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皇明》第125章


莫凡话还没说完,马澈就消失在了莫凡的视线中,“这个一根筋,总算把他拉回来了。”
第166章 王管事() 
莫凡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去狠狠的追追求她,而不是在一边默默的爱,另外一边还在默默的承受她的伤害,就像是马澈喜欢刘铃儿一样,既然喜欢就应该努力的把他给追回来。毕竟土匪头子这个职业并不算是什么好职业。
没多久马澈就带着小鼠重新出现在了视线中,虽然来道了这个世界已经又好些日子了,但是整整在外面消费的时间却是屈指可数,你要是问莫凡米价几何,或许他心里还又点谱,但是如果再详细到菜价几何的话,估计就得抓瞎了。
所以虽然小鼠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但是如果去问价的话,持外地口音,被宰却是一定的,不是说现在的民风如此,而是商人自古就是如此,也是因为多重多样的容易被坑,所以在异地碰到同乡,除了欣喜之外,更多的就是安心了。
所以这次陪同莫凡那采购的除了莫凡那一行三人,还又给玉家看门的老头,当然现在的他的身份已经对莫凡开诚布公了,他就是玉无姬的大管事,至于为什么不是玉家的大管事,这里面很复杂,没必要解释太清楚,总之知道,虽然这位王管是也是玉家的人,但是他只对玉无姬负责就行了。
同时派遣他来,另外还有一种意思,那就是代表玉无姬并没有完全放弃莫凡。
有低头蛇的陪同,不管是到了哪里,都会让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比如哪里又罪可口的糕点,哪里有最好吃的冰汤。
让然如果白糕更甜一点的话,拿就是冰淇淋了,能在男方吃到这样的东西,不得不说这是一种享受。而小鼠显然是第一次吃,看着他吃完一碗,又看向另一碗的神情,莫凡就知道他很喜欢这个东西。
但是这东西好虽好,但是吃多了容易闹肚子,看着小鼠拿期望的眼神,最后还是被莫凡给拒绝了。女儿家喜欢帕子和饰品几乎是天生的。不过不同的是,小鼠给刘铃儿挑选礼物的时候回去金店,比如百宝斋这样的地方,而他给自己挑选收拾的时候,却总是喜欢去逛街边的小写小摊贩,买鞋镀金的木质首饰。
最后还是莫凡看不过去,一水的全买了双份,这让小鼠很是有些感动。
生活在这个时代,开始的事情本来就少,既然有机会潇洒一次,那就没必要扭扭捏捏。至于那间客栈,莫凡是不打算回去了,既然有玉加这个低头蛇在,不疯狂的把自己需要的东西置办齐全,那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所以,莫凡开始买了自己的第一辆马车,第一座宅子。当然,莫凡买寨子不可能会小气,买的是三进的院落,虽然现在看来又点空旷,但是莫凡相信不就久候这里就会变得忙碌起来。
因为房子的位置是在偏僻的城北,所以价格倒不是很贵,而且离着城门也不远。想要彻底的自由,最好,在城外再有一座农庄就完美了。
本来莫凡还以为自己的钱不够,这件是亲需要从长记忆,但是王管事好不犹豫的就把这件事张罗了起来,每一会就又官府的人过来跟莫凡签字画押,三千两银子,三千亩荒地,还免费送了莫凡几千顷的荒山。
说实话,在这个地为贵的时代,三千亩荒地,三千两银子,那简直就是白菜价,还是半买半送的白菜价,这让莫凡都有些不好意思,差点就提出要主动加钱了。
不过看着对方一脸开心的样子,莫凡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第二天去看地的时候,莫凡就知道,为什么要送给自己那些荒山了,因为那些所谓的地都在这些荒山上。最惨的是,想要大面积灌溉的话,几乎不可可能,一个和水离这里的直线距离都又10里路,如果是山泉的话,那些分散的地,如何又照顾的过来。
不过莫凡去并没有后悔,因为荒山除了种地外,还能干出很多其他的营生。
当然地是又了,至于农庄,只要在官府划定的范围内,你喜欢盖在哪,就盖在哪。因为没有道路从这里经过,商队也不会从这里走,所以基本上这就算是一个三不管的地带。连土匪都不愿意来这里,因为来了这,就算是要去离这里最近的官道打劫,也需要走五十多里的山路。
远远看去,这就想是一片被遗忘的土地,淡然虽然偏僻,但是却并不代表这里没人。相反人还不少,不过在这座山里面居住的人,不管是谁,看见了,都会在他们人前面加上一个称谓,那就是野。
是的,有人,在详细一点的说,就是有的都是野人。
至于他们组成,那就很复杂,不管是以前干什么的,基本上都是在朝廷制下,没办法生活的人才会逃到这里,随着时间越久,人数也就越来越多,从刚开始的官府偶尔会来巡视,到后来,死了几个衙役之后,大明机构便再也没又派人来这里牧民了。
大明的朝廷很穷,全过100多万士兵,能拿到饷银的就只有边患最为严重的边军,而且就算是边军,也是隔三差五的拖欠饷银,因此,大明的军队也很穷,所以莫凡只是跑到那些军户所,说明自己要盖房子,只要去干活就管吃饱,还又现银拿的时候,于是乎在本来还宁静祥和的山谷上就出现了好几千的施工队伍,虽然他么你如果拉去打仗,稍一接触很可能会一败涂地,但是如果是作为匠人来实用的话,只要你给的好处足够多,那你的房子就不会被被偷工减料。
马澈现在正一个人站在一棵被那些士兵砍伐掉主杆的木桩上,一动不动,莫凡很欣慰,毕竟这样的监工不好找了,可以给自己将来要住进去的地方多放心心。
因为来的人多,所以建设的很快,用的都是军队扎营的法子给弄的,好处就是快,坏处就是,不算美观,当然,现在莫凡就一个追求,那就是实用,毕竟再漂亮的房子,住起来除了心情能愉悦些这一个好处外,还容易成为那些到处打一枪换个目标的农民军首选。
第167章 偷粮食() 
应天府是个富庶之地,所以粮价远没又北方那么恐怖,所以接下来的钱,全部都被莫凡用来囤粮了,这几座荒山是很好的囤粮之地。
玉无姬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所以当莫凡说准备在城外农庄弄个产业,玉无姬想都不想就给了莫凡一张自己银号的三万两白银的汇票。即使莫凡告诉他这些钱只能算一成的股份,玉无姬居然也没又半分的犹豫。
至于马澈,他已经彻底傻掉了,本来还在跟莫凡说,这些天银子花的差不多了,以后从哪拿钱给刘铃儿的时候,莫凡只是从玉无姬哪里转了一圈,就拿到了三万两,现在马澈看莫凡的神情,就感觉他好像是金子做的一样。
只花了七天,莫凡要求的仓库,居住环境,以及平整土地就被干净利落的完成了,因为莫凡第一次跟这些士兵结算工钱的时候,是按进度算的,所以他们都很拼命,除非是看不见,只要还能看见东西,她们就不会停手,因此这几千人算工钱的时候,每人都得到了一两银子,这时候的铜钱对物价是波动的,唯有银子,才是最保值的东西,而且当时的生活水平,普通的三口之家,一年的生活所需,也就五六两银子而已。
是的,崇祯开的大明公司非常的平穷,以至于崇祯和自己的老婆终日穿着的都是旧衣服,而且他也很勤政,据说每天都只睡几个小时,而且还不好色,主要是因为没时间,这样的皇帝,就是给莫凡做,莫凡都不想干。
虽然看起来确实很穷,连自己公司的的保安都吃不起饭,但实际上,这时候的明朝却是一个商品经济异常发达的时候,就当时的全球来对比的话,明朝绝对算得上是时代的前沿。但是没有白银,重点不是没有足够所有人生存下去的物资,而是没有白银。再详细一点的来说,那就是其实大明公司很有钱,但就是没又白银。
资本累积,想要有质的飞跃,就需要大量财富的支持,就像是钱这种东西,用的时候才能称之为钱,而不用的时候,就是一张废纸。
后世的钱,大多数会存进银行,但是有能力的人会把她们拿出来,做一些事情,比如盖房子,搞房地产产,比如投资矿山,让更多的人有赚钱的机会。而在明朝,那些钱会被深埋起来。或者变成一尊尊的铜佛像,或者变成一个个银制的炉子等。
货币的不流通和有限存量是阻碍大明公司发展的罪魁祸首,当然不是没有人想去解决这类问题,那就是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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