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我回去》第50章


“动机呢?他为什么要堵她,更别说和她吵架了?”
“不晓得。大家都说凯文很粘弗朗科,因此或许是他不想让萝西抢走他。也可能是性的嫉妒,凯文正好处在那个年纪。依照各方说法,萝西很漂亮。也许她拒绝凯文的追求,或者他们暗通款曲——”史帝芬忽然想起自己在对谁说话,立刻哑门无言面红耳赤,担忧地看我一眼。
我还记得萝西,凯文说过,那头发和笑容,还有她走路的样子……我说: “两人年龄差距大了点一一十五岁和十九岁,记得吗?但他有可能迷恋她,这是没错。继续。”
“嗯,他其实不需要很强的动机,我是说,就我们所知,他并不打算杀她,只是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他发现萝西断气之后,便将她拖到地下室——除非他们本来就在那里——放到混凝土板下。以同年纪的少年来说,他算强壮的,那年夏天曾经在建筑工地打工,搬运东西,因此有能力做到。”他又瞄我一眼。我将臼齿边的火腿屑剔出来,表情温和地看着他。
“这段时间,凯文发现萝西写了字条要给家人,他立刻想到可以利用。他撕下第一页自己收着,留下第二页,这样要是弗朗科自行离开,所有人都会以为他们按照计划走了,两人一起私奔,留下字条给她爸妈。要是弗朗科因为萝西没有出现而回家,或离开一段时间之后和家人联系,所有人都会觉得字条是给他的,萝西抛下他一个人走了。”
“二十二年,”我说, “事情真的照这样发展。”
“是啊。后来,萝西的尸体被人发现,我们展开调查,凯文慌了。我们问过的人都说他这两天压力很大,而且越来越糟,最后再也承受不了,便将他不晓得藏在哪里这么多年的字条挖出来,和家人相众最后一晚,回到杀死萝西的地方,然后……嗯。”
“他低头祷告,从顶楼窗户纵身而下,正义终得伸张。”
“差不多吧,我想。”史帝芬端着咖啡偷偷看我,怕我发怒了。
我说: “做得好,警探。清楚、扼要又客观。”史帝芬如释重负,仿佛口试结束似的轻吁一口气,开始进攻三明治。 “你想肯耐迪还要多久就会认定自己的推论是真理,两案同时了结?”
他摇摇头说: “可能再几天吧。他还没将档案往上送,我们也还在搜集证据。肯耐迪警探做事很彻底,真的是。我是说,我知道他心里有想法,但他不会拿着想法硬套,赶快把案子解决掉。听他的口气,觉得我们——我和其他支持警探——我们至少会在重案组待到这星期结束。
换句话说,我大概还有三天。没有人喜欢走回头路, 一旦正式结案,除非我生出效力十足的录像阐面,拍到凶手另有其人,否则不可能重启调查。“我敢说一定很爽,”我说, “那你自己觉得肯耐迪警探的推沦怎么样?”
这个问题杀得他措手不及,好不容易才吞下嘴里的食物。 “我?”
“没错,小伙子,就是你。我很清楚球王做事的方法,而我之前跟你说过,我很好奇你除了惊人的打字速度之外,还有什么本事。”
他耸耸肩说: “这不是我份内的——”
“不,你错了。我既然开口问你,就是你份内的事。他的推论你信服吗?”
史帝芬又塞了一口三明治到嘴里,好多争取一点时间。他盯着盘子,不让我看见他的眼神。我说: “好吧,小史,你必须搞清楚一点,我或许满脑子偏见,难过到抓狂,甚至根本疯了,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可能都让我非常不适合分享你心底的想法。尽管如此,我敢说你脑中一定不止一次闪过一个念头,肯耐迪警探也许是错的。”
他说: “我是想过。”
“当然,你要是没想到,那就是白痴了。你其他同事有想到吗?”
“他们没提过。”
“他们不会提的。他们都想过,因为他们也不是白痴,但他们闭住嘴巴,害怕被球王列入黑名单,”我凑到桌上,让他不得不抬头。 “所以只剩下你了,莫兰警探,剩下你和我。假如杀害萝西·戴利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只有我们两个会追捕他。你现在看出我们的小把戏为什么不违反道德了吧?”
过了一会儿,史帝芬说: “应该吧。”
“这么做道德得不得了,因为你效力的对象不是肯耐迪警探,也不是我,而是萝西·戴利和凯文·麦奇。我们是他们唯一的依靠,所以,别再像个处女死抓着内裤不放,跟我说你觉得肯耐迪警探的推论怎么样。〃
史帝芬只短短回了一句: “我不是很相信。”
“为什么?”
“我不在乎漏洞,例如动机不明或凯文怎么发现私奔的事等等。事隔多年,会有这种漏洞是难免的。真正困扰我的是指纹鉴证报告。”
我一直在猜他会不会发现。 “报告怎么了?”
他舔掉拇指上的蛋黄酱,竖起拇指说: “首先是手提箱外壳的不明指纹。那几枚指纹可能无足轻重,但假如我是承办警探,除非查出指纹是谁的,否则我不会结案。”
我很有把握指纹是谁的,但我不想透露。我说: “我也是,还有呢?”
“嗯,还有一点,就是——”他竖起另一根手指, “为什么第一张字条上没有指纹?抹去第二张字条上的指纹很合理,万一有人起疑报警,表示萝西失踪了,凯文不希望警方在她的告别信上发现他的指纹。可是第一张字条呢?他不知从哪里将藏匿多年的字条拿出来,打算当成遗言和自白,却先把字条擦干净,再用手套放进口袋里?难道他还怕人推论凶手是他?”
“关于这点,肯耐迪警探是什么看法?”
“他说这只是小小的出入,没什么大不了,每件案子都这样。凯文那一晚把两张字条都擦了,藏起第一张,之后拿出来没有留下指纹,这种事偶尔会有。这么说是没错,只不过……我们说的是想了结自己的人,打算承认自己杀了人的入。我不管他有多么冷静,肯定他妈的汗如雨下。只要流汗,就会留下指纹。”史帝芬摇头说, “那一张字条上应该要有指纹,就这样。”说完又开始鲸吞三明治。
我说: “出于好玩,让我们假设一件事。假设我老友肯耐迪警探这回砸锅了,凯文·麦奇不是杀死萝西·戴利的凶手,那又怎么样?”
史帝芬盯着我说: “我们假设凯文也是被谋杀的?”
“我怎么知道?”
“假如擦拭字条,放进他口袋里的人不是他,那就是别人干的,我认为是谋杀。”
一股盲目的好感再度猛然涌上心头,让我差一点夹住他的脑袋,搔他头发。 “听起来很有道理,”我说, “针对这名凶手,我们知道多少?”
“你认为只有一个人?”
“我衷心希望如此。我老家这一带的人也许有点变态,但我拜托老天爷,千万别夸张到一条街上同时出了两名凶手。”
短短一分钟,从他阐述己见开始,史帝芬就不再那么怕我了。他身体往前,手肘压在桌上,专心得完全忘了手边的三明治,眼神出现从来没有的坚决,超过我对这个脸红小菜鸟的期待。 “那么,据库柏的说法,凶手应该是男性,年纪在三十多岁到五十岁之间,也就是他在萝西死亡当时是十几到三十岁,那时和现在体格都相当结实,换句话说,是个肌肉男。”
我说: “萝西是这样,凯文不见得。只要有办法哄他探出窗外——他本来就不是那种疑神疑鬼的人——轻轻一推就够了,不需要什么肌肉。”
“所以,假设凶手攻击萝西当时是十五到五十岁之间,那就表示他现在从三十几岁到七十岁都有可能。”
“那还真糟,有什么别的发现可以缩小范围吗?”
史帝芬说: “他在忠诚之地一带长大,对十六号里里外外了如指掌,因为他发现萝西死了肯定大惊失色,却还是记待地下室有混凝土板。此外,我们问过的人都说,只有青少年时期住在忠诚之地或附近的人才会知道十六号。凶手也许不住在那里了,反正他有很多方法可以知道萝西尸体被人发现,但他当年肯定住在那一带。”
从我干警察以来,这是我头一回稍稍体会重案组的家伙为什么乐在其中。卧底抓人的时候,只要落到陷阱里的都不会放过,而我们的本事就在于知道用什么当诱饵,抓到之后哪些该放,哪些该敲昏带走。
重案组完全不是这样。他们是追踪专家,受命猎捕凶猛的掠食者,眼中只有凶手,就像心里只有爱人一样,专注在茫无头绪的黑暗中追逐那个唯一,对所有其他的身影视若无睹。他们对象专一,关系亲近而强烈。嫌犯就在某处,警探和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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