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异世独宠夫郎[种田]》第118章


“买我的就是这家酒楼的东家,还他五两银子就可以。”沈云不紧不慢道,都这样说了,面前这人总该死心了吧?
“五两银子?”罗鸣玉低喃一声,再次微笑起来,浑不在意道:“没事,我会努力还清,然后娶你的。”
沈云深感意外,抬头看着他重复了一遍道:“五两,你听清楚。”
“我听清楚了。”罗鸣玉笑道:“你很惊讶吗?是觉得我拿不出五两银子来还是觉得我舍不得用五两银子来赎你?”
事实上,沈云既觉得罗鸣玉拿不出五两银子来,也觉得对方舍不得拿五两银子来赎他。
连几文钱的饭钱都付不起,还五两?他对罗鸣玉的话表示怀疑。
而且,他们见了才没几面吧,就要为他花那么多钱?
之前村里那个田志业,一听说娶他要先还钱还拔腿就跑了呢。
面对沈云的怀疑打量,罗鸣玉郑重道:“我是认真的,真的想娶你。”
沈云还是不信他,“你是个读书人吧?”
“嗯,怎么?”
“一般读书人不都很注重规矩礼节的吗?”沈云奇道:“你这样缠着我,一点都不礼。”
实际上,他只记得以前村里那个年纪很大,还一天到晚对他们吹胡子瞪眼,嘴里始终嘟囔什么礼不礼的秀才。当时村子里的小孩子都不喜欢他。
罗鸣玉点点头,道:“你放心,等回家我会禀告父母大人,让他们主持婚礼,一切按照礼节来。”
“……”还说不通了。
沈云摇摇头,不想再和他说话。
……
绸缎庄里,方兰希望在前厅待客收钱的事能交给别人打理,相比之下,她更想和工人绣娘一起研究怎么把布织得更好,怎么绣出更漂亮的花色。
陆铭远欣然应允,本来当初看上的就是她的技术和各种对衣料图案的设计。
方兰要退到后面去工作,那么前面待客的人就要重新再找两个,对此,方兰推荐了一个以前的家奴之子,平日里乖巧伶俐,而陆铭远打算让沈云过来。
原因很简单,这里的工作比酒楼轻松些,工钱也更高些。
沈云现在还正卯足了劲干活想把欠他的钱给还了,倒是个挺骄傲明理的人。可好歹,他认了沈云当义弟,叶笙跟他关系那么好,总得帮一帮。明着给钱他肯定是不要的,只能从这里下手。
沈云有了个新工作,一个月的工钱比之前要高,他很高兴地收拾东西往缎庄里去。三宝眼泪汪汪地很不舍,沈云安慰了好一会子,“没事没事,我还会回来看你,离得又不远。”
罗鸣玉在一旁看着他,脸上的微笑荡然无存,心里很郁闷。
原本还想着在这做工就做工,正好趁机和沈云好好相处,加深感情,这还没两天呢,他就要去别处了,而自己还要在这个店里老老实实做工还债,想去找他都不行。
见沈云跟掌柜的道别,跟店里其他几个伙计打招呼道别,唯独跟他没话说,罗鸣玉觉得更加郁闷了。
第83章 争斗
沈云到绸缎庄的时候; 方兰大致给他讲了下庄子里每匹布的摆放位置; 怎么给客人拿货……
“其实也没什么难的,你在这里多看看,客人们来了看上哪匹缎子了; 想买你就给他包好……再就是偶尔帮忙搬搬东西,在这些架子上摆上该摆的东西……”方兰对她笑着介绍道,“还有就是,卖出去的衣服布匹要记下来,你会记账吗?”
沈云犹疑了下,还是摇头,以前在村子里和陆铭远他们一起住的时候; 有一次陆铭远在纸上写写画画地给他和叶笙演示过; 他一开始还觉得新鲜; 后来就不怎么上心了。
虽然当初学过点; 但到了现在; 不知道还能想起来多少; 他可不敢说会。
方兰笑得和蔼可亲; “我们铺子里记账是很简单的; 这还是陆大哥教的; 现在我教给你。”
她带着沈云走到柜台前; 拿出几张纸,正要下笔,有人过来喊了一声道:“掌柜的,李婶叫你过去看看; 好像是清河送来的那批缂丝有问题……”
“什么?”方兰眉头一蹙,急急往后方走去,临走时还回头对来叫她的那人道:“这就是沈云,以后你们两个一起看店,你把该教的东西都给他教会了。”
这次铺子里一共添了两个人,一个是她以前娘家里管家的孩子铜铃,对她忠心,性格老实,做起事来也利索,机灵,这次有好的差事她便想到了他。
还有一个就是她的东家陆铭远安排过来的沈云,看起来性格还好。
铜铃来得比沈云早了半天,她把该教的都给他教过了,果然是个聪明孩子,一教就会。她想,这样的话,沈云由他来教就好。
方兰步伐急促地离开后,沈云静静立在那,望着方兰说得是要和他一起看铺子的男人……咦?不对,他眉心处也有颗红痣,只是他皮肤偏黑,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这人身量不能说高也不能说矮,骨头粗阔,容貌长相也不像他所见过的双儿那样……那样细致。整体上,乍一看明明就是个男人的样子,可是……
沈云真心疑惑了。算了,不管他是正儿八经的男人还是个双儿,都不关他的事,他要做的就是好好干活。
铜铃同时也在端详沈云,片刻后,他掩下心中的轻蔑,扯出一抹笑容先开口道:“你也是掌柜带来的吗?”
“嗯。”沈云随口回答,爽朗一笑道:“我叫沈云,以后就和你一起在这里做工了。”
“行吧,掌柜的让我教你,那趁现在还没客人,你过来我教你怎么记账。”铜铃斜眼看向沈云,满不在乎的语气道:“我叫铜铃,大家都叫我铜子,你可以叫我铜子哥。”
“哦。”沈云走过去,看了眼柜台上密密麻麻的数字,在心中庆幸,幸亏之前学过一点,不然这些东西真是看一眼就觉得头疼。
铜铃拿着笔在沈云面前写下一串数字,道:“你先把这些都记住,之后我再教你其它的。”
毕竟有之前的基础在,沈云与其说是在学习,不如说是在努力回忆,把有些淡忘了的东西再重新想起来记住,所以他学的倒也快。
在纸上写了两遍后,沈云道:“我记住了。”
“这么快?”铜铃略微惊讶,然后又冷笑道:“这种时候,你不要撒谎,这些都是新东西,别家都不这么做的,独我们这一家才有,怎么会这么快就学会。”
他都是努力背了许久才弄懂这些,这个沈云不过一会的工夫就敢说自己全都记住了,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我以前学过一点。”沈云道。
铜铃恼火:“都说了只我们这一家才有,你从哪学来的?”
沈云见他生气,闭嘴不说话了。
铜铃冷哼一声,不再看他,随手拿起笔在纸上乱七八糟地胡画一气,然后将纸狠狠搓揉成团丢进了垃圾桶。
沈云看得呆了呆,这人看起来脾气好大。他不就是随口说了一句话吗?
“你再写两遍!”铜铃下巴微抬,语气强势道。
写就写吧,沈云无所谓地想,多写写也能记得更深一些。
他手拿毛笔,正在凝神写字,另一只放在柜台面上的手突然被一阵温热的触感覆盖,他心里一惊,猛得抬眼看去。铜铃正握着他的手抚摸,笑眯眯地看他,“你这皮肤可真是白净。”
“你干什么?”沈云惊怒,将手一下子抽出,虽然不知道面前的这个人是什么意思,但心里本能的厌恶。
被沈云怒声质问,铜铃满脸不屑地道:“不就是摸了下手,能怎么样?大惊小怪!”
沈云看他这样的态度,怒气更甚,一时间竟说不出骂人的话了。
“以后这些东西你自己学吧!”铜铃对沈云的愤怒嗤之以鼻,毫不放在心上。他相信,沈云会乖乖服软来求他的。
要是他不愿意教他,他什么都不会,看他还怎么在这里铺子里待下去!
他是掌柜方兰最信任的家奴,这个随便从外面招来的沈云敢反抗他,还不是只有被收拾的份,真是不知死活。
“自己学就自己学!”沈云怒气冲冲地说完,就转身去看这个铺子里的那些绸缎布匹,一点都不想再和这个人靠的太近。
等冷静下来后,沈云想,实在不行他就去找叶笙。这个铺子是陆铭远开的,那些数字表格什么的也是陆铭远弄出来的,他肯定是会的。
陆铭远会的,叶笙可能就会,叶笙会,他就可以学。
早知道这样,当时陆铭远闲暇的时侯教他们这些时,他就好好学了。哪至于到现在还要因为这个受气。
等到了下午暮色将近,缎庄快要关门散工的时候,方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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