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性做了和尚》第18章


弘一书
(1936年)
弘一法师给刘质平的遗嘱
致刘质平(青岛)
质平居士文席:
雨奉惠书,具悉一一。承施资财,至感!此次到青岛后,如入欧美乡村,其建筑风景,为国内所未见也。前有友人劝余编辑儿童唱歌一卷,约初小程度,略含佛教浅理而无宗教色彩,以备佛教信者及他教信徒用之。未知仁者有暇任此事否?《清凉歌集》出版现象如何?仁者于下半年仍居宁波否?便乞示及!谨复,不宣。
演音启
致刘质平(遗嘱)
质平居士文席:
朽人已于九月初四日谢世。
曾赋二偈,附录于后: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
问余何适,廓尔亡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前所记月日,系依农历也。谨达,不宣。
音启
(1942年9月)原第159页图放于181页至刘质平遗嘱文章后弘一法师给刘质平的遗书
致李圣章(行旅之费)
'1' 李圣章(1885—1975): 名麟玉。他是李叔同的侄子,幼时两人是玩伴。其留学法国时,与蔡元培等发起成立“华法教育会”,并任秘书。回国后先后在北京大学、中法大学任教。建国后,曾任重工业部顾问、北京工业学院副院长、全国政协委员等。
圣章居士慧览:
居衢以来,忽忽半载。温州诸人士屡来函,敦促朽人返彼继续掩室,情谊殷挚,未可固辞。不久即拟启程,行旅之费,已向莲花寺住持借用三十圆。尊处如便,希为代偿,由邮局汇兑此数,以汇券装入函内,双挂号寄交衢州莲花村莲花寺德渊大和尚手收,为祷。温州通讯之处为大南门外庆福寺,是旧游之地也。此次赴温,由衢经松阳、青田,较绕道杭沪稍近,约七日可达。率达,不具。
昙昉疏四月十七日
(1924年)原第180页图放于184页前李叔同早年治印(一)
李叔同早年治印(二)
致李圣章(剃发出家)
圣章居士慧览:
二十年来,音问疏绝。昨获长简,环诵数四,欢慰何如。任杭教职六年,兼任南京高师顾问者二年,及门数千,遍及江浙。英才蔚出,足以承绍家业者,指不胜屈,私心大慰。弘扬文艺之事,至此已可作一结束。戊午二月,发愿入山剃染,修习佛法,普利含识。以四阅月力料理公私诸事: 凡油画、美术书籍,寄赠北京美术学校(尔欲阅者可往探询之),音乐书赠刘质平,一切杂书零物赠丰子恺(二子皆在上海专科师范,是校为吾门人辈创立)。布置既毕,乃于五月下旬入大慈山(学校夏季考试,提前为之),七月十三日剃发出家,九月在灵隐受戒,始终安顺,未值障缘,诚佛菩萨之慈力加被也。出家既竟,学行未充,不能利物;因发愿掩关办道,暂谢俗缘(由戊午十二月至庚申六月,住玉泉清涟寺时较多)。庚申七月,至新城贝山(距富阳六十里)居月余,值障缘,乃决意他适。于是流浪于衢、严二州者半载。辛酉正月,返杭居清涟。三月如温州,忽忽年余,诸事安适;倘无意外之阻障,将不它往。当来道业有成,或来北地与家人相聚也。音拙于辩才,说法之事,非其所长,行将以著述之业终其身耳。比年以来,此土佛法昌盛,有一日千里之势。各省相较,当以浙江为第一。附写初学阅览之佛书数种,可向卧佛寺佛经流通处请来,以备阅览。拉杂写复,不尽欲言。
释演音疏答四月初六日
尔父处亦有复函,归家时可索阅之。
(1922年)
李叔同于20世纪初所设计的题花
致李圆净(自之著作)
圆净居士再览:
仁者致常师书,诵悉一一。承询之事,其一册,为《行事钞》中一部分之科表,唯录旧科而已;其一册,为《行事钞持犯方轨表解》之初稿。若欲出版,尚须精校重为编订。朽人近来对于自己之著作,不愿轻易出版者,(一) 因以凡夫情见僭为编述者,恐未能契理契机。必须先生西方,回入娑婆,乃可负荷弘法之重任;(二) 因律学专门之撰述,出版之后,无人能读,难于流通。昔蔚如居士刻《南山律书》近百余卷,除赠送之外,罕闻有人出资请购者。即赠送与人,读者亦希,仅藏置高阁耳。且如朽人近编之《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因普被在家人故,将来出版之后,慕名而请购者,或尚有一二百人。若真能披读而研习了解其义者,或亦仅有仁者及古农、幼希数居士耳。近来目疾增剧,抄录《备览》仅及一半,约五十余页。尚有一半,未抄录。谨复,不具。
音启五月十二日
附一纸,乞于便中交夏居士为感!此次书写《备览》稿,颇为用心。每写一页,须一小时以上乃至两小时。附呈废稿《十善法》一纸。
(1939年)弘一法师常用之印章
致蔡元培、经亨颐、马叙伦等
致蔡元培、经亨颐、马叙伦等(整顿僧众)
旧师孑民、旧友子渊、彝初、少卿、钟华诸居士同鉴:
昨有友人来,谓仁等已至杭州建设一切,至为欢慰。又闻孑师等在青年会演说,对于出家僧众,有未能满意之处。鄙意以为现代出家僧众,诚属良莠不齐。但仁等于出家人中之情形,恐有隔膜。将来整顿之时,或未能一一允当。鄙意拟请仁等另请僧众二人为委员,专任整顿僧众之事。凡一切规划,皆与仁等商酌而行,似较妥善。此委员二人,据鄙意,愿推荐太虚法师及弘伞法师任之。此二人,皆英年有为,胆识过人。前年曾往日本考察一切,富于新思想,久有改革僧制之弘愿。故任彼二人为委员,最为适当也。至将来如何办法,统乞仁等与彼协商。对于服务社会之一派,应如何尽力提倡(此是新派);对于山林办道之一派,应如何尽力保护(此是旧派,但此派必不可废);对于既不能服务社会,又不能办道山林之一流僧众,应如何处置,对于应赴一派(即专作经忏者),应如何严加取缔;对于子孙之寺院(即出家剃发之处),应如何处置;对于受戒之时,应如何严加限制……如是等种种问题,皆乞仁者仔细斟酌,妥为办理。俾佛门兴盛,佛法昌明,则幸甚矣。此事先由浙江一省办起,然后遍及全国。弘伞法师现住里西湖新新旅馆隔壁招贤寺内。太虚法师现住上海(其住址问弘伞法师便知)。谨陈拙见,诸乞垂察,不具。
弘一三月十七日
昨闻友人述及仁者五人现任委员。此外尚有数人,或系旧友,亦未可知。并乞代为致候。
(1927年3月17日)
原第227页图放190页后弘一法师书赠老友杨白民《法常首座辞世词》
致林奉若(食物之事)
奉若居士澄览:
关于食物之事,略陈拙见如下,乞为转陈执务者,为感!
依律,食物亦名曰药,以其能调和四大,令获康健,俾能精进办道。但贪嗜甘美之物,律所深呵。常食昂价之品,尤为失福。故以价廉而适于卫生之物最为合宜也。
豆类,含有蛋白质,为最重要之滋养品。但亦不能多食,多食则不消化(与常人食补药者同,须以少量而每日食之,但不可一次多量,若过量者,反致增疾)。
蔬菜之类,且就本寺现有者言之。
菠菜,为菜中之王,含有铁质及四种维他命,为滋补最良之品。
白萝卜(俗称菜头)亦甚能滋补。红萝卜亦然。
白菜,亦甚佳(或白色或绿色皆佳)。
若芥菜、雪里红,则性稍燥,不可常食。
花生,含有油质,食之有益(但不可多食)。
且以拙见言之,菜食一盂之中,约以蔬菜占五分之四,豆类及花生等占五分之一,乃为适宜也。
近来本寺送与朽人之菜食,其中豆类太多,蔬菜太少,未能调和,故陈拙见,以备采择。
再者,前朽人云,不愿食菜心及冬笋者,因其价昂而不食,非因齿力不足也。菜心与白菜相似,而价昂数倍。冬笋价极昂,西医谓其未含有何种之滋养质也。
又香菇亦不宜为常食品,明莲池大师曾力诫之。
煮豆类、花生及蔬菜之汤,亦不可弃,其中含有多份之滋养料。倘弃其汤,而唯食其质,犹如服中国药者,弃其药汤而唯食其药渣也。
朽人齿力尚健,以刀切蔬菜时,不妨切大块,咀嚼甚易也。
以上种种拙见,乞为执务者讲解其义,令彼了知,至用感谢!谨陈,不宣。
十二月廿七日善梦启
(1939年)
致印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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