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景出》第62章


良久,良久,顾深深才听到微微的这一句,声音又沙又哑,却又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回答。
顾深深再次回到顾氏的时候,厉绍景已经在办公室等着了,看到是他,微微诧异。
“你怎么来了。”
厉绍景挑眉,将手里的东西递给她,“打开看看。”
顾深深不解,还是依言打开来,只看了一秒,就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
“怎么会。。。。。”
厉绍景笑笑的偷亲了下她的脸,无辜的耸肩,“我也不知道,只是早上到公司的时候,就有人将这个寄给我了。”
顾深深咬唇,
她手上拿着的,都是属于顾绾绾的股份,连同苏梅的,一同无偿赠送给了她,她一直在犯愁,因为苏梅无论如何也都不肯说出这股份的下落,她还很担心被何凡给抢走了,没想到被人悄无声息的送了过来。
这个人,她几乎不用想,就知道是谁。
想到她,她的眼底再次泛起了泪光,和顾绾绾解开了心结以后,她现在想起来曾经他们因为一个男人而互相讽刺就像是一个笑话一般好笑。
“你做的这个决定不后悔吗。”厉绍景问她。
顾深深将手里的东西重新装回纸袋里,才抬头看了他一眼,“为什么要后悔。”
厉绍景皱眉。
“你想的可真多。”顾深深笑笑,“你以为我是让她白回来的吗。我本来就不是打理公司的那块料,她要是回来了。我不就能偷懒了吗。”
“再说了,这个世界上,除了她,我就在没有亲人了,更何况,这件事情并不是她的错,要不是因为大人们犯了错,她也不会觉得自己一直不如我,这次我和她敞开心扉,她应该能明白,我和她一样,都是彼此最亲的人了。”
厉绍景不满,慢慢凑了过来蹭着她的脖子,哼了哼,“话倒是你会说,她是你最亲的人,那我呢。”
他的气息把顾深深的脖子弄的痒痒的,顾深深好气又好笑,这个醋也吃吗。伸手把他的脑袋推开。
“你是路人。”
一周以后,江城发生了两件大事。
何氏集团老板因为被警方查出走/私枪/支和涉/黑被警方拘/留。
苏梅因为受不了监/狱里别的女/囚对她的欺负,受不了割/腕/自/杀;抢救过来以后人却变得痴痴呆呆。成为了一个彻底的疯子,最后送进了疯人院,与疯子为伍了。
在三个月以后,顾绾绾出了狱,这顾深深和陆泽安都去看过她,却被她拒之门外,传出的话却是想要静静。
顾深深表示理解,只是托狱警带了话进去,无论多久,都等她出来。
唯一不同的是,陆泽安则像是没有感受到拒绝一般,日复一日的去看她,只是每一次,都被拒绝。
顾深深有时候看不下去了,就会劝他,“她不想见你,你这样一直去,也是无济于事的、”
陆泽安却只是摇头,“有些事情,我想当面对她说。”
顾深深不在劝,任由着他去了,人有的时候,往往是失去了,才会明白,谁是最好的那一个。
可惜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领悟到其中的道理。
故事还会继续,我们也会在人海里相遇。
正文大结局……分。
第50章 甜番1()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附则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二十四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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