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渡世》第458章


代也不多。
“只是表面上没有了,实际的分野与历史并无差别。”霍姆斯说道。
“看来你是有感而发。”庞谢说道。
“是啊,因为科技的进步,物质财富的影响力越来越多,不同层次之间的鸿沟也越来越大,甚至到了不同阶层很难见面的地步,真不敢想再过几千年会是什么样子。”霍姆斯说道。
“嗯,也是,洛克庄园这么大,又是私人领地,只要里面的人不出来,外面的人一辈子也见不到他们,话说回来,洛克庄园在美索联邦算特别大的庄园吗?”庞谢忽然问题。
“当然不算,我在科罗拉州老家的庄园就比这地方大得多,小时候,还有考古队在我家的庄园里搞过考古,有几项重要的发现就是在我老家发现的,我也是那个时候迷上勘探的。”
“考古原来你是地主”庞谢一阵无语。
“不,我是乡绅。”霍姆斯毫不犹豫的说道。
穿过栅栏之后,前面是一体窄窄的乡道,也是柏油路,不过稍微窄了一点,只能容两辆车并行。
又向前开了不久,道路的西侧出现了一座山丘,庞谢忽然说道:“稍微停一下,那边有动静,咱们走过去。”
“好。”霍姆斯说道,接着,从座位下取了一把枪,塞进夹克里,整个过程非常熟练,就好像已经干过几百遍。
“私人领地可以带枪进去吗?”庞谢问道。
“站在审判庭上,总比躺在太平间里好。”霍姆斯回答。
几分钟后,两人一起翻过山丘,接着,就看到了非常奇幻的一幕。
就在距离两人一两千米之外的地方,两伙人正打的如火如荼。
其中一伙人大概有七八个,全都穿着黑色的连体防刺衣,头上戴着头盔,眼前罩着墨镜,捂地严严实实,有点像潜水员的意思,不过,行动能力可比潜水员强多了。
这些人速度极快,奔跑之际,甚至留下残影,手中提着锋利的细剑,闪烁着淡蓝色的光芒,挥舞起来幻化出重重幻影,身体素质远远超过一般人。
与他们交手的是三个人,三个都是庞谢的熟人。
当前一位是“狼獾”罗根,他手上提着长柄战斧,奋力向其他几人挥砍。
他的速度没有黑衣人快,不过,力量却大得多,还有些胆大不怕死的架势,居然压的黑衣人节节后退。
守在他身后的则是“小爬虫”帕克,他手持两柄短剑,飞快的奔走,急速地挥舞,不断地与黑衣人手中的长剑碰撞,发挥“铿铿”的碰撞声,溅出点点火花。
帕克的速度非常快,甚至还在黑衣人之上。
站在帕克和罗根之间的则是铁轻雨,与上次见面时不同,就在铁轻雨的脑袋上,长出了两只短短的小角,约么三寸多长,刚刚长成的样子。
铁轻雨手上提着一条皮鞭,迅疾地挥舞着,不断环绕在三人周围,挡住黑衣人的攻势。
“苍狼与白鹿”庞谢忽然想到,铁行云曾经提过他的血脉流传。
“喔噢,没想到能在这看到一场奇幻剧!”霍姆斯大声说道。
“你好像一点也不惊讶?”庞谢奇怪说道。
“当然,如果你翻翻大都会警局的绝密档案,就会发现这种事情不过如此,没什么值得惊讶的,当然,前提是别让管档案的逮着,否则,他们会把你关一辈子。”霍姆斯说道。
第535章 路遇() 
庞谢做梦也没想到,竟会在洛克庄园看到如此奇幻的一幕。
铁轻雨一行三人,不但没有遇到预想中的风险,反而展露出强悍的战斗力,稳占上风,压制住了与他们对敌的黑衣人。
“那些黑衣人应该都是此地的血族”霍姆斯看了一眼说道。
“怎么讲?”庞谢问道。
“血族最大的弱点是不能见紫外线,所以,当他们在阳光下行走的时候,都会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这身装束是血族的标准打扮。”霍姆斯说道。
“原来如此。”庞谢微微点头。
他早已用神识扫过战场,看破了黑衣人的真实身份,只是并不清楚血族有畏惧阳光的弱点,现在想起来,他在喀尔巴阡山脉山脉的时候,与弗兰克交手也是在晚上。
“去死!”
“狼獾”罗根大喝一声,手中的长柄战斧猛然向前挥出,向面前的黑衣人狠狠劈了下去。
这名黑衣是没有闪躲,只是稍微侧了侧身子,避过身体要害,然后,迎着战斧的斧头,毒蛇一般递出细剑,向罗根的的小腹扎了过去。
如果罗根坚持要劈下去的话,固然能劈中黑衣人的肩头,但他同时也要挨上一剑,伤的要比黑衣人重的多。
黑衣人用的是以伤换伤的打法,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血族的恢复力强的吓人,这种打法占尽优势。
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罗根压根没有躲闪,面对细剑恍若无物,双手握紧长柄战斧依旧劈了下去。
只听“噗、噗”两声,细剑深深地刺进了罗根的小腹,甚至从他后背刺了出去,与此同时,战斧也劈中了黑衣人的肩头。
鲜血顿时从两人身上一起溅出。
“嗯!”
黑衣人闷哼一声,在剧痛的影响之下,动作停滞了一瞬。
“狼獾”罗根则没有任何停顿,双手向上一扳,将战斧从黑衣人的右肩提了起来,接着,斧刃调转,对准黑衣人的脖子,飞快地切了过去,一斧头将黑衣人的脑袋切了下来。
黑衣人掉了脑袋,自然气绝身亡,无头尸体向后仰着,重重地向后摔了下去,令人惊讶的是,就在尸体倒地之前,忽然化作灰烬,在夕阳之下,被秋风一吹,顿时飘的满天都是。
接着,罗根用左手握住剑柄,将细剑拔了出来,随手扔在地上,而他小腹处的伤口,则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短短几秒钟时间,就恢复如初。
“大多数血族一旦死亡,尸体就会化为飞灰,只有极少数高等血族,才能保留自己的尸体。”远处霍姆斯解释道。
“你对超自然界的研究不止大都会警局的绝密档案吧?”庞谢说道。
“那当然,超自然界只是低调,并不是隐秘,知道他们的人不在少数,对于我这种经常跟地下势力打交道的侦探来说,想不知道他们,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霍姆斯说道。
就在两人聊天的时候,远处的战局已经接近尾声。
“狼獾”罗根压根不怕受伤,黑衣人手中的利剑对他来说也只是摆设,但他手中的沉重战斧,对于黑衣人却是催命阎罗。
几名黑衣人中,死在他手下的至少要占一多半,至于另外一半,则被“小爬虫”帕克和铁轻雨均分了。
“小爬虫”帕克的绝对速度非常快,甚至还要超过黑衣人,更为惊人的是他是反应速度,黑衣人每刺出一剑的时候,他至少能刺出三剑。
更加不巧的是,黑衣人用的是单剑,“小爬虫”帕克用的是一对短剑,造成的结果就是,每当黑衣人刺出一剑的时候,帕克可以刺出六剑。
虽然与黑衣人相比,帕克的挥击要轻一些,问题是,利剑不是锤头,并不需要多大力气,就能把人砍伤,甚至直接砍死。
故此,与帕克交手的黑衣人,甚至比跟罗根交手的同伙更加绝望,至少那边的同伙还能砍到罗根,而他们就好像在跟羽毛战斗。
铁轻雨的战斗风格与其他两人都不同,如果说罗根战胜敌人凭借的是强悍的力量与不死的身躯,帕克战胜对手靠的是绝对的速度和超快的反应,而她倚仗的则是高超的技巧。
她手中的长鞭时缓,时急,时快,时慢,时而如绵绵秋水,不知不觉之间,便将敌人溺亡,时而如长枪大戟,以挟风带雷之势,一举将敌人震毙。
总之一句话,铁轻雨居然是华国传统功夫的高手。
当然,她的实力要比普通的技击高手强得多,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达到了远超凡人极限的地步,这也许与她头上生出的两只角脱不开干系,毕竟不是凡人血脉。
“好了,咱们暂避一二吧。”庞谢见战局逐渐走向尾声,决定跟霍姆斯先离开这里。
“现在就走吗?不跟他们聊聊?其实我对超自然力量还是挺感兴趣的。”霍姆斯说道。
“算了,现在见面他们一定会觉得很尴尬。”庞谢摇摇头。
“你说了算。”
霍姆斯跟在庞谢身后,两人一起走下山丘,向汽车走去。
刚才两人远远窥探战局的时候,双方正打的热火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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