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了凶手的脸》第104章


“干性溺毙相对比较少见。多发于冬天。现在是深秋,虽然也有发生干性溺毙的可能性,但概率较低,而且他是被人放在柜子里面。犯罪凶手把死者扔到河里,溺毙后再捞上来放到柜子里,这种可能微乎其微。”
“死者的口鼻上都没有约束伤(所谓约束伤,就是采取捂、按、压等等方式,限制别人行为的时候造成的伤痕。这些伤痕可能肉眼看不到,但是法医用的仪器可以检测出来),这说明也不是被人按住口鼻等等窒息死的。”
“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是在狭小的空间里面,因为空气不足,活活被憋死的。”
“你们看。死者脚上有伤痕,这些伤痕是踢踹造成的,他的脚趾甲都弄断了。这说明,死者在临死前曾经用力踹过囚禁他的地方,想逃出去,但最终没有成功。”
我看着丁法医像是展示猪肉一样,把死者的脚高高的抬起来,给她的弟子们看。弟子们默默点头,拿笔在本子上记录着。
“是的,这一点我们侦查员也发现了。”吴健佳插嘴。“囚禁死者的,就是那个衣柜。那衣柜是老物件了,红木打造的,分量非常重,也很厚,密封性也好。在衣柜的缝隙里面,我们还发现了棉花、纸屑等等的痕迹。”
衣柜缝隙里有棉花、纸屑?目的是……
没错了,目的就是让衣柜内部密不透风,从而把衣柜里的受害者活活闷死。
“我们在衣柜门的内部发现了很多脚印,和死者的足迹完全能对的上,证明死者在死前激烈的踹过门,不过没有踹开。”
不仅如此,我看到了死者的十根手指头也全都鲜血淋漓,指甲都掉完了,想必是用手掌拍门,用指甲抓门的时候造成的。
俗话说,十指连心,他把十个指甲都弄断了,该有多疼?
我忽然想起来2012年,北京大水时候,在私家车里被淹死的那个出版社编辑。据说,他在车里浸满了水,车窗和车门无法打开的情况下,用尽了办法也没有打开车窗,最后用脑袋去撞车窗,甚至把自己头盖骨都撞裂了。
这些人在临死前要承受多大的痛苦和恐怖,是活人无法想象的。
“真变态。”一个眉清目秀,戴着大大黑框眼镜的实习女法医小声说,她的这句话也道出了在场所有人的心声,我感觉解剖室里忽然有阵阴风刮过。
那边厢,丁法医的教学还在继续。她用镊子把死者的臀部夹起来一块,然后用夹子把菊花给撑开。“大家可以看到,死者的肛门已经完全没有褶皱了,括约肌很松弛。这说明了什么?”
那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女生抢答道,“说明死者是个gay,而且还是个小受。”
丁法医朝她赞许的点点头,师傅俩一齐心照不宣的笑了起来,感情是俩腐女。
听到这话,吴建佳一拍大腿,眉飞色舞,“被你这么一说,这件案子有眉目了。”
“什么情况?”
他指了指死者,“他如果是同志的话,这件事就解释的通了。比如,他为什么会死在柜子里?而且还会被连人带柜子埋在山里?”
这点也是我难以索解的,我等着听他的高见。
“根据调查,死者叫卢征宇。他有个未婚妻,马上要结婚了……”我打断了他的话,“你说他叫什么?”
“卢征宇啊,他在襄阳打工,这次来武汉是为了给未婚妻买钻戒。他的火车票票根还在口袋里呢,所以我们很容易就确认了他的身份。”吴建佳奇怪的望着我,“怎么了?”
“小宇?”我嗫嚅着嘴唇,难以自己。
解剖台上那具冰冷的男尸在我眼前逐渐幻化成个可爱的小男孩。他有点鸡胸,脑袋也比普通人要略微大点,不过眼睛也特别大,双眼深邃的像是汪泉水。
他虽然长得很可爱,小时候也是调皮捣蛋的货色,不过和葛明辉他们不同的是,他心地还算是比较善良的,至少对我挺好。
离开福利院之后,我们的联系也渐渐少了。在我印象里,他个子很矮,而眼前这具尸体足有1米75左右,所以我一时没有认出来他。当听到卢征宇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才确认,死者也是我福利院的好友之一,小宇。
什么情况?为什么死的都是福利院的人?
“啊!”我心里郁闷难平,一拳打在了墙壁上。指骨的剧烈疼痛让我狂躁的心情稍微好了些。看到我这反应,在场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我刚发现,死者是我小时候的好朋友。你们继续。”
吴建佳吐了吐舌头,“那我不敢说了。我怕我说的话对你朋友不敬。”
我不耐烦,“让你说你就说!”
“好吧。”他无奈的耸耸肩。“我们之前侦查得知,卢征宇还有个关系很密切的男性友人。然后前几天,这个男性友人也失踪了。”
112章 巨人观() 
“然后嘞?”我大概猜到他要说什么了。
“噢!我明白了!”那个小腐女法医抢先说道,“你怀疑死者和那个男性朋友,其实是男朋友的关系吧?”
看到她的推断得到了吴建佳的赞同,小腐女喜滋滋的说,“因为死者要结婚了。背叛了男朋友,所以男朋友怀恨在心,把他杀了!”
“男朋友很伤心,恨他活在世人的眼光里面,不能做真实的自己。社会上不是把公开自己的性取向叫做出柜吗?那像死者这样,隐藏自己性取向的,就是在柜子里的。”
小腐女越说越兴奋。“所以他男友把他关在柜子里!你不是不想出柜吗,那就死在柜子里好了!”
“是的是的。”吴建佳的头点的像小鸡啄米,竖起了大拇指。“你的分析和我想的完全一样。”
当把这个意见反馈回去后,那个年纪比较大的公安局长直摇头。可能以他的思维,觉得这太乱七八糟了,不过公安局里年轻的人倒是一边倒的支持这个看法。
而且根据走访,死者和那个男性朋友同居过一段时间,后来死者搬出去了。在退租的时候,那个男性朋友曾经扬言,要让死者付出代价,据说他的表情很狰狞。
因为有Cover的记号,我觉得这样的推断有点站不住脚,不过当我听说他那男性朋友的名字的时候。我不淡定了。
张兆雨。
他也是我们福利院出来的。
这个张兆雨在当时是个老实巴交的孩子,经常被卢征宇欺负。至于欺负的方式,经常是掐掐他鼻子,趁其不备扒下他裤子,或者弹他小鸡鸡之类。
没想到,长大后,他俩混到了一起,而且变成了张兆雨骑在卢征宇身上“欺负”卢征宇。
这事儿,当真是……我忽然觉得世界上的事儿,实在是太奇妙了。活得久了果然什么幺蛾子都能见到。
因为涉嫌杀害卢征宇的也是我同学,这事儿就不能不管了。
我们先是追查到了卢征宇的未婚妻那里,这是个很泼辣的女人,她从见到我们的时候,刚开始是在哭天抢地的抹眼泪,不过当我们问到张兆雨的时候。她的表情马上就变得凶狠了。
“那个兔儿爷!变态!就是他害死了我老公,一定是的!”她歇斯底里的狂骂起来,随同前去的女侦查员不得不耐心劝解了她一番。
根据未婚妻说,卢征宇两周前去武汉,说要给她买结婚戒指,到了武汉之后忽然给她发了条短信,说在武汉见到了个熟人,要和那熟人一起喝两杯,随即,就再也没有了音讯。
给他发短信也不回,打电话也打不通。她就起了疑心,亲自跑到武汉去找自己未婚夫,不用说,没有找到。
这两周来她像是疯了似的到处寻找。还张贴了寻人启事。后来她想,遇到了个“熟人”,那熟人肯定就是张兆雨了!
关于自己老公和张兆雨的事情,她是有耳闻的。
想到这里,她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肯定是自己老公在结婚前产生了恐婚情绪,恰好又遇到了自己的旧情人,干脆俩人一合计,几私奔了!
她怒发冲冠,跑到张兆雨的住处守了两天,也没有见到人。
未婚妻倒也泼辣,认定了自己的想法后,她也不找自己老公了,刊登在报纸上的寻人启事撤掉了,警局报的失踪也撤掉了。这也是为什么卢征宇失踪这么久,却没有接到报案的原因。
不过。今天接到公安局的通知,说自己未婚夫原来是被人杀害之后,她马上就把满腔怒火投到张兆雨身上。
我们好说歹说劝了半天,总算把她劝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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