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纨绔毒女》第132章


他开始被欧白芷接纳,并且将他介绍给自己唯二的好朋友——凌雪儿、杨晨曦的那一天,张顺一口气请了三人去了本地最好的餐厅大吃了一顿。
他们开始了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早餐、一起吃晚餐的幸福生涯,原本以为一切就将会这样按部就班直到高考结束,然后再一起奔赴大学的殿堂,再轰轰烈烈幸幸福福的过完大学四年时,欧白芷失踪了。
是在班级拍毕业照的那天,这时候,距离高考还有一个星期。
原本约好了再校门口见面的,可是欧白芷却迟迟不见踪影,一个又一个拨出的号码,通通都被拦截在机械的,“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中,张顺不顾毕业照开拍在即,跑去了欧白芷的家,那间低矮的青砖房门紧闭,一把偌大的铁锁冰冷的架在门上,一瞬间就将张顺的所有幻想都击破了。
在这座远离繁华的县城,在这个春末夏初的季节,张顺不断的在校门口周围徘徊,原本不大的小县城,此刻却像一座迷宫一样,困惑地张顺不知所措。
杨晨曦和凌雪儿在慌张得找遍了大街小巷以后,终于又回到了校门口,夕阳已经西下,橘黄色的太阳终于开始收敛它张扬了一天的灿烂,月亮就要出来了。
“西山墓地,没错,今天是她爸爸的忌日,她肯定去了那里。”凌雪儿突然激动起来。
西山墓地,这四个字只在张顺脑海中闪现了一下,立马便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了。
“我去找她,你们先回家吧,找到以后我给你们打电话。”
黄昏时分的西山墓地,空旷而又寂寞,就像是某种心有灵犀的感应,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张顺就看见了墓地中央那个穿着白纱裙的欧白芷。
她在一座又一座大理石碑中间,一颗又一颗不高的柏树全都成为了她的背景。
“我爸爸,是在四年级那年走的,那一天,原本是放假,可我因为贪玩迟迟没有回家,等到我到家的时候,他已经在床上躺得不省人事了,只有一声又一声急促的鼾声,门前是他清洗伤口时留下的一大盆血水,电饭锅里是他带伤给我做好的米饭,我哭着请求我的叔叔伯伯将他送去医院,换来的却是一句又一句的谩骂,我给我远在南方的妈妈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可是她一点都不在乎,还说什么请不到假,我就那样趴在爸爸身边睡下了,我也以为会没有事,直到半夜他原本如雷的鼾声停息,直到他的身体再也没有了任何温度。。。。。。我的爸爸。。。。。。他就那样离开了我,我连他想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都不知道。。。。。。”
张顺将欧白芷的脑袋放在自己的肩上,听着她一抽一抽的啜泣,他的心,难受极了。
这件事,他早在上次的同学聚会上就知道了,可是此时听到她亲口讲出来,他竟会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悲伤。
他将身上的外套脱下,遮盖住了她裸露在外的小腿和手臂,就那样静静地让她靠在自己的肩上,在她爸爸的墓碑旁坐了一整夜,也被墓地里特有的蚊子咬了一夜。
no。7
高考结束那个晚上,张顺在毕业晚会的讲话上跟欧白芷表了白,自那天晚上以后张顺才恍然大悟自己这些年对她心心念念的仇恨,不过全都来自于对她的喜欢。
因为喜欢,所以才会忍受不了她对自己的戏弄,所以才会对她一直耿耿于怀。
可是欧白芷没有答应他,只是也没有当着众人的面拒绝他。
原来,他还是没能走进她的心。
“你知道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吗?他曾在挪威的森林里写过这样的一句话,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我们是相逢的两个人,可是不代表我就不是迷失的人,张扬清,你将你的名字改成张顺,可是哪里会有人的生活真正过得顺风顺水?”
记忆中,那是欧白芷对张顺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通知书下来的那天,也是欧白芷的葬礼。
她在前两天的一个红绿灯路口,为了救一个刚刚放学的小学生,被一辆酒驾闯红灯的大卡车给直接撞去了天堂。
她终于去到了有她爸爸的世界,没有人说得清在她心里,那是好还是坏。
张顺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只是在众人散场,墓地里空无一人的黄昏清冷时分,拿着他刚在学校领取的两份通知书,走到了属于她的那一方小天地旁,几十天以前,她还曾枕着他的肩膀在这里坐了一整夜的地方,如今已变成了属于她一个人的天地,他在她旁边坐下,怀里紧紧抱着那天晚上为她遮挡过蚊子叮咬的外套,无声的坐了一夜,就如同几十天前的那个晚上一夜,只是这一次的黎明时分,再没有人在他耳边轻声说着“谢谢”,在那栋低矮的青砖门口,再也没有人会对他挥手说再见。
他想,自己以后再也找不到如她这般特别的女生了吧,这份由爱至恨的感情,或许会伴随他的一生,亦或许会在若干年以后如烟雾般消散。
张顺是在清晨敲响的欧白芷家大门,刚刚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欧妈妈,此时早已是憔悴不堪,她泛红的眼睛还没等到张顺开口两行清泪便滚了出来。
“我知道,你是姐姐的同学,你叫张扬清,姐姐的房间里有你的照片,你跟我来。”随着欧白芷妹妹的指引,张顺第一次走进了他爱了许多年的姑娘的房间。
书桌旁的墙壁上贴满了欧白芷父亲的照片,那是很久以前的黑白照,照片上的男人白衬衫外搭西装,容貌和欧白芷竟有八分神似,显得英俊极了。
第142章 生而伟大() 
no。1大排档的第一位客人
那个人出现以前,其实老板还没有正式雇佣我,因为是大排档,工作辛苦且累,老板怕我一个女孩子做不下来,指不定什么时候撂下东西说走就走了。
可是事情就是这样巧,在我好不容易说动老板让我试试那天晚上,这家大排档出现了一个非常难搞的客人。
喝酒喝到不省人事或是烂醉如泥,这是在每一家大排档里都会出现的常客,只是这一位却不同,他真是喝到了酒醉的最高境界——人畜不分。
抱着老板娘的大腿一个劲的哭问,自己到底哪里不好,为什么老板娘要如此狠心的离开他。
我生平最恨如此窝囊的人,没等老板发话,走过去直接一个耳光,还没开始破口大骂,他便立马乖乖地放开了老板娘的大腿,转而一下子扑在了我的身上,双臂直接牢牢地将我整个人给锁住。
他的头就埋在我的左肩,泪水直接透过衣领流到我的皮肤上,口中不断的喃喃自语,“原来你还没有变,你还愿意打我耳光。。。。。。”
这些犹如魔魇一般的听不太真切的话语,不断被风灌进我的耳中,我的心有些模糊了,三年前的那一幕开始断断续续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直到与今夜不断重合。
我不禁在心底问自己,是不是每一个失恋的男孩,都会脆弱的像个孩子?
从那个晚上以后,老板决定了对我的雇佣。
而他竟成为了大排档的常客。
几乎每个晚上我都会看见他,或一个人,或三五成群。
一个人的时候他总是叫几瓶啤酒两碗螺丝,默默的吃完喝完,眺望眺望远方直到深夜才会付钱离去。
有同伴的时候,他总会把自己灌醉,直到丑态百出才愿意回家。
只是无论是什么样的他,都总会让我想到那个晚上的他,那个紧紧地将我抱住,呼唤着另一个名字的,哭到泣不成声的他。
因为那个晚上的他,总会让我看到我心中的那个他,那个在三年前的夜晚,紧紧地将我抱住,不断地呼唤着另外一个女生名字的他,原来,不论过去多长时间,多少年,仅仅只是场景相似,你都依然还能完全占据着我的整颗心。
no。2我怕我们一见面,我就会毫无预兆的爱上他。
第一次遇见凌萧是在初一那一年,距离中考刚好一百天的下午,我因为顶撞数学老师而被他惩罚站着听课,我把书一扔,便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教室,本来准备翻墙出去外面的游戏厅,却在经过操场的时候被‘中考百日宣誓’给吸引了,准确的说,是被作为学生代表的凌萧给吸引了。
师大附中的凌萧,是公认的初中部校草,传说他不仅学习好、家境好,长得也特别好。
所以当主持人念到,“接下来有请学生代表凌萧上台致词”时,我便不由自主的往主席台方向走去了。
那一天,是我第?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