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咸鱼的生存游戏》第111章


余弦愣了下:“咚咚是柳七?”
“是也不是,是柳七的灵魂支撑了他的存在,但他是全新的存在。”镜抿了一口茶水,眼中出现了一丝怅然,“很遗憾你失忆了,我知道的并不多,你的具体计划到底是什么,我同样不清楚。”
“假如这一切都是我自己做的的话。”余弦深吸一口气,道,“我大概能猜到我想要做什么了。”
“那就好。”镜笑着看向她,空洞的左眼和流光溢彩的右眼,在少年秀美的脸上诡异共存。“我还要在提醒你一件事。”
“什么事?”
“轮回之城,并非一个完整的世界。”
最后镜祝福她:“祝你好运,得偿所愿。也就不枉你我筹划这么些了。”
××××××
余弦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她讨厌被控制,讨厌不自由。
在失去记忆的时候,她心心念念的便是回家,那么在失忆之前呢?
轮回之城与其签订的契约为通关十二区游戏并挑战城主成功即可回家,这个条件很苛刻,但过去历练过无数副本的余弦难道做不到吗?
没错,一定是循矩导轨无法做到这一点,余弦才不得不另辟蹊径,在大海中捞针,在绵延千里的城墙上寻找漏洞。
然后,余弦盯上了轮回之城本身。
轮回之城到底是什么?
当余弦看到城外一望无际的草原时,她心中忽然升起一个强烈的念头:一个崭新的世界,正在成长!
余弦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轮回之城,是一片碎片。

回到现在。
余弦清楚地知道,自己绝不可以停下。
她要做的是很危险的事,之所以不清楚地告诉朋友,一定是怕连累到他们。
但现在,大家都没有退路。
城主府关闭一日,十二区玩家便离死亡更进一步。
余弦看向苏眉眉,忽然很好奇:“如果最后我做的一切都是无用功呢?”
“我也曾想过这一点,也曾想过,或许你真的彻底死亡,再也不会回来了。”苏眉眉道,“可最终我发现,只要我活着,就会忍不住去找活着的希望。”
“人类就是如此,总有一天,总会有一个人,能够成功。”
“那就祝我好运吧。”
“祝我们好运。”
离开镜世界,苏眉眉去和其他同伴商量明天的计划了。
余弦一觉睡到第二天上午十点,风平浪静地吃过早餐,走到十二区,进了副本。
而咚咚,在进入副本之后开始升级。
这是恋爱游戏的最后一级。
升级完会变成什么样子,余弦不知道。
第77章 雪山之巅(1)() 
黑藏高原之上有着绵延不绝的雪山群; 不夜山便是一处雪山群中颇具盛名的圣山。C镇是进该山群探险、上不夜山朝拜的最后一个规模稍大的镇子。
现在众人便聚在镇子边的石碑旁,脚下踩着被泥弄脏的雪准备向不夜山出发。
只是嫂子心情看起来不太好,陆霆当之无愧的一号狗腿刘飞拿着当地特产的青稞酒走到一辆久经风霜的车前敲了敲车窗:“霆哥,给你这个,天太冷,喝了暖暖身还醒神。”
陆霆“嗯”了一声; 接过来递给副驾驶座上的长发女孩:“渴不渴?要不要尝尝?”
他身旁的女孩顿了顿才摇头。
倒不怎么渴,就是困得慌。
看日头已经半晌午了; 这行人都是群少爷小姐,自己租了车过来玩的; 自然由着自己的性子睡懒觉。
她肯定也是跟他们一起的; 因为她是陆霆的女朋友。
咳,就是不知道两人昨晚都做了什么; 这时候了还发困。
她不喝; 陆霆就自己拧开瓶塞尝了一口; 味儿不错; 清冽爽口,入喉回甘。
陆霆喝了一口就放下了,玩的再疯; 他也不会拿心上人的安全开玩笑。
人差不多都齐了。
除了他们这行九个人; 还有另外四个散客要和他们搭伙。
陆霆他们一共来了五男四女; 五个男的一人开了一辆车。
五辆车装十三个人也够了,上圣山朝圣许愿,顺手做个好事正好能叫山神瞧瞧大伙的诚意。于是陆霆一行人便爽快地应了下来。
不过陆霆除了女友并不想载别人; 那四个游客就分给另外四辆车了。
人齐全后,五辆车便排成一列进了山群。
副驾驶座上的人坐了一会觉得不舒服,拍了拍他的大腿,迷迷糊糊叫道:“停车。”
“怎么啦?”开车的人立刻刹车减速,乖乖把车停到路边,凑过去一颗毛茸茸的脑袋,在女友困得睁不开眼的漂亮脸蛋上亲了一口。
陆霆生了一副剑眉星目帅气的好模样,加上家里有钱,桃花运向来旺盛。他也是个混不吝的性子,爱玩爱闹,身边聚了一群狐朋狗友,大部分是他们那圈子里的,也有嘴甜腿快会来事故而被他们带着一块玩的。
以前陆霆对谈恋爱不上心,觉得什么情情爱爱都是虚的,就算难得起了兴致去看热情凑到身边的漂亮姑娘,也是处了没两天就觉得没意思了。但自打他碰见身边这人,就跟飞蛾遇见火、老鼠见米缸一样,一头栽了进去再出不来。
他那群不着调的朋友见他慢慢动了真心,对他那女朋友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一样的好,也不知如何是好。
不是他们瞧不上她,实在是家世地位不对等的情况下,开头越轰轰烈烈越容易惨败收场。
这都是经验。
尤其陆霆,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
可怎么就栽了呢?!
可又不能劝他,劝一句陆霆就发火。眼见着陆霆越陷越深,小伙伴们也只能暗自祈祷这对情侣能有个好结果了。
“怎么啦宝贝儿?”
“我去后面睡会。”
这群纨绔子弟出来玩是绝不会委屈自己的,租的都是好车,开起来平稳,后车座放下,可以躺下休息会。
陆霆不像她似的困,开车开了好一会也不觉得累。
她便去了后头,留陆霆一个人寂寞的在前面开车。
过了许久,中午的日头渐渐降了些,众人把车停到一处较为平缓风景不错的坡地上,准备野餐。
铺上自带的格子布,在附近找来枯枝,架上烧烤架,加热自带的食物。
瞅着差不多了,陆霆回到车边,敲了敲车门叫道:“宝贝儿,醒醒,下来吃点东西。”
“嗯……”
好好睡了一觉,重新精神抖擞的某人推开车门走到外面,对着清澈的天空和雪原抻了个懒腰:“呼……空气真新鲜。”
“是啊。”
这片空地长着不知名的杂草和小野花,零星分布着几株高大的针叶树。泥土上方覆盖了薄薄一层雪,似乎是昨夜刚下的。
其实现在才十月份。
但这群人忘了这里并非热闹的沿海都市,在家里十月还是中午热得只能穿短袖晚上才须披一件薄外套的温度,但来到黑藏,一下高铁,一伙人便迫不及待地买了厚衣服穿上了。
她往人群里一看,打眼一看花花绿绿什么色儿的羽绒服冲锋衣和当地风情的衣裳都有。
一阵冷风吹过,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抬手拽了拽袖子。
被风吹到的肌肤又干又冷,真难受。
这时她扭头看了眼车窗,发现自己穿的格外少。
别人都穿的厚厚的,她也穿的厚衣服,但不是一种厚度。
看起来自己就像穿着冬款校服一样,毛呢面料的衣服和裤子,剪裁完美,款式简洁大方,让她瞧着像是冬日里的一朵红玫瑰。
但这不像能抵御高原风寒的服装。
可被衣服覆盖到的地方确实不怎么冷。
她钻回车厢扒拉着带来的行李,没找到属于自己的大衣。
算了,反正身上的衣服也有口袋。
“宝贝儿,这个给你。”
刚从陆霆脖子上摘下来的灰色羊绒围巾被围到了她的脖子上,凉丝丝的,没一会儿便暖了起来。
“能不能不叫这么肉麻的称呼。”
这里有外人,她怪不好意思的。
“那行吧,小弦。”陆霆露出一口大白牙灿烂地笑着。
余弦无奈地关上车门,从包里翻出一包小鱼干,两人走到餐布那边。
蘸火被风吹得火苗又小又歪,上面煮了一盆热水。
众人正围着烧烤架一边取暖一边享受寒风中的野餐。
林语吟是秦赋的女朋友,她是一个家境平凡的大?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