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之子》第375章


许修竹的功夫远比他表现出来的要强。
许修竹只无辜眨眼,“没办法,你们都这么厉害,我总不能落后啊!”
他突然惊叫一声,捂住受伤的手腕,手里的东西被迫脱离,掉在地上,正好在周浩然的脚边,许修竹抢已经来不及,被周浩然拿在了手里。
他到底还是以文为主,即便藏了实力,还是不如周浩然,尤其是分心的时候,被周浩然得逞。
周浩然展开那纸球,越看脸色越黑,还有几分涨红,半响那纸重新揉起来,扔在许修竹脸上,“我跟你正正经经谈国事,你竟然趁机画这个。”
许修竹苦笑,“没办法,我也是要吃饭的,这是我吃饭的家伙。”
周浩然不信,“你堂堂御史会没钱?”
“我一不贪,二不收礼,还要养整个许府上上下下,哪来的钱?”许修竹捂住手腕,疼的面部抽筋,“伤筋动骨一百天,你可真狠啊。”
周浩然理亏,“要不我赔你钱吧。”
赔够这一百多天的花销,紧巴紧巴还是能凑出来的,周浩然也是清官,时不时筹钱请兄弟们喝酒吃菜,也没什么钱。
“只赔钱吗?那我这一百多天谁照顾啊,还有啊,别看我画这个,赚的可不少呢,很多人等着看下一册,要不然我也不会这么赶时间。”许修竹揉了揉手腕,“我既然身为画册作者,就该对我的买家负责,要不这样吧,我说你画。”
“啊?”周浩然一时反应不过来。
许修竹重复一遍,“我说场景,人物和故事,你模仿我的画风画下来。”
周浩然陡然站起来,“不可能!”
“那你一个月可能要赔我五千两的样子。”
“不就是五千两白银吗?我赔。”周浩然咬牙。
许修竹摇头,“错了,是五千两黄金,我这本可是全国都在推售,卖的可火了。”
周浩然不信,许修竹便带他去大街小巷里去看,基本每家书店都能找到,他的笔名叫水月先生。
说起来周浩然还看过他画的小黄本,画的可色了,那时候只觉得这作者当真有才,可以探索出这么多种姿势,现在无法直视许修竹了。
第二天他还是不得已,跑去许修竹家还债,许修竹胳膊上挂了个石膏,悠哉悠哉的站在窗户口。
跟他一起相处也有些年头了,大概是十五年,还是十六年,十七年?总之算是一起长大的,这个玩伴如今都二十有五了,何钰的娃都喊他叫叔叔了,他还没找对象,不会是有毛病吧?
“我准备好了,开始吧。”周浩然如临大敌一般道。
外面下了雨,许修竹穿的单薄,显得人格外清爽高瘦,这厮一股子文人气骨,谁能想到竟偷偷画那种玩意儿。
“今个儿突然不想画男女了,换个思路,画男男吧。”
猝不防及的,那人突然转身,回头嫣然一笑,笑容清风拂面一般,格外轻柔。
清风明月() 
红烟找来的时候明月正在绣花;绣飞鹤;她手很巧;那飞鹤栩栩如生。
许是同病相怜;她没跟其他人成为朋友;倒跟红烟认识上了;记得何钰与顾晏生大婚时;俩人一道哭成了泪人,不约而同去了一个酒楼买醉。
那种地方对女孩子一直保持深深的恶意,她喝醉后被人调戏;是红烟帮她解的围,一来二去竟相熟了起来。
红烟是来找她逛街的,这个女子深明大义;努力开导她忘了何钰;她自己却放不下顾晏生,听说俩人恩恩爱爱一起私奔去了;明面上说怕她难过;陪着她;实际上如何就不晓得了。
她为什么觉得明月会伤心;因为她自己已经伤心过了。
正如她帮明月一样;明月也想帮她,俩人约好到处看看。
红烟想买首饰;逛着逛着,突然发现一家熟悉的店;安记粮行;是安家的商铺。
安家近些年有何钰撑腰,越做越大,原来的宅子和粮田要回来,安安稳稳做起了粮食的行业,在大街小巷都有商铺。
据说人手不够,安太师心疼银子,不请外人,家里人口轮流上阵,只要有空就要看粮店,安清风如今都是丞相了,依旧要时不时这里跑跑,那里跑跑,给爷爷看粮铺。
安太师说了,无论官做的再大,只要还是他安家的子孙,都跑不掉。
安清风现在还是种田的一把好手,那水稻里头养的鱼虾,一抓一个准,树上的水果,爬上爬下几个来回不成问题,割麦收稻子,宛如人家种花种草,信手拈来。
安家从来不种花,除非是那种能卖的花,安家人口大多,每个人都要吃要花,人工费都要去掉大半收益,粮食又是基本的东西,大尚有规矩,不许涨价,所以要说赚多少大钱那是没有的,小钱倒是不断,不过安太师还是一如既往的节约。
除非必要,否则绝对不浪费一丝一毫,因为他的原因,影响了一代人,导致所有安家人都很抠门,是那种盛名远扬的抠门。
到什么地步,安清风现在都是丞相了,平时节假走亲戚,送的还是家里的特产,别人送的都是上顶的好茶,绝佳的绫罗绸缎,唯有他,拎着两只活鸡,人家没地方栓,本想着是丞相送的,多大的面子,结果在院子里叫了一夜,吵的无法安睡,那声音还跟打雷似的,传遍每个角落,捂住耳朵都能听到,实在忍无可忍杀吃了。
现在一直有句话,嫁入千万不要嫁安家人,为什么?听说安家的月例都是上交的,即便是安清风,如今的丞相,那月例分到自个儿手里,也不到百两白银。
他这个位置,请别人稍微去个高档的酒楼,最多只够付一盘菜的钱,堪称最穷的丞相。
安清风表示比以前好多了,以前只有十两白银,现在是百两,涨了十倍。
他也不像少年时期,那么喜欢浪,少年时总觉得银子不够花,绞尽脑汁想赚钱,现在发现银子够用就好,他平时不出去,也不喝酒,花不上钱,出去吃饭都是别人请,不去还不行,早就去腻了。
百两白银够他一个月买一身衣裳的,平时衣裳稍微旧一点,立马有人给他买了新的,根本不愁。
大家都知道安家的规矩,送礼会送两件,一件贵重的,一件是他需要的,平时从来不收,只有过年过节的时候,不收不行。
但是每次回礼爷爷都让他回自家的特产,原来也厌弃过,尤其是少年时期,总觉得拿不出手,自卑,丢脸,现在站的位置不一样了,竟有另一番觉悟。
其实送什么礼物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地位高的人送出去的一块砖,一块石,甚至是一个巴掌,人家都觉得好,还把另一面凑过去给你打,完了说打的好,打的妙,打的呱呱叫。
人就是这么现实,少年时之所以被嘲笑,是因为大多数人都是王孙贵族,地位只比他高,没几个比他低,如此一来对他自然肆无忌惮。
如今当了丞相,人人以他送的特产为傲,哪年要是不送了,人家还偷偷上门要,成了一种炫耀的资本。
什么都变了,年龄变了,心境也变了,连特产的味道都变了,真正的物是人非。
“老板,你们这儿的粮食怎么卖?”红烟瞧她有兴趣,拉着她进门问道。
里面只有一个人,半躺在柜台里的老爷椅上,脸上盖了一本书,听到声音随手指了指挂在墙上的牌子。
那牌子上写了价格。
“那这个呢?”红烟换了个地方,很好奇,他怎么能这么神,恰好指对了地方。
那人又指了指小米上头的位置,那里也有一面牌子。
“老板,能不能便宜一些?”红烟突然好奇起来,这人是谁?瞧装扮很年轻。
那人指了指门口吊下来的牌子,上面用大红的笔墨写了四个大字,‘概不还价!’
“老板,我买的多,一点都不能便宜吗?”红烟就是想看看他书下的模样。
瞧着打扮很年轻的样子,搁在椅子上的手白皙修长,比女孩子还好看,人应该长的不差吧。
那人干脆不说话起来,只保持着睡姿,白天鹅似的脖颈仰着,露出精致的喉结和细腻的皮肤,此人似乎不太在意仪容,穿的是极为宽松的衣袍,深陷的锁骨若隐若现,说不出的成熟性感,应当是个美男子。
“老板,不要这么绝情嘛,站起来什么好好聊聊。”红烟实在好奇的紧。
她还想说什么,明月拉住她,只轻轻冲她摇摇头。
红烟瞬间了悟,“认识的人?”
明月点头,瞧了瞧依旧躺在老爷椅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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