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不二》第74章


下。
她自然不愿看到这样的结局。
但如果牺牲无可阻碍的要发生,那么,她一定要避免魏不二成为死掉的哪一个。
念及于此,她再也坐不住了,毫不犹豫冲了出来。边遁边在心中暗自回想,自己先前在悄无声息中布置的一招暗手,此刻倘若能恰到好处地激发出来,说不得能派上极大用场。
事实上,秀秀的猜测几乎完全正确。蟒蚺这瞳术的确有极为苛刻的使用限制。
他本是蟒尾一族,但出生时却天生自带了红瞳族角魔的天赋。这一族繁殖能力简直不堪可言,故而数量极为稀少。角魔族群有十万余众,其中红瞳一族只有不到三十余个。
但他们个个都有通天彻地的本领,尤其是其天生自带的红瞳术,乃是角魔百族之中排名前三的天赋。
凭此天赋,他们的攻击力到了极其恐怖惊人的地步,越级杀敌自是不在话下。
惯常来讲,红瞳族的青角魔往往可以战胜别族的黄角魔。
翻开角魔一族的历史书卷,甚至曾有两个红瞳族青角魔在一对一的比拼中战胜了别族的赤角魔。对于角魔族群来讲,这根本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蟒蚺天生自带红瞳族天赋,本该是族中培养的重中之重。但由于某种原因,他却不能像红瞳族角魔那般轻易驱使红瞳术。
偶尔使用一次,还不大碍事。但若接连使了第二次,便要头晕目眩,站立不稳。再用第三次,则气翻血涌,难以再战。到第四次,则伤及内脏,造成永难修复的损伤。他从未接连使过五次,但想来,一旦真的如此做了,肉身必会崩解溃兮,就此陨落。
这也就意味着,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他接着发动一次红瞳术,尚能勉强为继。若是再接连发动两次,立时便要失去绝大多数战力,暂时沦为青角魔一般的存在了。
只剩这一次机会,蟒蚺必要用到刀刃之上,他当即挺起胸膛,那红瞳赤芒大作,愈发铮亮。
这一次,魏不二已退出十丈之外,蟒蚺便难保瞳术可以毫无疑问地击中目标头。
于是,他自然打起了另一人的主意,心想只要将他除掉,则人族其余修士再无可战之力。于是,胸口红瞳已悄悄转了方向,瞄着那人而去。
那魔女与他心意相同,立时猜透了他的心思。
她原先自然想留下这人的性命,日后已备大用。但在这事关战场走势的关键一刻,也容不得她多想了。
稍做权衡,便一闪身冲着魁木峰而去,一人一魔顷刻间战在一起。
两相交手,魁木峰立时觉得有些不对。
这魔女周身气势丝毫未减,可攻招却不似方才那般,令自己升起全无法对抗之感。
他们来回过了五六招,魁木峰虽是招招接的吃力至极,但终究挨了下去。且这魔女拳芒掌锋挥洒之际,气势力道每况愈下。
待到第五招之后,更是与先前未激发魔纹的时候相差无几。他立时明白,许是这魔纹的使用时限已至。便精神大振,体内法力蓬勃而出,直向那魔女反攻过去。
但一边攻击,一边心中又难免升起疑窦,暗自寻思:“岳衡宗这位魏兄弟已脱离战场,我又和这魔女搅合在一起,而杀死厉无影又对胜负无太大影响,也不知这蟒蚺的瞳术究竟打算用给谁?“
在这反守为攻的时刻,蟒蚺的红瞳也即将亮到极点。
那魔女见此,便晓得事无可再拖,浑身气势陡然一厉,招锋光芒大作,鬼魅般的一招毫无预兆地正中魁木峰胸口,立时将他击得直向地面坠去。
魁木峰心中大骇,顿时明白蟒蚺的瞳术竟是冲着自己而来,也终于晓得那魔女方才为甚么气势力道未消,却仍假装与自己僵持一番。
他急忙运气反冲,打算在落地之前,疾速遁向别处。但那魔女早已算计到这一步,一道透明芒龙自她掌中发出,以惊人速度追身赶至,一举将他击落地上,瞬间砸出一个大坑。
魁木峰仰在坑中,嵌了进去,心里透亮:那蟒蚺的瞳术必然在魔女对自己动手的同一时间激发了,此刻遁去躲闪,只是自找死路。
便匆忙将浑身法力尽数涌到胸口,牢牢护住心脏经脉,只道这是死马当作活马医,许是会有千分之一的生存机会了。
但过了片刻,却未见丝毫动静。一睁眼,瞧见那魔女悬在半空之中,眼睛直直瞪着,不可思议地望向蟒蚺那方。
魁木峰亦转过头去瞧去,只见蟒蚺一动不动站着,脖颈之上驾着一道红芒利刃,刃锋已微微嵌入他粗糙的肌肤内,一道淡黄液体顺着刃芒缓缓流了下来。
一个人影正手持利刃站在蟒蚺身后,他持刃的手颇有些粗糙,面孔则被蟒蚺的脑袋挡得严严实实。
半响,才微微探出半张脸来,只见黝黑的面庞之上,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直勾勾望向那魔女,冷声说道:“放人!”
第100章 感恩的心 ——写在() 
今天是2016年5月4日,不知不觉写到了100章,也有20多万字了。这个数字对于许多老作者来讲,只是九牛一毫,甚至只需要两三个星期就可以完成。
对于我来讲,这却是一段反反复复,曲曲折折,愈走愈沉,愈沉愈走,持续了两年的艰难路。
请原谅写到这里我有些情绪激动,导致下面想说的话有些混乱,不够逻辑。
我忽然想起两年前,不知从哪里借来了勇气,坐在电脑桌前,在键盘上,兴奋地敲下了“魏不二”三个字。
这个时候,我心中有豪言壮语,有豪情壮志,有对生活的期盼,有对梦想的渴望。
开始码字的第一天,我为魏不二写了一篇楔子,用文言文写下的。写完之后,我当时非常满意。
当天晚上,就在半睡半醒中幻想,我可以每天写一万字,一百天写完,然后发表在起点上。当然,与之相伴的,还有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现在想来个个都是痴人说梦,个个都是痴心妄想。
在这之后,各种难题挫折蜂拥而来,我也渐渐冷静下来。
首先面对的是,写作的效率很低,一天能写800个字,远远没有预想中的快。
第二个,就是工作实在太忙了。
用我们的行话来讲,几乎就是“5+2”,“白+黑”。很多时候,“五一”“十一”这样的节假日有时也要整日整日的加班。但最让我苦恼的是,加班之后的疲惫、烦躁简直如洪水一般,冲的我头晕脑胀,冲的我溃不成军。
我本身就是从事文稿起草工作的,在电脑前一呆五六个小时,基本是家常便饭。
所以,往往就是在电脑前写文字材料很久之后,才有时间开始写。到了这个时候,我总是想拼尽全力去码字,但脑子里总是一片空白。很多时候,用去半个小时,结果只写了几十个字。
第三个,就是反复修改,反复推翻的问题。
初试牛刀,我的心气还是很高的。再加上本身就是从事文字工作的,写过的各类文字材料加起来也超过百万字了,因此对自己的文字功底很有信心。
于是,我觉得要写就要写出个模样,写出个精品。写一本,情节好,文笔好,节奏好,伏笔好,人物刻画好,经得住反复研读,勘得起百般细看的。
可直到自己亲身动笔,才晓得其中的艰难险阻,其中的百抓挠腮,其中的有心无力。
正如我之前说过的,魏不二前后写了三稿,前两稿全部推翻了。其中,第一稿4万字,第二稿7万字。现在看起来,字数并不多。
但就是这微不足道的11万字,我竟然用了半年的时间才写完。现在想想都有点不可思议,我的速度真是比蜗牛还慢!
有人问我,如此辛苦写完的,手予你怎么舍得全部推翻了?
我初始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默默苦笑。心里想说的话却是,这11万字虽然是我的心血,但我实在无法满意。
试问一篇文章,如果连自己这一关都过不去,怎么能拿去让读者去阅读,去欣赏,去品味,去喜欢?
我做不到。
于是,一气之下,我将所用不满意的文字全部删掉。结果发现,只剩下了书名魏不二,还有最开头那篇用文言文写下的楔子。
从第三稿开始,我决定放弃一直以来的急躁,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放弃对自己文字功底自信过头的骄傲,沉下心来,一步一个脚印往下写。
首先要做的,就是再多一些沉淀,再积累一些素材,于是我大量地去读书。读金庸,读古龙,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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