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灭万界》第155章


“怎么可能!”冥月之主瞳孔放大,看着胸膛里的鲜红石头怔怔发愣。
女子露出轻蔑的笑容来,说:“你本已死去数万载,但某位强者用自己的心血保住了你一口气,让你替他来对付我,只可惜他太高估了你。”
“不可能,我是冥月之主,谁能控制我!”冥月之主发了疯似的咆哮起来,伸手向胸口的石头抓去。
“嘭!”
当冥月之主的手刚触碰到鲜红的石头是他的胸口再次发生爆炸,无匹的力量直接炸碎了他的手和半边身子,而那颗鲜红的石头好好无损的飞了起来,降下大片神光,将冥月之主吞噬。
璀璨的光芒彻底将冥月之主笼罩,无匹的力量将他的血肉变成最纯粹的元气吸入鲜红是石头内。
“啊!它要炼化我”冥月之主难以动弹,绝望的向女子求救道,“前辈救救我!”
容貌绝尘的女子展现出狠辣的一面,掌中升腾起炙热的火焰。
“死人就应该躺在坟墓里,不过也不能便宜那个幕后黑手。”
火焰离手,吞噬了冥月之主,转眼将他一身血肉与骨头烧成了灰烬,而精华被女子练成了一颗光华流转的晶石。
冥月之主被女子炼化,血红的石头立刻向冥月之主的精华扑去。
“痴心妄想。”女子左手抓向晶石,右手捏数个法诀,裂开的古树瞬间愈合,拔地而起,向着血红石头扑杀过去。
血红石头来势汹汹,透发着无尽的威严的气息,威力竟然不输虹霓双器。一滴心血就能造就一件顶级的至尊道器,叶修很难想象,血红石头幕后的主人究竟有多可怕。
古树横空,将血红石头撞飞出去,女子趁这个机会将晶石收入掌中,然后他快速退出,把晶石给了叶修。
“你虽负我,但也是迫不得已,这个给你,助你早日恢复记忆。我已经在上面留下手段,只能吸纳与你修为相当的力量。封印会随着你修为的增长慢慢解开。”女子把冥月之主的精华给了叶修,道。
这等手段就算叶修全盛时期也无法做到,这个女子的修为究竟达到何种程度?叶修把精华接了过来,说:“你你究竟是谁,而我又是谁?”
“我是被你所负的可怜人,而你亦是一个可怜人。”女子缓缓开口。
两人谈话只是被击飞的血红石头又飞了回来,它散发着艳的发黑的血色,腾腾血气蕴含着死亡的味道。
“石头上沾染的心血究竟是何人所有,太恐怖了。”叶修心悸的问。
“不知道,不过整颗石头都是以心血所化,应该是十大体质中的化道之体。”女子一边说一边控制古树。
血红的石头与古树不断撞击在一起,轰鸣震天,废墟再次被摧残。而头顶的结界也剧烈的晃动起来,好像随时会碎裂一般。
失去了古树隐藏的鬼王早已躲到了叶修身后,看着毁天灭地的力量早已瘫软在地。
叶修虽然不了解十大传说中的体质,但名字还都是知道的,至于化道之体他从来没听说过。
女子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解释道:“只要在牧途上成功迈出一步体质就会发生改变。当年踏上牧途的人不计其数,体质得到改善的自然不在少数,而十大传说中的体质不过是对牧途上走的最远的十个人的身体的称呼。”
按照女子所说,十大传说中的体质都是强者在牧途上获得的,那岂不是说一叶红秋和崇恩都皆是当年走的最远的十人之一?那古凌抢夺来的九轮之体和武花雨继承的磐石之体又怎么算?
叶修又问:“按照你的意思来说在牧途上走的越远体质越强,那我的法外之体岂不是最强的体质?”
“走的最远,体质不一定是最强的,这要看机缘造化。就比如化道之体,他远没有你走的远,但体质不输于你的法外之体。”
“那你又是什么体质?”女子实力早已超越至尊,所以叶修断定她也曾踏上牧途。
女子苦笑,神情复杂的看了叶修一眼,道:“暂且叫做苦命之体吧!”
第196章 盗墓贼() 
不因力量不同而有强弱之分,这确实是法外之体的一大好处。叶修自然想去,不过武花雨和崇恩等人还在丰都,而且他也很担心一叶红秋和他肚子里的孩子,所以拒绝了女子的好意。
“看来你这一世另有一番际遇。”女子缓缓开口,语气中有些高兴,也有黯然,“那我就送你们离开吧!我会从这里进入仙神界,通道过段时间才会消失,如果你改变主意,可以随时来。”
三界虽然相互关联,但相对独立,就算至尊想要打通一条连接两界的通道也非易事,而且就算打通至尊也不能通过。而眼前这个女人修为明显属于至尊中的顶级强者,而她居然要开辟一条连接仙神界与丰都的通道,叶修内心震惊不已。
于是他怀着好奇的心问:“踏上牧途的人修为究竟达到的何种程度,为何能随意开辟通道来往三界?”
“踏上牧途的人仍然是至尊,只不过他们掌握了更加玄妙的力量。这些还不是你现在能了解的,等你恢复前世记忆就会明白了。”
女子单手虚空一划,虚空随即裂开,一条散发着仙光的通道出现。她缓缓步入通道内,回头看了叶修一眼,然后消失在了通道中。
“这个女人太恐怖了,有他照着一定能横行无忌,你确定不追上去?”鬼王咂舌道。
叶修白了他一眼,说:“瞧你那点儿出息。”
两人离开了神山,不过在离开时鬼王把冥月之主的小树带走了。两人经历数天的跋涉,终于进入了一座城市。
叶修没有丰都的货币,但晶石作为修者的必需品,几乎成了三界通用的货币。所以关顾了一件当铺之后两人直奔城市里最好的酒楼而去。
酒楼往往是消息最为灵通的地方,所以叶修没有选择包间,而是在大堂找了一张靠中间的桌子。
酒楼内人来人往,生意相当红火。
丰都的食物中含有死气,虽然叶修现在已经不惧,但味道着实与神州相差极大,所以他点了不少菜,但每道只是吃了几口。
而鬼王第一次吃到除了人头以外的东西,可以说是比发现了新大陆还要兴奋,一双只剩下白骨的手在桌子上忙的不亦乐乎。
鬼王只剩下一副骨架,胸膛内空空如也,腹腔更是不复存在。但他吃的东西居然没有一滴漏出来。
他吃的东西都到哪里去了?叶修奇怪,决定有机会好好研究一下。
“你听所了吗?江家的墓也被盗了,连棺椁都砸烂了。”
“江家算是幸运的了,陈家家主才死几天,穿的陪葬衣服都被扒光了。当陈家人赶到时看到光溜溜的家主躺在地上脸都绿了。”
“这两个盗墓贼太没有职业道德了,把盗墓界的脸都丢尽了。”
一个胖挨小老头儿道:“这两个盗墓贼也奇怪,一个长的憨厚,却心黑的很。另一个人更奇怪,明明是一副骷髅,却活蹦乱跳的。”
“你小声点”一个人低声提醒刚才说话的同伴,同时指了指正在吃饭的叶修和鬼王。
“不会吧!不像啊!盗墓的那个骷髅是白的,这个是黑的啊!”小老头儿看了又看,低声说道。
“笨蛋,不过是染个颜色,这么简单的伪装都看不穿,你是不是老糊涂了。”
“有道理那我们小声点儿,万一被他听见了报复咱们,那老祖宗岂不是要遭殃了。”
其实一切都没有逃脱叶修的耳朵,现在他用小脚趾头也能想到那两个盗墓贼是谁。
苏胜和崇恩着两个混蛋还真能折腾,估计再不找到他们两个他们就成丰都公敌了。
叶修喝着茶,笑着多鬼王说:“快吃,一会儿带你去找一个人。”
“什么人?美女还是土豪?”鬼王嘴里塞满了食物,所以声音含糊不清。
“瞧你那点儿追求。”叶修哭笑不得,说,“算是个老家伙吧,不过我保证他是你在这世上最想见的人?”
“最想见的人?”鬼王挠头苦想,自言自语道,“难道是我失散多年的父亲?不对,这样的剧情也太老套了吧!”
叶修笑而不语,只是单纯的喝着茶。
就在这时,一个中年男子带领着一队人马冲了进来,个个杀气腾腾,是热闹的酒馆立刻降到了冰点。
“杀千刀的盗墓贼在哪里?”中年男子咬牙切齿的大叫。
“是陈家的大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找上来了。”一名食客低声对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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