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契约前妻》第105章


楚心盈不语,上前先是对盛宇做了一个“必胜”的手势,接着,凑近亲了蓝亦琳的脸颊一下,开心地眨了眨眼“答应他!”
这样的一番轮流轰炸式压迫,已变石化的蓝亦琳脸上一阵青,一阵红,低头,看见盛宇仍是维持着刚才的姿势不变,那炽热的目光真诚而深情,她鼻头一红,颤抖着手指接过那捧意喻“百年好合”的纯白百合花,抽着鼻子点了点头
“好,我嫁!”
有这样的一个男人她不嫁,那才叫一个浪费
听到她的话,盛宇激动地站起身,紧紧地把她拥抱入怀,一瞬间也哽咽着说不出话倒是身旁那些媒体记者,亲人好友,停下脚步观看的路人,同时一致地拍起了掌声这,才是爱情和相互信任的升华,与刚才那场一比,显得是多么的真实感人
“妈咪,签字!”
小宝一见水渠到成,忙扭动小身子向柏云熙拿过那份婚书和笔,递向给她被儿子弄得啼笑皆非的蓝亦琳在众目睽睽下只好接过笔,洋洋洒洒地又再签了一回字接着,又递给盛宇
盛宇接过,签下名字,然后,从兜里掏出柏云熙早已准备的婚戒,边为蓝亦琳套上边得意地笑道:“我看,全世界就数我们的婚礼最特别,在人来人往的机场求婚,签字,交换戒指一步搞定”
“这都怪你!”蓝亦琳没好气地白他一眼
“好了,现在新郎可以吻新娘了”柏云熙恰得其分地跳出来主持现场
顿时,一干人等,包括那些媒体记者全为把目光,镜头准备就绪地瞄准一对新人儿,等着接下来的这个冬季最令人曙目的一吻
盛宇温柔一笑,撩开窘迫不已的蓝亦琳的发丝,薄唇凑近,柔声嗫喃:“老婆,我吻咯!”
“来就来,谁怕谁!”
她瞪他一眼,在兴奋的情绪下主动地揽紧他的脖子,把自己的红唇贴上薄唇吸吮呲咬起来
这回,众人不再拍掌,一个个献上了祝福的笑容
于是,在这个寒冷的冬季,蓝亦琳成功地在三十岁的高龄再一次出嫁了,而且,对象还是自己的前夫次日,全城的头条新闻无不是机场求婚,完婚这一幕,惹得不少女生艳羡无比,从而一个个要求自己的男朋友将来求婚也得学盛宇那样挑些出其不意的地方
天空,很蓝,阳光也很暖和
心,因为有了另一半的住入,开始变得盈实起来
蓝亦琳开心地笑,扬高手中的百合花,难得放肆地对着机场的路人大喊:“各位未婚的女士们,来接花球咯!”
她没穿婚纱,身上只是简单的白色大衣,黑色裤子可谁会在意呢?最重要的是身旁站着的那个人,只要脸上那幸福的笑容笑得比任何一个女人来得明艳,那就是最美的新娘
那些一听到她的话的女人们,无论是未婚还是已婚的,竟一个个凑热闹似的奔上前张开两手
蓝亦琳望着盛宇一笑,手用力地把百合花向后抛了出去
那捧纯白花不知是因为太过用力,还是自己长了眼睛,竟然越过那些人伸起的双手,渴望的目光一个劲儿地往后直飞,最后,落到一个刚走出机场大门,身穿黑色皮衣,眼睛上戴在酷酷墨镜的女子面前,只见她敏捷一伸手,稳稳地接了下来
“啊”众陌生女子一阵惋惜
只有那个女子,淡漠的眸光在溜了一圈在场混乱的场面后,笑容慢慢地从嘴角扬起
“琳琳,恭喜你!”
蓝亦琳与盛宇诧异地回过头,看到女子捧着百合花,拿下墨镜,露出一张清丽且有性格的脸庞
是叶初雯!
而且,她还笑着!
蓝亦琳跟叶初晴互看一眼,同时瞠圆了眸
因为,在女子的身后,紧跟着一位同样戴着墨镜的身材高挑的男人,样貌如雕刻般的俊美无俦,看到那束百合花,他轻轻地笑出了声“你可以嫁了”
叶初雯曾说过,她要去环游世界,那是因为她要寻找一个人
一个在梦中爱得刻骨铭心,但又无奈于梦的人
现今,她回来了,脸上跟她们一样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不笑的叶初雯都笑了,那她们,还等什么呢?
叶初晴跟蓝亦琳又是相视一眼,蓦地“哈哈”大笑起来,笑得连眼泪都流了出来,最后不得已地,索性赖在各自老公的怀里
或许,这世上有很多不幸的人,但感谢上天,她们三个都是幸福的
愿全天下的人都能找到自己心爱的一半,然后厮守一辈子,直到永远
永远
(全书完)
完结咯,哈哈哈哈,今天发了八万字,累死我了,如果不是有存稿,还真的要发很久,反正过年了,就全发完了!!让看文的亲都能过一个好年接下来,新文大概是过年再开了,还要继续写“老婆,军婚如山”的那个文,那个文也五十五字,也快完结了完结后好好写新文,嗯啊,新的一年要努力了,各位亲也要努力哦在这里,祝大家2013年生活得开开心心,身体健康,最重要是银子多多来,恭喜恭喜!下面上两章番外
【番外 】一希的身世和秘密() 
彼岸花
开一千年
落一千年
花叶永不相见
情不为因果
缘注定生死
这个世界,很美,同样也很萧瑟
我是一个灵魂,没有肉体的灵魂,而他们,唤我为“媚鬼”
我不知道这称呼是何时得来的,但我知道,这称呼后面所代表的涵义成为媚鬼,那意味着堕落,不入黄泉,不留人世,徘徊在人,鬼之间轮道不能超生
我不后悔,因为,这是我选择的
每天,我得跟不同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尽情地交、欢,以得到他们身上作为人类的精气,这是我唯一赖以生存的东西所以,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就算是自己今天为女子,明天为男子,我也在所不惜
只是,随着日子逐渐长远,记忆也开始渐渐地模糊
慢慢地,我开始忘记了一些东西
我忘了我在人世间游荡了多少年
我忘了我原本该有的名字
甚至乎,我忘了我的前生后世
只记得,我是在等一个人,一个对我来说应该很重要的人
我想,我应该是非常非常痛恨这人,所以才会记得如此的牢紧
但是,每一次想起这人时,我却又感觉到非常的开心,舒畅,但是感到那些模糊的影像眼看就要被时间冲散,我开始觉得惶惶不安
于是,我找上了他
一个平常的凡人,但样貌长得非常漂亮
遇见他那时,他相依为命的母亲刚好去世,我从外边经过他们破漏的房子,看到他呆滞着表情坐在死去母亲的身旁,那模样一度让我以为他跟我是同类或许是因为他那张俊美的脸皮,又或许是因为我心底突如其来的怜惜,就那样,我选择了他,作为我这一世的皮囊
上了他的身后,我才发现,他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母亲的去世对年仅十二岁的他来说实在太大了,合二为一的那一刹那,看着他那虚弱的灵魂被我挤了出去,忽地,我有一种不舍的冲动,伸出手把他的那渐行飘远的灵魂抓回躯体内他没有求生的意识,但我有,抓住他,我以后就不会再是孤孤单单一个灵魂呆在一个躯壳里,或许,这会是一个转折点
我为他重新取名为“一希”,意喻“一个希望”
我开玩笑说这话时,他看着镜中的自己,那眼神冷冷的,仿佛要将我千刀万剐
我在他体内得意地笑起来,笑得肆无忌惮,是的,他奈何不了我,但我,可以控制他最终,他还是妥协了,接受下“一希”这个名字
打那天开始,我教了他很多东西,其中一项是怎么从女人的身上得到欢愉
很快,他变了,从不笑到笑,从生疏到熟练
他比我还会装傻,有时,我会问起他是否还记得第一次给了哪个女人,他只是笑了笑,说,给了谁重要吗?反正你也不会满足于一个女人
这句话,他说对了,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我想要得到的,别人就不可能抗拒得了然,有一点,他不知道,如果失去了精气,我的灵魂就会变得虚弱,慢慢地就会消失不见,而他那残破的身躯,也会因为我的离去而支撑不了他的灵魂
我真正做到了合二为一,我们离开了任何一个都不可能生存下去,这个很微妙,我以前从没遇到过,后来,在书上,我才知道这种状况应该被称为“同伴”,永远都不能分离的同伴,除非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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