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444号馄饨铺》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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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殊点头:“差不多。”
“一两个月……这也太久了吧?”程小花这时才真正开始不舍起来。毕竟,自他们在一起后,还没有分开过这么久。
景殊心中也很是不舍,但是无奈。身为阎君,他身上还背负着责任,不能真的任性到可以不顾一切。
安慰了程小花几句后,景殊又说:“我走之后,如果你又收到任务,记得带上孙名扬和山猫,多两个帮手总归会安全些。万一有什么棘手的事,你不要硬上,先给我发消息。”
程小花点了点头应下了。不舍归不舍,但是她也不会真的撒泼耍赖地拦着不让他走。女人嘛,还是应该要有点独立性。
“你什么时候动身?我给准备行李。还有你想带点什么吃的,我这就去准备。”
景殊拉回了程小花,将她按在怀里,说:“不用准备了。我又不是普通的人,哪有那么多事?花花你别动,让我再多抱抱。”
程小花也紧紧地搂住了景殊的腰,强忍着落泪的冲动,打趣说:“你多大尊神呀,怎么还弄得有些婆婆妈妈的?对你来说,一去一回不过就是一两天的功夫。也用不着这么舍不得吧?”
景殊说:“我们时间差太大了。我这一两天的功夫,我的花花却要忍受一两个月的分离。想到这些,我心里就也难受得很。”
两人正你浓我浓间,孙名扬和山猫进来了。孙名扬忙捂着脸嚷道:“我什么都没看到,没看到!山猫,别傻站着了,赶紧跟哥一起回避,回避!”
景殊松开了程小花,转过身来道:“别回避了,进来吧,本君有事交待你们。”
遂也将自己要走的事一一跟那一妖一鬼说了,末了又嘱咐道:“花花交给你们了。有危险你们先上!还有店里的客人多,人也杂。万一有哪个不开眼的敢打花花主意,你们知道该怎么办吗?”
山猫说:“我抠他眼珠子,让他以后都开不了眼!”
景殊很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
程小花欲哭无泪,敢情是怕她被野男人拐跑啊!
“行了行了,山猫你别跟着瞎起哄!抠人眼珠致人伤残这是犯法的。还‘不错’?殿下,你又不是不知道山猫是一根筋,可别诱导他犯罪!”
第150章 彼岸花的诅咒(三)
再说孙名扬一听到景殊要走; 本也想表忠心,不想却被那只傻猫抢了先。满脸不悦地瞪了山猫一眼,“傻猫一边去!你真那么做了,只会给小花惹事你知道吗?遇到那样的事; 最好是暗中整; 比如弄几个冤魂缠得他日夜不安宁; 看他还有没有心思泡妞!殿下,呵呵,还是我老孙想得周到吧?”
果然,景殊赞许地笑了笑:“总算你还靠点谱。”
话音才落; 孙名扬忽然“嗷呜”一声嚎开了,悲天悲地大哭着:“殿下呀; 你千万要好走啊!我老孙舍不得您得呀!我的殿下啊,怎么这么早就走了呢……”
一边哭,还一边想扑过去抱景殊的大腿。
景殊被弄得惊了一跳,不等他挨到自己; 飞起一脚就把他踹到边上去了,“卧槽!我特么的就是去开个会而已,你特么的至于给本君嚎丧吗?!”
山猫凑过来盯着孙名扬的脸仔细地看了看,摇摇头说:“老孙呀,你就算要嚎丧也得专业点。你看看你; 嚎了半天也没见掉泪。啧啧,太不专业了!”
孙名扬:“我……我没嚎丧啊,我只是表达下对殿下的不舍之情。”
程小花被他们逗得笑个不停。原本悲伤的分别; 愣是给弄成了团喜剧。
景殊看了看时间,对程小花说:“我该走了。”
程小花笑容一收:“现在就走?”
景殊说:“嗯。提前走,我先汇和广平,问清楚托他查的那事。省得他吞吞吐吐的,说个事都要拖好几天,太烦人了!”
程小花想了想,说:“那也好,路上有个伴也安全些。”
“安全?”景殊嗤笑了起来,“难不成我还怕半道被人打劫?这天上、地下的,几千年来还没谁敢劫本君。”
程小花想想也是,可总是不由自主的把他当成普通男人出远门似的。
该交代的都交代完了,景殊冲程小花挥了挥手转身就欲走。程小花忽然又将他扯了回来,指着他身上穿着的大裤衩配t恤,“你就穿这样上天?虽然你不嫌冷,可也太随性了吧?”
关键是丢人丢到天上去了!
景殊一拍脑门,“对了,差点忘了。”
说罢转了个圈,伴着一道道银光闪现,他身上的大裤衩和t恤变成了一身玄色滚金边的锦袍,脚蹬同色织绵尖头靴。再往上看,发型也变了,一头利索的短发变成了长发,长发束在金冠下,俨然是古装剧里走出来的男主。
可是无论哪本古装剧的男主,也没景殊万分之一的风采。无论再多的文字也描绘不出他的风华绝代,以及那副鄙夷众人的大神气质。
就连自认已对他的颜值产生抗体的程小花,此时也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这,这是你原来的样子?”
景殊抖了抖广袖,略带几分得意地道:“这是本君出席正式场合才会穿的。平常这么穿太过累赘,我还是比较喜欢穿便服。不过花花你要是喜欢,以后我就多穿穿给你看。”
“好呀!啊,不不,你要真天天穿成这样在馄饨铺里晃,估计又该招一堆花痴来了。我拍个照,存到手里慢慢看。”程小花边说边掏出手机,对着景殊,正面、侧面,半身、全身,统统来了一遍。
然而,拍完一看,所有的照片全是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景殊忍不住抬手揉着她的头顶,笑道:“我是神,原身一般人是拍不到的。”
程小花满脸失望,嗔怪道:“你不早说?我这傻呼呼的一统乱拍,还指着做手机桌面呢。”
“因为我喜欢看你给我拍照的模样。”景殊说罢,却是拿过程小花的手机,揽住程小花的腰,“嚓!”拍了一张。
程小花拿过手机一看,照片上的她还没反应过来,瞪着眼睛,嘴唇微微张着,表情有些呆气。而景殊唇角含笑,帅气逼人。
景殊说:“我自己拍就能显示出来了。记得发我一份,我也要当桌面。”
说完轻轻地在程小花额头吻了一下后,身形化成一道流光,倏地一闪,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出了馄饨铺。
“哎哎!等等,这张我的表情不好看,能不能重拍?!”
景殊的身形早已消失,唯有最后的余音远远地传来:“好看,我喜欢!”
深秋时节,田里的农作物也已到了收获的季节,金灿灿的一片,看着极为喜人。
一个年轻人拎着东西,慢慢从田埂的尽头走来。他的心情似乎颇好,一路哼着歌儿走。
到了一座隆起的土坟前,年轻人放下了手里拎着的几袋东西。从里头翻出了香纸、供品、酒水等。
在农村,坟地一般没有集中的墓园,大多是在自己家的田地、山头择好了地方就能葬人。
香点了、纸烧了,酒水、供品也都摆上了。年轻人喃喃地和坟里的父亲念叨开了,重点是告诉坟里的老父,自己要结婚了,求老父在天有灵,保佑一切顺利等。
念叨了一阵子,香还未燃尽,年轻人因见坟前有不少杂草,便顺手拨去,免得扰了墓中人的清静。
前头和左右两侧的杂草都清干净了,等绕到坟后时,放眼却见坟后不知何时长了一小片火红色的野花。
花很大,颜色如血一般地殷红。盛的花朵比成年人的拳头还大,形状像是龙爪一般狰狞地朝向天空。花下没有叶子,只有粗壮的根茎笔直地立着。
这是……死人花!常开于田间地头,也极喜欢坟头这种带有些阴气的环境。因此有死人花之称。这种花一般开于春秋之际,这个季倒也正适合它开放。只是没有人喜欢自己亲人的坟头上被这种花占据。
年轻人没作多想,俯下身将火红的花朵连带着花茎一起拨起,又随手远远地扔来。他可不喜欢这种古怪的花长到父亲的坟头上,吸取父亲尸骨的养份。
处理完这些,碑前的香也燃尽了。年轻的小伙子又和父亲说了几句话后,将东西收拾收拾,转身沿着来时的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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