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之末日守护》第111章


“不,我。”
郑献敏有些发窘,去找裴俊取经的事当然不能说出来,一时,他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哦,那这酒是准备送给我们的吧。”
说着话,谢富贵手就伸了过来。郑献敏不好拒绝,鬼使神差的就把酒递了过去。
谢富贵拿到酒,嘻嘻笑了两声,大声说道,“还是老郑够意思啊,多谢了!”
说完,便和刘大勇一行人嘻嘻笑着,离开了。
转眼间,街道上空空荡荡的,郑献敏的手中也是空空荡荡的,他用手摸了摸后脑勺,摇了摇头,寻思着总不能空着手去找裴俊,那就再回去,去找点什么,于是转身向自己的军舍走了回去。
第124章 青鸟() 
拎着一壶汾河烧刀子,带着高大威猛的刘大勇,身后还跟着四个挎刀的亲兵,谢富贵好不春风得意马蹄疾,嘚瑟的走路都不知道先迈出哪条腿来。
趾高气昂的走出五屯堡大门,向左一拐,行二里路,就到了快活村。
快活村的名字是刘大勇起的,这里原本只有零散的两三户人家,随着五屯堡的日益兴旺,便有一些货郎、商贩在此借住,很快,一些商人瞅准商机,一间一间的房子盖了起来,形成一个小型的集市,集市以茶馆酒肆、货栈居多,也有两家小型的旅舍,供探亲和临时的商贩居住。
“两位千总大人大驾光临,令小店蓬荜生辉。”
店小二的马屁拍的恰到好处,谢千总十分受用,摆开八仙桌,打开烧刀子,两位千总大人你一杯我一杯的喝了起来。
菜还没有上齐,酒已至微醺。谢富贵开始吹嘘孙小姐的人参鸡汤如何好喝,勾的刘大勇口水直流,忽的又喝下一杯。
正在此时,店外的空地上呼呼啦啦的围了不少的人。
“这是在干什么?”
刘大勇啃了一口鸡腿,含糊不清的问店小二。
“回千总大人,是个卖艺的。大人知道,许多来投军的没有联保的文书,有些走了,有些人去了威宁海,这个人花光了盘缠,仗着有些武艺,在此卖艺,赚个饭钱。千总大人若是嫌烦,小人这就让他去别的地方”
“哦。不用了。”
刘大勇哦了一声,摆了摆手。
伸着圆脑袋,眯着小眼睛,谢富贵有滋有味的讲述着孙小姐人参鸡汤的美妙味道。而此时,刘大勇却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了,店外人群里不断传来的叫好声就如同一记记的耳光打在他的脸上。
自从当上了总教官,现在叫练兵千总,刘大勇便觉得自己的武艺在右卫营应该是数一数二,响当当的了。现在店外那个卖艺的流浪汉引来无数叫好之声,让他感到极度的不爽。
在右卫营门前卖弄武艺,这不是砸场子吗?。
“富贵,我们去看看。”
右卫营练兵千总刘大勇再也按耐不住,腾的一下起了身,向着人群大踏步而去。
拨开人群,围观的人群大多是右卫营休假的军人,见到是他们的刘千总,顿时鸦雀无声,一片寂静。
场子中间立着身材高大、身形略显瘦削的汉子。那汉子感觉气氛有异,转眼间收起了刀。
刀收的很快,但是刘大勇却看得很清楚,那汉子用的是一把倭刀。
刘大勇眯了一下眼睛,说了一句,“原来是倭刀!”
难怪那么多的人叫好,倭刀对于大明军人来说既熟悉又陌生,大明军人使用倭刀者少之又少,一是倭刀价格昂贵,二是倭刀练习颇费时日。
“刀还挺快。”
不知道这句话是赞赏还是讥讽,只是话未说完,刘大勇便将脚下的一颗石子踢了过去。
当的一声,场中寒光一闪,那汉子手中的刀在空中一挥,然后缓缓的插进刀鞘。
围观的人群瞬间鸦雀无声,稍一迟疑,人群里闪出叫好的声音,真的是好快的刀,叫好声刚刚响起,就被一个尖历的声音喝住。
“瞎猫碰到了死耗子。”
右卫营千总谢富贵鼓着发红的眼睛,手叉在腰间,尖着嗓子连声吆喝。
人群顿时安静下来,那些军人大都半低着脑袋,大气不敢出。
踢出的石子被人家用刀拨开,这看起来像是丢了面子的事情并没有让刘大勇恼怒,他哈哈大笑两声,眼神里反倒露出欣赏的的味道。
“原来是居合术,有点意思。拿刀来,我和他比划几下。”
听到刘千总要上场比武,身后的亲兵有些紧张,俯身凑了过来。
“大人,还是用长枪吧。”
亲兵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倭刀轻盈锋利、速度极快,而亲兵带的柳叶刀相比之下笨重了许多,在双方没有穿戴甲胄的情况之下,显然倭刀占有优势。
而且,这场比武,对于千总大人而言,是一场绝对不能输的比赛。如果输了,堂堂右卫营练兵千总竟然输给一个流浪江湖的无名无姓之人,如果传将出去,千总大人还如何在右卫营立足。
那名亲兵越想越是着急,恨不得一把将他的千总大人拉走。
刘大勇倒是没有想那么多,他头一扬,大声嚷嚷道:“刘二,少废话,若是用长枪,传了出去,会有人说我们欺负人。”
身旁这个叫做刘二的亲兵无奈,苦着脸递过腰刀。
拔刀出鞘,随即挽了一个刀花,刘大勇一身轻松的走入场中。
有好戏看了,在右卫营军人的心目中,若是论个人武艺而进行排名的话,游击大人的武艺被传的神乎其神,当然是右卫营第一,如果说谁是第二名的话,那么大多数人都会认为是练兵千总刘大勇。
那可是练兵千总,若不是武艺超群,怎么能当上练兵千总呢?
围观的这些军人们既紧张又兴奋,一个个瞪大眼睛,唯恐错过这台好戏。
场中的汉子倒不知道来者何人,没有露出紧张之色,只是将手腕一翻,拔出倭刀,丢掉刀鞘,双手持刀,缓缓的举了起来。
刘大勇眯着眼,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个汉子的动作。居合术是倭国一种刀术,出刀即是杀招,因为速度快、动作隐秘,所以被名门的武士视为一种猥琐的刀术。此时看起来,那汉子拔刀丢鞘,显然是放弃使用这种居合术。
刘大勇点了点头,哈哈笑道:“这个就是青鸟吧。”
起手的姿势被人点破,那汉子脸色一怔,面色严肃起来,上下仔细打量对手,然后正色应道:“正是。”
“原来也是汉人。”刘大勇一边说,一边挽着刀花,围着那个汉子绕了半圈。
青鸟是个防御的姿势,如同一只灵敏的鸟儿,随时可以快速的前后左右变化,所以称之为青鸟。
那汉子姿势不变,脚下略动,始终以青鸟的持刀姿势应对。
“看招。”
刘大勇大喝一声,右腿猛的向前跨出,手中的柳叶刀顺势轮了过去。
这种简单粗暴的攻击,让对面的汉子一愣。也许是被这种粗暴的攻击激怒,即便是落了后手,那汉子竟然也向前跨出一步,后手一压,倭刀迅速抬起,向前劈去。
相互劈砍。
粗暴应对粗暴,以暴制暴。这样的对决比拼的是速度和准头。
两人同时发力,一边向前劈砍,一边躲闪对方的刀锋。
劈砍和躲闪同时进行,这需要拥有相当的经验。
数年或者是数十年的刀法修为,在这一瞬间爆发出来。
电闪雷鸣之间,错身而过。
两把刀,交错而过,在空中各自画了一个圆弧。
两把刀都劈空了,不过就在刚刚错过身之后,刘大勇臂膀向后一扬,柳叶刀翻身回抡过去。
回身刀,如同回马枪一样。
回身刀这个招术难度极大,只有极高的刀术修为者才可以做到,即使做到,也很容易扭伤手腕和臂膀。
“呀,好。”
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叫好声。
回身刀抡过以后,刘大勇稳住步伐,手中的腰刀顺势又挽了一个刀花。
行云流水,潇洒自如的动作一气呵成,围观的军人们叫好之声随即此起彼伏。
那名汉子转过身子,右臂的衣袖被划开了一个口子,虽然没有鲜血流出来,那残破的衣袖在一阵微风中飘荡了几下,显得十分狼狈。
“砍中了。”
眼尖的谢千总大声吆喝起来,
那汉子看了一眼那片破开的衣袖,垂下手中的倭刀,低下头说道,“大人好刀法,在下钦佩不已。”
见那汉子服输,人群中旋即爆发出右卫营特有的呐喊声。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