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金针菇》第33章


到时候大妖变弱了,他变强了; 他便能破体离开。
这么想着,故墨抱着剑,坐在角落静静等待起来。
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在这个没有星辰变化,没有日月圆缺,没有声音,没有其他任何生物的地方,故墨也不知自己坐了多久。
可能是一天,一周,一个月,一年,一百年,总之他真的没办法准确估算清楚时间。
上方的食道偶尔会有食物落下,最开始时故墨会快速吸干那些食物的妖力,让那些食物快速死亡。到后来,故墨想方设法的让它们多活一会儿,多陪他说说话。
可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劳的,那些食物还是会快速死去,只留下他一个人在这黑暗的空间里。
他向来不是个喜欢安静的妖,这种日子对他来说简直生不如死,完全没有给自己一剑来得爽快。
漫长的时间磨灭了刚开始知道不会死时的兴奋,留下的只有平静与煎熬。
如果他真的有朝一日吸足妖力,有能力破开这个大妖的肚子,那肯定也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吧。
到那时,人间沧海桑田,他认识的人还在世上吗?
就算还在世上,肯定也娶妻生子,有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了吧,是否还会记得他?
故墨抱紧了那一直小心翼翼护着的剑,他将脸贴上去,闭上了眼。
————
晋历366年,妖兽大举入侵晋国,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不管是江湖侠士,还是皇家军队,都加入这场与妖兽的对战里。
然而一般的小妖兽他们还可以消灭,那些大妖他们就实在没办法。
会喷火,会吐风,这么强大的妖兽,真的是人可以打败的吗?
民间人心惶惶,所有人都带着明天死亡或者就会到来的心态生活着,整个国家仿佛笼罩着一层灰雾,死气沉沉。
皇室下了重金寻找有能力的人,盼望他能带领大家走向希望。
重金之下,当然有勇士前来揭榜,但这些人里,没有一个能杀死这些大妖,最多只能短暂抵抗片刻。
真的没有人能打败这些妖兽吗?他们人类,就要这样被夺走生存空间了吗?
绝望笼罩着这个国度,直到那一天,一人一剑,割下了来进犯的大妖脑袋。
那人拎着那个大妖的脑袋揭下皇榜,在皇帝许下金山银山面前,眉目清冷,丝毫不为金钱所惑。
明明背负着全天下的希望,那人眼里却是沉沉的死气,他冷冷道:“我不要什么奖励,我只要天下人都为我留意一个消息……一个妖兽的消息。”
————
炎兽慢慢的走在森林里,它身上的皮毛干枯毛躁,与很久以前那每一根毛发仿佛都发着光的样子截然不同。
它已经饿了好多年,不管怎么疯狂的吃都填补不了那种饥饿的感觉。
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它修炼的功法出了问题,寿命将尽?
炎兽悲鸣一声,惊起林间鸟兽无数。
呵,它果然还是这么厉害。
好似蹄下踏着风云,炎兽看见自己飞到了白云之上,与太阳肩并肩,成为了第二个太阳。
脸上带着满意的笑,炎兽躺倒在烈日下,安详的闭上了眼。
忽的,它腹部诡异的动了几下,在皮肉被撑到极致后,一只手破体而出。
那是一只修长的手,骨节分明,在阳光的照耀下白得耀眼,像是用整块的上好白玉制作,由最有经验的工匠一刀一刀雕琢而成。
那只手伸出来后,紧接着是手臂、上肢,渐渐的,一整个人从炎兽肚子里钻了出来。
他光着身子,如同绸缎般的黑发披散在身后,若隐若现的遮挡着他的腰线与腰下的部位。
如果有人在这里,他的目光绝不会聚集到其他地方,甚至不会发现旁边躺着一头危险至极的妖兽。
故墨毫不在意的舒展着身体,同时在阳光下打量着自己。
在黑暗里没有太清楚的认知,如今看看四肢的长度,他倒是长高了不少,想必相貌也比以前要成熟得多。
现在距离他被吃进肚子里不知过了多少个年头,物是人非,他……还要去寻找凌风雪么?
人类寿命短暂,记忆也短暂。十五岁时遇到的人,三十岁也许就能忘个一干二净。
有什么东西反射了太阳光线,晃得故墨眼疼。他低头看,那反射了太阳光的,正是他握在手中的宝剑。
这把剑由凌风雪赠送,被他妥帖的保管着,没有让它接触到半点胃液,因此这奢侈而华丽的宝剑才依然还能那么闪闪发光。
他要去吗?
多年的黑暗与静谧让故墨想得有点多,眉目间也染上忧愁。
他明明是个已经被吞下肚子里的人,他用什么借口向凌风雪解释这个问题呢?凌风雪结婚了没?生孩子了没?老了没……死了没?
不可否认,以再见凌风雪一面为目标而奋斗了那么久,在这个终于能实现目标的时候,他竟然感到了害怕。
罢了,他就先去找一找,如果凌风雪真的死了,他好歹也要在墓前看一看,跟他说说话。
这样,也算是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写了最后一个结尾吧?
作者有话要说: 在小黑屋里待了多年后,性格有些许改变。俗称——憋出病了
第44章 
他要去哪里找呢?一个人盲目的寻找肯定是没用的; 先去附近的城市里打听打听吧。
只是要进入人类世界; 他得先给自己弄一套衣服,否则光着身子到处跑,肯定会把人类吓坏了。
可他要去哪里弄一件衣服呢?
故墨挠挠头; 左看右看; 目光落在了安详的躺在一旁的炎兽身上。
故墨用出九牛二虎之力; 勉勉强强做出一件麻袋似的衣服,他将麻袋披在身上; 光着脚,随便选定一个方向后便出发了。
吞吃了那么多的妖力; 如今故墨也成长为一代大妖,脚程可比他只是个小妖精时快多了。
走了一天后,故墨见到了一个大城镇。
这个城镇光外墙就比故墨见过的都要好的多; 高大而又坚固; 每隔几步就有身着盔甲的战士在守卫着。
入城处排着长长的队,故墨便也跟着过去排。
排着排着; 他身后的窃窃私语声越来越大:
“快看!红衣,光脚; 这不就跟悬赏上说的打扮一模一样?”
“抓起来送官!万一是真的岂不是发了!”
“怎么可能是真的,悬赏图上的那人都被通缉了数十年了; 怎么可能还穿那一套衣服?怕又是一个为了见大将军而剑走偏锋的; 以前又不是没有过,多了去了。”
这个观点一出,那些嚷嚷着把故墨抓起来的人不说话了; 显然很能让人信服。于是他们换了一个角度继续讨论:
“哼,你们看他的脚,那么白,哪里像是光着脚走过几步路的,今天肯定是为了勾引大将军才故意这么穿的!呸!狐狸精,不要脸!”
“就是,就是!”
故墨听着听着,实在忍不住疑惑的回头。
穿红衣服光着脚不行吗?为什么也要抓他?他只是光着脚啊,又没有光着屁股。
这一回头,身后所有人都跟吃了哑药似的,光是张着嘴,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故墨张嘴想要询问,但他实在是太多年没有说过话了,说出口的东西都变得结结巴巴:“我……不是……”
意识到自己不能流畅的表达出意思,故墨闭上了嘴。
他安静下来,身后众人这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不是不是,肯定不是!”
一位年轻姑娘猛拍了旁边壮汉一掌,怒道:“谁让你骂的狐狸精,你怎么能骂人?多伤人心啊!”
那个大汉红着脸看故墨一眼,忿忿不平的低下头道:“长……长成这样,不是狐狸精是什么?就……就是!”
话音未落,他又被猛拍了一掌。
“小兄弟,你就这样进城,恐怕不行啊。”一位老人说:“若你真的没有勾搭我们大将军的意思,最好换一个衣服颜色。”
故墨大概听懂了,这个衣服颜色和打扮比较特别,容易让人产生误会。他不想勾结别人,换个衣服颜色也没什么,可是……
他可怜兮兮的拉着衣领,结结巴巴道:“没……没有了。”
众人:“……”
片刻后,在大家的帮助下,故墨鸟枪换炮了。
他的红色衣服上外再穿了一件白外衫,红色被压在下面作为配色,也并不显眼。
头戴帷帽,挡住了大半的脸,脚穿草鞋,加上腰间佩剑,倒让他看起来和那些不愿露脸的江湖人士差不多。
“谢……谢谢!”故墨热泪盈眶,好人真多啊!破肚而出以来盘旋在他心底里的阴郁和胆怯被冲散些许,故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