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圣之剑》第532章


洛明咬了咬牙,收拾了一个包裹,迅速离开了这间房子。
如果对方身份不俗的话,这间房子很快就会变得不安全了,一旦他们事后得知还有自己在这里住,派人来斩草除根,那就麻烦了。
经过这段时间,他判断自己不会弱于一些斗气不强的敌人,面对一个不算太强的施法者的话,也可以快速接近他然后打断施法。
但若是对方不止一个人,那就麻烦了。
没有斗气,也没有法术,再强也是双拳不敌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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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一章 意外() 
准确来说,比起双拳不敌四手,更该说是单剑不敌四剑。
如果双方都是空手的话,洛明认为自己打五六个都不成问题,如果对方没练过,也没有合作意识,他能打十个。
普通人的拳脚,只要不击中少数几个要害的话,洛明能扛个几十下。
哪怕对方也有功夫在身,但只要洛明保护好几处要害,那么硬吃几拳几脚也不至于失去战斗能力。
但对方有武器那就完全不同了,这个时代的狠人可没有管制刀具的限制,不会只用折凳木棍之类的仁慈兵器。
这个时代,就算手杖都有灌铅的,挥起来能够把人脑袋砸得裂开来。
而这伙儿敢来掳人的家伙,更是有很大可能持有专业的冷兵器,要么是刀斧矛剑,要么就是战锤之类。
无论哪一种,只要被打中一次,就有被秒杀的几率,哪怕运气再好,被打中个三四次也绝对完蛋了。。。
可不像拳脚那样,打不中要害的话伤害就比较小。
洛明曾经做过这方面的训练,哪怕是他最弱的两个师弟和一个师妹,一起手持武器围攻他的话,也有差不多四成的几率在全灭之前让他身负重伤。
若是对方人多的话,正面战斗对他来说就太吃亏了。
所以,这里就要选择由明转暗。
洛明毫不犹豫,向着镇子内走去,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绕了两圈之后,才从另一个方向出了镇子。
如果对方不知道自己的存在自然最好,就算对方事后打听到“这宅子里还住着一个人”,也照样不可能知道洛明具体是去了哪里——如果有人来到这大宅,然后追踪他的脚印的话,追到镇子里就会失去线索了。
而把莉丝掳走的那伙人,是乘着马车走的,这则对洛明的追踪很有帮助——镇子上有马车的人可没几家,而且车辙印也比脚印更持续,容易辨认。
一路追着这痕迹,洛明来到了一个郊外的庄园。
接下来,便是洛明刻骨铭心的那段记忆了。
他在贸然出手之前,已经调查了一遍,确认自己的确有胜算之后,才拔剑突入。
当遭遇到突然袭击的时刻,那伙人几乎完全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洛明斩杀一人。
接下来,洛明便突袭法师,克服阻挠,将这麻烦的施法者优先斩杀。
当然,就算这样,对面还有着明显的人数优势,若是叫对方反应过来,一起围攻的话,饶是洛明三头六臂也得饮恨于此。
因此他立刻按照计划,去抓捕对方的首领与核心人物——那个贵族少爷,兰奇·普兰特。
只要把这关键的人质掌握在手里,接下来怎样都好办。
威胁他们交换人质当然是一种选择,也可以唬骗他们,说好双方同时把武器丢远,接着洛明就能靠过人的拳脚功夫把他们迅速解决掉。
然而没有想到,这看上去完全是个纨绔废物的大少爷手里,却有着比之前斩杀的法师还要强大而致命的底牌。
接近内环魔法强度的雷光,居然出现在这种场合下,简直就像是黑帮斗殴的时候突然有人抬出一门火炮。
第七百九十二章 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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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内环法术,这是什么概念呢,至少也是个逼近大法师的人才能使得出来。
考虑到能够把这样的法术封存在戒指里,让一个废柴都能正常使用,恐怕制作者是个真正的大法师也说不定。
这样的绝强力量,介入原本连一个剑师都没有的局面中,实在是太过作弊。
洛明的备用计划也好,预留的容错量也好,在这完全超出计算之外的巨大力量面前,都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若非黑日殿下的话,当时洛明就已经凉透了——或者说被烤焦了更为准确。
当然,关于这个部分,洛明也没打算完完整整地全部讲出来。
至少,不是现在。
比起“死而复生”这个有点过于沉重,哪怕以洛明现在的实力都很难保证能够守得住的秘密来说,还是笼统地说一下“听到了某个神秘的声音,那个声音的主人帮助了我”更方便。
只笼统地说这点的话,上限相当高,可以是听到了神谕,下限也相当低,一个大法师就能做到这种事。
至于自己被黑日殿下短暂附体,打碎了接下来的雷球,把敌人全都轰杀这种事,就更是别说出来比较好。
把对方全都杀了,也说成是为了自保而迫不得已,不杀就会被杀,就行。
至于接下来,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至少,没有对格兰蒂再说一遍的必要了。
复活之后,洛明没有见到莉丝,意识到另外有人把她救走,不禁松了口气。
接下来,他就要考虑自己的事了。
洛明看到一个马车的痕迹朝着和镇子不同的方向远去,便意识到莉丝被救走之后已经远离,恐怕近期内绝对不会再回那个房子了。
其实,就算她会回去,洛明也不打算回去了。
在战场之外的场合杀死贵族和贵族的手下,怎么想都是重罪,何况对方还有那么强力的魔法戒指,绝对是能量很大的大贵族之子,而不是那种无权无势的穷鬼小贵族。
不用说,洛明肯定会被通缉了。
如果回去的话,不仅是坐以待毙,等着对方来抓,更可能会进一步牵连到莉丝。
不过万幸,他之前就预先把行李带出房子了。
虽然他之前没想到真的会把对方全部杀光——这已经超出他的能力范围了,但至少也考虑过严重得罪了贵族会被通缉的问题,因此早就准备好跑路的事。
现在他还顺手在尸体上摸了几下,又获得了不少金银铜币,路费也算有了。
这里正好是边境地区,也就几天的路程,就能跑到国境之外去,到时候对方哪怕是大贵族,也鞭长莫及了。
接下来,可就是来到公国之后,遇见格兰蒂了——关于这之后的事,格兰蒂绝对记得和他一样牢。
现在再说一遍的话,就算是进入老夫老妻怀旧模式了,洛明不觉得自己有这么老,有做这种事的必要。
“普兰特家族,能够出这样的纨绔,我想他们家里的大人也不算什么好货吧。”
很难得地,格兰蒂直接骂起了自己还不算了解的人,这大概算是同仇敌忾吧。
紧接着,她便脸色一变,开始无声默祷起来,洛明没有刻意去读唇,但大概是某种忏悔的话吧。
“骂那种人是很正常的,不算什么罪过啦。”洛明笑着说道。
“没事。”格兰蒂再次恢复了笑容。
但她心中仍然有着歉意,以及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刚才居然差点说出“不过也多亏了那个纨绔,才使得你我相遇”这样的话……
而她其实想的比这还要过分一点:
多亏了他,才使你与莉丝早早分开,来到我的身边。
格兰蒂可以发誓,自己并不算善妒,也不是没心没肺只顾自己。而人的情绪总是多变的,偶而产生一些离经叛道的思维也不奇怪,论行不论心,只要不真的做出来就好说。
但事关洛明,哪怕有一个瞬间闪过了这样的念头,也已经让她产生足够的自责感。/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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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三章 千塔之都() 
故事,就此告一段落。
格兰蒂虽然稍微有点闹别扭,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既然如此,倒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洛明也没追根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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