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牧》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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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袁尚的母亲刘氏是袁绍后娶的,不是当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的结合,当然会比较有感情,几个因素加一块,他对袁尚的优待也就呼之欲出了。
因此,当发现自己这个虎头虎脑的小儿子非但有勇力,连文采都挺出众时,袁绍的心情是喜悦的,喜悦到恨不能当场宣布:袁尚就是我的继承人!
但这种事不可能如此随便,袁绍只得迂回婉转一些:“显甫有我当年的风范呐!”
对自家主公比较知根知底的几位默默在心里翻起了白眼:您当初的糗事谁人不知啊?跟曹操那厮闲着没事干,跑去抢别人家的新娘。事发后逃跑,被卡在树丛里头,然后曹操吼了声“贼在这儿”,就留您一个人风中凌乱被抓了。
袁尚有您当年的风范?也不知该高兴还是难过……
家宴嘛,大部分人还是给面子的,田丰跟沮授两人也相当默契地没有出来唱反调,而是你一言我一语地称赞起了袁尚。
尬吹了半天,袁绍忽然想起,貌似还有两位远道而来的朋友没有发表他们的大作呢。
赶紧赔罪道:“子放,实乃我太过高兴,都几乎忘了,你跟这位壮士的大作还尚未分享呐!”
“三公子文采风流,足冠此次宴会诗了,恭喜袁公,有此麟儿呀!”林牧倒是没什么不满,笑嘻嘻地送出祝福。
“子放大度。”袁绍也笑了起来,“话虽如此,还是愿一睹荆州士人之风采呐!”
“某一贯拙于文墨,写诗什么的,咳咳,也不过是‘俺也一样’罢了……”
袁绍一愣,不信地笑道:“子放谦虚了。”
“真的……”
林牧还在扭捏。
一边的审配则是主动出列,抢先夺过林牧案前的纸,迅速扫了一眼,继而有些古怪地看着林牧:“这……真是长史所做?”
“咳咳,自然没错。”
看林牧的样子,好像挺尴尬的。
“正南,是何等样的大作,不如念出来让我等好知晓呀!”袁绍笑呵呵地说,反正自己儿子写的基本上没人有可能超越了,就算林牧写得差不多好,也不至于被夺了风头,因此心情相当轻松愉快。
审配呆了呆,有些磕磕绊绊地开始念:“骏马原上驰……”
有人皱起了眉头,这位林长史看起来是个文士啊,怎么写的是塞外风光?
“……驰竟没草吃。”
这也配叫诗?已经有人忍不住笑出了声。
看来这位林长史,骨子里没什么本事啊。但是,为啥他一点羞愧的样子都没有,还挺理直气壮的?
倒是没人注意到,一旁的赵云脸色有些发白,眼神空洞,嘴里喃喃自语,如果凑近了,估计会被吓一跳:“这不是某写的么……”
袁绍不满道:“正南,下面呢?”
“禀主公,下面……下面没有了……”审配很是尴尬,他虽不愿林牧有什么高才,但,这种程度的诗,根本连当袁尚的对手的资格都没有啊!
“子放,你真是……”袁绍不知该说什么才好,良久才道:“莫非子放于书道也颇为精通,方才竟是在刻意雕琢用墨?”
林牧瞅了瞅审配,后者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干笑道:“林长史的书法,着实是……自成一家,豪放不羁……”
魏延此时的郁闷早已一扫而空,因为,林牧写的,貌似比他还不靠谱。
俺老魏这也算是吊打了长史的诗了吧?他有些喜滋滋地想着,便忍不住走近看了一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因为,林牧的字真的是自成一家,豪放不羁……
这么说吧,魏延的字还能认个轮廓大概的话,林牧的字估计就得靠丰富的想象力去结构了,还真是难为审配,居然能够认得出来。
“林长史,看来你跟俺老魏也没啥区别嘛!”魏延悄悄冲林牧使了个眼色,低声笑道。
“边儿去!”
林牧懒得理这个棒槌,他惭愧地拱拱手道:“今日真是愧居此座啊……”
袁绍真的是连安慰的话都不好说了,说什么?难道说“写得这么烂不用难过,你以后会进步的”吗?
其余人也知趣,比较克制地嘲笑了一番便停止了议论。
基本上,荆州来的这一行人已经被深深打上了“不学无术”的烙印。
而宴会的主角,无疑已经换成了横空出世的袁尚。
“子龙,你有什么大作,还藏着掖着呢?”林牧则是一副浑然不觉的样子,竟然还怂恿赵云亮出自己的作品。
周围人暗笑,看来这位林长史是不死心啊,难道还指望一个武将写出什么惊才绝艳的作品,替他翻身不成?若真有这种事,那自己这辈子就活到狗身上去了,打仗不如人,连搞搞文字艺术也不如人了么?
赵云则是立马一个激灵,差点说出口:“我的作品不是被你给拿走了吗?哪里还有什么作品?”
可是,桌案上赫然摆着一张墨迹未干的纸,他虽然不懂,但也知道,光这赏心悦目的字就绝不是出自他的手笔。
“哈哈,是极是极。”袁绍倒是挺给面子,亲自过来拿走了宣纸,“今日不过是同乐一番罢了,不必太拘谨嘛。这位壮士叫子龙是吧?来来来,看看是什么大作。”
所有人都憋着笑,看不出来主公也挺蔫儿坏啊?都到这个份上了还去拿人家写的,这不是打人转打脸了吗?
可是,下一秒,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袁绍的脸色明显变得呆滞了:“这……这是子龙的手笔?”
第53章 侠客行(第二更,求推荐与收藏)() 
汉末是中国诗歌史上相当重要的时期。
在曹操、曹丕、曹植父子仨的努力下,逐步形成了格调古朴沉郁大气的五言诗,并从此风行了上千年,间接开启了格律诗的先声。
此前,诗歌要么是《诗经》那种四言为主的咏叹调,要么是类似《楚辞》的长篇歌行,比如说汉乐府诗这种。而五言诗往往是比较粗鄙的民歌,就像刚才那个“骏马原上驰,驰竟没草吃”,毫无美感可言。
袁绍看到的这首诗,同样是五言,但,太震撼了。
“人不可貌相啊!”袁绍苦笑,认真看着赵云道:“子龙这诗一出,必在天下名士中有一席之地!”
袁绍的话还是很有分量的,虽然他本人不是文学方面的大拿跟权威人士,光凭四世三公的身份,就足以让这首诗风行天下了。
陈林忍不住道:“可否让某一观。”
“孔璋且看看吧。”袁绍将纸递过去。
“《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陈琳接过去,念了起来。座中宾客开始小声议论:头两句倒是简洁有力,清新可喜,但也没到太夸张的地步。写诗嘛,赋比兴是开头的惯例,一般很难出彩,能写成这样确实不容易了。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宾客们的面容开始变得严肃,同样是写装束,三四句就显得气象不凡了,‘飒沓如流星’可谓是神来之笔,一首诗能出现这么一句,就足可传世。
莫非这位叫赵云的武将,对武人的特征比较熟悉,所以才能有这样的笔力?
更有对兵事比较了解的,开始心驰神往,一位银鞍照白马的将军,该是何等的风姿?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陈琳的声音还在厅内回荡,可众人已经勃然色变。这四句只用寥寥数语,就刻画了一位武功高强,却淡泊名利的游侠形象。如果说上一句能让诗成为传世佳作,这四句则已经让它迈入不朽的行列。
两个截然不同的形象却完美地集于一身,前者凌厉,后者缥缈。急流勇退是每个智者的期望,却又很难做到。
事了拂衣去,多么面不改色啊,一时间,所有期待从龙之后能够暗度晚年的谋臣,都是有些痴了。更何况,深藏身与名呢?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这几句显而易见是过渡,将之前的江湖游侠瞬间拔高到国士级别——战国四公子之一信陵君的门客朱亥、侯嬴。朱本是一屠夫,侯原是魏国都城大梁东门的门官,两人都受到信陵君的礼遇,都为信陵君所用。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古人一诺千金之事,为此句写绝矣!”宾客中有人不自觉地感慨。即便阴谋诡计得厉害,可哪个男儿不向往做个堂堂正正的英雄?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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