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皇叔:爱妃今日不见客》第1章


简介:人死不能复生却能借尸还魂一不小心我就成了小白鼠好嘛让我冤死了又让我重生了我可以不计较但是英明神武的判官大人你难道不打算跟我解释解释为什么会有只妖孽莫名其妙找上门总是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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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死了,我又活了() 
活着的时候,总听人说,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我也一直以为就是这样的,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直到一个半月前,我美美打扮了一番,从家出来在十字路口等车,心想着一会儿试婚纱的时候,会不会把我男朋友惊艳到。
正憋着欢喜劲儿低头给他发短信,一声长而急促的喇叭声,就迎面传来。等我仰头看的时候,“嘭”一声巨响,我就眼看着手机从我手里飞了出去,而我,倒在了一滩血泊里。
接着,我听到了很多迷迷糊糊的声音,有人在叫,有人在骂,可就是没有一个人看到我伸出去的手。
二十几年都活了过来,眼看着就要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婚,奔向美好的明天,我却被史上最狗血的交通事故送上了黄泉路?
我觉得是我因为要结婚了太紧张,做了个噩梦而已,所以,我赶紧闭上眼睛,催着自己快点醒过来。
这个梦,太可怕!
然而我真是太天真。
当我睁眼的时候,眼前黑漆漆一片,脚边,亮着幽蓝的磷火,仔细一看,还是个坑。
坑的旁边,还有一双脚呢,顺着看上去,是一个穿着黑西装,白衬衣和黑领结的男;;牛?
没错,他是牛头人身。
磷火照在他脸上,诡异的很。
他还朝我嘿嘿一笑!
我的天,你谁啊!
我还是不相信自己就这么死了。
所以,这应该还是梦。
然而他拎着手里的一只铁钩,在我脑门上狠狠一敲。
嗷;;好痛!
我捂着脑门儿,深刻地察觉到,这不是梦;;
我余光委屈地朝他看去,他正好甩给我一个相当不屑的眼神儿,他说:“虞书书,运气不错啊!没想到判官大人竟然选了你,这一路,好走好去!”
我:“!”
我当时是懵的,我不理解他为什么说话的语气酸酸的。
脑子里只无限循环了一个问题,这不是梦,那我在哪里?
眼看着他提脚就要把我踹进那个坑里,我赶忙跳开。然而身体,却被一条长又粗的铁链子捆着,根本跑不掉。
牛头拎着手里一只铁钩,往我头顶上狠狠一敲,口气粗糙道:“还敢跑!本大人忙得很,哪有空跟你开玩笑?”
那你到底是谁啊!
当我张开口问的时候,才发现,我是真的不能说话。
“本大人是鬼差!行了,磨磨唧唧,赶紧去。判官大人说了,只要你完成任务,就让你还阳。”
我:“!”
还阳?
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死了。
对啊,我死了。在十字路口,被一辆车给撞死了。
所以,我现在是在地府?
天呐,宝宝是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啊!谁跟我开这种玩笑?
“记住,每月初一十五本大人来找你。这蛇环变红,天黑了就带着那人到个偏僻的地方,等着本大人。”
接着,牛头就扯住我的手,将一条黑乎乎的蛇缠到我手腕上,我眼看着那蛇自个儿一嘴咬住自个儿的尾巴,直肉疼。
还没来得及消化现在是什么情况,牛头果断一个狠脚,把我活生生踹进了坑里。
到那时候,我还是在不信自己死了,这可能就是个不可思议的梦而已。
直到我真的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穿了件土不拉叽的交领襦裙,戴了个半截儿的臭不拉叽的猪皮面具,手腕上果然套了只黑不拉叽的蛇头环,缩在破不拉叽的柴房里,一拧身上的肉,还真疼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真的被借尸还魂了;;
花了整整半个月,我才明白,我生活的地方,是个纯纯的古代哟,在的,还是个天天直播小黄黄的地方耶。
没错,我的地理位置,从中华沿海某市某区,变成了天朝卫城春柳巷某花楼。
而这具身体的身份,是杏春楼的杂役丫鬟“哑奴”。因为又丑又瘸还哑巴,被楼里的花妈妈扔在后院,每天天刚蒙亮的时候,才能到前厅里打扫卫生,其余时间,都只能呆在后院。
一开始我是不懂牛头的话是什么意思,抱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想法,在春柳巷最大的杏春楼里,老老实实当着后院的除扫丫鬟。
直到四月初一那天晚上,我一时心血来潮溜去后门,蹲在门口看着车水马龙逛楼的人,我才知道,我是来干嘛的。
小丁是杏春楼后院看门的,和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关系挺好,所以我去,他就陪着我坐在门槛边儿。
一扫眼,在杏春楼外沿河的柳树下,有一个奇怪的存在,和周遭格格不入。
小丁告诉我,树下的是个疯子。
在我看来,他在这古代,也的确是个疯子。
蓬头垢面胡子拉渣,嘴里唱着某汪的歌,怀里抱着把劣质的古琴当吉他,脚下踩着一双破洞的草鞋,冒着冷风,在树下卖唱,唱着这个时代的人,听不懂的调调,身前的破碗里,铜板都少的可怜。
听小丁说,他时不时就跑到春柳巷来。说的话,都没人能听懂,抱着把古琴就发癫。反正春柳巷里鱼龙混杂,卫城县衙役也就当他是个叫花子,没管。
但是我知道啊!
那熟悉的调调,那熟悉的语言,肯定就是和我一个地方来的人啊!
而且,他一唱,我右手腕上的蛇环就嗖变红一下,他一停,就恢复黝黑的颜色。
想到牛头说的话,我心里一琢磨,趁小丁出恭,返回柴房把我的宵夜,两个馒头藏在怀里,猫身出去找他。
听他唱歌中气不足,肯定是饿的。这雪中送炭,最容易让人放松警惕了。
眼见着左左右右都没有杏春楼的人,我才凑近了把馒头递给他。
他瞥了我好几眼,确定我手里拿的是馒头而不是石头,才一把夺过去,狼吞虎咽吃起来。
乖乖,那模样,跟几辈子没吃过东西似的。
他吃完之后,打了又长又臭的饱嗝,心满意足地对我说:“小丫头,今日你赠我馒头,他日我送你签名。”
我:“;;”
说着,他撩了撩脸上脏兮兮的头发,露出咪咪小的眼睛看着我,颇为无奈:“罢了罢了,反正你也听不懂,也不信。我给你再唱一首吧!”
说着他就要再来一曲,扫眼左右,正巧没人,我赶忙躲过他手里的古琴,抱在怀里,提着瘸了的右腿,往一处幽静的巷子里跑。
他的伙计什儿被我抢了,看到我跑,当即就破口大骂,说什么以为我是好人,结果狼心狗肺什么的。完了,就死命地追我。
他虽然体虚,但到底是个男人,加上我现在这具身体又是个瘸腿,所以没跑多远,他就追上了我。
这时候,他的表情,可是狰狞了不少,恶狠狠地盯着我,想要把我吃了一样。
然而就在他一把抓住我的右手时,我手上的蛇环,嗖一下变成一条长蛇,朝着他的脖子一口咬去。
我的妈呀!
那速度!
我眼睁睁看着他倒下,接着,狭窄的巷子墙,就开了一道幽蓝色的洞,牛头穿着一身土黄色的麻衫,从里面跳出来。他瞅了一眼地上的疯子,甩出手里拎着的铁钩,砸在他脑门上。
“来处来,去处去,活魂乱穿违天命,阳寿已近归地府。”
牛头神神叨叨念了一句,疯子的脑门,就开了一道口子,然后一缕透明的魂魄,就被牛头活生生从里头扯了出来。
当魂魄离体,疯子的身体,瞬间消失无踪。
疯子的魂魄,恶狠狠地瞪着我,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牛头啧了一声,毫不客气朝他脑门又是一敲,那双充满恨意的眼睛,顿时无神,整个魂魄,成了傀儡状态。
“小丫头挺能耐,才一个月就找到了一个;;记住咯,找到这样儿的,和你一样从异时空来的人,就在初一十五,带他们到安静的地方,等着我来收;;”
牛头说话还是酸不拉唧的带点儿趾高气昂,但到底我算是明白了我是干嘛的。
说让我还阳,其实就是让我来给他们当免费劳动力,抓乱跑的魂魄呗。
这事儿我在过,谁谁谁意外死了,然后就附声到古代的谁谁谁身上,女的称霸后宅,男的称霸天下,那啪啪地,改天逆命,咸鱼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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