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必有女汉子》第20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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锵!
白猫头大儒将剑一震,剑气浩荡而出,如同星河压下,将黑猫头大儒给压制的死死的,剑气密不透风,让人窒息而且绝望。
“白玉堂剑!”
“是白玉堂剑!”
“与墨颜剑齐名的神剑。”
“是副院长得到了白玉堂剑。”
“而且副院长和院长动手了!”
从《儒林日记》里走出来的大儒们惊愕道,他们或多或少,都听过白玉堂剑。然而还是第一次见到它,不由大奇。
“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瞌睡了就有人送来枕头。”咩霸小儒大笑道,“墨颜剑与白玉堂剑,我都要了。”
“你先问问我答不答应!”狗头大儒吼道,“我的狗血还没凉,我的狗眼看人低神通还能使用几次,杀你足矣,咩霸小儿。”
轰隆隆!
一尊近万丈高的巨犬站了起来,赫然是狗头大儒所化。他已经将仅存的理智都给散尽了,现在他只想杀掉咩霸小儒。
噗!噗!噗!噗噗噗!巨犬的背上,一道道血水迸洒,而后窜出一条条手臂,每条手臂上都布满了狗眼,每颗狗眼都有梧桐叶那么大,相当恕?br />
当是时,狗头大儒所化的巨犬,比任何人都要站得高,所以能俯视众人,他要是施展狗眼看人低神通起来,也就更加得心应手。
哗啦。
一道狗血飚射而出,如同倾迸而下的血河,席卷而来,荡平了数万丈方圆内的山林,树木崩断,巨石抛舞。
“这么狗血,真的好吗。”咩霸哼道,“我给你脸,你不要。”
既然如此,那你就去死吧,反正不会有人来救你,而且大家都想看着你去死。
嗡!
咩霸的两支羊角轻轻一幌,一团银光涌起,而且在银光之中还有一只小碗,那碗看上去和普通的茶碗没多少区别。
哗!
空中,那道狗血被小碗给吸摄了过来,落入里面,居然还没盛满,甚至连碗底都没覆盖。
“你有再多的狗血,我都不担心。”咩霸小儒冷笑道,“老狗,你信吗,只要你敢放血,我就能收走它们,来多少,我收多少。你要是不怕流血而亡,尽管撒狗血。”
嗷,嗷嗷……
巨犬被咩霸小儒给激怒了,他背上长出的那一条条手臂,倏然拍下,像是通天之柱崩塌了。“死,你给我去死。”狗头大儒吼道。
轰!
一条最先冲下来的手臂,与托着那只小碗的银光撞在一起,登时,银光涣散,全都散尽。而在那条手臂之前,小碗显得更加渺小了,仿佛能被它给拍碎。
刷。
碗中,一道紫色的光束飞起,缠住了那条手臂,不知道缠了多少圈。
咔嚓咔嚓咔嚓,被缠住的手臂,一段段皲裂,炸成了齑粉与血雾,当空抛扬。随后,碗里飞出更多的紫色光束,细的像是鱼线,也有的像是狼烟,光柱,陡然而起,将一条条手臂都给绞碎了,而那些手臂上长着的狗眼也不能幸免,炸成碎片。
最后,狗血都落到了碗里,这次,碗里终于盛满了。
咕嘟一声,碗里的狗血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吸摄一空,再次见底。
“狗血似乎不够。”咩霸小儒遗憾道。
锵!
墨颜剑电射而出,剑气如丝,哧哧哧,密集而出,将狗头大儒所化的巨犬给绑成了黑色的粽子。
“为何坏我好事。”马甲冷笑道,“死于墨颜剑,你可以瞑目了。”
马甲话音落下之际,捆住巨犬的黑色剑气也炸开了,连同巨犬一起消散在天地间,渣都没剩下来。《儒林日记》之中,再没什么狗头大儒了,他已经作古,成了历史。
“你似乎察觉到我的目的了。”咩霸小儒道。
“自然。”马甲道,“你这般明目张胆,我又不是傻子,如何看不出来。”
轰隆!
《老牛与内槽的相遇》这本书陡然化为一座书山,山高不知道多少丈,好像能将天空给捅穿。“咩霸,到此为止了,我不会再让你嚣张下去。”
轰!
书山向咩霸小儒镇了过去,登时,墨香散开,结成无数朵黑色的莲花,呼呼旋转,谁要是敢靠近,旋转的黑莲就会将谁斩成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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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七十五章() 
马大厚喜笑颜开,“只要我之奥豆豆出手,这些废物大儒还有活命的机会,我也许还能趁乱分一杯羹。马甲再怎么无情,也得承认我是他的兄长。”
“你这没用的公子哥。”
冷漠的声音传了过去。赫然是日,他亦是写手界的古老大神,强人说男。
“到了现在,你还不思悔改,这就是你和马甲的区别。马甲才是大基老,大枭雄,你什么都不是,连渣都不是。你劳资生出你这样的种,也是倒了血霉。”
当是时,日已经将牛头旗与马面旗抢走了。呼啦!呼啦!两杆幡旗陡然摇幌,一团红烟与一团蓝烟呼啸而出,像是平地起风,飞沙走石,而马大厚没法躲避,不由大怒,“你个老泼皮,一把年纪了,居然还和小辈一般见识,你的脸都不要了吗。”
马大厚已经用身体承受过来自日的攻击,自然清楚对方的可怕。别说是牛头旗与马面旗了,就是亲哥,他都敢送给日。“只要我能活下去就好,其它的都不重要。”
嗤嗤嗤,嗤嗤嗤!
马大厚的身体再次迸起一道道咒光,每一道咒光都高数十丈,绞在一起,像是巨龙,张牙舞爪,无比嚣张。“恐怕我的咒印都不是老东西的对手,他太可怕了。”
轰!轰!
那团红烟与蓝烟,怒卷而至,震裂大地,拍碎虚空,也将咒光凝成的巨龙扯碎了。“马大厚,你劳资不管你,我可不能坐视不管,因为我要对你劳资负责,同样对太守山负责。哈哈哈,哈哈哈,我将会成为太守山之主,你父亲则会跪在我前面,并且用脸来蹭我的鞋底。至于你这没用的公子哥,杀了就是,就和捏死一只蝼蚁没多少区别。”
日一边嘲笑马大厚,一边催动牛头旗与马面旗。他役使两杆幡旗相当娴熟,远胜于马大厚,让马大公子不由怀疑,“难道我真是废物?”
蓦然间,红烟化为一张画纸,蓝烟则凝为一只鼻烟壶。
呼啦!
红色的画纸倒卷而来,撕裂马大厚的咒光,将他给裹走了。而蓝色的鼻烟壶呼呼旋转,洒下淡蓝色的水流,将红色的画纸围的不透风。
“你的身体不错,我要了,可你的脑袋不怎样,还不如一只冬瓜。”日冷笑连连,他肩膀一摇,牛头旗与马面旗冉冉升起,嗤嗤嗤嗤,红线、蓝线迸射,瞬息而至,刺入红色的画纸之中。
“啊!”被画纸卷住的马大厚痛苦道,“你,你想对我完美无瑕的身体做什么,老东西,我是你永远得不到的美男子啊。”
轰。
日的身体遽烈震荡,几乎跌倒。他也是一口陈年老血吐出数千米远。草,天地可鉴,日都没有那方面的心思,因为让他感兴趣的人是马太守,而不是马大厚。
马大厚太无耻,已经让日无法直视他了,同时也坚定了他要斩去马大公子脑袋的念头。“要是不杀你,我颜面何存。”
画纸之中,红线与蓝线已然缠在马大厚的脖颈之上。噗噗噗!血雾迸起,而马大公子吓死了过去。就是一个脓包,不中用,他的脸虽然遗传了马太守的风采,可除了脸,当真一无是处。
噗!
马大厚的脑袋真的被绞去了,与脖颈分家,可是一点血都没流。切口像是镜面,相当平整。
“哈哈哈。”日忽然笑了,“这就是你的下场,也会是你弟弟的下场。马甲虽然比你厉害,可也不是我的对手。我要对付他,也无需多少心机与手段。”
哧啦!
红色的画纸陡然裂开,而蓝色的鼻烟壶将马大厚的尸体给收去了,只剩下一颗脑袋,还在旋转。可马大公子的脑袋还活着,怨气冲天。“日,你竟敢斩去我俊美不凡的脑袋!”
“有什么不敢的,你不是见识到我的手段了吗。”日不屑道,“你只是众多写手之中的一个小扑街,我是古老的大神,有我出手杀你,你该感到庆幸。因为无数尸骨堆砌,才造就了我今天的地位。你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已经是脸上贴金。”
马大厚被呛得说不出话来了。难道小扑街就没有骄傲与自尊了吗。
答案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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