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学神》第34章


迪甘才不去管他,员工愿意干活,他只有高兴的。被折腾的也只有奎克,受益的是他这个老板,还有老板的家人。
下了飞机,五个人分别上了两辆出租车,直奔农场。不过半个小时的路程,他们很快就看到了农场的大门。一个直径七、八十厘米的圆木板被挂在木门旁,那是从一个树桩上面切下来的一块,只是涂了几层清漆,上面的年轮清晰可见。配上用没有剥皮的木棍建成的大门,还有龙飞凤舞地写着大大的“there”,非常有农场原汁原味的感觉。
汽车开到一半,迪甘远远的看见闪电和踏雪正在吃草,连忙叫司机停车,站在路边把手放嘴里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闪电和踏雪听见动静抬头朝这边看了一眼,立刻就撒开蹄子欢快地跑了过来。
许久不见,两匹小马都把头扎进了迪甘怀里撒娇地蹭着,幸好是迷你马,如果是普通马,迪甘就要被它们顶翻了。迪甘一手一只地揽住它们的脖子亲热了一会儿,这才拉着缰绳往家走:“这都秋天了,哪有什么嫩草给你们吃,回去看看有没有玉米之类的。”
老约翰确实给它们准备了玉米棒子,迪甘拿篮子装了几个拎出来,一手一个给它们送到嘴边,喂完了又从口袋里摸出两块颗来,剥开糖纸托在掌心。虽然知道马爱吃糖,他还真没喂过,只能试试看它们喜不喜欢。
小马拿鼻子嗅了嗅,欢快地伸出舌头把糖果从迪甘掌心卷走,粗糙的舌头扫过稚嫩的手掌,又麻又痒,让他下意识地把手在腿上擦了擦。
“迪甘,你这是哪儿学来的坏毛病?”爱娜正要叫孙子回家吃水果呢,就看见他的动作,皱起了眉。她平时虽然溺爱孙子,对于教育却并不放松,看见这种“坏习惯”当然要教育了,“快去洗手换衣服,我切了水果在桌上,去吃点儿,晚餐还要一会儿呢。”
迪甘张了张嘴,发现竟然无从辩解,只能垂头丧气地道:“对不起,奶奶。”
范卡特他们一共做了三个手机样品,一个翻盖手机,一个普通直板手机,一个全键盘手机。
“这三种我们每个都做了一个样机,但设计了至少三种颜色,并且画了概念图。”范卡特兴奋极了,“最花时间的是sim卡,还有跟电信运营商的谈判。”
迪甘点点头,不忙着看样机,而是问:“手机信号的问题有解决的办法吗?”
“几大运营商都说会增加信号塔,但规模怎么样真的很难说,所以我们给手机上加了一个信号增强器,虽然手机的重量增加了,但信号好了许多,可以达到在信号塔十英里范围内都有信号的程度。”
迪甘点点头,一般来说手机信号发射塔的有效范围就在十里左右,21世纪手机信号好,除了手机原因,也是因为信号塔多、信号放大器多。现在没有这个条件,也只能在手机本身想办法了。移动电话的体积大重量大,手机就算加个零件,也要比移动电话要轻巧的多,再加上信号好、款式好、功能多,再怎么也能火起来的。
第三十三章 软件公司该建了() 
迪甘这才去看那三款样机,都做的挺漂亮,弧线优美,款式或精致或大气,都是他上辈子常见的手机款式——当然是非智能那几年的常见款。智能机可以过两年再说,不一代一代的来,怎么让用户心甘情愿的更新换代呢?
直板手机最轻最小,还不到巴掌大,加上电池重量也不过276克,设计图上有黑色、白色、粉色、浅蓝色和红色四种,但样机只做了个红色的出来,这个颜色更吸引眼球一下,其余颜色则只有概念图。
虽然显示屏只有2英寸,跟现在的移动电话比,已经是跨时代的进步了。而键盘除了数字和标着26个英文字母的9个被叫作t9的键盘外,还有包括he键和方向键、拨电话和挂电话的键在内的功能键。这款手机的主打用户就是年轻女性,因此把手机设计的更精致可爱。
翻盖手机看起来更加高端大气,走的是商务路线,虽然重量有369克,但它的屏幕比直板机要大的多,占据了整个翻盖,足有3。5英寸大小,拿在手里份量感十足。虽然是同样的t9键盘,却透着一股精英范,颜色也只有黑色和金色两种,力求让人一看见手机就能知道它的主人是大富豪、大老板、高层管理、商务精英。
而全键盘手机则是滑盖版,它的客户群定位是喜欢游戏的年青人。手机屏幕也是4英寸,把屏幕向右滑开,露出里面的与电脑键盘布局一样的手机键盘,用时把手机横向拿在手里。手机自带五种小游戏,除了另外两款手机都有的贪吃蛇和俄罗斯方块,还有赛车、滑雪、空战和骑士救公主等相对大一些的游戏。
迪甘把三款手机一一试用了一下,点点头。虽然只有通话、短信和小游戏的功能,但暂时也够用了,这功能和款式,一放出去就能引起购买热潮。
更让他兴奋的是,手机和电脑、电视机都可以开始生产了。
“厂房就建好了吗?”迪甘惊讶地问,这才一个月多,也太快了吧?
伊夫林笑道:“也不算太快,李齐租了两间厂房暂时使用,等我们自己的厂房建好了再搬进去。就是机器费了些时间,不过我找了多家工厂,让他们同时生产,虽然费用高一些,但早一天投入生产,产品也就能早一天上市。就这样,一个多月每款产品也就有了一条生产线,只能边生产边等后面的机器到位。”
迪甘拍了拍脑袋,他是钻牛角尖了,只想着要花几个月时间来建厂房,就没想到完全可以先租个工厂暂时用着。
“既然这样,那我们的宣传要加紧了。”迪甘说着又给电脑公司的首席技术官葛德文查尔斯打电话,问他样机什么时候能出来。
“就差最后的测试了,老板。”查尔斯声音嘶哑疲惫,显然已经没日没夜的工作很久了。
“很好,我明天过去看看,你们测试完也早些下班。”
刚放下话筒,电话又响了,是苏菲亚:“老板,已经收购了一个出版社。另外刚才库珀来电话,银行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只等办完手续就能拿到钱,想问问你希望谁来拍指环王。还有游戏公司那边,莫汉说项目的方案和预算都有了”
迪甘呻吟了一声,事情真多,而且太杂了,哪怕有苏菲亚这个助理也一样。事实上苏菲亚的活儿比他多重多了,毕竟除了一些决策性的事务,基本上都是苏菲亚在帮他干。现在他开的这几家公司,虽然能确保都能赚钱,但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斧子的,早晚要出错。
“我们该把总公司建起来了,”最后他决定,“你找猎头公司招些人把总公司填一填,现在虽然这些公司都挂在我的离岸公司下面,却一个人都没有,完全是个空壳。以后各分公司的事情越来越多,总是需要统一管理的。”他虽然想赚钱,却不想以后每天都被埋在文件堆里过日子,他才5岁啊!难道不应该是学习、玩耍的时间么?
为了让自己心安理得的偷懒,迪甘连脸都不要了,直接把自己当成真正的5岁小孩子,准备把活儿都甩出去。
苏菲亚也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分公司不少了,总公司却是个空壳,早晚会有隐患。她虽然有些助理经验,也能干利落,到底没有管理经验,只知道做一些被老板分派下来的活。而其他公司的经理之类的,他们知道的少,就算知道迪甘手里不止一家公司,也不会知道有这么多。何况交浅言深,伸手去管与他们职责无关的事,这是大忌,这些老狐狸才不会多事。
不管怎么说,电脑的样品也出来了,迪甘自然是要去看一看的。电视机本来也应该组建一个公司,但它也算是电脑的副产品,就暂时挂在电脑公司下面。
电脑、电视机都各做了两台出来,台式和笔记本各一台,led电视和等离子电视各一台。别的也就算了,等离子电视是特意按迪甘的要求,做成了超大屏幕,留着打广告的时候正好能派上用场。
这台等离子电视按照迪甘的要求,做成了70英寸,放在那儿几乎占了大半个墙壁。插上电,接上有线电视,彩色的画面立刻出现在眼前。迪甘看了一会儿,虽然比不上二十几年后的,但跟现在的比,画面真实感和清晰度、颜色的柔和度都是其他电视机比不上的。
左右各有一个音响,另外还有外接音响插口。遥控器的颜色和电视机是一致的,手感柔和,外形精致大方,与电视机放在一起,一点儿也不会拉低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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