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黄书郎二三事》第242章


“皇甫灿,让她看看外面。”许判官说道。
皇甫灿走到我跟前,红唇绽开花朵一样的微笑,张开双臂抱住我,“我是皇甫灿,我不是没有神智的厉鬼,我是物理学家!”他紧紧抱住我,透过他的身体,我看见了外面……
长夜……无边的长夜,到处是透明半透明的鬼魂,人们在自己的家中瑟瑟地抖,却躲不开……异能者拼命搏杀自保,无异能的只能祈求宽恕……
忽然,天空中泛起了一片鱼肚白,无数辆马车带领着亡灵大军重回人间……
“他们……”
“地府答应救我们,可他们的大军只能撑二十四个时辰就必须回到地府,否则忘灵就失去理智……”皇甫灿说道,他露出了一丝怪异的笑容。
“你……”
“我要去地府了,阎王说地府需要我这样的人才。”他一边说一边带着一丝的小得意……
“你用你自己……”
“我没那么重要,我只是添头,地府也不希望人间大乱魔占据人间,要知道魔吃人是不留魂魄的。”他“幽默”地说道。
我跟着笑了一下……
害怕吗?我隔着皇甫灿看向黄书郎……
“我害怕,你要不要陪我一起去啊!”我问他。
黄书郎愣了一下,表情出奇的严肃……“好啊!我陪你啊!”
我放开了皇甫灿闭上了眼睛,“莲天碧上身啊!”
胸口一股奇异的暖流流遍我的全身,我睁开了眼睛……看着自己腾空而起……身体却不再受控……
我看见自己身披着碧色的羽衣在空中旋转,一道道七色的霞光围绕着我……
我半闭着眼睛……一伸手将判官笔拿到了手中,轻轻在掌心一点……掌心流出了血……
我用血沾满判官笔……
她在空中,用神之语唱起了歌,歌声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语言,可我却能听得懂,内容是摇篮曲,母亲在婴儿的摇篮边吟唱……然后是儿歌,儿童欢快地在屋子里边跑边唱……接下来是少年低语,有烦恼忧愁绝大部分都是阳光……
美好,世间最美好的万物都在歌里,有情人能听见恋人的甜言,母亲能听到孩子甜蜜的召唤,父亲想起第一次听儿女叫爸爸时的欢欣……
一道一道的光随着歌声破空而至,炼狱里的岩浆平静了下来,黑色的岩石因为光照褪去了黑,露出了晶莹剔透如钻石的本来面目……
藏起来的魔从黑暗走向阳光,张开双臂融化在光里……
魔鬼大军怒吼了起来,可他们的怒吼在光的面前毫无作用……
光慢慢从柔和变为强烈,歌声也由少年唱到了青年,青年拼搏奋斗,斗志昂扬,锐不可挡!锐气又渐渐收敛,变成了成熟……歌声重又柔软甜蜜了起来,依恋,怀疑,争执,坚定,牺牲,陪伴……爱……我仿佛看到了一对恋人从初相识到热恋再到缘定今生,歌声又变得浓烈,婚姻,家庭,婴孩……母亲再次唱起了摇篮曲……
四叔靠着墙滑坐到了地上,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我看着他……竟像看到了他的一生,如果在那一刻停下来,是不是人生就是圆满的?尽管要奉迎领导,尽管经济并不十分宽裕,那一段时光竟是他最幸福的时刻。
可惜……人心不足……他击碎了自己的幸福……拥抱了自己的野心和**。
莲天碧伸出了手拉住了他的手,让他看见了另一种可能,他按步就班地自我发展,九十年代下海潮辞职,一步步奋斗,虽然只是小富却平稳和顺,有房有车有妻有子,孩子上大学之后,他们夫妻两个相约游遍世界……
爱情虽变成了亲情,彼此之间却更加的爱重……
儿子又结婚,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孙女,他每天牵着孙女的手遛弯,生活平静又满足……
四叔脸上露出了笑容……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满足的笑容……
就在这一刻……
杀神的刀割断了他的喉咙,他满足的笑容凝固在了他的脸上。
血……像是喷泉一样喷涌,人的身体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血……
莲天碧以血为墨,在天空中挥毫泼墨,用早已经没人认得的天人语写下一个大大的“封”字。
字越变越大……向下击去……
接引者邵峰忽然脱下了身上的袍子,冲向了那个字……将自己融进字里……
所有人都被歌声吸引净化,邵峰身上的黑暗却更浓稠了。
我知道,只要沾染了他的黑暗,封印就有了裂缝……
张强忽然跃了起来,死死抱住邵峰,两个人翻滚着跌下了学渊……跌入了岩浆!
大地再次震颤,无数的泥块追随着字凝结坚实……
魔族大军已经近在眼前,巨大无比长着羊角的魔主抬头与我对视,我几乎能感觉到他的气息……
“轰!”封印凝结!
我听见他愤怒的吼叫!
我从空中跌落了下来……被黄书郎接住,我看向他……“结束了……”是吗?
“是的。”
“没有。”许判官说道,“天下间只要有你们,魔族就能重回,天庭留下你们和四魔本是为了让人敬畏神,如今天庭封闭了……”是的,神是依靠着敬畏存在的,正是因为畏惧魔的回归,人才会如此敬神。
我们也好,四魔也罢,都不过是天庭的手腕罢了,天庭没想到的是……天地间灵气尽失,他们自身难保。
所以……该走了吗?
☆、第174章 大结局
我跟郑多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德克士; 我们买了第二杯半价的冰淇淋; 坐在一个角落边吃边聊。
所以——
我惊讶得连手里的冰淇淋都掉了; 发生了什么事?什么虫灾?什么到处是亡灵?为什么我不知道?我看着坐在我对面的那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她的外套甚至不是今年的最新款,牛仔裤上一个破洞都没有; 丝毫不赶潮流; 脸上连面霜估计都没有擦; 看起来有些干……
“郑多……你……”
“哈哈哈……”郑多笑了起来,“我瞎编故事啊……你为什么这么认真啊……”
所以从一开始就是瞎骗?妹妹; 你自己去写书好不好,保证比我这个扑街写手要红。
“姐姐,你知道什么是灰色的吗?”
“呃?”
“世人皆以为灰色是悲惨的……我觉得灰色很好很好。”她看着窗外……我顺着她的目光向窗外看去; 路边的花坛边坐着一个穿着卡其色连帽外套的男子; 男子长得很英俊; 就算是帽子遮脸也盖不住的那种英俊,莫名其妙得长得像——
“他是……”
“不认识的人; 不过真的很帅是吧?”郑多笑道; “好了,故事讲完了,姐姐你有时间写就写吧。”
我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啊?肯定会扑街的啊!现在流行的是甜宠文啊!为什么我要写啊?我中邪了才会写……
郑多抬头看看天空; 十一月初……天并不算冷,阳光照在脸上有些暖,空气有些干……她搓了搓脸,决定去买一套新的保养品……
“谈完了?”他走到她的跟前; 替她把没扣好的大衣扣子扣好,“天凉当心感冒。”
“不冷啊。”她把手贴在他的脸上,“你看,手还热热的呢。”
“凉死了。”他把她的手打了下来,“要吃什么?”
“我吃过冰淇淋了啊。”
“那东西能当饭吃吗?我听说有一家新开的砂锅不错要不要去吃?”他说道。
“不要吃鸡腿了啊?”
“腻了。”他皱了皱眉头,“要不要去啊。”
“好啊……等我把金条想办法全换成钱就去……你说我欠不欠啊,为什么要让张强把所有的财产都换成金条呢……还要分散着去各种金店去换现金……”
郑多真的没有想到所谓的灰色地带根本就是平行宇宙,在这个时空里,家还是那个家,父母还是那个父母,姐姐还是在省城的公务员,弟弟还是在帝都打工赚首付的打工者,只不过可能因为没有诅咒,堂姐们该嫁人的都嫁人了,该生娃的都生娃了,叔叔大爷们的生活也平顺很多。
郑家就是普普通通的家庭……四叔……早年下海经商,如今退了休跟四婶常驻海南,小日子过得滋润极了。
至于张强……她去过母校,咖啡店还在,老板却是个陌生的大叔,他从来没有存在过。
人们还是有各种信仰,城隍庙香火鼎盛,附近的教堂周末人山人海。
只不过各种异能啊,神啊,更像心理医生,毫无实际作用,她更是普通人一个,不再是言灵,更不再是半神之体。
这对有些人来讲可能很可怕,对她来讲再好不过。
黄书郎变成了普通人,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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