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特种兵》第226章


,警二代和农二代的故事。这个怎么训练怎么杀敌的,我就不必赘述了,免得在这里有广告的嫌疑。但是我想说,其中有一个情节,至今我是很是记忆犹新的。
这里面着重宣传的是两个尖子兵,何晨光和王艳兵,两人从一开始就对着干,到了最后成为生生死死的战友,一起经历了艰苦卓绝的战争,最终成长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狼牙特战旅的钢铁战士,出生入死执行了各种高难度的任务,当然了,本书和本电视剧就是以特种兵为题材的嘛。
这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不是来自何晨光,也不是来自王艳兵,却是来自在剧中看起来像是个配角的李二牛。农二代,在农村长大,土生土长的,什么也不知道,在建筑工地搬砖头的时候,被狼牙特战旅的参谋长路过发现了,就给了他一个当兵的机会,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看起来傻乎乎的,只想着当一个
第二百七十八章 勇士之志() 
 ; ; ;大战将至,凌云的士兵们倒是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他们甚至认为,日子过得有些枯燥无味的时候,应该给自己找点乐趣,他们很快就找到了统一的乐趣,那就是打李自成。
 ; ; ;李自成很强,确实很强。如果不强,他也不会能够啸聚五万之众,占据西安城,至今还是朝廷的一块心病。陕西,这自古以来的兵家必争之地,也就是李自成这样的人,才能够在这里,占领一座城池,和朝廷的官军对峙。凌云很强,但是他拿同样很强的李自成没有什么办法。
 ; ; ;李自成人很多,但是不如凌云的人猛,双方之所以保持了一个长期对峙的状态就是因为一个仗着人多,另一个仗着人猛,总有点相敬如宾的意思,谁也不能把谁干掉。凌云无法扑灭李自成,他只能坚守渭南这座小城,因为他知道,占据了西安的李自成,只要想离开陕西,哪怕不走渭南,也一定会被渭南得知消息。
 ; ; ;凌云在这里,目前来说,起到的最大的作用,就是牵制了李自成这五万人,让李闯王牢牢的钉在了西安城,可谓是寸步难行的节奏。没错,寸步难行,李自成要想动动地方,凌云一般是不会答应的。
在这座小城里,铁三角之一的周杨带着石头正在做战前的视察,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虽然渭南仍然不是坚城,但是城墙的厚度和高度明显的增加了,而且高出还修起来了箭楼,和一年前明显已经不是一回事了。这是凌云为国家防御事业做出的不朽功勋。
周杨是个文官,但是此时也是一身的铠甲,他手扶着宝剑,黑黑的脸膛上,一双剑眉虎目,俯视着这渭南城。他此刻并没有任何的紧张感,他已经习惯了,喋血的生涯,已经把他从一个文官,变成了一个将领,一个试生杀为无物的将领,他的心是热的,但是,他的血,已经冰冷。
将军百战身名裂,他知道,一切左不过是过眼的烟云。没有什么人,可以真正的名垂青史,青史是什么,就是一卷老黄历,是人书写的东西。现在最实在的是,现在李自成有五万军队,消灭他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要是都消灭了。所有的事情就都迎刃而解了。
石头问周杨,周大人,这次李自成没有来犯,但是大哥去给他战书,让他来打仗,是不是你们有什么克敌制胜的妙计了。
现在的石头,已经是一名游击了,他也是百战余生了。这次,他一直在想,大哥想消灭李自成,但是苦于渭南城内的兵力不足,对李自成一向都只是牵制而已,从不大规模作战。但是现在这个样子,明显就是个拼命的架势,这是不是已经有了胜算了。
但是周杨说,:“你想多了,我们没有什么胜算,也没有秘密武器,我们只有现有的士兵,还有这座朝廷不会提供衣食粮饷的孤城。但是就凭这些,李自成只有敢来,仍然让他血肉横飞!”。
唯一意志,是不可以战胜的,三军可以夺帅,勇士不可夺志!
第二百七十九章 开城迎战() 
一出本来应该奏效的反间计,就这么失效了。凌云没有给敌军什么喘息之机,瞬间就制定了明确的作战方案。还是那句话,不要俘虏,只打歼灭战。李自成有一个政策,那就是善待明军,吸引投降者。不过,对凌云来说,他的部队是没有几个人甘心做俘虏的,而且,他和李自成不一样,他不想诱降李自成的人,对他来说,那是在浪费他本来就不是很多的粮食。
在一年前,凌云率领这支孤军到达渭南城,在这里驻扎下来,那个时候,渭南什么都没有,残垣破壁,就这样,他依然坚持了下来,并在这里一战成名,把刚刚出了茅庐的李闯王打了个满地找牙。
最狠的是,本着物能尽其用的原则,凌云没有放过李自成军遗留在城外的尸体,都用来喂狗了,而且,骨头也没有浪费,风干了当柴禾烧了个痛快。李自成的军队最终给渭南城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凌云都没有因为燃料的问题犯愁过,为此他有点感谢李自成,甚至跟张章和周杨说,:“哪天咱们不够烧的了,就跟李自成打一仗!”。
李军的士兵已经畏惧这个叫凌云的人到了极点,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凌剃头,凌云知道后付之一笑,说,我不是凌剃头,我是凌剔骨,来到我这渭南城下的造反者,我剔他的骨头。
崇祯二年,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李自成军的左先锋张大牛带领着五千先头部队,兵临城下。在城上视察的凌云笑着对魂不守舍的刘郎中说,:“天要灭李,我不能左右,如果此战顺利的话,我能让你刘大人此行不会空着手会去,走的时候顺便带走李自成这颗人头。这可是千古难寻的大功啊,刘大人这位报捷使者必然见用。”。
刘不云心说,:“凌云你就别打哈哈了,就你那三条半枪,我不实在你这里就算是不错了。”。但是嘴上还是说,:“凌大人神武,此战我军必然会一战成功,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凌大人若是能够毕其功于一役。功名不让前代任何一位名将。”。
听着这很违心的奉承,凌云有些作呕,不过他还是调侃说,:“刘大人说的好,凌云不才,不敢追慕先贤,有祁阳王,开平王诸位老千岁的万古工业摆在那里,凌云怎敢比肩。不过,说是了却君王天下事,倒是真的,我凌某一旦把事情做完了,不用大人你提醒,立刻挂冠归隐。”。
没等刘不云再说什么,下面的张大牛已经开始叫阵了。他来到这里,第一眼看到的,是前来劝降和实施反间计的三个被俘明军士兵的脑袋高挂在旗杆上。再说了,这个阴雨绵绵的天气,凌云要是避而不战,用弓箭招呼自己,那还是一个比较没办法的事情。
他误会凌云了,对于凌云来说,现在已经积蓄了太久,李自成的先头部队,就要在这场战役中,为他们的试水行为付出代价了。
张章仗剑而立,吩咐旗牌官,传令下去,城门洞开,出城迎敌!
交代一句,此刻,渭南城外,是李自成军的先锋大将张二牛和他的五千先头部队,三千骑兵,两千步兵。之所以这样交代一句,只是想突出,此刻来的人,只是先头部队,已经和城内的人差不多一样多了。
第二百七十章 大获全胜() 
的身上生生的拔下来几根毛来。陕西要是没了,哪里还有秦王。百姓要是犯了,哪里还有天下,哪里还有大明朝呢。秦王就是再抠索。这个简单的道理应该还是明白的吧。
所以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就去秦王府里借粮,说是借好听。也不怕打欠条。反正还钱的话也是皇帝去还。问题是这顿饭吃的是绝对的霸王餐,你秦王是借也得借。不想借也得借。这事由不得你来定。
周杨说,公主是不是跟着凌兄一起去好一些,按照宗谱来说,这位秦王还是您的哥哥呢。想必不会不给你面子的。公主心说这年头,面子能值几个钱,再说宗室人口众多,传了十几代了,血缘关系早就相当的疏远了。所以想靠着叫几声哥哥就把钱借到手的可能性,小于等于零,但是也不排除秦王可能忽然脑子开窍的情况。
只能说,试试看看吧。就内心来说,公主也希望得到一个和凌云独处的机会。也就就坡下驴说道,周大哥说的不无道理,所谓是是亲三分向嘛。所以。我跟凌大哥走一趟的身上生生的拔下来几根毛来。陕西要是没了,哪里还有秦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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