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大文豪》第60章


“好啦,耽误了这么长时间,差点把正事忘了。”老人说着,把一个手提袋放在了许安面前的桌子上,道:“这个送给你,它陪了我二十年,却一直蒙尘,现在它是你的了。”
“这个”
没等许安拒绝或者客套,老人家摆了摆手,拿着签好名的暮色,径直离开了签售现场,许安想去追,又被拥挤的书迷挡住了去路。
许安无奈,只能回到桌前。
正准备打开袋子看看里面的东西,一抬头又是大帮等待的书迷,他想了一下,把袋子放在了一边。
旁边,有照相机的咔嚓声响起,许安转头看去,发现有人正在拍照,他也没多想,只当是四叶草或者巨石兰登安排的宣传人员,或是来捧场的媒体记者。
平均半分钟签名一本,约定的三百本足足用了两个多小时,等许安完成之后,已经到了午饭时间,而后面还有不少没能排上队的书迷。
许安没当老好人继续签名,约定了三百本就是三百本,如果都签,恐怕他会累死,书店里不断有人离开,又有人加入。
而且他现在的影响力并不算大,等着签字的书迷很多都是后面赶来买书然后凑热闹的,拿不到签名,也不会太失望。
签售完后,中间有段休息时间,接下来是交流活动。
趁着休息的时间,许安把老人给的手提袋打开,兰斯和文森特都好奇地围了过来,连书店的店长和店员也凑了过来。
袋子里是一个精致的黑色盒子,盒子上写着一串英文:
以及一个白色的六角形标志,和一串数字:
1992。9。19
兰斯和店员们都不明所以,连文森特都不明白,只有许安和那位女店长在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
“万宝龙!”
万宝龙是位于德国的一家精品钢笔、手表和配件制造商,它旗下有多种产品,包括笔、皮具、香水、腕表和珠宝,但是相比其他产品,它最出名的还是经典书写工具。
显然,这是一支万宝龙墨水笔。
许安习惯用钢笔书写,常用的是一支价值两千美元的百利金限量金笔,对钢笔自然不乏研究,尤其是几大顶尖钢笔品牌,包括万宝龙,百利金,派克,犀飞利等等。
“钢笔?”兰斯问道,他只是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万宝龙虽然生产众多商品,但提起这个名字,所有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它的钢笔。
“应该是。”许安想起和那位老人的对话,点了点头。
他慢慢地把盒子打开,当看清里面的东西的那一刻,许安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盒子里不仅仅是一支钢笔,而是三支,确切来说应该是一支墨水笔,一支圆珠笔和一支自动铅笔,蓝黑色的统一格调,最粗最华丽的那支就是墨水笔。
许安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万宝龙旗下大文豪系列的斯考特伊凡,为纪念18世纪伟大的文学家斯考特而生产发售的一款限量版书写工具。
蓝黑色的钢笔是由宝蓝色和黑色树珍贵树脂制作而成,缠绕着大理石纹漆,笔帽上嵌着金色蔷薇枝蔓,镶着两粒天然蓝宝石,许安激动地拔出钢笔,入目是经典华丽的金银色交错的笔尖,雕刻着蔷薇花的纹路,写着4810和1992几个数字。
蔷薇是斯考特伊凡家族徽章的图案,也是他日常用印章的图案,蓝黑色主题配金色装饰,则说明这是一支全球限量不超过500支的金笔。
92年的大文豪系列发行了两种限量版本,纯银装饰的银笔,和纯金装饰的金笔,发售量分别是3000和666支,做为大文豪系列的首款,时过二十年之后,斯考特金笔身价倍增。
而做为金笔套装,眼前这个盒子里的东西可谓价值不菲,许安没想到那位老人家竟然会送自己这么贵重的东西,一时间有些惊呆了。
“很棒的笔。”兰斯点头说道,可是当他看到许安的表情之后,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问道:“这些东西很贵重?”
“非常贵重,对于喜欢它的人来说,保养得这么好不对,是如此崭新的金笔套装,可遇而不可求!”许安轻轻地把盒子里的钢笔拿在手上把玩了一会,忽然抬头向周围的人问道:“你们谁认识刚才那位老人?”
众人面面相觑,纷纷摇头。
那就是个普通的老人,谁都不认识!
第七十三章 录音笔历险记() 
签售活动之后,是谈话交流活动,大家围成一圈,随意地说话,一般都是书迷提出问题,许安回答,类似于访谈或是粉丝见面会。
严格算起来,许安还只算是一个新作者,他第二本书今天刚发售,读者的反馈还没出来,市场的反应谁都不知道,可能继续畅销,也可能一片骂声,无人问津。
所以今天的交流,书迷的很多问题还是围绕他的第一部作品,而且问题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像是有一位中年男子问到了他的写作初衷,一位年轻的女孩儿问的却是他有没有女朋友,还有人问他为什么会以一个小女孩儿的视角来创作可爱的骨头,问他书中的苏西是否以兰斯的女儿凯莉为原型。
当有人问到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许安发现兰斯的眼睛有些红润,他给了那位书迷肯定的回答,然后看到兰斯背过身去,悄悄地擦眼睛。
事情的真相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本书给了很多人心灵上的慰藉,给了兰斯好好生活下去的勇气,这就足够了。
交流活动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许安口干舌燥,累得浑身酸痛,尤其是右胳膊,简直都无法抬起来,他长这么大从没把自己的名字写这么多遍。
活动结束,书迷也渐渐散去,只有三三两两的顾客在挑选着自己心爱的书,或是坐在空下来的椅子上安静地阅读,四叶草的气氛非常棒,很安静,很适合读书,哪怕和朋友一起来,坐上半天不怎么说话,也会感觉很愉快。
许安正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兰斯领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走了过来,道:“安,来一下,我给你们介绍介绍,这位是今日美国的记者,你曾经的同行,现在被你的书迷誉为‘许安代言人’的史丹利。”
史丹利三十多岁,穿着休闲装,有点发福的样子,他脖子上挂着一架单反相机,肩膀上挎着一个单肩包,这种熟悉的装扮让许安感觉非常亲切,他甚至可以想象对方包里装着的东西:录音笔,速记本,碳素笔,记者证,胸卡等等,因为他以前就是这样。
同时许安也认出来,史丹利就是刚才一直在周围拍照的人。
“这位就不需要介绍了,许安,你或许比他本人还了解他。”兰斯开玩笑地说道,因为史丹利采访了很多许安身边的人,别人对他的印象和看法,许安本人可能都不清楚。
“你好,史丹利。”许安笑着和对方握了握手,道:“非常感谢这段时间你在报纸上为我说话。”
“不不,我只是说出了我知道的东西,其他的都是本职工作,你不需要为此道谢。”史丹利认真地说道。
“不管怎么说,你是向着我说话的,不是吗?”许安眨了眨眼睛,新闻要求尊重事实,要求公正性,但新闻是记者编写的,是人,就不免有个人喜好和偏向,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我喜欢你写的书,也佩服你敢向自己的主管挥拳。”史丹利笑道,说着,他从包里拿出一支蓝色的录音笔递给许安,道:“我想,这个东西应该物归原主了。”
那是许安在纽约时报实习时用的录音笔,先是被安德鲁删掉了所有内容,后来和安德鲁冲突的时候,许安因为激动按下了录音键,录下了他和安德鲁说的话,成为了最关键最致命的证据。
“我就知道它在你这里!”许安接过来,心里非常感慨,如果不是这里面的录音,他现在恐怕还在监狱服刑,法官依然不会同意他的假释申请,每晚还要忍受布莱恩的梦话骚扰,逼仄的空间,没有自由的空气,以及外界一些人的揣测和恶意中伤。
“你从哪找到它的?我们问遍了所有同事,有人帮我找遍了办公室里的每一个角落,它就像是人间蒸发了,怎么会出现在你这里?”许安好奇地问道。
史丹利想起那天自己被纽约晚报扫地出门,那个失魂落魄的上午,以及那位仿佛天降的流浪汉,惊叹道:“这大概是上帝的旨意吧,它应该是被清洁工送进了垃圾桶,又被一位名叫梅森的流浪汉捡到,然后梅森看到了我的报道,恰巧他又是你的书迷,就把它交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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