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女鬼堕胎》第211章


与记天的交手,让刘爷看出白苍生的身手之高,但手中有枪,刘爷心中就有胆,所以也就敢于公然拿枪指着白苍生。
“黄口小儿,你倒是开枪试试。”一把手枪可唬不住白苍生,非但没有停下脚步,反而朝着慕殊两人的方向走来。
“妈的!”
咧嘴骂了一声,白苍生不听话,刘爷也不客气,手指一扣扳机,手枪“砰!”的一声,随后枪口冒出白烟。
刘爷以为白苍生应该已经在这一枪之下毙命了,朝着白苍生看去,却发现白苍生行走的脚步未停。
“叮!”的一声。刘爷视线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只见一颗子弹落到地上,随之传来白苍生不屑的声音:“黄口小儿,区区子弹,能奈我何?只需两根手指,足以不惧。”
原来白苍生刚刚抬手的速度比子弹还快,在子弹接近白苍生的时候,白苍生只是顺手一抬,两根手指就轻松的将子弹夹住。
手指夹子弹?
刘爷懵了懵,这种事可从没听说过,且不说子弹的速度是人看不到的,光是子弹飞行时高速旋转产生的热量,就可以把人的皮给烤焦,而现在看去,白苍生的手指丝毫无损,完全没有任何变化。
刘爷震惊时,白苍生已经来到慕殊与忧璇身前,并不宽大的身影挡住两人。
一咬牙,刘爷退后两步,退到众兄弟中间,双手一挥,吼道:“给老子开枪。”
“那是什么?”
白苍生已经做出了准备,这时候慕殊却一指通往后院的小径,道。
顺着慕殊所指,所有人都朝着那个方向看去。
在众人的注视下,一道人影在树影的遮蔽下,摇摇晃晃的从小径走来,行走间就像一个喝醉了的酒鬼。
当人影从树影下走出,显现出本来面目后,在场的所有人都是骇然动容,而其中,小高和小海是所有人中最惊讶的,嘴巴都张得老大,满脸的不可置信。
因为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已经被小高和小海处决了的老道士处机。
所有人都看得很清楚,处机额头上有一个弹孔,白花花的脑浆伴随着殷红的血液从弹孔里流出来,将处机的下半边脸都染得变色。
不仅如此,在处机胸口处,同样有一个弹孔,血水“泊泊”的溢出。
处机双目圆睁,眼中透着一股戾气,身子走到哪里,血液就流到哪里,行走过的地方,地面都被血画出一道竖线。
“怎么会?”小高将枪的方向一变,指着走来的处机,脸上满是恐惧之色。
执行这道命令的另外一人小海,脸色同样不好看,他们两人都清楚的记得,处机的确是被自己两人给枪杀了,而且是枪击的头颅和心脏,为何还会活过来?为何还能行走?
处机脚步很慢,但目标却很明确,是朝着刘爷他们一群土匪来的,口中还不停的念着“绫妹。”
“他在叫你?”慕殊偏过头,看着宋画凝,不解的问道。
无奈的摸了摸光洁的额头,宋画凝道:“他叫的是绫妹,是绫罗绸缎的绫,不是宋画凝的凝。”宋画凝本以为慕殊是在开自己玩笑,不想回答,但慕殊真挚的眼神,却让宋画凝明白。
他真的是误解了!
“噢!”视线转移,慕殊对白苍生问道:“他脑袋和心脏都被打穿了,怎么还没死?”
这点慕殊很不能理解,人最致命的两个地方都被毁了,怎么还会活着?
白苍生轻摇头,将手垂下,道:“他已经死了,只不过是思维里的潜在执念在他死后,支配着他的身体而已,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其实已经死了。”
听说处机死了还念着一个人,白苍生都对他有了许些钦佩。
这得多深的感情,才能让人死后,还念念不忘,由此可见,处机对于那位绫妹,是真正的至死不渝。
世间又有多少男子,能为一个女人做到这种地步?白苍生自问,自己是肯定不行的。
处机对于那位绫妹的情,绝对不下慕殊对梦清雪。
砰!!
惊吓过度的小高率先开枪,众土匪抛开白苍生三人,对着处机的尸体不断的扫射,子弹壳不断的从枪支里弹出。
片息之间,处机慢吞吞行走的身子就被刘爷等人扫成了马蜂窝,处机站立处的地面上,血液铺满一地。
但刘爷等人并没就此收手,为了以绝后患,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还在开枪。
“差不多该结束了。”白苍生手臂一晃,一柄寒光闪烁的短剑从袖袍里滑落而出,白苍生顺手抓住剑柄,脚下一蹬,身影瞬间消失,再次出现时,已经来到土匪群的身后。
经过先前与土匪的剑拔弩张,白苍生已经试探出来,今晚能够从道观中走出去的,只有一方人马,那么死的,必然就是刘爷等人。
站在最后面的土匪没有感觉到白苍生的到来,还在扣动扣板进行射击。
白苍生站在这人身后,短剑横着一挥,那土匪的脑袋立马和身子分了家,被砍断的脖颈处顿时喷出血柱,一颗脑袋在空中旋转几圈,落在地上,双圆瞪得很大,死不瞑目。
身后突然传来的变故,被其他土匪立刻察觉到,刚转身,迎面而来的便是剑光,还来不及开枪,除刘爷以外的十几名土匪都被斩首。
这段过程,只用了仅仅不足三四秒,白苍生的速度之快,由此可见一斑。
刘爷反应不慢,手中勃朗宁手枪一抬,就想开枪,但速度还是比白苍生慢了一拍,手枪刚端正,剑光便是从眼前闪过,手枪瞬时被斩碎,顺带斩断的,还有刘爷握抢的大拇指。
强忍住疼痛,刘爷将枪丢掉,把手收回来,看着被斩断处大量出血,乱骂一声,对白苍生大吼道:“**有种就杀了老子,不然你们就准备叫人给你们收尸吧!”
不得不说,刘爷不愧是能当大当家的人物,手指被斩断非但没有惨叫和害怕,反而出言咄咄逼人,大有你死我活的气势,若是在战场上,也算得上好汉一个。
但可惜就可惜在,他不是为国效力的军人,而是一个欺压百姓,抢劫商人的土匪,所以再有骨气,也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敬。
“如果不是你们插手,今晚我们可能就麻烦了,所以老夫饶你一命。”
倘若不是刘爷命令小高小海击杀了处机,白苍生可能现在都还被困在肉身钟内,而且记天也可能早就将慕殊绑走了。
今晚,刘爷算是帮了自己四人一个忙,所以白苍生也打算放他一条生路。
白苍生提着剑转身,对慕殊走来。
刘爷慢慢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杆长枪,左手单手托枪,手指放在扣板上。
白苍生的身子一顿,紧握着手中的短剑。
一声枪响,宋画凝和白苍生同时有了动作。
宋画凝拍了拍手,白仓生则是快速转身,提剑对着面前一挥,剑刃与子弹相接触,撞出火花,子弹被剑刃打偏方向。
宋画凝刚刚拍手,开完枪的刘爷身子剧烈颤抖,一口血喷出,身子软绵绵的倒下去。
“还以为我在菜里下的药派不上用场。”宋画凝轻揉着耳边垂下的秀发,道。
白苍生手一甩,剑刃飞向站着不动的处机,刺穿处机的身体,处机彻底的倒了下去,永远也不会再站起来。
第六十二章 最后一战() 
烈日当空,福临小镇热闹非凡,今日正逢十五,用当地的话说,叫做“赶场”,也就是所谓的赶集。
大城市里,不存在赶集一说,因为人们出门就能买到想要的东西,而在一些偏僻的乡镇,则有规定的节日赶集,一般来说,一个月里有四至五天是赶集日。
这一天,小镇周围很多村庄里的农民们都会背上出售物来到镇上,供人挑选,以此挣点家用。
同样的,平时若是要想买点什么东西,恐怕不易找到,而今天,小镇的赶集街道上,却是物流繁多,人流涌动,十分热闹。
福临客栈,用小镇的名称来取的客栈名字。
此刻,客栈大堂内摆了一个台子,一老一小,一男一女在台上讲着评书,每逢讲到**处,下方坐着的人们总会鼓手称快。
在大堂靠近窗户一侧,慕殊四人各坐一方,磕着瓜子,听着听不懂的评书,倒也很是轻松。
福临小镇一出去,再行走四十余里,便进入西藏,四人在这里休整了两日,务必做到将身体调养好,因为进入西藏,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四人中,唯有宋画凝这位川女能听懂台上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