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通史(上册)》第79章


影响。城市作为地方贸易和地方行政的中心,开始慢慢地出现。意大利在这方面居领先地位,拥有威尼斯、阿马尔菲和那不勒斯这样的商业中心;这些商业中心的居民被伦巴第侵略者切断了同内地的联系,于是开始出海谋生。后来,内地商路上和波罗的海沿岸相继出现了一些城市。另外,定期大集市对商品销售也很重要;这些集市出现在商路两旁,以香槟地区的那些集市最为著名;香槟离佛兰德、意大利和德意志的距离相等,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在人口和贸易量方面,中世纪西欧的城市同中国、印度或中东的城市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但由于拥有日益增长的自治权和政治力量,它们显得十分独特。恰恰因为它们再从头开始,而且处于政治上支离破碎的欧洲而不是坚如磐石的帝国的结构中,所以自治市的自由民从一开始就表现出自信和独立,这种自信和独立是欧亚大陆其他任何地区所没有的。
由于自治市的自由民拥有权力和财政资源,他们通常从国王那里获得皇家特许状;特许状准许他们组成单独的小自治市,享有自治体的权利,可以用自治市的印章签定协议,拥有自己的市政厅、法院以及市外属地。皇家特许状还准许商人和工匠组织行会,或自愿同盟会,用以自卫和互助,其中包括对产品标准、价格和工作时间的规定。因而,城市逐渐被公认为新的社会成分,市民不再受封建法律的制约。这一点在下面这个惯例中得到反映:如果一个农奴逃到城市,在那里住了一年零一天而未被捕捉到,他便成为自由人。正如当时的俗话所说的那样:“城市的空气能使人自由。”
在某些地区,一批批城市联合起来组成联盟,这些联盟成为强有力的政治及经济统一体。当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皇帝企图强迫意大利北部的米兰、布雷西亚、帕尔马、维罗纳等富庶城市纳税,并接受帝国管辖时,这些城市便结成伦巴第联盟;联盟在教皇的支持下,成功地进行了反对皇帝的战争。同样,1350年,不来梅、吕贝克、斯德丁、但泽等波罗的海沿岸的90个城市组成了汉萨阿盟,反对海盗,迫使外国承认它们的商业特权,实际上垄断了北欧的贸易。
这一发展给欧洲商人带来了地位及权力,这在欧亚大陆是独一无二的。例如,在中国和印度,商人被视为下等人和不受欢迎的人:在西北欧,商人则拥有社会地位,其财富和政治权力也随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长。在中国,各时代的商人在衣着打扮、携带武器、骑马乘车和拥有土地方面受到种种限制;他们将商品从一处运到另一处、被认为是非生产性和寄生性的活动,他们被置于社会底层。同样,在印度,由于印度教强调放弃财产,商人毫无声誉。在印度,最理想的人物不是赚钱造宅第的、忙忙碌碌的商人,而是坐垫子、吃大蕉叶、无物质财产牵累的神秘主义者。因此,在东方诸帝国中,商人毫无机会上升到当权者的地位。中国是学者主管行政,日本是军人治理国事,马来西亚地区和印度拉杰普特诸国是地方贵族管理国家,但没有一个地方是由商人当权的。
是的,没有一个地方,除了欧洲。在欧洲,商人的政治权力及经济力量正稳步增长他们正成为伦敦的市长、德意志帝国自由市的参议员、荷兰的州长。这样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关系意味着国家更加重视、更加始终如一地支持商人利益以及后来的对外冒险事业。
五、民族君主国的崛起
到10世纪时,西欧已变成封建小国的聚集之地;这些封建小国一点一点地获取巴灭亡的查理曼帝国的土地和权力。以后几个世纪中,几种传统和势力彼此不合。封建君主们不断地与常领有较大封地、行使较多权力的封臣们相冲突。教俗封建公国揭出了棘手的叙任权问题。诸城市有时结成象伦巴第联盟和汉萨同盟那样强大的组织。它们都以自己为中心;然而其时,还存在着一股与它们相对抗、正在为实现一个以罗马教皇或者以查理曼及其前任的继承人“罗马”皇帝为首的统一的天主教世界而不懈奋斗的势力。这些互相冲突的势力错综交织在一起,使政治生活中产生了各种水平的同盟和联盟,它们无限多样、不断变化。
广义地说,查理曼死后,西欧政治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9至11世纪,教皇和皇帝一般说来是合作的。教皇帮助皇帝反对德意志世俗贵族;作为回报,皇帝支持教皇反对与罗马教皇的权力相对立的拜占廷势力。1073年,教皇格列高利七世任职,罗马教皇的权力开始达到顶峰。为争夺日耳曼主教的叙任权,教皇和皇帝发生冲突,结果格列高利获胜,从而削弱了帝国的行政和皇帝的权力。到13世纪,教是英诺森三世实际卷入了欧洲各国的事务之中,国王和皇帝由他任命或废黜。他宣称:“世界上的一切都逃脱不了教皇的关注和控制。”两个多世纪以来,尤其由于虔诚的法王和英王相继即位,罗马教皇通常被认为是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
罗马教皇的最高权力,到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手中突然戏剧性地结束了;卜尼法斯八世曾颁布《教皇训令》(1202年),坚定地阐明教皇权力至上的学说:“……我们要声明,要陈述,要解释,要正式宣告,服从罗马教皇的统治,是众生得救所完全必需的。”但是,前几个世纪中所能接受的东西,这时却不再合人心意。诸君主及其议员们把国家繁荣看得比教皇的愿望更重。卜尼法斯遭到法王使者的威胁和虐待,受辱后不久便死去。1305年,法国大主教当选为教皇,称为克雷芒五世。他未去罗马,而是以法国东南部的阿维尼翁为教皇驻地。此后70年间,阿维尼翁教皇受制于法王,失去了前辈在天主教世界中的统治地位。
欧洲君主新权力的获得,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同新兴的商人阶层的非正式联盟。自治市的自由民向君主提供财政援助和管理才干,成为国王的内待、监工、帐目保管人和皇家造币厂经理等。最初,这些人组成国王的王室,主管国王私人事务。如今,随着王室成员被派去管理整个王国,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发展起来。更明确地说,它与某些代议制议会一起,为官僚机构、法院和税收制度打下了基础。
作为回报,君主向自由民提供保护,以反对封建领主和主教的频繁战争和苛捐杂税。他们还为商人利益服务,废除了五花八门的地方自治政权;这些地方自治政权各有其自己的关税、法律、衡量制和货币。14世纪末期,易北河上有35个征税站,莱茵河上有60多个,塞纳河上也有许多,如果船载谷物沿塞纳河行驶200英里,其费用将达这些粮食售价的一半。随着这些障碍的消除,随着是家法律和命令的实施,到15世纪,出现了民族君主国,初步形成了今天的英国、法国、葡萄牙以及斐迪南和伊莎贝拉联姻后的西班牙的版图。
这些大而新的政治统一体,在调动从事海外冒险事业所必需的人力物力资源方面是必不可少的。早期探险者虽然绝大多数是意大利航海冒险家,但他们的资助者都是新兴的民族君主国,而不是他们的家乡、微不足道的城邦,这一点决非偶然。西班牙和葡萄牙朝廷给哥伦布和达·伽马以大力支持;英国和法国朝廷也紧随其后,热情支持卡伯特、韦拉扎诺及其他许多人。
六、信仰的时代
西方中世纪文化和知识的发展,同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一样意义重大,富有革新精神。从罗马陷落到约1000年,前后的几个世纪在完全缺乏文化创造力的意义上说,构成了西方历史上的“黑暗时代”。极度贫穷、危机四伏、与世隔绝,不可能产生文学、艺术和学术杰作。的确,修道院的修土设法保存了部分古典文化,但他们自然致力于保存与其宗教信仰相一致的部分,而忽视了那些更为世俗的东西。结果形成了“基督教的”即“教会的”文化,这种文化对教会是一个补充,并依附于教会。
11世纪,主教们为了教育其管辖区内的教士,创办了教会学校。一个世纪以后,以教会学校为基础的早期大学逐渐形成。这些大学是具有合法身份的自治团体,这是它们与众不同的特征。此外,它们不象教会学校那样只有一个文科,另外还有教会法规、民事法律、医学和神学系。文科的全部课程包括三个低级学科(拉丁文法、逻辑和修辞)和四个高级学科(算术、几何、音乐和天文)。12世纪,在博洛尼亚、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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