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那个汉子》第102章


目前要拍摄的便是男主乔带着自家乖巧的小诱饵狩猎;走在丛林中,被某位衣冠楚楚的白人宾客偷袭的过程。无论白烨是否愿意,英俊的脸庞、坚毅的表情和警惕的模样让他在宾客眼里像是只狡猾有攻击性的野兽,而走在身边的乔;亚麻色微卷的发、怯怯的表情和更贴近白种人的深邃轮廓和白皙皮肤;让他看起来像只懵懂无助的小羊羔,这无疑让白人更有亲切感,也更感受不到威胁。
因此第一枪;宾客选择的是白烨。
致命的选择。????想着剧情;扮演白烨的李逸面无表情地看了庄锦一眼;尽管庄锦此时看起来又是温和无害的样子;可和他搭戏不少次的李逸觉得,进入拍摄状态的乔并不是完全虚构出来的,而是组成庄锦这个人的一部分的体现。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本色演出。
这样真的不会精神分裂吗?
李逸冷漠脸。
庄锦的进步肉眼可见。起初,他就没有犯过诸如被抢镜之类的错误,表达出的情感和动作有问题也能在被指出后的第一时间改正,明明是个新人,可在拍摄进展到现在,人们说起他是个新人时,再没有轻蔑的语气,而是含着赞叹佩服、羡慕嫉妒等情感。
原因无他,短短半个月后,和庄锦同框的演员基本都在拖他的后腿,没有被他拖后腿了的。
李逸算好的。
在庞彬和雷亚鸣纷纷向李逸请教秘诀时,李逸也是爱莫能助,因为和庄锦一样,他能在镜头前有如此表现,也是因为本色演出。白烨对乔的感官,和李逸对庄锦的感官,微妙地重合。
从那次庄锦真的朝他开/枪起。
心有余悸李逸后来仔细确认过当时庄锦用的那把枪,确认那把枪可以装7颗子弹,而根据射击场的监控,装弹时庄锦装了6颗,在射出其中3颗后轮空时,直接给了李逸一次超越常规的体验
假如庄锦记错顺序或者枪出了什么故障
李逸每每想到这里,心跳就不由自主地加快,肾上腺素疯狂分泌,整个人都处在一种莫名亢奋的状态,看向庄锦时,神色更是复杂难言。
这很好地契合了白烨的心态。
虽然被乔强硬组队,又担任危险的诱饵,可乔的枪法的确很棒,凭借这个策略,他们已成功地得到了一些战利品——两把手/枪,一弹匣子弹,珍贵的食物和水。而乔也很慷慨地和他平分。
当乔用小天使的脸蛋甜蜜地微笑,还抱着白烨的胳膊撒娇的时候——反正白烨是这么理解的,白烨的心情转为类似爱恨交织的状态,自己都说不清楚。
这是又一次狩猎。
“a!”
灯光布景到位,摄影正式开始。
演员上场。
树影婆娑,伸展出的枝桠在黑暗中如同夜的爪牙,可在白日看起来,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
但魔鬼并非只在夜里出没。
在第一天晚上,乔和白烨遇到了一位西装革履的宾客和一个灰头土脸的男孩,前者被杀,被瓜分了全身上下的物品,包括手绢和指甲剪;后者则被迫交出了他的收获,一把有些炖的水果刀。
规则已形同虚设,想要冲出树林找老人要个说法的上流人士绝望地发现树林之外已被凶悍的狗群围住,而在稍远的地方,老人的保镖们占据着有利的位置,时刻瞄准着。
扩音设备将新的规则传播,老人的声音简洁明了:
树林里有通往中央别墅的道路,通过那条路来到我面前的,即是最后的、唯一的胜者。
抗议?
不存在的。
在第一个人愤怒之下击伤一条狗,立刻被远来的一发子弹射杀时,所有人都认清了现实,他们放弃了不智的争斗,选择进入树林去对付那些手无寸铁的猎物,还有刚刚仍是猎人的同伴。
此时此刻,和平是种再奢侈不过的愿望,每个人都孤立无援,更多的武器和食物意味着生命的延续,而最后的竞争者想必会是同样手握武器的宾客——既然如此,为何不先下手为强呢?
多么讽刺,不久前大笑着击杀孩子们的宾客,开始自相残杀。
已是第二日。
剩余宾客数量:24,剩余孩童数量:13。
撒旦更青睐哪方,一目了然。
温暖的阳光照耀,乔懒洋洋地窝在选好的树下打盹,周围的树木高大却不密集,尽管是丛林深处,可仍然不那么安全。白烨警惕地坐着,保持随时可以动作的姿势,枪在腰上,手可以快速触到的位置。
至于为什么不在手里嘛因为没手了。
白烨在处理猎到的鸟儿,具体是什么鸟他不知道,反正应该可以吃。
岛上的生存条件太好,这鸟像家养的鸡一样肥,足够两人美美吃上一顿。他们不是没有别的食物,但方便携带的压缩饼干要留点备用,毕竟谁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走出这个该死的树林。
走出后又能怎么样?
这里是海洋
白烨目光空茫地望向丛林深处,一时失神,呢喃道:“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门。”
这声音很小,但乔听见了。
温热的身体凑近了他,两只手臂搭上他的脖颈挂在他的脊背,这个姿势像是考拉抱树,可只要这双手有足够的力道,扭断一个人的脖子并不是难事。在这亲昵又危险的姿态下,乔轻快的声音响起:“你是监督徒?”
“不,”白烨否认道,“我只是路过了礼拜堂。”
路过到背下祷告词的地步?
乔若有所思地笑了笑,音调不变,“看你的样子,是亚洲人吧?我听说耶稣在那儿的传教不太顺利。”乔的话语极具跳跃性,“我在纽约曼哈顿长大,这是第一次出国旅行,你呢?”
“你管这叫出国旅行?”白烨几乎被逗笑,“我也在美国长大,一个根本没人听说过的小镇,我的亚洲妈妈带着我在镇子之间跑来跑去,寻找她的爱情等到我能自己谋生后,她就迫不及待地扔下了我。”
“你爸爸呢?”
“不知道,我记忆里从没见过他。”
“酒鬼?赌徒?家暴狂?”
“真的不知道问过妈妈,她说那段时间常去酒吧419,不清楚我具体是谁的孩子。”
“听起来真惨。”
乔用脑袋磨蹭着白烨的脖子,强行转移了话题,“这样的话,你的手艺应该不错吧?”
“”
“难道你很希望我问你一些为什么不用英文名的话题?”
“不了,谢谢。”
烤肉的香味,引来了猎人。
意料之中。
尽管美国不支持禁枪,但要申请到合法枪支仍然艰难,白烨在岛上是第一次摸枪,由此可知他的枪法是何其外行。远程射击他基本是废的,只能靠乔白烨合理推测,乔以往的经历不怎么单纯。
高效的射击。
信手而发,甚至没有瞄准。
人体应声倒下的声音在午后的树林里有些突兀,就像是乐曲进行到一半时突然断章,乔不快地撇了撇嘴,抬脚正要去收集战利品,却又停下脚步。枪支重新抬起,对准了在猎人之后出现的男孩,乔从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声音,“滚开!”
像只豹子在低吼。
试图接近尸体的男孩吓得一个踉跄,“我”他吞了吞口水,“我”
长达10秒的沉默。
显而易见,他忘词了。
常导的脸色不由得沉下来,李逸开始思考自己练了n次终于像模像样的拔鸟毛手法,庄锦琥珀色的眼睛微微眯起在这ng的边缘,男孩的同伴赶了上来,两男一女,其中扮演肖森的聂浪眼睛一亮,热情地打招呼,“乔!”
肖森稍稍一看,迅速明了了此时的局势,拉着男孩远离了那具尸体,“你的。”
陈述句。
毫无疑问的意思。
乔的唇角勾起笑弧,点点头道:“白烨,你去。”
绝佳的选择。
白烨走上前去翻找物资,乔持着枪站在不远处,枪在手中转出了花样,这是作为一个老牌枪手无声的震慑,无论站姿、表情还是动作,乔都给人一种锋锐而危险的感觉,如同黑夜里雪亮的刀锋。
常导的风格是能拍长镜头就拍长镜头,李逸沉着而仔细地捡出了各种能派上用场的东西,像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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