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诸天》第74章


从昨日开始,城西各个店铺处,原本空旷可以供人休息的店铺,突然开业了。
数百家贩卖美食的店铺林立。
回味着之前那个叫小福贵厨师,做出来的菜肴,简直刷新了他对美食的认知,色香味俱全,就连他今早吃的米其林星级大厨做出的食物,都不能相提并论。
只是微微有些小贵,一道红烧狮子头就要一积分,麻辣香煎鱼、龙凤呈祥粥…
这一道道菜品,就花了他二十积分,他还想着攒积分买一条神龙来着。
突然天地巨变,上空霞光满天,注视着天空,托尼也不害怕,“那不是床垫吗?”
“床垫?这是何物?”
托尼不远处,皇帝李世民坐在靠在窗边的客店处,一手拿着油条,喝着豆浆,吃的很是享受,听着托尼的话语,看着天空,神色疑惑。
人群中一个青年男子,眼中闪过一道精光,看着那人的疑惑,脸上立刻布满了常见的微笑,只是配上他的眉头,显得格外猥琐。
看着正在吃饭的那人,身着淡黄色五爪龙袍,俨然是一方世界的皇帝。
能跟皇帝对上话,在以前他连做梦都没想过,连忙走上前为对方解释。
“床垫是睡觉用的一种工具,与木板不同,躺在其上能感觉到一股舒适感,很柔软。”
听闻李世民眼前一亮,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又嚼了一口油条,闻声望去一位男子缓缓向他走来。
“老板在上一份豆浆油条,积分算我的,快给这位先生摆上。”在万界城李世民也看清楚了自己的身份,一方世界的皇帝真的不算啥。
从第一次进入万界城后他便举全国之力收集天灵地宝,锻造神兵利器,然而每月才不到一万积分…只有两千积分的收入。
要知道天灵地宝需要花长时间孕养而成,李世民完全能想象得到的,数年过后,他的世界里还能存在天灵地宝吗?
所以他也非常喜欢结交其他世界的各路英豪,毕竟多个朋友,多条路。
就像这种身着都市服装的人,非常受广大武林人士,与各路皇帝的喜爱。
君不见,托尼。斯塔克每日所消耗的积分,全然吊打各路皇帝,一脸大气,花出去完全没有心痛。
不向一些人将积分用出时,面庞皱起的脸像菊花一般,更是犹犹豫豫。
“请我吃饭啊。”看着端上来的油条和豆浆,曾小贤眼前一亮,全然没有嫌弃,这可是皇帝赏的。
要是让胡一菲他们知道我跟皇帝吃过饭,那还不得上天边,这我能吹一辈子。
“陛下客气了,自我介绍一下,好男人,我就是曾小贤。”整理衣衫,右手飘动的头发,眉头皱了皱,格外的猥琐。
“哈哈哈,小兄弟坐坐坐。”
……
注视着天空上的床具,林易用意识操控床具。
对于客栈等级的分布,林易早已想好。
紧挨城南传送阵处的一片街区,林易没有动,床具系统当初提供的,这些客栈便属于普通客栈。
越临近万界店铺,客栈等级便越高,青铜、白银、黄金。
对于青铜店铺来说,只在原本坚硬的木板上加了一张床垫,床毯,枕头。
相比于青铜店铺,白银店铺就显得高级一些,在青铜店铺的基础之上,屋内铺满了柔软毛毯,其桌上更是配备了两瓶农夫山泉!
妥妥的高富帅配置,彰显出住宿者的霸气不凡。
而黄金客栈的装饰,与其他两者截然不同,从外看来依旧是古朴的客栈。
但走进其中,却能发现别有洞天,一块块精美的瓷砖紧贴墙壁,其上刻画的精美条纹,优雅迷人。不自觉便会让人心旷神怡。
花10万块高价收购的床垫,静静的放置在毛毯上,两个纯棉枕头呈一左右摆放。
窗户旁摆放着一张酒柜,里面放置着林易斥巨资收购的酒水饮料。
可乐、雪碧、咖啡、橙汁、山楂汁、矿泉水,全都应有尽有。
妥妥的皇帝标配。
当然入驻客栈的价格,也不会便宜。
普通客栈价格不变,还是一积分积分。青铜店铺两积分,白银客栈四积分。
黄金店铺足足需要十积分!
天空之上,看着布置完毕的一切,林易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
旋即凭空踏出,回到了万界店铺,连忙关掉了系统鉴定处,打算亲自收购。
然而万界店铺的所有人,皆是沸腾了,入住客栈的积分,让大多数人,连连喊贵,直呼伤不起。
然而林易却没有管这么多,万界城中土豪多的是。
爱住不住,不住拉倒。
站在万界店铺货架旁,一上午下来林易一共只收购了百件物品,其中有四十六本二流武功秘籍,其余的便是灵药神兵之流。
时至正午,林易看着一位老者缓缓向他走来,眼带血丝,口中喘着粗气,仿佛连站都站不稳。
“帮帮我…”
老者发出一道微弱的求救声。
打量着面前老者,穿着一身朴素风衣,手握一柄银白色长剑,其手上刻的一串数学A230385。
“你不懂规则?”林易提醒道,没有价值的事情,他可不会白干。
积分…
老者双眼暗淡,他何尝不懂,从踏入万界城中便知晓一切,只是他没有积分。
从怀中掏出一本用秘银打造的书,连同手中的银剑,喘着粗气不气,交到店主手上。
“够了吗?”
陨落之光?看着书上的四个大字林易念道。
眼中闪过精光,看着眼前的老者,深厚浓烈的功德之气,吸引了林易的注意,“你想让我帮你什么?”
“杀掉血祖!”
血祖?好熟悉的词,似乎在哪里听过,林易一愣,意识一动这老头的信息瞬时出现。
“所在位面:血族。
姓名:亚伯拉罕。”
找这老头的名字,找了半天,烦!
(本章完)
第94章 任务榜() 
血族嗜血菌株?
林易扫视着这个老头,越发感觉有点眼熟,旋即恍然,原来是那个世界。
血族类似于丧尸的物种,其大多数都没有本身意识,只有最原始的欲望,猎食!
而人类的血液,正是血族梦寐以求的食物。
人类一旦被血族的喉刺割破皮肤,让白虫进入身体,便离转化不远了。
而这犹太老人所说的血祖,乃是血族的老大。
根据他的印象,血祖的本体是一只巨大的虫,每当血祖附身的躯体,受伤严重之时,就会更换。
同时血祖也能赋予手下智慧,更恐怖的是,只要被转化成血族,其被转化人的所有记忆,血祖都能知晓。
林易没有立即回答,鉴定着手中两件物品。
“光辉银剑,其剑本身锋利无比可吹毛断发,又常年浸染血族之血,伤害对血族更甚,价值:10积分。”
“陨落之光,纯银打造,其书上记载有关于如何消灭血祖的方法,价值:1积分。”
林易把陨落之光连同银剑一起,放置到货架上,双手摊开,对着面前的犹太老者摇了摇头,“你所出售的物品都属于低档货,要想消灭血祖还差很多。”
陨落之光低档货?
听着店主的话语,亚伯拉罕仿佛不敢相信,脸上更是一阵扭曲,陨落之光可是他辛辛苦苦与血祖斗智斗勇,争夺来的。
而且为了这本陨落之光,他已经将自己的所有收藏全都贩卖,没想到,居然说陨落之光是低档货。
着实让他气急。
连连喘气,将自己的情绪稳定住,对面的可是神一般的存在,他不敢造次。
“那把陨落之光还我,我不交易了。”
亚伯拉罕向着店主索要道,既然积分不够,那他只能继续在陨落之光中,摸索出消灭血祖的办法。
只要血祖一死,没了血祖的操控,那些剩下没有智慧的血族,便很好消灭。
只是要想在陨落之光中找出办法,这何其困难,不然他也不会想到拿陨落之光交易,唉,现在没办法了。
林易可不会放过这么一条肥鱼,看着他身后的功德。
抬了抬手,意示他不要着急,林易笑道:“其实你身上有一样东西,足够让我帮你消灭血祖。”
“哦,是什么?”本来心灰意冷的亚伯拉罕瞬间兴奋起来。
“功德。”
林易说道,双眼注视着亚伯拉罕等待着他的抉择。
对于血族这个族群,林易也微微有些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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