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寇莫追》第16章


梅姑听他这一声前辈便已喜不自胜,「好得很,好得很!小西你当真不错,不愧是我梅姑的徒弟……」
信成蹊听她说到这里,就觉得她接下去可能要说「连武当弟子也逃不过你的手掌心」,连忙咳嗽一声,打断道:「师父,我要和钧和去一趟三岛六城,这会要和白眉道长告别呢,刚好你在,我想让你问问教主,我那庄子毁了,百晓生的消息不用往那边递了,嗯……我也暂时不需要落脚点。」
梅姑听了却是吃了一惊,道:「难道你的意思是……就这么定下来了?」
信成蹊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梅姑看了眼叶钧和,又看了信成蹊,表情有些古怪,许久后,才道:「罢罢罢……本来我还以为,你身怀名器,就算不迷个百个千个的人,也要迷个十个八个的……」
信成蹊认真道:「不过这一个也抵得上百个千个了,你说是不是?」
梅姑哈哈大笑,「是!是是,当然是。既然你找到‘归宿’了,那我也可以向教主要红包了……你们去吧。」
叶钧和道:「梅前辈走好。」
梅姑点点头,纵跃飞起。
信成蹊冲叶钧和嘿嘿一笑,叶钧和捏了捏他的手,而后信成蹊又冲他嘿嘿一笑,叶钧和皱眉道:「你做什么笑成这样?」
信成蹊道:「我师父很满意你哩,你没看出来吗?」
叶钧和当然看出来,却道:「还有我师父。」
信成蹊道:「你只看得到我师父,怎么就看不出你师父呢?那时候在峨眉金顶,实际他便也对我很满意了。」
叶钧和道:「你莫要高兴得太早,他的满意,也许只是因为你是千机教的,师父觉得你不会受到城里的为难,三岛六城与中原门派虽然不怎么来往,但与几宫几庄几教还是有些往来的,毕竟门派们不常做生意,而四宫三庄一教都涉及生意,三岛六城掌管海上贸易往来……师父,如果他不但放心我和你一起去三岛六城,还放心我娶你,才是真正的满意你。」
信成蹊听得似懂非懂。然而大致还是明白了。
太和殿内,白眉道长坐于主位听他们说了半晌,才面色沉重地道:「钧和,此乃人生大事,你可是真的想好了?」
叶钧和跪下道:「徒儿已想得清楚明白。」
信成蹊连忙也跪下,道:「我也想得清楚明白。」
白眉道长捋了胡须长久不说话,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许久后,他才道:「既然你们已想得清楚,那为师,却也是没什么话,雌雄果并不是简单的东西,你们要小心,还有……钧和。」
「弟子在。」
白眉道长道:「三岛六城中,你所出身的揽月城,你三弟天生疾病难愈,皇上似有意找块暖玉助其痊愈,听闻已经得手,正放于鬼斧弟子手中雕刻,你将这个消息带回去,叶钦羡心情会好一些……另外,海外恐怕也将会有战事,届时三岛六城城主们上到中原,风振宫应当会研究出好一些的机关暗器,相助于他们……」
叶钧和道:「是!」
白眉道长神情颇有些古怪地看了信成蹊半晌,道:「你父,难道是当初的信原轩?」
信成蹊「啊?」了一声。
白眉道长咳嗽道:「没什么……没什么……」
叶钧和却是一愣,信原轩的名头,他是听过的,此人当年可是好好地闹过一次三岛六城,如果信成蹊是信原轩的儿子,那可不太美妙。
「怎么了?钧和,我看你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一路上驾着马车直走到了码头,叶钧和也没说什么话,大多数时候不是打坐就是沉思。
「你父亲当真是信原轩?」
信成蹊道:「这我是真不知道,我自懂事起,也就知道我师父而已,见过的人不多,就连教中人也只有在过节时,才会在一处聚聚,并且总有那么几个人不到。」
叶钧和揽过他,让他靠在自己怀里,下巴搁在他脑袋上,一会儿才道:「如果你是信原轩的儿子,恐怕我们这趟会比之前要难上一些。」
信成蹊惊讶道:「为什么?」
叶钧和道:「三岛六城从前被一个人闹过,差点让雌雄果树被推倒,雌雄果树也算是圣树了,平常人摸上一模都要被骂,何况是妄图将它毁坏。」
信成蹊听得津津有味,「那他是为什么要将树给 毁了?」
叶钧和道:「我也不知。按照城里的人的话,就是一时兴起。而这个一时兴起的人,正好叫做信原轩。」
信成蹊道:「如果他真是我父亲的话,我是不相信他一时兴起的,千机教的人,从来很少一时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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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有一种人,光是看长相,就觉得天生适合被人宠着、爱着。
叶铭夕就是其中之绝,信成蹊到得三岛六城中的揽月城里时,见到叶铭夕不由愣神,如果说,身怀名器的人,是情不自禁吸引人的话,那么叶铭夕,虽然没有名器,但却让人情不自禁生怜,透到骨子里的怜惜之意,连他都忍不住有。
叶钧和将自己的事情告诉了叶氏这一任族长,也就是揽月城主,叶钦羡,叶钦羡倒没怎么怪他,只道雌雄果吃下,便可以了。兴许是因为叶钧和是他大哥,叶钦羡竟亲自去取雌雄果。
信成蹊却是忍不住看了又看叶铭夕,直将人看得不好意思。叶铭夕很主动地带他这个「大嫂」在揽月城外走着,揽月城气候适宜,蓝天白云,绿草丰茂,当真是十分好的环境。
「你为什么要一直看我?」叶铭夕长得颇有些粉雕玉琢的趋势,虽然年龄恐怕已至少有十七八岁,但仍然一张娃娃脸,而且黑黑亮亮又大又好看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还有小小的嘴唇,粉色,分明就像十五六的少年。长相偏柔美了些,而且气质也偏柔弱。好看得要人命。
信成蹊心道那柔弱气息可能是因为叶铭夕从小隐疾的缘故,倒对他情不自禁生出怜意。
叶铭夕抿唇笑道:「原来大哥出岛,我还以为他古板守礼,这辈子怎么着,就算找个另一半,恐怕也是个千金小姐,同他一样的守礼,想不到会是你这样开放的人。」
信成蹊道:「开放实际很有好处,当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有什么趣味可言?」
叶铭夕笑道:「说的有理。」
信成蹊道:「你们岛上的人,出岛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除了找寻伴侣后要做的事情外?」信成蹊总觉得,三岛六城中出岛的事不可能那么简单,如果真那么简单,按照三岛六城的规矩,古往今来,恐怕也有很多人都会想出岛,但距今为止,出岛的人却不多——也许是瞒的好?
但百晓生都不知道的话,肯定是不常出来的。
叶铭夕拉着他到那雌雄果树旁,这雌雄果树实际上在岛上的街边都有,但是街上的树是没有结果的,又或者,那树上的果子都已被摘掉。
叶铭夕指了指那树,道:「特殊的要求就是那雌雄果树上的果子,出岛的人,其实已经吃下过雄果了,雌雄果对人其实有好处,但吃了配对雌果的人……会受些苦,本来我想,大哥那样的人,恐怕宁愿一辈子不成亲吧……如果他找个女子,其实是不需要那女子吃雌果的。甚至两人都不用回岛,因为三岛六城规定,女子无法夺权。」
信成蹊面色忽然古怪,「如果是女子便不用吃……难道吃了这果子,还真会有孕不成?」
叶铭夕一愣,「噗」地一笑,道:「你想得可太多了,并不是吃了果子便会有孕……这种说法恐怕是古来的传说,传说可不能信,这果子别名叫做合卺果,有点类似红线,但也有点类似情蛊,只不过,是单向的,大哥已吃了雄果,要让他的另一半得到承认,必须让他另一半吃了配对雌果,这样……他体内的雄果药性,才不会因为过了三十岁而消失,如果消失了,他会受一次噬心之痛。至于吃了雌果的人,除却开始因为药性难受一段时间……可只要不背叛另一半,其实也是大大有好处的……」
信成蹊道:「有什么好处?」
叶铭夕道:「我只知道一样好处,是一个前辈告诉我的,就是能保存血气。」
信成蹊茫然道:「这算什么好处?」
叶铭夕道:「怎么会不算好处?这保存血气一事,可是到了老年,仍然是能保存血气的,一普通的人,吃了这雌雄果,只要同爱人情意不断,琴瑟和鸣,甚至能活到百二十岁,更别提习武之人了。」
信成蹊讶异道:「如果这东西如此好,为什么只有出岛的人才能吃?而且……而且你们岛内的人,应该也是不吃的吧?」
叶铭夕道:「这世上有谁轻易敢将自己性命交给别人?雌雄果难得,而且未免有人故意用这法子害人,只有三岛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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