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学神》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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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科和西蒙妮已经不对小儿子的全知全能感到惊讶了,跟着后面听得津津有味。迪甘用的是葡萄牙语,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只有一个戴着眼镜,胡子苍白的老头惊讶地看着他,最后收起解说器跟了上来,眼神从惊讶慢慢地变成欣赏和有趣。
迪甘挑自己感兴趣的看了一点儿,转道去看油画,好不容易来一趟,这些有名的东西总要看看。老头挑了挑眉,也跟着放弃了华夏馆,转身跟了上去。
虽然他还没时间画油画,但油画欣赏和相关知识还是学了的,不过花几个小时的时间而已,事关门面装点,不论是音乐还是其它艺术,知道一些相关知识更显档次。
事实上迪甘和卡卡都学过钢琴,是西蒙妮教的。迪甘智商本来就比卡卡高,加上成年人的学习能力和意识空间里的练习,自然学起来比卡卡快的多。不过他很少在卡卡面前秀技术,怕打击小孩子的自尊和学习的积极性。
卡卡的性格非常乐观开朗,他知道自己的弟弟是个天才,什么都懂。他从来没有嫉妒过,反而一直为此感到骄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他虽然没有弟弟那么聪明,但教练说过,他在足球方面非常有天赋,功夫也比弟弟学的好!
弟弟还小呢,需要他的保护。
这会儿,卡卡就警惕地抓紧了弟弟的手,时不时瞄那个可疑的老头一眼,一边随时准备向爸妈求援。迪甘讲着讲着,突然发现卡卡走神了,这才醒悟过来,他说的太高深,小孩子听不懂什么数学跟构图的关系之类的东西。
他轻咳了一声,道:“卡卡,是不是不喜欢油画,我们去看看别的?”
卡卡摇摇头,再次偷看了老头一眼,压低声音道:“那边那个,有点儿像你说过的人贩子。”
迪甘转头向他示意的方向看了一眼,虽然对方的西服上没有显眼的品牌标识,但那高档的质地和优良合身的剪裁都能说明其价值不菲,不是什么人贩子能穿出来的。很明显,对方是个上流阶层的人物,并且,他能听懂葡萄牙语。
“先生,你好!”迪甘冲着老头挥挥手,用葡萄牙语打了个招呼,意思是:我知道你能听懂葡萄牙语,但你能别跟着我们了么?
老头儿微微一笑,点点头光明正大地走了过来:“你好,小先生。”他转头向旁边的两个成年人打招呼,“你们好,我是托兰亚当斯,刚才听这位小先生的讲解听的入迷了,抱歉。”
博斯科低头看了看儿子,见他没有反感的表情,便笑着摇摇头道:“没关系,亚当斯先生。我是博斯科雷特,这是我妻子和两个儿子。”他没有介绍孩子们的名字,虽然对方看起来不像坏人,但在这陌生国家,面对陌生人,还是谨慎些比较好。
亚当斯只当没有发现他们的警惕,微笑道:“不知道你们的计划里有没有曼彻斯特?我在利姆有个庄园,欢迎你们来做客。”
迪甘礼貌地道:“谢谢你的邀请,不过我们的时间不太够”
“我家里也有个天才儿童,今年5岁,应该跟你差不多大。”亚当斯最终解释道,“她很聪明,智商很高,但是很寂寞,我只是希望你们以后能通通信,交个朋友。”
迪甘还没反应呢,西蒙妮和博斯科已经心动了。他们是深有同感啊!小儿子是个天才,从出生就表现的与众不同,聪明的都没朋友了!
如果有个同样年纪,一样高智商的小孩做朋友,他会不会更快乐?
并不会好吗!迪甘本身并不是喜欢小孩子的人,对卡卡好是因为当时他刚穿过来,移情作用。加上小屁孩乖巧懂事,对他也好,又是他看着长大的。别人家的小孩,迪甘怎么可能有兴趣?
本来想说,要找高智商的同伴他就去考门萨的智商测试了。卡卡却对亚当斯说的话有兴趣,跟弟弟一样大的小天才,他会有弟弟这么聪明吗?肯定没有吧?好想看看啊!
最终博斯科拍板:“过两天我们会去曼彻斯特看球赛,如果你不介意,届时会登门拜访。”
他指的是曼联和斯托克港的一场友谊赛,在斯托克港比赛,这是一种帮助小球队的方法。现在已经进入英超夏休期,除了球员训练,也只有友谊赛可看了。
第十章 “百万富翁”(一)() 
“百万富翁”每集有10位参赛者,他们先要进行快而准的环节,回答一条4选1的选择题,最快答中正确答案的参赛者可出线。
参赛者里,年纪最大的至少有六十多了,头发花白,身上的西装质地不错,但半旧不新的看起来已经穿了很长时间。也许他以前也曾是个有钱人,但很明显,现在他已经不是了。可能这就是他会来参加这个节目的原因,在1990年,一百万英镑是个非常大的数字。
剩下的几个都不太引人注意,年龄大概在20到50岁之间,有大学生,也有中层阶级的精英,他们可能是为了那一百万英镑来的,也可能只是来证明自己。
几乎所有人都是西装革履,烫得笔挺的西服,白色衬衫,打着领带,皮鞋擦得一尘不染。在他们的衬托下,穿着圆领t恤,牛仔长裤和运动鞋的迪甘尤其引人注目。
好吧,不管迪甘穿什么,年纪注定了他会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
迪甘是十个人里最小的,事实上,不论是参赛者还是工作人员,在知道这个5岁的小孩子也是来参加节目的人后,全都目瞪口呆。如果现在是21世纪,肯定早就被拍下来传到网上去了。
虽然彼此都是陌生人,他们却像有多年交情一样,互相交换着眼神,惊讶、好笑、鄙视、蔑视虽然好奇,却没有人把这么一个小屁孩放在心上,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比不上一个孩子。
好在一百万英镑在吸引着他们,在工作人员做好准备后,大家也就把注意力放在了比赛上。要做到十个人里最快的一个,除了需要知道答案以外,还要反应和动作速度想结合,不然也是白搭。
“马特巴斯比爵士曾在曼彻斯特联足球俱乐部持教多少年?a22年,b23年,c24年,d25年”
迪甘活动了一下手腕,在题目出来的第一秒就给出了选择:“d,25年。”
马特巴斯比爵士分别在1945–1969和1970–1971两次担任曼联的主教练,加起来25年,这个不但要记得时间,还要计算。
迪甘是最快的一个,另外的9个人里,有三个答对了选项,分别是那个老头儿,一个大学生和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只是他们差不多比迪甘慢了两到三秒的时间,只能遗憾离开。剩下的四个大概是忘了算1970–1971赛季,纷纷选了c,24年。
主持人把迪甘引到录制厅场中央坐好,观众席围成了一个u型,已经坐满了人。他们看见被主持人引起来的参赛者竟然是个五、六岁的小孩,全都惊呆了。全场静了两秒后,轰地引炸,议论声猛地充斥了整个录制厅。
迪甘没有理会他们,只是回身向坐到了亲友席上的爸妈和哥哥招了招手,然后在主持人的帮助下坐到了高高的扶手椅上。节目组不愧是能拿出百万奖金的,椅子是真皮的,柔软舒适,是那种能转动带轮子的“老板椅”。
观众席上渐渐安静下来,主持人微笑道:“今天我们的参赛者有些特殊,来,小先生,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迪甘在椅子上动了动,让自己的坐姿更端正些,面向镜头道:“我叫罗德里格伊泽森桑托斯雷特,巴西人,今年5岁。”确切地说,他还有三个多月才满5岁,不过无所谓了,他个子从小就比同龄人要高,“不过爸爸妈妈都叫我迪甘,你们也可以这么叫我。”名字短更容易被人记住,他想做生意,有所发展,自然更容易被人记住对他更有利。
“好的,迪甘。迪甘,你知道吗?你是我们节目开办以来,年纪最小的参赛者,可能以后也不会有比你更小的参赛者了。”主持人笑道,“所以我们可以给你一个优待,你想让你妈妈还是爸爸陪你坐在这儿?”
迪甘愣了愣,看着工作人员推过来一把椅子放在身边,他回头看了看亲友席,道:“可以让我哥哥坐这儿吗?”
主持人也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回答道:“当然可以。”
破例让家人过来,是为了让小孩子不要太紧张,有家长在旁边也不至于害怕到哭出来。不过,看他坐在大大的椅子上,举止淡定的模样,完全看不出来紧张,主持人也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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