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歌接过信一瞧,里面足足有五封信,舅舅胡青言的一封,师兄吴时予的一封,吴夫子有一封,大伯有一封,还有好友萧思远亦有一封。
其中胡青言的信乃是从京都中拿回来的,吴时予已外放为县官,他的信从他所管的县城中寄出,剩下的几人则在坤究县写的信。
这年头寄信不方便,外出放官的官员一连五六年接不到家中音信都实属常事。
南关府实在偏远,沈歌又才来这里不到半年,自然没什么寄信的迫切愿望,却不想蛮子居然特地走了一遭,将一应信件给带了回来。外头的信不好寄回南关府,胡青言与吴时予的信都是特地寄到坤究县,蛮子路过时特地绕了段路。
蛮子这几个月来成长了许多,除肤色微黑之外,其余方面无不出彩,人第一眼见到他,必会以为他是哪家的才俊。沈歌未曾想到,他忙成这模样,日日外出跑商,仍记得给他带信回来。
沈歌拆了信瞧,写信的几人都猜到沈歌收到信时将近新年,信中统统对他表示了祝福。
最先拆开的那封信来自于胡青言,他足足用了十六张信纸,信中对沈歌的衣食住行一一关心,未了,他在信中写到知晓沈歌要开学院,他已写信请几位老朋友出山,也不知说不说得动,若是说动了一二,让沈歌定要厚待不远千里过来南关的老朋友。
在信纸的最后,他附上老朋友的简介。
胡青言乃二十多年前的状元,现今已是二品大员,他的朋友自不会是简单货色。
他介绍的三名朋友,一名隐居多年的大儒,一名走遍名山大川的文人,另一名则是专心于数算的数学家。
沈歌读过其中两位的书,名副其实地有才。这三位都已成名已久,但凡只要有一人愿意过来,沈歌的学院名声就会不一样。
思及此处,沈歌提笔给舅舅回信,大致说了下他的构想与待遇,请舅舅尽量说服人过来,哪怕最终不在飞光学院当先生,能指教一番也好。
拆完胡青言的信后,沈歌拆了吴时予的。
他与沈歌同科中举,外出放官时,他很顺利地在一个小县城当了县令。
小县城不算大,不过与道宁府及京都都还算近,四通八达,十分方便。与此同时,县里的富户多,关系非常复杂,他去那里几个月,仍时常被当地势力左右。
吴时予告诉沈歌,他现今还在慢慢磨,大致到明年三四月便能将县里的势力收拢好,该制衡的制衡,该打压的打压,现今县里已比他刚来时要平静得多。
沈歌为他高兴,看到最后心头一动,若日后他家荀哥真能谋求封王成功,封地必在这片地区,到时将吴师兄活动过来亦不错。
那时吴师兄应当已积攒了些资历,成为一方知府正合适,他们这头也许一名知根知底的人过来坐镇。
吴夫子与萧思远的信件都是关切问候之语。
吴秋在八月时已怀孕,萧思远很快便要为人父,吴夫子与师娘也将成为外公外婆。两人在信中都提起过这事,萧思远还说要请沈歌当干|爹,保佑小孩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沈歌看到这封信时不由笑,忙回信许下保证。
凭他与萧思远及吴秋的关系,这个干|爹他当义不容辞。
荀飞光处理完公务后过来找沈歌,见他一直在笑,又瞥到桌上的信,道:“你舅舅他们寄来的信?”
“是,蛮子带过来的,舅舅的信,夫子的信,师兄的信,萧思远的信和我大伯的信都有。”沈歌将手中的信扬了扬,“秋儿怀了孕,我们得做孩子的干爹。”
荀飞光过来抱住他的腰,答应下来,“好。”
沈歌笑笑,“到时让干儿子或女儿过来玩,说不得还能在我们学院上学。”
荀飞光声音温和,“小孩若是喜欢,那便让其过来。”
沈歌也就说说,孩子还没影,真要过来也不知是何年何月的事情。
见到沈歌脸上的兴奋,荀飞光禁不住摸摸他头发,在他耳边低声道:“与我成婚,你日后便只能当干爹,再无机会成为亲爹,你可后悔?”
“怎么会?”沈歌毫不在意地摆手,回过头对上他的眼睛,脸忽然有些红,含糊道:“你不就在拿我当小孩儿宠么?后悔甚?”
第93章 相亲()
沈歌最后才拆他大伯沈鸿发的信。
六月;沈歌回沈家村与荀飞光成婚时;沈鸿发心中不赞同这桩婚事;然沈歌早已不是那个孱弱少年,纵使沈鸿发不同意;也无可奈何。
沈歌知晓他大伯的性子,果然他成婚那几日;常能见着他大伯沉默地坐在一旁,不知在想些什么;总之绝不会是喜悦与祝福。
因心中有愧;沈歌拿到那一封薄薄的信后,一时竟然生出些近乡情怯之感。
荀飞光从他手里接过信;顺手拿过一旁的刀;修长的手指翻飞,动作极漂亮地豁开信封;重新递回沈歌手上;“再怎么瞧也瞧不出个窟窿来,直接看罢;你大伯不在这。”
接过信件;沈歌长呼一口气,伸手从信封里将信夹出来,细细看着。
沈鸿发识字,不过会写的字不多。
他这封信乃托别人写就,写得简短异常,里头不过寥寥数语;先是关心沈歌的身体,而后道他无甚能给沈歌,就托蛮子给他带了一包菜干,好歹尝一尝家乡味,若是思乡,聊解思乡之情。
短短数语,纸短情长,沈歌长吁一口气,找来董小伍问:“菜干你们放置与何处?”
牛涵带回一堆东西,“估计放到仓库中去了,我立刻去给您找来。”
沈歌摆摆手,“去罢,顺便让厨下给我准备处理干净的五花肉,我等会去下厨。”
沈歌说完转向荀飞光,问:“荀哥,我们待会喝壶热酒罢?”
荀飞光颔首答应,“我去帮你打下手。”
说罢夫夫两人并肩踱去厨房。
将军府有专门从各地请来的厨子,个个都有一手绝活。沈歌手艺不错,不过那只是对平常人中而言,放到一群厨子中,他手艺十分一般,偏荀飞光吃过那么多山珍海味,最爱的便是沈歌做的菜。
沈歌前世爱捣鼓些小菜,这一世重新捡起来,慢慢成为他一个消遣方式,偶尔做一下饭,他心情能迅速平静下来,是以有时思绪起伏,他便喜爱到厨房认认真真做一餐饭。
来到厨房,沈歌熟门熟路地找出调料,荀飞光则坐到灶前。
莫看荀飞光着一身华服,他大马金刀地坐在灶前烧火,亦烧得有模有样。
沈歌在灶上动作着,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皮朝下,接触到热油发出“滋”一声响,接着表皮慢慢变得金黄。
炸好表皮的肉拿出来,铺上梅干菜,干辣椒,蒜头,八角,大料,酱油,料酒等物,表皮朝下放到抽屉中蒸,待袅袅水汽升腾起来,便慢慢数着时间。
蒸好肉,另外起锅,放入切成大片大片的腊肉,将腊肉中的油脂炸得半透明,而后放入拍好的藠头,放辣椒,大火翻炒几下,放粗盐放酒放酱油快速起锅。
洗好锅,待锅烧得火热,放冷油,刚从地里摘下来的青菜,滋啦一声下锅。沈歌用锅铲快速翻炒,没一会,菜断生后迅速装盘,翠绿翠绿的青菜只放了油与盐,依旧散发出清新的香味。
沈歌从一旁的瓮里拿出先前卤好风干的猪肝,切盘用雪白的碟子装了,拿出来。
扣肉最早开始做,却焖了最久,吸足香料与油脂的菜干早被蒸得胀大,散发出一波又一波的香味。
沈歌用大毛巾,将蒸碗倒扣在大瓷碗中,此刻肉在下,菜干在上,一动便颤巍巍地散发出浓郁地香气。
酒不必怎么温,放入蒸扣肉的水中一烫就好,不到片刻,即可拿出装盘。
将军府里的梅花开了大半,两人也不嫌冷,让人收拾了出来,就在梅花旁边的亭子里用饭。
韶信早闻到了香味,原本想去蹭一顿,见荀飞光与沈歌这模样,愣是不敢去打扰。
他用手肘捅了捅一旁的百里宜,问道:“百里,你有没有发觉,老爷自从恢复记忆以来,与沈歌儿黏得越发紧。”
“难不成这不是好事?”百里宜往一旁稍避了避,“老爷与二爷两人乃正经的夫夫,黏得紧实属正常。”
“话不能这么说,想当年老爷多沉闷威严的一人,你能想到他现今的模样?”
百里宜反问:“老爷又不是一生下来便是那副沉稳威严的模样,有甚不能想象?”
“你还真莫说,老爷这副模样维持太久,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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