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可以说是孝顺了。”
为什么说“父在观其志”呢?
在古时候,有五种稳固且受到世人重视的关系,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
第二种“父子”关系的相处模式,咱□□民众都熟知——父为子纲,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父在观其志”了:父亲还健在的时候,儿子都是要听从父命的,他们还没有能力去独立处理事情,所以,这个时候可以观察儿子的志向,看他志向是否高远,也就能大致推断出他日后的情况了,这样也算是一种不错的考核方式。
下一句“父没观其行”,是紧承上句的,当父亲去世了,这个时候儿子已经成年,有独立行事的能力,考察他的行径就知道他这个人怎么样,也可以看出他有没有实践父亲的教导了。
哎,接下来的这一句又是怎么回事呢?孔夫子为什么说“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其实呢,“孝顺”这事儿全看个人定义,具体内容往往因人而异,一纯以为只要心意是真诚的就是了。
孔子之所以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为孝顺的评判标准,也是源于他个人的定义——孝顺的人,是能好好地延续、继承父辈的志向,好好地记述父辈的功绩和事业的。(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父亲去世多年,儿子如果能固守着父亲的大“道”不变,可不就是做到了“善继人之志”了嘛!
有些翻译版本将这里的“道”着重说明:是父亲行径合理的部分才要继承。
而一纯认为这大可不必。“道”这个字包含的意义实在很难具体描述出来,但绝对抵得上是一种“使命”,又或者说是“行为、志向”之类的,无论怎样翻译,“道”的本身就含有了正面、光明的意味。
比如,抽烟、喝酒加烫头也可以作为一种生活理想,但还远远不能称之为“道”。因此,我认为没必要这样多此一举,直接译为“大道”就好了。
何况,孔子并不提倡愚孝,他曾表达过:在维系与他人融洽关系的同时,也要带着“智、仁、勇”三者。
该怎样孝顺?做到什么样的程度才好?其实真的没有死板定律,只要顺从内心真诚的心意就好了。
孔夫子毕生都想恢复周礼,可能因此而造成后世人的误解。但我们不能忘了,他推崇的“仁”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意诚和心正”可是万万不能丢的!
最后,我们来看看孔子心目中“孝顺”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样的吧。
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中庸》
站在合适的位置上,实行先王传下的礼仪,演奏先王传下的音乐,尊敬先王所尊敬的,爱护先王所亲近的。侍奉死去的人如同他还有生命一样,侍奉亡故的人如同他还存在一样,这就是孝顺的最高境界啊。
从这段话的内容来看呢,孔子大概是针对当时的统治者而言的,但也无伤于今人的借鉴。
特别是“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很能感动我:能达到这一点的儿女绝对是非常地爱父母,除非是悲恸到一种痴狂的地步,否则也绝对难以实现。再结合起孔子所处的春秋末期,为夺皇位,父子兄弟相残是常有的事,有的甚至连守个孝哭一哭的表面功夫都不屑去做了。可想而知,暖心boy孔夫子看到后会有怎样的感受,咱们也不难理解“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这句话的存在价值了。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有小天使来送鱼雷啊……捂脸
然而……按照我这种既不“穿越”又不“重生”,无法“开车”且不能“卖腐”的节奏,估计完结了还是没有鱼雷的……
第13章 和谐社会的基础究竟是什么?
自古以来,我们老百姓都盼望着生活在和谐社会,每天喝着小酒吃河蟹,这样的生活滋润得肥而不腻,想想就很美好!然而,和谐社会就像是饮料罐上的一等奖一样,真的只能想想。
我□□现今的社会状况呢,也是很不错的了,不过,我们依旧存在很多社会问题,还不算真的达到了“和谐”的地步。
闻言,我党举着小镰刀很委屈:“我也很努力啦,大家看看我列的几条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此时,有若穿着儒袍来安慰了:“你们的努力我有所听闻,只是……不如听听我的建议,毕竟,我比你早吃了两千多年的饭嘛。”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论语·学而第一》第十二则
只听有子说道:“‘礼’的作用,以形成和谐局面最为可贵。上古帝王的治国之道,就以这一点最完美了;无论大事小事,都要依循‘礼’的规定。遇到行不通的地方,(如果)只是知道要为了和谐而和谐,(却)不使用‘礼’来节制,恐怕还是不成功的。”
“唔,您的意思是说,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是礼仪咯?”小镰刀听完后如是问道。
有若微微一笑:“不完全是这样。准确来说,和谐社会必须依靠良好的秩序而成立,没有秩序的所谓和谐社会是无法长久的。在我们那个年代,周公创立的‘礼’就是一种社会规范,它能很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你说的‘礼仪’加上礼节、礼貌等都包含在‘礼’里面。”
所以,看官千万不要误以为“和谐社会的基础就是礼仪”哟,这样不够精准。
虽然一纯知道这一则不难理解,但是,作为一个追求精准的小屁孩,我还是决定很有职业操守地跟大家详析一下:
礼之用,和为贵。
这句话已经直接点明了周公制礼作乐的目的——就是和谐!同时也给后世人做出了个典范。
此话怎讲?我们说春秋时期的“礼”其实是一种社会秩序和规范,换作今天的话来讲,就有点类似于“法律”的意思。无论什么朝代,制定法律的人都应该以达成社会和谐为主要目标,不然,我们要这法律有何用?
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
其实,这一句话如果断句不同就会产生不一样的意思。
看官您去查一下便知,网上普遍的断句是“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而一纯为什么不这样断句呢?
首先请您回顾一下一纯的翻译:“上古帝王的治国之道,就以这一点最完美了;无论大事小事,都要依循‘礼’的规定。遇到行不通的地方……”
然后,再看看百度百科的翻译:“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小事大事,都重视以礼节交接,却忽略‘和’的精神,是不可行的。……”
虽说古籍的句读往往可以有多个理解,但是,无论怎样断句,总归不能逃脱“符合事物道理”这个原则吧?
我们已经讲过,一个社会想追求和谐,那就得有秩序,而“礼”就是一种社会秩序和规范。
那您想啊,秩序和规范自然是确立得越明细越好啦,不然便达不到“形成稳定、继而和谐”的预期效果,且容易被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我国在这一方面就需要大力完善。
现在您再看这个百科翻译出来的结果,它居然说大事小事都用礼来节制是行不通的,这不正和制礼的初衷相违背么?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这句话其实就解释得更通透了。
在行不通的时候,我们不能为了和谐而和谐。如果我们每做一件事都强化自己:要和谐!五官六感就会受到意念干扰,甚至因此屏蔽,能想到的解决方案也顶多是聊胜于无。
我直言不讳:就像前两年,广州教育局希望从学生抓起培养公民优秀品质。某领导下去视察,发现无人会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便大怒,要求每个学生都要背下来。讽刺的是,学生会背了又怎样?做不到啊,背了又有何用!
不是说要学生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吗?听着就好笑——“爱国”,自己的文化连半吊子都没有,就把人家洋鬼子的语言放到主科里,这是什么狗屁“爱国教育”理念?有网民就讽刺:现在中国人会英语居然是标配!您看看,这都成什么样子了!
上面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么,我们解决问题就得找到根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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