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潜规则:弃妇,做我的女人》第229章


一起携手启程,却是分开的归途。
秦俊鸿在苏黎世火化,落夕将骨灰带到a城。
葬仪低调的举行,落夕没有邀请任何人,但秦俊鸿生前不多的几个好友,还是要求过来吊唁。
身边陪同的只有涂思启,以及专程从国外赶回来的杨晴。
杨晴已经听落夕完这整个故事,心乱如麻的她不知该如何对自己这个好的朋友开解,只能不时陪在她身边。
有时,杨晴也会安慰落夕:“其实啊落夕,我觉得,涂二少爷挺不错的,不如你就从了他吧。”
第四百三十章 怎样回到从前() 
落夕骇笑:“好你个杨晴,这会儿就劝我改弦张,翻脸变节了啊,不知道是谁当时跟我过,‘跟陈子翰在一起,那是你天大的福分,后来能够傍上瑞翔总裁,是交了八辈子的好运’,这会儿,你又要把我推向另一个人,你这变脸,可真是比川剧还要快三分。”
杨晴叹了口气:“老实话,你觉得,你和项大总裁还能回到从前么?”
她捋了捋鬓前的头发,眼神空漠地望向远方,“杨晴,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一个人的一生因为碰见了某人,因而以后再碰见任何人,都变成将就。我不想将就。”
“可是你总得活啊,我的大姐。”杨晴蹙起了眉,伸出手指在她面前晃了半天,“你看,涂二少什么不好,有才有貌,关键的是,还有心有意,如果我是你,我早就扑上去,咔咔咔咔,啃得他个骨头都不剩!!”
“可惜啊,我不是你。”她低下头,摆弄着胸前的那朵白花,“杨晴;这个话题我们还是先别吧,对于思启的一番好意,我一定会感谢他的,但是感谢未必就要以身相许,他对我的友情,也容不得这种凑合来亵渎。”
“哎!我你个大姐,你以为你在cosplay古代贞节牌坊啊,我真是服了你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杨晴一边责怪着落夕的死脑筋,一边也佩服她的专一不移,于是唧唧歪歪地开始布置会场。
时辰到了,简单的葬仪也只有寥寥几人。
每一个都是秦俊鸿生前好友。
落夕一身黑衣站在灵前,身躯苗条而挺立,胸前一朵毛绒绒的白花,坚强而带着一丝女性的柔美。
她面上,是坚强而淡然的笑容。
“感谢诸位来出席家父葬礼,家父在天之灵也会为这世上还有这几个朋友而高兴的。”
下面的几个人表示:“不必客气。“
“那个“落夕想了想,还是郑重地了出来,“我知道家父生前有一段困窘的时刻,如果如果家父有欠在座各位的金钱债务请不吝告诉我,我一定会代为偿还!”
杨晴一惊——落夕疯了?
她哪有钱?
若是之前还和瑞翔总裁在一起的时候还好,可是现在她孤家寡人一个,看情况似乎也不愿意跟涂思启少爷好,那么哪有钱?
她现在还失业,暂时住在涂氏宅邸,但似乎随时准备搬回去住回她猪窝一般大的出租屋。
“落”她刚准备叫住这个傻姑娘——就算是法律也没规定父债女还,这里可是一个现代社会,不是万恶的封建社会啊,她完全没有义务还钱。
落夕看了杨晴一眼,摆手制止:“请诸位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都告诉我吧,我和父亲曾经有过一段误会,但现在我决心替他承担起本该属于我的一切!从今往后,请大家叫我——秦落夕。”
那一瞬间,不管是杨晴,还是涂思启,都突然觉得:落夕长大了,她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一遇风吹草动,就瑟瑟发抖的森林迷路精灵一样的女子,现在的她,已经有强大的意志,不论选择或是放弃什么,都会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落夕的面上漾出一抹浅笑。
——是的,她已经原谅了父亲。
他对她的父爱那样浓烈,甚至想要把歌微留给她。
她不再恨他,她愿意向全世界宣布,她是秦俊鸿的女儿,秦落夕。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种预感。
那笔款子,一定会回到她的手上。
葬仪结束,已是日暮时分。
落夕整了整头发,思启的车已经在外面等着了。
是她自己还想要安静一会儿,所以一个人在寂静肃穆的房间里呆了一会。
她的心很乱,但呆在这间房间里,似乎能够和故去的父亲和母亲,用某种微妙的韵律心意相通
“爸爸,妈妈,知道么,现在我的心很乱”
“爸爸,你要我永远不要去接近那个人,你跟我他是个魔鬼,可是,我心里很明白,这个魔鬼,他是爱我的。”
“但,爱不是一切,如果爱沾满太多的鲜血,那也只能是罪恶。”
“我只能离开他,虽然我的心,不会比他少一分痛苦”
刚走出会场就看见场外围墙的转角,在那暗淡的路灯下,一辆黑色昂贵的跑车旁,似乎有一个剪影。
那个剪影英俊,寂寥,好像是被遗弃在这个世界上的天使,但谁知道,他其实是个恶魔,有着天使的面容,却能杀人不见血。
她面上是无所谓的笑了笑,心中却发苦,转头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他来这干什么?他有什么资格来呢?
事到如今,她不是不敢和他话,而是根本已经无话可。
心结未解,什么都只是深伤害。
为什么两个原本相爱的人有一天会走到如此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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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坐着涂思启的车离开自己的视线,项昊翔才慢慢从墙角走出来,按灭了手指上夹着的雪茄。
她瘦了。
原本就苗条的身躯此时手臂还不如十几岁少年粗细,腰间盈盈一握,好像一片黑色羽毛,似乎一阵风就能将她吹走,再不留痕迹。
他开着车,不知不觉来到秦俊鸿的墓地。
秦俊鸿的遗嘱中要求是,和颜蕊凝合葬。
也许落夕会对这个结局感到高兴吧。虽然在生前,她的父亲抛弃了她的母亲,但在另一个世界,他仍愿意和她永远相守。
但项昊翔,并不觉得这是一种幸福。
在生前就已经背叛,那么死后就算是永远相守了么?
不,如果是他,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他对于他爱的人,一定会在活着的时候就好好珍惜,好好爱她。
绝不会用一个空虚无意义的所谓合葬,来表示自己的感情!
可是他到底没能做到!
他没能做到好好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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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他恨的那两个人的墓前,项昊翔突然觉得,生或死,或许只有一线之隔。
生命,真的是珍贵的吗?
也许,现在茕茕孑立地,活着的他,并不比地下长眠的那两个人加幸福吧?
失去了她,他还有什么?
空留一具空壳。
她没有看他。
不,准确的,她看到了他,却完全一副没有看见的模样。
也许在她的心中,已经彻彻底底地,将他这个人抹去。
他突然一拳重重的打在墓边的一颗老松树上,直到鲜血淋漓,他喉中发出像困兽一般的呜咽,“到底谁能够告诉我,要怎样才能够回到从前?”
回到家,他做了一件事。
——将那本收藏在秘密橱柜里的圣书悉心地包好,接着交给忠心的andy:“麻烦送去洛阳道三十四号,涂氏宅邸,给颜姐——不,秦姐。”
他不知道落夕会怎样看待他归还那本圣书,包括那张支票的事情。
也许她会觉得,那是他退后一步的歉疚。
也许,她会冷笑一声,一句:“已经晚了。”
第四百三十一章 《圣书》的秘密() 
的确,已经晚了,自己先是秘密地吞掉了那张支票,现在又还回来,算是什么呢?
一个极其不光彩的贼。
贪婪又愚蠢。
但,天地为证,他真的不知道那本圣书的封皮里面,有一张支票!
他那一次陪同落夕去她那个狭窄得没有自家一个卫生间大的狗窝,远远地,一眼就看到了在书架上,静静地插着的那本破旧的圣书。
那朦胧的光晕,却刺得他的泪水差点流了出来。
这本圣书。
曾经是妈妈的宝贝。
也是他,关于妈妈深刻的记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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