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83章


鳎骸澳懵蛄耸裁矗俊?br /> 原谅任榆这只在人鱼族中刚刚踏入成年的人鱼,虽然和朗稔亲亲我我这么久,但最后一步没有做成。朗稔也没给人鱼说过最后一步怎么做,所以任榆一直以为只要亲亲抱抱撸撸就行。
关于更深一步的,他并不是太懂,以至于某些要用到的物品,他更是不懂。
不过任榆直觉向来很准,看到朗稔这笑容就觉得有点毛毛的,朗稔摸了摸口袋里的东西,笑得很是诡异:“没有,没买什么。”
到了晚上,被朗稔这只大灰狼按在床上这样那样时,任榆终于知道朗稔买的是什么东西,可惜,为时已晚。
初时确实有些疼痛,任榆差点化身原形,不过朗稔很温柔,到最后任榆也没感觉到有多疼。况且久了以后,任榆也感受到了舒服。
否则,任榆早就把朗稔一尾巴给甩了出去,哪还能轮到朗稔这大尾巴狼在床上作威作福。
两人的体力都好,又不是纯种人,恢复能力亦是杠杠滴,最重要的是任榆感到舒服,素了两年多的大灰狼理所当然的没有节制啦。
一夜的放纵,带来的便是任榆第二天的起不来床,相反,朗稔精力充沛的不行,一大早就起来为任榆准备爱的早餐。
结果早餐准备好了,任榆没有醒来,午餐也准备好了,任榆还是没醒来。朗稔立刻有点方方的,回想昨晚自己到底用了几个套套,想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记忆。
最后这只大尾巴狼猥琐的去翻垃圾桶,翻完后,一脸惊悚,他昨晚到底是如何化身为禽兽狼的?!
不不不,他的自制力其实很强,不然也不会忍了两年多。肯定是忍了太久,他家小榆仔又太迷人,所以他才这样那样折腾这么久!
到了下午三点的时候,任榆才醒过来,一醒过来就对上朗稔的大脸:“小榆仔,渴不渴?”
任榆揉着酸胀的腰,在心里将朗稔狠狠骂了一顿,他一只强悍的人鱼,居然被做的腰酸背痛腿发软,简直是……
他瞪着朗稔,声音有些哑:“你说我渴不渴?”
朗稔尴尬的笑了笑,脑海里却突兀的浮现出任榆昨晚在床上红着脸,迷茫着眼神,嘴里催促他快点儿的声音……
心中一荡,感受到脸上灼热,他忙回神,立刻对上任榆充满杀意的目光,脑海中那些令人脸红耳赤的画面咻的消失,他立刻端来准备好的温水喂给任榆。
又去把做好的午餐热了,一口一口喂给任榆。任榆拒绝,他只是身体酸软,没到不能动的情况。
可朗稔就用那种哀怨的眼神看着他,一副‘你不让我喂就是生我气’的样子,看得任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最后无可奈何就着朗稔的手吃完东西。
吃完后,朗稔欢天喜地的蹦去洗碗,洗完之后又跑过来,对任榆说:“网上说了,媳妇儿的第一次很重要,事后的照顾也很重要。也能更清楚的看出这个男人可不可靠。”
“所以……”任榆面无表情。
朗稔嘿嘿道:“所以我这么可靠,小榆仔,我们今晚继续吧。”
任榆:“……滚!”
第91章 番外3
末世结束兵; 朗稔手中的热兵。器等全部上缴给国家,当然,国家也没有亏待他,划了笔款给他。他将这笔款平分,土豪鱼队里每人都有。
靠着这笔钱,至少短时间内不会为生计所发愁。
重新装修家里,大部分家具都换了; 这里就花了一大笔钱。接着朗稔又悄眯眯的买了个戒指。
虽然他和任榆已经把婚结了,但是,他还没求婚啊!
事后朗稔突然想起这茬; 心内那叫一个悔,偏偏任榆一点都不在意,这更是让他愧疚不已。
于是他瞒着任榆去珠宝店买了对对戒,掏钱的时候; 朗稔万分后悔末世的时候经过珠宝店没往里面蹿。要是那时候弄点珠宝,现在也不至于买了戒指后; 身上的钱就快见底了。
荷包瘪了,他得养活媳妇儿呀,是以朗稔开始琢磨着找工作的事儿。
不过在找工作之前,他得先向任榆求婚。
摸着花巨款买回来的戒指; 朗稔暗戳戳的在心里准备求婚事宜。
他特意找了个比好较好的日子,订了个餐厅,然后用最后的钱把餐厅包下,最后掏出手机准备给任榆发个信息; 让任榆过来,他要给自家媳妇儿一个大大滴的惊喜。
等他把手机掏出来想要发信息时,才猛然发现:卧槽,他家小榆仔没手机呀!
之前他打算给任榆买手机的,可任榆用不惯那玩意儿,又说辐射大,一直不愿用。朗稔想来想去,反正他俩天天腻歪在一起,也用不着手机,所以就没给任榆买。
至于朗稔为什么要买手机,没办法,作为一名响当当的低头族,哪怕后来被通缉,玩手机这个恶习仍然体现在他身上,无论怎么改也改不了。
末世时,手机连不上上网,也没电可充手机,带手机在身上就是鸡肋的存在,根本就没用。再加上那会儿得为生计愁,哪还管手机不手机。
现在世界恢复,网恢复了,手机自然也能用了。朗稔那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游戏瘾少不得作祟。所以买了个手机玩手游。他不仅买手机玩游戏,还在家里还弄了个台式,天天组队黑这里黑那里,看得任榆眉头直抽抽……
没办法,朗稔只得快速打车回家,把任榆拖到餐厅。
任榆本来正在做饭,这段时间他在学习做饭。虽然他面上不显,但偶尔趁朗稔出去找工作时,他自己悄悄上网,在萨比的帮助下,慢慢敲打键盘,搜索——如何成为一个好妻子。
搜索完后又在萨比的指示下消除搜索记录。
搜索出来的结果的大意是说想要成为一个好妻子,首先得有个好厨艺,想要笼络住男人的心,就得笼络住男人的胃。
所以,任榆才硬着头皮学习做饭,虽然成效甚微。
“你干嘛?我的面要糊了!”被朗稔拖着往外走的时候,任榆还在抱怨。
“别管了。”
朗稔几下把任榆塞进出租车,十多分钟后到达餐厅。任榆看着空无一人的餐厅,有点纳闷。
然后他被朗稔推上餐厅中间的高台,这是一间比较上档次也挺有格调的餐厅,中间的高台本来是放置有钢琴的,偶乐有客人来用餐,会有钢琴师在上面演奏舒缓的钢琴曲。
现在高台上的钢琴不见了,四周摆满红玫瑰,还有粉色红色的心型气球,朗稔对任榆说:“小榆仔,你先闭上眼,数六十声。”
任榆瞪着他,其实看这布置,他心里已经有些许猜测。
任榆这人呢,可能天生就缺乏浪漫细胞,只觉得周围的红玫瑰看起来艳得慌,还有那气球,怎么看怎么别扭。周围弥漫的香味,有点闷,弄得他鼻子有点痒痒的。
不过看到朗稔眼中掩饰不住的激动以及温柔时,他心中一甜,不再计较那么多,乖顺的闭上眼。
朗稔忍住想要亲他的冲动,以几乎是残影的速度蹿到后台,迅速将身上T恤换成西装,然后手捧一束红玫瑰走出来。
在他刚走出来时,餐厅的灯光就黯了下去,只剩下台上朦胧又暖昧蓝粉色光芒,光芒中心,是长身玉立的任榆。
他闭着眼睛,嘴唇轻动,很认真的在数数。朗稔看到了,心中顿时柔成一片。
虽然小榆仔老是瞪他,动不动会踢他踹他肘他,可是,常常当他要认真做什么事时,任榆从来不会阻止他。而且当他有所求时,对方必会同意,甚至会很认真的完成他的请求。
这样的人,他怎能不爱呀。
其实朗稔求婚应该用白玫瑰,但他不喜欢白玫瑰,也不喜欢白色,白色太单调,他总觉得白色幕牛峄槁铮透煤焐:焐笳魃惹椋宥?br /> 所以他选了红玫瑰。
不知从哪响起一阵动人的旋律,和着这股旋律,朗稔走上台。同一时间,任榆口中数到六十。
他缓缓睁眼,看着前面的光头青年踏着一束跳跃的白光一点一点朝他走来。
“小榆仔,我朗稔是个粗人,是个流氓,更是个坏蛋。这辈子呢,我骗过人,害过人,杀过人,坏事好事我都做过。有时候我常常想,像我这样的人,生活在安逸的世界里,说不定哪天心理就彻底扭曲,然后开始报复社会。”
“但是,还没等我变呢,末世就到了。其实在末世我也没做什么好事,也就救了几个人。别看我天天笑嘻嘻,骨子里,血是冷的。”
“要不是遇到你,我还不知道会怎样。遇到你那天,我也不知咋的,生怕你被丧尸咬了。俗话说一见钟情,说不定正是那个时候,我就对你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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