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警界传说》第39章


魏天雷拗不过林子君,只好硬着头皮上阵。
林子君记得很清楚,五年前,高三的时候,魏天雷有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在教室里旁若无人地唱这首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
虽然他的音质不太好,但是他在唱歌的时候,把那种刻骨铭心的痛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次也喝了有八分醉,再加上林子君和洛瑶瑶相亲相爱的刺激,林子君期待着他这次的表现。
魏天雷果真如林子君期待的那样,唱到“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还是该勇敢留下来”的时候,眼角的晶莹已经清晰可见。
他那并不算好听的声音里,透露出无尽的伤痛,直入听者的灵魂深处。
唱歌,最重要的不是嗓子,而是感情。
林子君偷偷瞟了几眼罗小娇,果然看到她时不时地就抹一下眼角,这个表现充分说明罗小娇是个有故事的人,并不象其表现的那样活泼刁钻、没心没肺,她说的那个什么笨笨估计也是渗了水的。
林子君坚信,这是个坚强的女孩。人前坚强,人后悲伤,应该正是需要人安慰的时候。
林子君给洛瑶瑶去了个眼神,并朝罗小娇二人呶呶嘴。洛瑶瑶心领神会地点头表示明白。
魏天雷刚唱完,林子君就故意说道:“你这歌唱的,太震撼人心了,也太沉重,换一首。”说完,又选了一首心雨,洛瑶瑶把麦克风递给了罗小娇。
罗小娇可不怵场,接过了麦克风就看向屏幕,准备开唱。
魏天雷却推说不会唱,不想接麦克风。
林子君是知道的,魏天雷虽然不喜欢唱歌,但这首心雨本身没什么难度,他还真会唱,于是连拉带拽的把他弄到罗小娇身边。
罗小娇的声音清脆甜美,和魏天雷的粗犷沙哑正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奇怪的是,这种声音上的反差产生的效果却是极好,林子君觉得比原唱的风格听起来更有味道。
本来么,把很伤心的离别唱出了甜歌的味道,根本就是不应该的。
这两个大约拥有同样故事的人,唱歌的时候,都融入了自己的情绪,使得这首歌重新找回了应有的风格。
在两人唱完这首歌之后,林子君和洛瑶瑶使劲地鼓掌,音乐都结束了也没停。搞得魏天雷和罗小娇很是不好意思。
林子君笑着说:“太棒了,你俩真合拍,让这首歌的内涵得到了升华,找回了应有的风格。”
魏天雷和罗小娇对视了一眼,都不大好意思,觉得林子君言过其实了。
林子君看看时间也不早了,决定结束这次小聚会。
至于罗小娇,从今天的表现来看,只要自己的推断没错,拿下她只是时间问题。
魏天雷身材魁梧,却不笨拙;戴着眼镜,又凭添了几分儒雅。事实上,魏天雷算是自己的同门师弟,身手比林子君还好;同时,魏天雷参加自学考试,凭实力一鼓作气,拿到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历,是个实实在在的文人。
上学的时候,性格豪爽的魏天雷就是很多女同学暗恋的对象,比林子君出息多了。
几人出来以后,把门锁上,钥匙从门缝扔进了店里。
林子君看了看洛瑶瑶和罗小娇,说道:“魏天雷就自己一个人,咱们三个先送他回去吧,正好逛逛咱虹城的夜市。”
魏天雷极力推辞,却敌不过三人的一致意见。
林子君和洛瑶瑶走在一起,两人时不时的打闹一下,故意把罗小娇甩开,缩短她和魏天雷之间的距离,甚至绕着两人追打,让人一看就能感觉到这是两对恋人。
有心算无心的效果很明显,离魏天雷家还有一半的距离呢,两对的形态就比较稳定了。
洛瑶瑶抱着林子君的胳膊慢慢地晃,故意落下了一大截,一边听林子君跟她介绍魏天雷,一边时不时地观察下前面的情况。
林子君相信,罗小娇铁定会通过洛瑶瑶打听魏天雷的情况,索性提前先说给洛瑶瑶知道。
第47章 悲喜相依难说梦() 
到了魏天雷家楼下,林子君指了指二楼的阳台,对洛瑶瑶说:“看见没?那就是魏天雷家,阳台里边就是他的卧室,我曾经在这里住过很多次。”
洛瑶瑶“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夜已深,魏天雷没有邀请几人上楼,这种虚头巴脑的话他是不会说的,只是礼貌性地说有空来家里认认门。
林子君跟魏天雷告了别,又陪俩美女回酒店。
一路上,就洛瑶瑶抱着林子君的胳膊摇啊摇的,时不时说几句话,罗小娇居然一声都没吭,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丫头难道是在想魏天雷?林子君不无恶意地揣测,甚至有种动用回溯能力的冲动,瞧瞧这丫头到底在想什么。
到了酒店的房间门口,罗小娇依然没有吭声,默默地掏出房卡,开了房门径直走了进去。
洛瑶瑶又站在门外跟林子君腻歪,林子君把她拥在怀里,笑着说:“还是舍不得吧。”
洛瑶瑶举起手轻轻捶了他几下,娇羞的样子让林子君无比喜欢。
或许应该、可以加深一下感情了吧,林子君的心里有种冲动在蠢蠢欲动。
心动不如行动!
林子君搂紧了洛瑶瑶,找着了她的嘴唇,轻轻啄了一下,见她并不抗拒,甚至有点期待的样子,于是大着胆子吻住了她的小嘴。
洛瑶瑶应该是个极其敏感的女孩,被林子君吻住的一瞬间,身子明显地哆嗦了一下。
洛瑶瑶的小嘴虽然不是传说中的樱桃嘴,却也大不到哪儿去,嘴唇不厚却也给了林子君肉嘟嘟的感觉,含在嘴里时又觉得软软的,林子君觉得这感觉是如此美妙,如此熟悉,好象,初恋的味道。
洛瑶瑶只觉得大脑好象缺氧了,有种飘上云端、眩晕了的感觉,这感觉让自己迷恋,欲罢不能。
林子君没有更进一步的打算,只是吮了吮洛瑶瑶的香唇便收工了,头抵着头看着她满面含羞的样子,笑着问:“还来不?”
洛瑶瑶娇羞更甚,把头转向一边,略带点俏皮地说:“不来了,急死你。”说完,趁林子君手臂放松,一个转身逃进了房间。
林子君心里暗笑:小样,急死我?哥还没发力呢。
这可不是瞎说,林子君虽不是花丛高手,却有着几十年的丰富经验,若是真有点坏心思,洛瑶瑶这个涉事未深的小丫头哪里敌得过?
就凭洛瑶瑶羞涩的样子、唇唇相交时生疏的动作和身体的反应程度,林子君就敢断定洛瑶瑶的初吻被自己收获了。
这是个值得珍惜的好女孩!
再过个几年,别说初吻了,就连初夜就绝少有女孩子能保留到大学毕业。
到现在,林子君还不知道洛瑶瑶到底有多优秀。
洛瑶瑶六岁上学,小学跳过一级,高二就参加了高考,考取了江南大学新闻系,整个求学阶段算是两次跳级,大学毕业了才十九岁,二十岁就开始在江东省电视台当实习记者了。
这是个学霸级的人物!
哪象林子君初中留一级、高中留一级,还是靠内招名额上的警校,跟这学霸一比,整一个废材!
如果不是重生,林子君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这么优秀的女孩子!
所以,林子君的前世里,洛瑶瑶根本就没有出现过!
幸亏林子君还不知道这一切,否则的话,估计羞都能羞死。
回到家,林子君轻手轻脚地进了家门,洗刷一番就上了床。
之前与洛瑶瑶拥吻的兴奋劲还没过去,林子君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一如初恋的少年。
林子君仔细回想和洛瑶瑶相识、相处的每一个细节,发现到目前为止,除了知道她在南都电视台工作、刚拿到实习记者证之外,对她的家庭、喜好、习惯等等一无所知。
哦,不对,这丫头起码有个已经表露出来的习惯,喜欢粘人,抱着他的胳膊一整天估计也不会厌烦。还好,自己也很喜欢她的这个习惯。
老夫聊发少年狂,求灵犀,思如狂,来日欢好画眉妆。
林子君居然在得意中进入了梦乡,简直是闻所未闻。
入了梦,却不是好梦。
林子君在梦里,一条看不到尽头的小路上,遥见一宛约女子,身材窈窕,长发及腰,背向而立。这背影似是极为熟悉,林子君急切地向着背影奔去。
眼见到了那女子身后,几乎触手可及,林子君也的确伸出了手,却不料面前突然出现另一个女子,挡在了两人中间。
中间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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