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第4部群鸦的盛宴》第96章


“爵士?小姐?”波德瑞克说,“残人就是逃兵吗?他们算不算土匪呢?”
“或多或少算是吧。”布蕾妮回答。
梅里巴德修士不以为然。“或少多于或多。土匪有许多种,就像鸟也有许多种一样。矶鹞和海鸥都长着翅膀,但它们并不相同。歌手们喜欢歌唱好人为奸臣陷害,被迫落草为寇,但大多数土匪更像那个肆意劫掠的猎狗,而不像闪电大王。他们本就是坏人,为贪欲驱使,心怀恶意,蔑视诸神,只关心自己。与他们相比,所谓的残人更值得同情,尽管他们或许也一样危险。他们都曾是淳朴的平民百姓,从没离开自己的房子哪怕一里地,直到某一天,领主的召唤来了。于是他们穿着破烂的鞋子和破烂的衣服,在领主华美的旗帜下出发,往往没带什么武器,只有镰刀、开锋的锄头,或把石块用皮索绑到棍子上制成的简陋锤子。兄弟、父子、朋友共同踏上征程。他们听过歌谣和故事,出发时心情迫切,梦想见证奇景,赢取财富和荣耀。战争仿佛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是大多数人做梦都梦不到的美妙历程。”
“然后他们尝到了战争的滋味。”
“对一些人来说,一点点滋味便足以令他崩溃,更多的人继续坚持,一年又一年,直到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战斗,但即使是第一百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人,也有可能在第一百零一次战斗时崩溃。弟弟眼看着哥哥死去,父亲失去儿子,朋友的肚皮被斧头劈开,他还试图塞住自己的肠子。”
“他们看见带领自己上战场的领主被砍倒,另一个领主高声宣布他们现在属于他。他们受的伤刚愈合一半,就又负上新伤。从来吃不饱,鞋子在无休止的行军中逐渐解体,衣服烂成布条,许多人更因喝了脏水而生病,屎尿都拉在裤子里。”
“如果想要新靴子,或更暖和的斗篷,或生锈的铁半盔,他们就得从尸体上拿,不久,他们也开始从活人那儿偷——在战争进行的土地上,有跟他们过去一样的老百姓。他们偷这些人的东西,偷鸡摸狗,杀牛宰羊,而这距离掠走平民的女儿也就一步之遥。某天,当他们环顾四周,意识到所有的朋友和亲人都已逝去,自己身边全是陌生人,头上的旗帜也难以辨认时,徨然不知身在何方,不知如何回家。他们为领主而战,领主却不晓得他们的姓名,只会威风凛凛地高声呼喝,要他们列好阵形,拿起长矛、镰刀和开锋的锄头,坚守阵地。接着,骑士们袭来了,那些全身铁甲、看不到脸的骑士,冲锋时钢铁的轰鸣充斥整个世界……”
“然后那人崩溃了,他当了逃兵,成为残人。”
“他当即逃跑,或在战斗过后扒着死尸爬走,或在漆黑的夜晚偷偷逃营,找个地方躲起来。到了此时,所有家的观念都已消失,国王、领主和神祗对他来说不如一块馊掉的肉,至少肉能让他多活一天;也不如一袋劣酒,可以暂时淹没他的恐惧。逃兵的生活今日不知明日,吃了上顿不知下顿,活得像野兽而不像人。布蕾妮小姐说得没错,目前这种时局,旅行者应该小心逃兵,警惕逃兵……但也应该同情他们。”
梅里巴德说完之后,深邃的沉默笼罩了这一小队人马。风吹过一丛垂柳,瑟瑟作响,远处传来一只鸟隐隐的叫声,狗儿在修士身边慢跑,微微喘息,驴子的舌头从嘴角伸出来透气。沉默不断延伸,直到最后,布蕾妮说:“你上战场时有多大?”
“啊,跟你的这个男孩差不多,”梅里巴德答道。“其实去打仗还太小,但哥哥们都去了,我也不甘落后。威廉说我可以做他的侍从,但他不是骑士,只不过是酒店小弟,拿着从厨房偷出来的小刀当武器。他死在石阶列岛,没真正挥过一次武器。高烧要了他和我哥哥罗宾的命。欧文死于钉头锤下,脑袋被砸成两半,他的朋友‘麻子’琼恩因为强奸而被绞死。”
“你说的是‘九铜板王之战’?”海尔·亨特问。
“他们这样命名,但我既没见到一位国王,也没赚到一个铜板。那只是一场战争。”
Chapter27 山姆威尔
山姆站在窗前,不安地摇晃,注视着最后一道阳光消失在一排尖屋顶后面。他一定又喝醉了,他阴郁地想,要不就是遇上另一个女孩。他不知该咒骂还是哭泣。戴利恩是他的兄弟。他唱歌没人比得上,但要他干任何别的事……
夜雾升起,一缕缕灰色雾气爬上古运河边建筑物的围墙。“他答应会回来,”山姆说,“你也听到的。”
吉莉看了看他。她的眼眶又红又肿,肮脏杂乱的头发耷拉在脸庞周围。她就像一只小心谨慎的动物,透过灌木丛向外张望。最后一次生火取暖已是好几天前的事了,然而野人女孩喜欢蜷缩在火炉边,仿佛冷冷的灰烬中仍然存有余温。“他不喜欢跟我们在一起,”她轻声说,以免吵醒婴儿,“这是个可怜的地方,而他想要红酒与微笑。”
是的,山姆心想,除了这里,到处都有酒。布拉佛斯充斥着客栈、酒馆和妓院,如果戴利恩喜欢炉火和温酒,不要陈腐的面包,不愿跟一个哭泣的女人、一个肥胖的胆小鬼和一个生病的老人做伴,谁能责怪他呢?也许我有资格责怪他。他说黄昏之前会回来,他说会给我们带回红酒和食物。
他再次抱着一线希望向窗外张望,希望看到歌手匆匆赶回家。黑暗正降临到秘之城,沿小巷和水渠蔓延。布拉佛斯善良的百姓纷纷关上窗户,拴上门闩。夜晚属于刺客和妓女。他们是戴利恩的新朋友,山姆苦涩地想,近来戴利恩谈论的只有他们。他正尝试写一首歌,献给一个叫月影的妓女,她在月池边听见他唱歌,便赠给他一个吻。“你应该问她要银币,”山姆说,“我们需要的是钱,不是亲吻。”但歌手只笑笑。“有些吻比黄金更值价,杀手。”
这也让他生气。戴利恩不该为妓女写歌。他应该歌唱长城和守夜人的英勇。琼恩期望他的歌或许能劝导一些年轻人穿上黑衣。结果他唱的却是金色的吻、银色的头发和火红的嘴唇。没有人会为了红唇而穿上黑衣。
有时他的歌还会吵醒婴儿。孩子啼哭,戴利恩就冲他叫嚷,要他安静,而吉莉流泪,于是歌手气冲冲地离开,几天都不回来。“她老哭哭啼啼,我想给她几巴掌,”他抱怨,“她吵得我睡不着。”
假如你生下个儿子,又被活生生夺走,你也会哭的,山姆差点说出口。他无法责怪吉莉的悲伤,便转而责怪琼恩·雪诺,不知琼恩的心何时变成了石头。有一次,他趁吉莉去水渠打水时向伊蒙学士提出这个问题。“当你们把他选为总司令的时候。”老人回答。
即使现在,消极颓废地等在这间冷冰冰的屋子里,山姆心中仍不太愿意相信琼恩真的做了伊蒙学士说的事。可那一定是真的,否则吉莉怎会哭得如此厉害?他只需直接问她,抱在胸前吃奶的孩子究竟是谁的就行了,但他没有勇气。他害怕答案。我仍是个胆小鬼,琼恩。在这广阔的世界中,无论走到哪里,恐惧都与他如影随形。
一阵空洞的隆隆声在布拉佛斯的屋顶上方回响,仿佛遥远的闷雷——这是礁湖对面泰坦巨人发出的,标志着夜晚到来。响动吵醒了婴儿,而他突然发出的啼哭又吵醒了伊蒙学士。吉莉把乳头塞给孩子,老人睁开眼睛,虚弱地在床上蠕动。“伊戈?好黑。为什么这么黑?”
因为你瞎了。到达布拉佛斯之后,伊蒙神志不清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他似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说着说着就开始胡言乱语,唠唠叨叨地讲起他父亲或兄弟的事。他一百零二岁了,山姆提醒自己,但他在黑城堡时虽然年纪大,却从来没有神智不清。
“是我,”他不得不说。“山姆威尔·塔利。您的事务官。”
“山姆。”伊蒙学士舔舔嘴唇,眨了眨眼。“对。这儿是布拉佛斯。原谅我,山姆。天亮了?”
“不。”山姆摸摸老人的额头。他皮肤湿乎乎的,沾满汗水,又冷又黏,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轻微的喘息。“现在是晚上,师傅,您刚才睡着了。”
“哦,我睡得太长了。这里好冷。”
“我们没有木头,”山姆告诉他,“店主人不肯再赊,除非立即付钱。”同样的对话已是第四或者第五遍了。我该拿钱买木头,山姆每次都责骂自己,我该给他取暖。
然而他把最后一点银币浪费在红手之院的医师身上,那是位肤色白皙的高大男子,穿着绣有红白相间旋涡花纹的长袍。从他那里,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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