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骨成蝶》第31章


一路都是熟悉的风景,但是马车却没有停下来的迹象,王子清忍不住撩起帘子,询问赶车的喜乐:“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喜乐笑而不答,郑骋扬却睁开眼睛,笑道:“你问他做什么,我这么大的活人在这儿,你怎么不问?”
王子清扬了扬下巴:“你不是睡了么。”
郑骋扬长臂一揽,将他揽进怀里:“我睡不睡,你还不清楚。”
王子清半张脸靠在他的胸口,鼻息里满满都是郑骋扬的味道。这种味道不是香味,是一种男人的味道,是他从未在别人的身上闻到过的味道。这味道让他有些眷恋,王子清放纵的靠在郑骋扬的怀里,脸忍不住在他身上来回的蹭。
这种难得的撒娇动作惹得郑骋扬很开心,他将人搂得紧些,又将人调整成一个舒服姿势靠在自己身上,低头亲了亲王子清的头发,道:“西南城郊有皇家的农庄,我们去那儿住。”
王子清脸贴在他的胸口,声音闷闷的:“怎么住到农庄去了。”
“我们这次是私服而行,住到驿站或者行宫去未免太招摇了,”郑骋扬回答:“而且这次到你的故乡肯定要多住些时日,住客栈到底不方便。尽管是农庄,但毕竟是皇家底盘,我以前也没少住,还算干净舒服。”
王子清抬头看着他,一双眼睛水汪汪的:“住城郊区去干什么,离得那么远,而且酉时之后就不准进城了,晚上的扬州最热闹了。”
郑骋扬被他看的心一软:“那你说去哪儿?”
王子清睁大眼睛,兴奋的说:“住到我那里去啊。”
郑骋扬还没有发话,王子清便接着说道:“怎么,真以为我住在花楼里啊。”
郑骋扬笑道:“自然不是,我就等你这句话呢,早就想看看你住在什么地方了。”
王子清嗔笑:“原来住农庄什么的都是假的,引我的话才是真的,是在这里等着我呢。”
郑骋扬刮刮他的鼻子:“你要是不说,我是真的打算住农庄的。”
王子清又趴回他怀里:“住我那里去吧,不过这么长时间没人住,只怕要打扫打扫。”
郑骋扬搂着怀里的软香温玉,道:“好。”
又在郑骋扬怀里蹭了蹭,王子清高声对赶车的喜乐说:“喜乐,改地方住,先往富春巷方向去,到了地方我再指给你。”
喜乐从善如流:“好嘞。”
马车的方向一转,踩着花影柳色,带着一路桂香,向着王子清说的方向去了。
王子清的家是在扬州城最繁华的地段,小小的一个院落,是平常的人家的样子,朴素的院里没有什么装饰,只有一棵桂花树,桂花树下面种着一丛一丛的白色小花。
院落虽然小但是住三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妙的是,此处离扬州的青楼区只隔了一条街。从院子里隐隐约约就能听见那里喧闹的声音。
院子里并不脏,明显是有人常常来打扫,于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王爷就很无耻并且理所应当的将打扫工作扔给了喜乐,自己拉着王子清闲话聊天去了。
院子不大,也没什么值得观赏的景致,塞进了一辆马车也就没什么空闲的地方了,郑骋扬摸着桂花树的树干,这桂花树树龄并不长,正两两三三的开着嫩黄色的小花,散发着甜腻的香气。
郑骋扬问道:“这株桂花养了多长时间了?”
让喜乐一个人干活,王子清十分的不好意思,此刻正帮着洗抹布,听见郑骋扬问他,头也不抬的回答:“十年了。”
桂花养的十分好,很明显是总有人照顾的,郑骋扬道:“你很喜欢桂花?”
王子清回道:“还行吧。”
郑骋扬道:“不喜欢养它做什么?”
王子清将洗过抹布的水一点点的倒在桂花树下,脸色在黄昏的余光下晦暗不清:“我母亲喜欢。”
郑骋扬直觉的觉得不能继续这个话题了。
王子清倒完水,直起身笑道:“其实我最喜欢这个。”
他指了指桂花树下的白色小花。
郑骋扬蹲下身仔细看了看那白色的花,却发现是那种随处可见的花,有些像蒲公英,毛茸茸的,看起来很可爱,郑骋扬问道:“这是什么花?”
王子清跟着一起蹲了下来,折了一朵细细的看:“这叫蓟花,清热解毒。”
郑骋扬侧头看着他,王子清的目光淡然:“你喜欢它什么?”
王子清哈哈一笑:“好养活,怎么都养不死。”
郑骋扬也跟着笑了。
☆、第 35 章
王子清的院子并不大,而且时常有人来打扫,喜乐只一个时辰便打扫好了。郑骋扬在院子里招猫斗狗的早无聊得发困,见喜乐垂手立在门边,便第一个大摇大摆的进了王子清的卧房。
王子清的房间不大,只一张床,一张案,一把椅子,一个放水盆的架子,甚至连多余的笔墨纸砚都没有,朴素的不像个读书人,唯独靠着西墙一个大大的书架,书架占了整面墙,密密的摆满了书。
无论是这院子还是这卧房,都与王子清平时的为人处世大相径庭。人前的王子清是肆意的,散漫的,似乎对什么都不在乎,但又有些骄纵,但是他本人却又是十分显眼的存在,哪怕衣冠不整,披头散发,但是眼角的笑意,举手投足之间慵懒而明艳的姿态,不是人群之间最醒目的,却让人忘不了那蓦然凝视的风情。然而他的住处却是朴素的,像一个最最寻常的人家,过最最寻常的日子,与花街上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沾不得一丝半点的联系。
郑骋扬用摸了摸案子,这案子原来大概是摆花的,但被王子清当做书案在用,所以很窄,但是足够用,因为书案上除了两本书,连支笔都没有。
明明是青楼里写词曲的,书案上却没有纸墨笔砚。这与郑骋扬所想的大相径庭。
郑骋扬信步走到书架前,书架上除了一些诗词文集,还有林林总总、天南地北的各地传记,随手抽了本书翻看,却是讲海外游记,奇闻异事的。
王子清端了个素净的陶罐,里面插了一枝桂花,见到郑骋扬翻书,笑道:“好稀奇,你竟然看书了。”
郑骋扬回头看到他手里的桂花:“你折它做什么?”
王子清笑道:“屋子里几个月没人住,还是有味道的,我怕王爷你嫌弃,用桂花熏一熏。”
郑骋扬挑了挑眉:“我竟不知道你这样会疼人啊。”
王子清扬了扬下巴:“你不知道的多着呢。”
郑骋扬看着他那小嚣张的贱样就觉得牙痒痒,十分想找个东西来啃一啃,例如王子清的脸蛋。
然后他看见屋子里那张素净却十分宽大的床铺,于是十分阴森地笑了。
王子清看见他一脸的坏笑,全身忽然一冷。
于是今夜注定无眠。
第二天一清晨,却是个艳阳高照的好天。
昨夜两个人折腾了一夜,再加上是久违了的床铺,王子清直到晌午才起,他闭着眼睛迷迷糊糊的摸向身边,却摸了个空。
王子清衣带也不系,敞着怀,摇摇晃晃的从房间里出来,正看见郑骋扬正在练武。
郑骋扬原来也是学过武的,只不过多年在边疆厮杀,一招一式变得极为简单利落,半点多余的招式都没有,却招招致命。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练功服,身材高大精壮,手长脚长。小小的院落几乎容不开他,汗水顺着他的鬓角流了下来,滴落在胸膛上,他身上的衣服被汗沾湿了,勾勒出解释强健的肌肉结构,压迫感极强,几乎能让人感觉到被这样一幅胸膛压住的沉重感和压迫感,结实的臂膀和坚毅的脸孔浑身散发着浓浓的雄性气息,极具男子汉气概。看的还在昨晚韵动中不能自拔的王子清心醉沉迷。
丢人啊,王子清想,我在青楼上混了十多年,什么美色没见过,竟然觉得糙男人练武比花魁献舞还好看。
这边王子清还在痴汉和自我嫌弃的情绪中不能自拔,那边郑骋扬已经看见王子清出屋来,他收了势。一双眼睛直直的盯着他,道:“醒了。”
王子清清清喉咙:“怎么想起练武来了。”
“坐马车做的骨头都僵了,松松筋骨。”郑骋扬道:“倒是你,看着我发什么呆?”
王子清有种被发现的慌张感,随手拿了个什么,扑向郑骋扬的脸,表示要给他擦汗。
郑骋扬立刻用了生平最快的速度,在那块布挨到自己脸上之前抓住他的手:“你的好意为夫心领了。”
王子清这才发现,手里的布是昨天二人沐浴办事后用来擦屁屁的,上面还沾着一块一块的白渍,顿时就把布扔了:“这东西留着它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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