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自传》第47章


本能。但没有把这种“原罪”造成神秘实质的必要,好像每一个人都生而烙上罪印而命定要堕入地狱。也没有必要诽谤上帝,把他说成是因为一个罪人一次的行为,而罚他千代子孙的暴君。即使假定这种犯罪的倾向是“遗传的”,是“原有的”,但在他没有干犯法律的行为以前,我们不能因为他有这种倾向而罚一个罪人。基督徒常缺乏智慧来了解那一点,他们使原罪成为一个神话,包在一个“拯救”的“包裹”里面,给来买的人拿走。人将只因为有遗传的倾向而受罚。这是为什么我曾说:“我是这般对宗教有深厚的与趣,以至宗教常触怒我。”最使我愤怒的莫如一个新生的婴儿,带着天真的圆眼,被一个全爱基督教的上帝送到地狱去的信仰。这种信仰违反母亲的每一种天性,违反一切人类的正当行为,而甚至上帝也不能违背一般人类正当行为的规律,上帝不是虐待狂。
但遗传的罪的事实,就是为了在丛林中谋生存的遗传的本能,仍然存在。这种本能(你称之为罪也可以),只有当它们终于违犯法律、正当行为及公共秩序的时候,才成为罪。一只狗可能在曼哈坦岛街道上做出讨厌的事,因为牠是活在道中,不知不觉地遵从自然的本能。一个孩子却必须教以不要这样做。对于一切大罪也是一样。罪恶是在每个人的心中,你想做某件愉快而和本能标准看齐的事就是罪;但它常被外在的社会法律或内在的道德律所制止。因此佛洛伊德打开了被抑制的升华及愿望完成的梦的世界。
我相信佛洛伊德帮助我们对原罪有较多的了解。在现在思想的世界中,只有四个或五个有独创思想的心。包括科学家在内,有佛、康德、佛洛伊德、叔本华及斯宾诺莎。我们所有其余的心,都只复述别人所曾想过的,虽然有许多人已用某些自己的思想来作他们的新发现。“有独创思想的心”,我是指那些为人类的思想开辟未知的园地,那些思想飞翔到其它的人们以前所未到过的地方的思想者。康德用寻根究底的德国方式,探测所谓人类知识真正性质的界限。佛进一步探测及发现一种逃出康德一切纯粹理性之外的方法。当然,他看见一种庄严的灵感的美,尽量接近上帝自己思想的知识的美。叔本华发现一切动物及人类生命的基础,在乎求生存、求繁殖的意志,实际上起自集体的种族本能多过个人本能——这种本能必然逼使在最后的分析中,释明鸟类的迁徙,鲑鱼回到原地产卵,尖牙、角、鳍、爪的生长,及一千种生物学的事实。按照叔本华的说法,“一只公牛不是因为牠有角而抵触,而是因为牠想抵触而有角。”这就是我所谓的深度。斯宾诺莎像庄子一样,发现一切事物的合一,且只看见那个无限的实体(比较道),对于它,那些有限的存在不过是样式或缺憾(比较德)。但斯宾诺莎的“对上帝的知识的爱”是只为人文主义者及知识分子而设。我敢说如果其它宗教不是在手边,民间的想象力将会使这种“知识的爱”变形;而且用圣者及幽灵包围它来使那个泛神世界有生气,使它易于崇拜。
要点是:佛、叔本华,及佛洛伊德,虽然开辟了想及人类生命思想的新前线,但都面临罪恶及欲望的事实。而这三位也都发现在人中有某些东西来节制罪恶及欲望,这暗指在一切时间中都有一种奋斗在进行,而人不必在本能的暴力面前屈膝。佛洛伊德在精神分析难解的连祷中被逼假定了一个“本我”(id,本能活动力的泉源——超我的道德监察者)。佛及叔本华都提倡欲望的抑制及苦行主义;这种观念我不大喜欢,因为那是假定欲望的本身是罪恶的,这显然不真实而且无法使近代人的良心信服。斯宾诺莎发现人除了那些基本的本能之外,还有为善的高贵本能来完成他自己。其它的人——康德、孟子、王阳明——追溯“良知”是像罪的本身一样是上帝所赐,即说它也是遗传的及“原有的”。为什么没有神学家发现一个“原良心”而让加尔文和他的“完全堕落”走开?如果他们不能这样,并非因为耶稣说得不够清楚及坦白,“天国是在你心中”。如果天国是在你心中,堕落又怎会是“完全”?这点真理要渗透神学家的心是多么难!(我必须说长老会是比加尔文伟大。我信耶稣,但反对加尔文。)
我认为佛洛伊德是一个最奇怪的造物。他有土拨鼠的本能,能向黑暗隐藏的地方钻,搜出东西隐藏的地方,把一大堆污泥拨到地上。在千万人之中也找不到一个佛洛伊德。这些有独创思想的人的作品,读来很有趣,因为他们的思想是新鲜的,直到凋萎及变坏的时候,也未经人手一再接触,不当的接触。且佛洛伊德发现一个内在的我,所呈现的影像和佛的没有多大差别。一个有多么讨厌的蛋在其中的巢!叔本华的未确知的、阴森的、原始的种族驱逼及种族督促,也同样是实在的。但至少我们已经从这些近代学者学到对于罪有较佳的了解。我们明白为什么希伯来作者及其它的人要谈及魔鬼的势力,且把它们化为撒旦。佛洛伊德也谈及超乎理性控制本能的强暴而主动的力量。如果你喜欢,可把这些本能说成魔鬼,但人没有必要用言词来催眠自己。
这是我对一切宗教而特别是佛教所想说及的。如果宗教是意味着超脱凡世的,我反对它。如果宗教是意味着我们必须从这个现世,知觉的生活中走出,且有多快就多快地“逃避”开它,像一只老鼠放弃快要下沈的船一样,我是和它对立的。我以为一个人必须有中国人的共有意识,勇敢地接受现世的生活,且像禅宗的信徒一样和它和平共处。而我强烈地觉得宗教(任何宗教)一天固执着一个来世,趋向于否定现世,且从上帝所赐给我们的这个这般丰富有知觉的生命中逃避,我们将因此种做法而妨碍宗教(任何宗教)与近代青年的意识接触。我们将是上帝真正不知感恩的儿女,甚至不值得禅宗的信徒称我们为堂兄弟。
如果我必须在逃避此世的灵性主义,包括以肉身为耻辱,和一个死硬的、异教的唯物主义之间作选择;又如果我必须专心地默想在我灵魂某一个黑暗角落里的罪恶,和在大溪地与一个半裸的少女同吃香蕉而对罪毫无觉察之间作选择,我愿选择后者。我个人的思想及感觉是不重要的,但如果这是许多近代人的感觉,那就值得那些宗教家去想一想了。圣保罗说:“地上和其中的万物,都是主的。”
第六章 理性在宗教
【一、方法在宗教】
在任何宗教讨论中,古代或现代,东方或西方,一种方法上的讨论是必要的。人不能用一根铁撬来撬开一个蚌,借用一句圣经的比喻,人也不能带骆驼通过针孔。一个聪明的医生不会用一把金铰剪来切开冠状动脉,这样做是不成的。但现代的西方人已尝试用笛卡儿的逻辑来接近上帝。
今天在宗教上,方法的讨论是最重要的。因为现代人心想到宗教时的迷惑,大部分是由于一种方法上的基本错误,且可归因于笛卡儿方法的得势,以致过度把重心放在以认识理性为首要这方面,这样对直觉了解的重要性,便产生不适当的概念。巴斯加说:“我不能宽恕笛卡儿。”我也不能。因为在物质知识或事实的科学知识的范围里面,用时间、空间、活动及因果关系等种种工具,推理是最好及最没有问题的。但在重大事情及道德价值的范围——宗教、爱,及人与人的关系——里面,这种方法奇怪地和目的不合,而事实上完全不相关。对这两种不同知识范围(事实的范围及道德价值的范围)的认识是最重要的。因为宗教是赞赏、惊异,及心的崇敬的一种基本态度。它是一种用个人的全意识直觉地了解的天赋才能;一种由于他道德的天性而对宇宙所作的全身反应;而这种直觉的赞赏及了解比数学的推理精妙得多,高尚得多,且属于一种较高级的了解。科学气质与宗教气质的抵触,就是由于这种方法的乱用,以致于道德知识的范围被只适于探索自然范围的方法压抑。
笛卡儿在假定人类的存在必须透过认识的推理来寻求它的实在的证据上,造成了首要的错误。他完全信赖认识的理性,及这种今天仍是近代哲学的基础方法的优越性,结果造成近代哲学差不多退化为数学的一支,与伦理及道德完全分家,且有点羞于承认上帝为不可思议、不可量度、超过他们的方法所及之领域。因为在科学范围中,人必须设法避?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