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男妾》第62章


与他来往了一段时间后,我们彼此熟悉了很多,虽然他从不在我面前作画——他说这是他的癖好,当着人的面没有灵感,画不出来。但他时常送过来请我品评的作品却是一次好过一次,其中几幅还被同好高价买去。我那时亦视他为好友,便把卖画所得尽数交给他。顾滨手里有了钱之后,与我的来往便没那么密切了,除了偶尔送幅画过来托我卖之外,他几乎不怎么踏足银杏古巷了。
我是偶然一次从外地回来经过城中有名的锦福楼时,看见他身边走着一个衣饰不俗的美貌女子,才知道他在为何冷淡我了。
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自然是理解的,所以当他提出想请我为那名女子刻枚印章做礼物时,我也欣然应允了。
那名女子姓王,名雅娇。”
话到这里,司徒毓微妙地停顿了下,似乎在等宋明曦反应。
“王雅娇……”
宋明曦觉得这个名字有几分耳熟,仔细想了想,忽然拍着桌子道,
“是王员外的独生女儿,王雅娇?”
“正是。”
司徒毓颔首。
王员外算是京城里顶顶有钱的人,手里握着很多生意,名下的商铺更是不少,宋明晖与他一直有生意上的来往,还曾请过他们一家参加宋老夫人的寿宴。宋明曦远远见过他的独生女儿一次,虽然没什么印象了,但还是记得她的名字的。
王雅娇是与王员外共患难,却因病早逝的正妻留下的独女,也是他唯一的血脉。王员外曾不止一次对外宣称,他死后王府的一切都是他女儿的。
单凭这一点,自王雅娇及笄之年起,王府的门槛都要被媒婆塌烂了,更有甚者,不惜自降身价做上门女婿。
可王雅娇不是普普通通的娇养千金。
她是个很有自己主见的女子,对眼巴巴送上门来的都看不上。她喜欢有才华有学识又温文尔雅的谦虚书生。
暂不论才华与学识,就温文尔雅这一点,顾滨从外貌来说还是很符合的。
再加上手里那些画。
他很快就攻下美人的芳心,请司徒毓刻得印章便是他打算作为定情信物赠予王雅娇的。
“印章很快就刻好了,顾滨来取的时候还特意带了个精美的小匣子,我当时还打趣他是不是要请喝喜酒了,他笑着同我打哈哈,却也没有否认。”
司徒毓说着,抬眼看向宋明曦,淡漠的目光蓦地射出锐利的锋芒。
“可我最终还是没有喝到他的喜酒,我甚至连贺礼都备好了。因为在他离去几日之后,就传来他被捕入狱的消息。”
“同宋府二少爷的宠妾通/奸不说,他们还合谋设计谋害大少爷的男/宠,最后因为内讧阴谋败露,证据确凿之下,一点翻身的余地都没有。”
司徒毓毫不避讳地揭开对宋明曦而言无异于污点的一段过去。
“少爷……”
阻止不及地卓青伸手握住宋明曦的拳握的手,用自己的方式安抚他。
“阿青,我没事。”
宋明曦回他温柔一笑,转过脸示意司徒毓继续。
“他被流放漳州那日,我远远地送了他一段。”
司徒毓闭上双眼,显然又陷入了回忆。
“他的模样真的很凄惨,满头满脸带血的伤口不说,身上的囚衣也泅出鞭子抽出的血迹,虽然很不屑他的为人,但我实在是爱惜他的才华,再看到他握笔的右手被上了夹棍,骨节完全歪曲变形之后,我愤怒了……”
“所以你找上了我?”
宋明曦觉得好气又好笑,自己明明是受害者,却被司徒毓当成了报复的对象。
“真的很抱歉。”
司徒毓也很不好意思,他对着自己的脑袋狠狠戳了几下,才道,
“顾滨出事的那段时间,恰好我的心情十分糟糕,经常借酒消愁,脑袋里混混沌沌的,有天夜里我一边喝酒,一边看他以前的画作,越想越觉得他的绘画生涯不该就此终究,若不是你的话……他应该能画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所以,我大概是疯了,才想要偷走你最重要的东西作为报复……”
“既然如此,你现在应该很讨厌我才对,又为何要向我道歉?”
宋明曦被他弄得有些糊涂了。
“因为——”
司徒毓看向他的目光陡然亮起来,
“你才是真正的木宝。”
“对,是我。”
迎着卓青震惊的眼神,宋明曦稳稳地点下了头。
“木宝这个笔名的由来,源于我与顾滨打的一个赌。他第一次看见我的画时,不仅大加赞赏,还很肯定地说一定会有很多人抢着买。我当然不信,对我而言,那些都是闲暇时的信笔涂鸦而已,其中有许多我并不满意,所以连字都没题。可顾滨却提出了一个对当时的我而言很具有诱惑力的条件。”
第60章 救命之恩() 
“是什么条件?”
不止司徒毓,连卓青都满脸好奇地望向宋明曦。
宋明曦端起茶碗抿一口茶水,淡淡道,
“我忘了。”
那样愚蠢的条件,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提起,更不想因为它,而伤害到他最重要的人。
可有些事情,却是宋明曦想忘都忘不掉的。
比如顾滨对自己的救命之恩。
宋明曦依旧清楚记得,那场意外发生在他十八岁行冠礼那一年的盛夏。因为天气太过酷热,他便带了画具去凤栖山中的寺庙避暑,宋老夫人不放心他独自一人,特意派卓青跟在他身边伺候。
其实那时他们的关系已经改善了许多,毕竟从十四岁起,宋明曦就与卓青有了肌肤之亲,卓青又是个温柔老实到有些木讷的男人,长相也算清俊,宋明曦甚至有点喜欢他陪在身边,屏息凝神地看自己作画的感觉。那双温润明亮的眼里,满满充溢着真实的崇敬和赞叹。被一个比自己年长四岁的人仰慕崇拜,多少满足了宋明曦的虚荣心。
所以在山间崎岖的小路行走时,宋明曦“勉强”同意了卓青牵着自己的手。
那一天他们天刚擦亮就坐着马车出门了,到凤栖山脚下的时候,也才九时。时候尚早,加上山中天气凉爽,宋明曦便决定步行上山,同行的除了卓青留下来陪伴他外,其余的人都挑着宋明曦的衣物书箱等先行一步。
宋明曦毕竟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起初他还能跟得上那些走惯了山路的家丁,可渐渐地,就有些吃力了,由于他之前下了命令,所以并没有停下来等他。不多时,蜿蜒曲折的山道上,就只剩下他和卓青两个人。
“少爷,你累不累?”
卓青看他满头满脸的汗,连忙摸出帕子给他擦。
宋明曦自己也挽起袖子抹了把汗,明明已经有些喘了,可看卓青一派轻松的样子,他只好梗着脖子硬撑道,
“我不累!”
“可是我有点累了……”
卓青小心地看他一眼,问道,
“少爷,我们坐下来休息一下好不好?”
宋明曦发现他的耳垂慢慢泛起朝霞般的绯色,不知为何心情突然变好了。
这个连说谎都不利索的笨蛋!
于是勉为其难地嗯一声。
卓青露出一个有些傻气的笑,扶他坐到草丛中一块光滑干净的石头上。自己则侧身立在一边,取下挂在腰上的水壶递给宋明曦。
“少爷,喝点水吧。”
宋明曦默默接过来,仰头灌了几大口,发现这个傻瓜还呆呆地站着,便往后挪了挪,拍拍空出来的位置,
“你也坐,站着仰得我脖子疼。”
“是,少爷。”
卓青依言坐下来,尽可能地缩着手脚,以免挤着宋明曦。
可那块石头并不大,尽管卓青只占了一小块地方,可实际上他们还是紧紧地贴在一起。肩靠着肩,腿擦着腿,稍稍一动,就带起一片温暖的热度。
宋明曦甚至能感觉到卓青浑身都是僵硬的。
他居然并不讨厌这种感觉,当清凉的山风拂面而过,吹着他轻薄的衣衫微微飘动时,他甚至觉得满心的焦躁都平复了。
而那阵山风,带来的并不止清凉快意,还挟了无数绯艳纷飞的桃花。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宋明曦心念一动,着魔似的跳下石头,循着花瓣吹来的方向走去。
不知走了多远,直到眼前出现一片浩浩汤汤的桃花林,他才停下脚步,双眼因为惊奇而瞪得圆圆的。
每年春夏,他都会到凤栖山写景,却从未见过这一片绚烂到近乎妖冶的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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