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第4部群鸦的盛宴》第104章


蝗汉炔式泻玫氖勘@罾站羰拷亲詈蟮挠遥材访靼祝一故钦乙亮志羰看蚣艿暮谩?br /> 幻影手指再度抽搐,他远离火炬与人声,走过密闭拱桥,来到流石庭院——直到这时,他才醒悟自己的去处。
熊坑内,灯笼洒下苍白冷淡的光,照耀在一圈圈陡峭的大理石凳上。看来有人比我先到。坑中是练武的好场所,或许伊林爵士先想到了。
然而站在坑边的骑士比派恩更高大,他满脸胡子,体格结实,身穿绣有狮鹫纹章的红白外套。克林顿,他在里面干吗?黑熊还半掩在沙地中,但只有骨骼和破损的毛皮残留了。詹姆有些为野兽悲哀。至少,他是战死的。“罗兰爵士,”他喊道,“你迷路了吗?我明白,城堡大得很。”
红罗兰举起灯笼,“我来看看狗熊与美少女对话的现场。”他的红须在火光中犹如着了火,詹姆闻到了酒气,“妞儿真的光着身子打?”
“光着身子?不。”故事似乎被夸张了几倍。“血戏子们让她穿上粉红色的丝裙服,拿着比武用的钝剑。山羊要好好看她出洋相,他觉得这样很‘有趣’……”
“……也好,光着身子的布蕾妮只怕会把熊先吓趴喽。”克林顿笑道。
詹姆没笑,“听你的口气,似乎挺了解她。”
“我曾是她的未婚夫。”
他大吃一惊,布蕾妮从未提及订婚之事。“他父亲为她?……”
“为她订过三次,”克林顿道,“确切地说,我是她的第二个未婚夫,由我父亲和他父亲共同决定。我早听说那妞儿很丑,可我父亲说,蜡烛吹灭后,所有女人都是一个样。”
“你父亲。”詹姆瞧向红罗兰的外套——红底与白底上,两只狮鹫互相对望。这是名扬天下的克林顿家族舞蹈狮鹫纹章。“你父亲是前首相的……弟弟?”
“表弟。琼恩大人没有亲兄弟。”
“是啊。”回忆刹那间涌上心头。记得琼恩·克林顿是雷加王子的密友,当年玛瑞魏斯令人失望地无力弹压劳勃的叛乱,而雷加王子又遍寻不着,伊里斯做出了所能做的最佳选择,任命克林顿为首相。然而疯王对他的国王之手总是很残酷,正如他经常在铁王座上割伤手掌。鸣钟之役后,他一怒之下剥夺了琼恩大人的荣誉、土地与财富,放逐到狭海对岸等死 果然,传闻克林顿伯爵没过多久就买醉亡身了。伯爵的表弟——红罗兰的父亲——转而投奔叛军,并在战后获得了家族的鹫巢堡作为奖励。不过劳勃虽把城堡给了他,却没发还克林顿家族被没收的财物,还将他们家一大部分土地赏赐给更热心的支持者。
今天的罗兰爵士只是个有产骑士而已,对他而言,塔斯的处女应该是屈尊就驾,上上之选。“你为什么不和她结婚?”詹姆质问。
“我啊,我亲自去塔斯岛见了她。我比她大六岁,她却与我一般高矮,平起平坐。她是个穿丝衣的母猪,却没有母猪的乳房。我跟她聊天,她差点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于是我给了她一朵玫瑰,并且告诉她,这是今生她唯一能从我这儿得到的东西。”克林顿望向坑内。“说真的,也许这头熊都没她吓人,我——”
詹姆用金手狠狠扇了他一嘴巴,打得骑士滚下台阶。灯笼掉在地上摔碎,灯油流出来,熊熊燃烧。“你不能这样称呼一位出身高贵的小姐,爵士。说她的名字,她叫布蕾妮。”
克林顿手脚并用地爬开扩散的火焰。“布蕾妮,大人,”他啐了一口血在詹姆脚边,“美人布蕾妮。”
Chapter29 瑟曦
轿子缓缓爬上维桑尼亚丘陵,随着马蹄沉闷的节奏,太后靠在舒适的红垫子上休息,外面传来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的叫喊:“让路.清空街道,为摄政王太后陛下让路!”
“玛格丽身边养了一个活跃的小宫廷,”玛瑞魏斯夫人报告,“有杂耍艺人、默剧演员、诗人、木偶师……”
“和歌手?”瑟曦提示。
“是的,很多很多歌手,陛下。‘琴手’哈米西每半月应召一次,有时候伊森人阿里克晚上会来表演,蓝诗人则是她的最爱。”
太后想起这蓝诗人也参加了托曼的婚宴。他年轻、英俊,莫非有文章?“她身边还有其他人,听说不少是骑士、廷臣及仰慕者之流。说实话,夫人,你觉得玛格丽还是处女吗?”
“她说她是,陛下。”
“她那么说,你觉得呢?”
坦妮娅黑色的大眼睛里闪动着淘气的火花。“她在高庭与蓝礼大人成亲时,我帮着大人脱衣服。大人是个身体健康、充满欲望的男子,我们拥他上婚床时看到了证据——而玛格丽赤身裸体地在婚床上等他,跟命名日时一样一丝不挂,在毯子下面漂亮地羞红了脸。洛拉斯爵士亲手把她抱上去的。玛格丽或许坚称他们的婚姻并未圆满,坚称蓝礼大人喝得太醉以至于无法动手,但我向您保证,当我退出门外时,大人两腿间那活儿可没有半点委顿的迹象。”
“第二天早上你进去了吗?”瑟曦急忙问,“你见到染血的床单了吗?”
“没有,她没展示床单,陛下。”
真可惜。不过话说回来,染血的床单也说明不了什么。据说下贱的农夫女在新婚之夜会像猪一样流血,但玛格丽·提利尔这样的贵族姑娘基本不会。领主之女的初夜权多半交给了胯下坐骑而不是新婚丈夫,而从学会走路起就开始骑马的玛格丽便更容易磨破了。“朝中有不少骑士仰慕咱们的小王后。包括雷德温的双胞胎,塔拉德爵士……哎,你说说,还有哪些人常去呢?”
玛瑞魏斯夫人耸耸肩,“蓝柏特爵士,把一只好眼睛用绷带遮住的傻瓜;拜亚德·诺科斯爵士;库塔内·格林希尔;伍德怀特兄弟,有时候是波提菲,更多时候是卢坎迪。噢,对了,派席尔国师时常造访。”
“派席尔?真的?”莫非这只摇摇摆摆的老蛆虫抛弃狮子投靠了玫瑰?若是真的,他一定会付出代价。“还有谁?”
“穿羽毛披风的盛夏群岛人,哈哈,我怎可能忘了他?他的皮肤黑得跟墨水似的。还有许多人专程来向她的表亲们致敬。埃萝虽与安布罗斯家的孩子订了婚,但她很喜欢卖弄风情;梅歌平均两星期换一位追求者,她甚至在厨房中吻过帮厨小弟。听说她被许给布尔威伯爵夫人的弟弟,但我看如果让她自己挑,她会选马克·穆伦道尔。”
瑟曦大笑,“那位在黑水河上丢了半条胳膊的蝴蝶骑士?要个残废来做什么?”
“梅歌认为他可爱极了,她甚至恳求玛格丽夫人给他找只新猴子。”
“啊,猴子,”太后不知该说什么好。麻雀与猴子,这个国家真是疯了。“咱们英勇的洛拉斯爵士呢?他经常去见妹妹吗?”
“他去得最多。”坦妮娅皱眉时,黑色的大眼睛之间出现了一道细细的纹路。“每天早晚各一次,除非有事脱不开身。她哥哥对她无微不至,他们之间无话不谈……噢……”密尔女人突然惊讶地住了口,接着又满脸堆笑,“我刚才有个邪恶的念头,陛下。”
“自己心里知道就好。山上全是麻雀,我们都晓得麻雀们标榜自己有多么纯洁,厌恶邪恶。”
“我看他们厌恶的是肥皂和水,陛下。”
“是啊,这帮家伙实在是太臭了,如果可以,我会要求新任总主教帮他们清洗清洗。”
帷幕卷动,掀起一阵绯红丝绸的波浪。“奥顿说新任总主教没有名字,”坦妮娅夫人道,“这是真的吗?至少在密尔,每个人都有名字的。”
“他以前当然有名字,修士都有名字,”太后不耐烦地挥挥手,“比方说他若是贵族,发下誓言加入教会时会去掉家族姓氏,只保留自己的名,而一旦成为总主教,就必须放弃所有姓名——教会认为他已当上诸神的代言人,不再需要凡人的名字。”
“那总主教与总主教之间如何区分呢?”
“有点难度。通常叫这位为‘胖子’,叫那位作‘胖子前的那位’或’睡觉时死去的那位’。当然,你还是可以用他们的俗名来称呼,但会得罪人的,因为这提醒了他们出身平凡,他们不喜欢这样。”
“我夫君说新任总主教不是贵族,而是个肮脏的贱民。”
“据说是这样。其实照惯例,大主教们一般会推选彼此间的一位,偶而才破例。”派席尔不厌其烦地向她讲述过这段冗长的历史。“在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统治时期,一名石匠被选为总主教,因为他的工艺如此精巧,让贝勒以为他是铁匠的肉体凡身。此人不会读写,连最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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