她的辛苦付出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福利。
更何况,她和HELL乐队的主唱路西法,还有一段暧昧的关系。虽然不是什么男女朋友,但她相信只要自己持之以恒的支持路西法,说不定哪天就能梦想成真,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路西法讨厌King,她是知道的,以她职业粉丝的眼光来看,Blood Death乐队早晚会被市场淘汰,她并不担心这个乐队会对HELL造成什么影响。可现在她看到了什么?Blood Death乐队竟然转变了风格,他们的主唱竟然有那么好看的一张脸,连她聚集起来的这群粉丝们都要叛变了???
“King太棒了!!”
“我感觉他像中世纪的吸鬼血,优雅、高贵,我好想让他咬我一口,奉献出颈动脉的鲜血都没问题!”
“嘤嘤嘤,别说了,能被他初拥的人只能是我!!”
粉头望着这群蹦蹦跳跳的女粉们,面色为难地开口道:“我们是来看HELL演出的,你们这样……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粉丝不以为然道:“没人规定只能喜欢一个乐队,我们不是不爱HELL,多粉一个乐队有什么关系?”
“对啊,多粉一个嘛,Blood Death真不错,主唱的演唱功力很强!”
粉头腹诽:你刚才不是这么说的……
场下们观众回应热烈,台上季嘉默他们的演出也没有丝毫懈怠,看着比往日热情百倍的观众,季嘉默的目光不禁转到了前排最侧方的位置上。
那里站着好不容易挤进人群中的郝颜,她梳的高高的马尾,在推搡拥挤中变得很是凌乱,季嘉默看不清郝颜的表情,但他能看见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那么的明亮,那么的……动人。
她在看着我。
季嘉默一想到这一点,胸腔中就满是骄傲和愉悦。
他要让这个女人看看他有多厉害!
季嘉默向身旁的几个伙伴递了个眼神,在他们停下演奏后,上前一步,独自进行起一段吉他solo。
正常情况下,吉他solo应该是由赵鹏这个主音吉他手做表演,身为主唱的季嘉默是节奏吉他手,平时只负责演奏节奏与和声的部分,不然他这个主唱做的就太吃力了。
这回有心在人群中表演,季嘉默一点都不逊色,他的指尖飞快拨弄起吉他弦,运用多种指法,即兴组织起曲子里的和弦,来了一段长达78秒的个人solo秀。
“啊啊啊——”
这一段表演再次激起了全场观众的热情,叫喊声、口哨声吵得整片场地都沸腾极了。
“King!”
“King!”
“King!”
众人欢呼起季嘉默的名字,在这?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