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帝国》第32章


十岁之前我不是裘山部落的人,而是一名被议员领主抄家惩处的罪犯,整个家族一百多口人全部锒铛入狱,幸好没有犯下十恶不赦的大错,再加上,还有几位交好的贵族出面说情,这才免去一死,全族都被贬为奴隶。
即便如此,可最终能活着走出大牢的家族成员还不到一成,上百名族人相继死在狱中。
因为我未满十二岁,受三大公国联合颁布的法典保护,侥幸逃出一劫,而后,随父亲一起落到奴隶商人手里,几经辗转,七年前被劳拉酋长买了回来,成为裘山部落的一员。
不过我入的是奴籍,从十三岁起就开始干活做仆人,住马厩,倒马桶,洗厕所,放牧耕种,我都干过。十六岁后,也就是去年,斯塔尔队长看我为人乖巧,口齿伶俐,就让我做了他的仆从。
这次斯塔尔队长让我伺候秦爷,说如果照顾得好,回去就给我除去奴籍,恢复自由身,成为一名普通族人。”说起自己的出身经历,黑猫声音低沉,眼神落寞而哀伤,但语速很快,说得很详细,除了家族姓氏之外几乎毫无保留。
秦尧听后心中黯然,隐隐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因为自己的性格决定了即将到来的厄运,很可能走上和黑猫相同的道路。
再次将目光落在其貌不扬甚至有些丑陋的黑猫身上,秦尧拍了拍他的肩膀:“很巧,我也刚过十七岁生日,就在八天前我昏迷的时候,只比你大七天。
眼下我的处境很不好,不久之后或许会更糟糕,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以后我们以兄弟相称,不要再叫我秦爷了,我不习惯也不喜欢。但愿我能帮你脱离奴籍,恢复自由”
“啊?这、这”黑猫吃惊的说不出话来,双手在衣襟内侧搓了又搓,而后,握住秦尧伸过来的右手,张开嘴又合上,反复几次之后,情绪激动地说:“秦大哥,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叫你一声‘大哥’,无论我能否摆脱奴籍,我这辈子都认你做大哥,唯一的哥哥!”
“真的吗?你不后悔?”秦尧笑道。
黑猫郑重点头:“嗯,真心诚意认你做大哥,我不后悔!只要你你不嫌我丑,不怕给你丢人就行。”
说完话,黑猫底气不足的低着头,平生第一次感觉自己的相貌实在是拿不出手,自惭形愧,真要是和秦尧结为兄弟,以后兄弟俩一起出现在公众场合,大哥会很没面子。
“呵呵!你呀还真是一条道走到黑的黑猫,认死理!咱们男人生来就不是靠脸蛋长相赢得别人尊重的,而面子也不是别人给的,而是靠自己脚踏实地干出一番大事,别人才会尊重我们,才会对我们刮目相看!
以后你就记着,咱哥俩啥都不缺,谁也不怕。比长相,大哥我在前面顶着,论才学,我认为你行,比实力,咱哥俩并肩上,谁敢挑衅就灭了他!哈哈”说着,秦尧开怀大笑,走出雪山一个多月,就属此刻最高兴。
情绪低落的黑猫听到话后深受鼓舞,热血澎湃,雄心万丈:“好,大哥说的好!相貌丑陋是天生的,这份兄弟情义就是上天赐予我的补偿,我会用生命呵护它!”
看到黑猫脸上终于有了年轻人的朝气和自信,秦尧十分开心:“男子汉就应该像现在这样,笑就笑的阳光灿烂,隐就隐的深藏不漏!
需要隐忍的时候我们可以收敛心性忍耐一时,但不管何时何地都不能缺少一颗敢打敢拼的心,不能没有雄心壮志,更不能忘了我们是顶天立地的男人!”
黑猫深以为然,“对,我一定谨记大哥的教诲!嗯?大哥你难道你不准备和辛蕾”
秦尧打断他的话:“我现在是希雅部落的人,做人做事要有始有终,不违本心。我从不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不愿受人胁迫,也不愿意欠别人的人情,更不会委曲求全苟且偷生!
在希雅部落的事情尚未完结之前,我会和她们站在一起,等事情尘埃落定之后我再慎重考虑自己未来的路该怎么走,前提是我那时还活着。呵呵”
“大哥,你这又是何必呢?你自己都说了该隐忍时要隐忍,为何被希雅部落羁绊而不趁机抽身呢?我看得出来,辛蕾她是真心喜欢你,隐忍一时又有何妨?”
“黑猫,有些事你不明白。大哥我踏入朝阳大陆时遇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希雅部落族人,既而加入部落,族人们对我颇为照顾,这份恩情我一直记着。
如今部落覆灭,辛蕾在其中扮演着极不光彩的角色,她是我的女人,我不记恨她,也没想过替死去的族人报仇,因为我和他们的交情还没到亲如一家的份上;但是,如果让我抛开被俘的族人,转而投奔覆灭部落的敌人的怀抱,这种见利忘义的事情我做不到!”
说着,秦尧抬手示意黑猫不必再劝,“我知道这么做,可能会影响你摆脱奴籍,甚至会对你在裘山部落的处境造成巨大影响。对此,我也考虑过,稍后我会叮嘱辛蕾,让她务必帮你除去奴籍,再往后的事,恕大哥能力有限,恐怕帮不上你了。”
“大哥你千万别这么说,我”黑猫哽咽着说不出话,扭头摸一把泪水,他自责地说道:“我太没用了,关键时刻帮不了大哥,反而连累大哥替我向别人求情,我”
“赶紧擦干眼泪,大哥我见不得自己兄弟流泪!”
秦尧掏出手帕递给黑猫,正要说话时,却听见车外传来令人心惊肉跳的深长哀嚎声:“嗷呜~~~!”
“快,赶快进来!插上门闩,关紧车门,丧尸来了!”
伸手将黑猫拉进车厢,秦尧一边吩咐他插门,一边抓起佩剑,趴在小格窗前,赫然看到三五十个穿着黑衣黑帽的黑影从荒原深处草丛中窜出来,毫无畏惧地冲向严阵以待的百人骑兵队。
亲眼看到这一幕,秦尧啧啧咂舌:“赤手空拳,就敢正面进攻身披铁甲、手持弓弩刀剑的骑兵,这些丧尸还真是悍不畏死啊!”
“不,大哥,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黑猫凑到秦尧身旁,手里拿着一把五六十厘米的短剑,边看边说:“别看丧尸没有兵器,可它们身体的坚韧程度却一点不比兵器差,更重要的是它们根本不怕被刀剑砍伤或被弓箭射中,因为它们只要头颅还在,就不会停止战斗。”
秦尧闻声点头:“嗯,我看见了。确实如你所说,斯塔尔强壮的像头大黑熊,可他策马冲锋之中砍了那名高个丧尸一剑,对方竟然只栽个跟头,翻身爬起来,继续厮杀!对了,黑猫,我看你有三阶顶峰实力,有没有参加过实战?”
黑猫嘿嘿笑道:“截至目前,我经历过大小上百战,虽然每次都不求杀敌,只求自保,但战斗经验还是蛮丰富的。嘿嘿”
“这就好。那我们就待在车上观战,必要时你再出手。”
“大哥放心,只要我黑猫还有一口气在,这些丧尸就休想靠近大哥半步!”
“”
嗷呜!嗷呜~~~!
杂草丛生的荒野上,五十多个黑衣丧尸正面硬撼裘山部落狩猎队,非但不落下风,反而迫使骑兵队的坐骑蓝角马惊慌后退,刚一交战便阵型大乱。
而无法用言语沟通的丧尸则用深长的哀嚎声召唤同伴展开攻势,它们够不到马背上的骑兵,就专找骑兵胯下的蓝角马下手,像饿狼一样扑上去,抓住蓝角马的马腿又撕又咬。
这样的攻击对于人类而言是绝对不可取的,等于自己送到马蹄下找死;但是,丧尸就能这么进攻,而且效果显著,一边撕咬一边进食,即便被马蹄踩到,只要头颅不被踩碎,它们就死死地抱住马腿,拳打脚踢,疯狂撕咬,致使马背上的骑兵急得屁股乱转,却无计可施。
眨眼工夫,就有十三名骑兵被坐骑甩落马下,尚未起身就被丧尸一拥而上,顷刻间化作残躯断臂,血肉横飞,支离破碎。
在骑兵队出现伤亡的同时,丧尸群也同样开始减员,五阶强者斯塔尔纵马驰骋,先后有三名丧尸被他打碎头颅,而其他队友也联手摧毁了四个丧尸。
七比十三(7:13),这是骑兵队与丧尸群第一轮交战中双方伤亡的对比数据。
倘若按照这个数据对比趋势发展下去的话,就意味着,斯塔尔率领的百人骑兵队全部阵亡,战场上至少还能剩下三到五个丧尸。
战斗越来越激烈,骑兵队的伤亡也越来越多。
可丧尸的减员情况明显比骑兵队好得多,伤亡比例已经上升到了1:2。5,局势越来越危急,要不了多久,骑兵队就会因为畏惧而溃败四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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