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渡世》第454章


“嗯,不回去了,我想直接去看看。”庞谢说道。
“好吧,手续和机票我会给你订好,顺便给你的账户里打一笔钱,作为之前完成年度任务的薪水。”林三公子说道:“那个地方跟国内不一样,认钱不认人,没钱寸步难行。”
“好,多谢。”庞谢点点头。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庞谢挂了电话,挂掉电话之后,他忽然感到有些不对。
珞珈洞天与外界是没有通讯的,林三公子为什么这么快就接通了电话,难不成这段时间一直在外界?
林三公子刚才答应的也未免太过爽快了,庞谢知道,林三公子可是给他安排了一次九死一生的任务。
之前,他去喀尔巴阡山脉,一来是有人在暗中监视,二来是喀尔巴阡山脉属于光辉教廷外围的外围,几乎没什么防卫力量,关键时刻,林三公子完全可以强闯,三来去喀尔巴阡山脉本来就是林三公子的安排,也是他计划的一部分。
可是美索联邦呢?也是林三公子计划的一部分吗?还是说他笃定自己不知情,办完这件事还会回来?或者是其他的原因?
要知道美索联邦可不是喀尔巴阡山脉这么偏僻,附近只有光辉教廷一家,美索联邦独自占据一洲,其中超自然界高手如云,甚至压过神州大陆和欧罗巴大陆,轻易得罪不得。
庞谢想了一阵,想不出什么原因了,最终决定先去美索联邦瞧瞧,到时候再随机应变。
他如今有玄空甲和元屠剑在身,天下之大,尽可去的,就算美索联邦有什么了不得的高手,也尽可以回来,不会有什么问题。
做下决定之后,庞谢给杜子春、张胖子等人一一回了短信,又以焚香祷告的方式,与灵感大王、熊罴怪沟通一二,说了之后要去做的事情。
一切做完之后,庞谢静心等待林三公子的安排。
两日之后,所有前往美索联邦的手续全部办好,机票也已送上门。
庞谢也不迟疑,当日坐上国际航班,前往美索联邦,寻找铁轻雨。
庞谢并不知道,就在他离开的时候,机场候机楼里,两双眼睛正看着他所在的航班。
“他已经上路了?”黑暗之中,一人说道。
“嗯。”另一人答道。
“距离哪一天还有多久?”
“快了,十三天。”
“那咱们的计划也该发动了。”
“明白。”
“可惜”
第530章 抵达() 
嗖哐!
伴随着一声重重的落地声,在历经了二十多个小时的漫长飞行之后,飞机终于落在肯尼迪机场的停机坪上。
庞谢也终于来到此行的目标——大都会。
大都会位于美索联邦的东海岸,临近大西洋,纬度很高,是标准的海洋性气候,有点像华国的东北沿海一带。
此时,已经是九月底十月初,大都会的温度也渐渐降了下来,前几天刚下了一场雪,比平常又降了几度,差不多降到零上两三度,只差一点就要结冰的样子。
“呼”
庞谢迈出舱门,寒风扑面而来,不由打了个哆嗦,轻轻吹了口气,顿时在空中凝成一条白色的长龙,久久不散。
“好冷!”
庞谢眉头微微皱起,他出身东海,又是热带水族,本身就不喜欢冬天的低温,大都会近海,比之长安府,不但冷了许多,还多了一份湿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更不舒服。
肯尼迪机场的大厅灯火通明,这里是全美索联邦最为繁忙的机场,每年的旅客吞吐数量超过六千万人,昼夜不停,日夜流转,永远处于忙碌状态。
庞谢沿着廊桥慢慢向候机楼走去,来到机场大厅之后,却没有立即打车离开,而是就近找了一家通讯运营商的店铺,买了一部手机,办了一个号码,然后拨打出去。
托在南诏大学的福,他的英文水平还成,至少交流没问题,至于外貌问题,大都会是全世界最大的移民城市,你甚至可以在一趟公交车里看到非洲最南端的布尔人,美洲最南端的玛雅人以及亚洲最南端的暹罗人同乘一车。
“滴滴”
连续几声响铃之后,电话终于接通。
“喂,那位?”对面传来一个略显颓废地声音。
“我是庞谢,李玉玲的朋友。”庞谢说道。
“哦,你到了吗?”
“刚刚下飞机。”
“你往出走吧,出了候机楼大门一路向东,有一辆黑色的羚羊,车牌号是slk…9527。”
“好的,一会见。”
“一会见。”
说完,庞谢挂了电话,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漫步向机场外面走去,事实上,他身着玄空甲,外面的气温再冷,对他也没什么影响,紧紧衣裳,只是自然反应罢了。
十多分钟之后,庞谢在机场东侧找到了那辆七十年代出厂的羚羊汽车,随手拉开车门,正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趴在方向盘上睡觉,黑褐色的头发,身材瘦高,看起来有些精神不振,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则扔着一部手机。
“你好,是夏洛克。霍姆斯先生吗?”庞谢弯腰凑了过去,轻轻拍了拍他。
“啊”中年人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长长打了个哈欠,缓缓坐了起来,瞧了庞谢一眼,问道:“你是庞谢?”
出乎意料,这个人虽然是白人,却能说一口极为正宗的华国话。
“是我。”庞谢点点头。
“上车吧。”霍姆斯没有多说,伸手拿开手机,招呼庞谢上车。
“好。”庞谢同样没有多说。
等庞谢坐到座位上之后,霍姆斯发动汽车,飞速驶离机场,一路上没有多说什么,两人就这么沉默着,向大都会中心开去。
夏洛克。霍姆斯是李玉玲介绍的熟人,曾经因为工作关系,两人有过一段时间的接触。
据李玉玲所说,他是美索联邦少有的靠谱私家侦探,看起来虽然有些颓废,却拥有一颗顶级的大脑,以及非常广发的消息渠道。
在美索联邦期间,庞谢无论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他帮忙,保证不会让庞谢失望。
如果有什么事霍姆斯也搞不定,那么恐怕也没什么人搞的定。
大都会的千万人口主要分布在四个区域,分布是曼哈顿区、皇后区、布鲁克林区和罗德岛。
曼哈顿区是整个美索联邦的金融中心,也是全美索联邦最为奢华的富人区,罗德岛区则是大都会中产阶级的乐园,整个区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奇怪的艺术气息,皇后区则是移民区,大多数移民到大都会的外国人都会选择这个地方居住。
至于布鲁克林区,则是大都会的贫民窟和犯罪分子的藏身之所,这里潜藏着整个美索联邦,甚至于全世界最为危险的罪犯。
很不幸,或者说,很不巧的是,霍姆斯的房子就在布鲁克林区的一条大街上。
一个多钟头之后,两人到达目的地,霍姆斯把车停在路边,带着庞谢进了他的屋子。
这是一栋两层高的临街小楼,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屋里的暖气很足,刚一进门,庞谢顿时有一种温暖到炎热的感觉。
“想吃点什么?”霍姆斯问道。
“随便。”庞谢随口说道。
“你等等,我去热点东西。”霍姆斯点点头,转身进了厨房,把庞谢一人扔在客厅,完全没有多介绍几句的意思。
庞谢站在客厅,转头向四面望去,客厅的三面都是书架,上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包括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等等,甚至还有十多本专门介绍养蜂的书籍。
最为奇特的是剩下一面墙,整整齐齐地堆着六台电视,大小、型号完全一致,堆在一起,就好像商场那样。
“这家伙不会兼职电器销售吧?”庞谢忍不住想道。
时候不大,霍姆斯端着一大块披萨,一只烤鸡,一碗沙拉,外加一壶咖啡走了出来。
“吃点吧,吃完了早点睡觉,今晚住我这里,明天带你在康奈尔大学附近找房子。”霍姆斯边吃边说。
“不需要。”庞谢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说道:“我在这只是找个人,见面之后会带她回国,用不了多久,住旅馆就行。”
“需要。”霍姆斯说道:“我打赌你在这至少要住两个月。”
“哦,为什么?”庞谢问道。
“我查过你要找的人了,她现在正在康奈尔大学读新闻传播,目前正在参与一个校内项目,大概还有两个月就会完成,接着就能拿到毕业证书,你认为她会现在跟你回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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