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夫无敌》第82章


“应该是……昨晚浪的飞起,突然接到凌少的邀请怕黑眼圈破坏形象,所以补个美容觉,结果,睡过头了。”范庸一本正经,十分自信的说。
众人:“……”
“狐狸那皮肤底子多好你不知道么,就是连续三天三夜不睡觉皮肤也不会有一丝暗沉,更不用说黑眼圈。
她酷爱美容不假,却是绝对不需要睡美容觉的。对她而言,睡觉就是浪费生命,这个世界上能让她爱上睡觉的,只有凌少而已。”牲口的分析还是十分透彻精辟的。
众人说完后,苏星凌得不到多么有用的信息,所以干脆直接打电话去问。
电话过了几秒才接通,苏星凌:“喂,狐狸,你怎么还没到?”
胡红鲤的声音从开了免提的手机中传来:“雾草,说起来老娘就火大,刚才遇到两傻缺,傻缺A看了傻缺B一眼,傻缺B就骂了一句,看什么看,煞笔。傻缺A立马回嘴,对啊,就是看煞笔。傻缺B直接开车怼了傻缺A,然后,就特么堵车了!
老娘忍不住把那俩傻缺揍了一顿,耽误了点儿时间,你们先烤,我十分钟到。”
苏星凌听完咳嗽一声:“不着急,你慢慢开就行,他们也是刚到,我们还没开始呢。”
胡红鲤松了一口气,乖巧的说:“嗯,知道了,我开车不快的。”
挂了电话,开着法拉利430的胡红鲤高跟鞋下油门踩到极致,一团红色的火焰飞驰在公路上,风驰电掣一般。
半山别墅清雅小筑,众人分工合作。
牲口山上砍柴,都说杀鸡焉用宰牛刀,牲口为了有效率,直接祭出开山刀。
一刀下去,一棵一人抱粗的树断成两截,然后开山刀砍瓜切菜一般把大树切成一段段整齐划一,大小基本相同的木段。
三分钟后,牲口扛着一个小山大的包裹,踩着矫健的步伐下了山,包裹里是几百斤的木段,用作烤肉之用。
之所以不用煤气炉,是因为,烤野味还是用木头效果最好。
苏星凌刚把三个烤架摆好,龙芳菲龙大小姐便回来了。
~~~~~~~
跪求推荐票,五体投地求五分好评,以及惨无人道的赞美。
第103章 他是我的天() 
随着她来的仍旧有一辆卡车,上面是带来行李的十分之一左右,主要是床品和睡衣,以及洗漱用品,和化妆品。
她指着黑乎乎的烧烤架问:“苏星凌,这是什么东西啊?”
龙大小姐出入上流社会,虽然酷爱各种极限运动,却也是不沾烟火气的千金大小姐,不认识烧烤架也正常。
苏星凌解释了两句便把桃花叫来,让她带龙芳菲挑选房间。
本来是安排好的,不过这位财神奶奶有太多不确定因素,反正别墅还有七八个卧室是空着的,让她随便选好了。
不就是三个月么,不好伺候也忍了,毕竟龙傲天给了天大的酬劳。
龙芳菲见到桃花一脸震惊,那眼神湛亮无比,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滴溜溜转,打量着桃花,似乎在说:世上竟有如此出尘绝艳之女子。
桃花性子内向,穿着朴素,却偏偏灵气逼人,有一种超凡出尘的气质,尤其面对外人,眉眼寡淡疏离,不亲近,不排斥,一味漠然。
也只有苏星凌能让她多说几句,能让她露出笑容,能让她乖乖听话。
“你叫桃花?”龙芳菲难得对一个人这么热情,这个人还是个女生。
桃花点头。
“这名字真好听,那你姓什么?”龙芳菲继续打听。
“苏。”桃花回了一个字。
六叔的客人,不能太没礼貌了。
“和苏星凌一个姓啊,你们是什么关系啊,他是你什么人?”龙芳菲体内的八卦之魂正在觉醒。
“天。”桃花认真思忖片刻,给出了答案。
“啊?什么意思?”龙芳菲没听明白。
桃花没有回答,只是在心里想着,六爷教我功夫,教我识字,告诉我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影子,告诉我叔是我用生命去守护的男人。我是叔的童养媳,是叔的小桃花。
叔是我的什么呢?无论叔在哪里,我抬头便能看到他,抬头便能看到的,不就是天么?
所以,叔是我的天。
龙芳菲没有为难桃花,没有继续追问。
她是莫名就很喜欢桃花这样的女孩,因为在她的圈子里,在学校里,她都没有见过一个像桃花这般纯粹干净单纯的女孩。
只是她不知道,这个纤尘不染的女孩在苏星凌遇到危险时,是怎样的可怕!
龙芳菲选好了房间,搬家公司的员工将她的行李搬了进去。
桃花帮她铺好了床,换好了被罩床单,将她的衣服鞋子包包放进衣帽间,化妆品整齐得摆在梳妆台上。
搞定后,龙芳菲满意得拉着桃花的手,认真说谢谢。
她心尖儿一颤,七月流火的季节,这个女孩的手却是冰凉刺骨,让人忍不住想去温暖呵护。
桃花轻轻抽回被握住的手,淡淡说了一句:“不客气。”
炎热的天气到了晚上总算收敛了许多,这半山别墅因为地理位置优越,依山傍水,有山风水意,空气清新,透着沁人心脾的凉爽。
院子里,灯光明亮,如同白昼,两张实木圆桌被搬了出来,上面摆满了琳琅满目的美食,有宋奇伟这个御厨传人操刀,就连拍黄瓜这样简单的菜都高大上了起来。
光头奶妈手持一把锋利的小刀庖丁解牛一般将小鹿解剖洗净,按照肥肉瘦肉肥瘦相间内脏切成一块块,然后解剖野兔,野羚羊,不一会儿功夫,他就搞定了别的厨师三个小时都搞不定的工作。
然后奶妈清洗了八遍,锐利的眼睛挑剔出任何不洁的部分,干净新鲜的野味肉里,连一根毛都没有。
再然后他将每一块肉丢到宋奇伟秘制的祖传酱料中,稍作腌制。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胡红鲤姗姗而来。
红色法拉利停下后,后备箱盖跳了起来。
穿一身香奈儿高级定制小洋装的高挑美女胡红鲤踩着高跟鞋下了车,美眸掠过众人:“小种马,牲口,快来搬,看看我带了什么好酒。”
~~~~~~~~~
第104章 为了今朝有酒今朝醉(一更)() 
牲口是爱酒之人,爱到一天可以不喝水,但绝对不能不喝酒。
胡红鲤无论什么时候,从来没有让他失望过。二百八十斤的牲口明明就像一座移动城堡,可是却灵活堪比灵猫。
他咻一声窜了过去,看到法拉利后备箱里的酒,一双小眼睛立马放光:“我去,行啊狐狸,连比闷倒驴更烈上三分的含笑半口倒都弄来了,实在是牛掰。”
含笑半口倒是专供某几个军区大佬特酿的极品烈酒,顾名思义,寻常人喝小半口就直接不省人事了,比许多人都知道的闷倒驴还要霸道。
前两年苏星凌搞了一瓶和牲口平分了,那一晚,千杯不醉的酒神牲口和苏星凌双双醉倒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
第二日醒来,牲口灵感迸发,随机赋诗一首: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苏星凌看了一眼血与火肆虐的战场,笑道:“你真是醉了,境界都提高到这份上,心中清风朗月,眼中便是一片美好啊。”
这两年牲口一直想再尝尝含笑半口颠,尤其笑傲纵横无数酒场,战无不胜高处不胜寒时,岂不正是人生寂寞如大雪崩么?
“知道你和小凌子都想疯了这酒,这可是我牺牲色相搞来的两瓶,一定要省着点喝,别特么给老娘一顿干掉。”胡红鲤美眸眼波流转,貌似薄怒,实则有撒娇邀功之嫌。
马锋酒量不错,和牲口比起来最多战斗力为三的渣渣。
他更喜欢喝些高档红酒,当他看到路易十六,人头马,皇家礼炮,以及法国酒庄珍藏的一百二十年红酒时,一双眼睛看的直了。
正默默的流口水,听到胡红鲤说牺牲色相换来烈酒,条件反射的向胡红鲤望去,一脸吃惊:“怎么,女王陛下,你陪睡了?你不是要为凌少守身如玉一生一世么?”
“当然没有,这辈子只有小凌子可以让我陪睡。你这孙子思想龌龊,就不能单纯一点?”胡红鲤没好气的瞪了马锋一眼。
马锋敢怒不敢言,你自己说的暧、昧还怪我想的龌龊?你告诉我什么叫牺牲色相?不是陪睡难道还是赔笑啊?
胡红鲤看马锋一脸委屈,继续道:“老娘这颜值,不过回眸一笑,就让那个老家伙把酒让给我了。”
马锋蛋碎一地的表情:还真是咧,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