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咸鱼的生存游戏》第113章


“生气了?”
“……”
“真气了?”
余弦探过身去戳戳陆霆露在毯子外的脑袋:“别气嘛。”
“……哼。”
一声极轻的哼声传出,余弦笑了笑,道:“好好休息,我们说好了去山顶看日出的。”
“我记得。”
黑暗中陆霆的声音低低传出,余弦见他不跟自己赌气了,便在他凉凉的脸蛋上亲了一口。
两人各自裹着毯子在黑暗中睡了。
不知何时,风雪又起。
狂风卷着大片大片的雪花打到车门车窗上,乱哄哄的声音将余弦吵醒。
余弦将毯子往上提了提,遮住了自己的脖子,迷迷糊糊中向窗外看了一眼。
起风雪后天变暗了下去,车窗外头结了一层厚厚的冰花,忽然一道黑影闪过,将意识朦胧的余弦瞬间惊到清醒。
她撑起身,探头向窗外看去。
但风雪太大了,好像要把车窗都糊上,再加上天黑,外头什么都看不清。
凝神看了好一会儿,眼睛适应些后,余弦终于发现,在没有章法胡乱飞舞的暴风雪中,隐隐有几道黑影穿过。
是什么?
是人吗?
要在这种天气出外探寻答案几乎是不可能的,余弦便没做声,又悄悄躺了回去。
管他是什么,白天再说。
昏暗之中,余弦看到身侧那人始终背对着自己。
陆霆一动不动,睡得死沉死沉。
余弦屏住了呼吸,慢慢将头靠到他的后背,耳朵贴到没有温度的毛毯上。
……嘶。
余弦倒抽一口冷气。
忽然陆霆动了动,嘟嚷着翻过身,习惯了似的将手一伸把余弦圈到自己怀里。
余弦便埋头到了他怀中。
“咚……咚……”
心跳声一声声传入耳中,余弦松了一口气。
只是冷,余弦推开他,挣了出来,用毯子将自己裹好,在暴风雪带来的黑暗中昏昏睡去了。
第二天是陆霆推她醒来的。
余弦乍醒,还以为是早上五六点的时间,谁叫天这么黑呢。
陆霆打开车里的灯,余弦才看清窗户已经被一层厚厚的雪盖住了,推开车门,昨夜的风雪积了厚厚一层。
“已经十点了。”陆霆道,“雪太大,车不能开了。”
不过开了一会门,冷风便嗖嗖往里灌,把车里的热气冻成冷气。
余弦试探着走下车,发现积雪已经覆到了自己的小腿肚。
另几辆车的人陆陆续续也都醒了,大家走到车外,搓着手抱怨。
吵吵嚷嚷的叫人头疼。
陆霆揽着余弦的肩头呵道:“吵够了没啊!”
众人顿时安静下来,齐齐看向他。陆霆作为小团体的头头,向来说一不二,众人也都习惯听他发号施令了。
“咳咳。”顶着这几个人的注视,陆霆咳嗽一声,忽然扭头看向余弦,“小弦,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办?”
余弦愣了下,反问道:“你觉得呢?”
雪太大,山路又陡峭,越往上越难走,开车太危险。往下也是一样,且下山车子更容易打滑,所以车子只能留在这。
陆霆又抬头看了看天,天色昏沉,不算很好。
“山顶有座庙。”那是去不夜山祭拜山神的小庙。
陆霆道:“这种天气,现在下山也碰不到别人,要走回C镇还不知要走多远。食物也不多了,原地等待撑不了多久。我们现在继续往上走,到了庙里就能好好休息了。过两天天气好了再下山。”
“我没意见。”
“我也没有……”
“可以啊。”
“那就上山吧。”
……
现在情况如何大家也都知道,本就是打算爬山玩两天,物资也没带多少,到了山神庙里说不定会有补给。
余弦没想这些,她看向看不清的山顶,眼中带了点笑意:“那就快点走吧,趁现在没下雪。”
众人去车里收拾东西,每人都背了一个大包。
余弦背的是自己的黑色双肩包。
等众人三两并行着沿山路向上走时,余弦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
她放慢脚步走到最后,陆霆一直站在她身边,随着她的速度变化而变化。
余弦伸出手指数了数。
陆霆在她身边问:“怎么了?”
“好像少了一个人。”
“有吗?”他疑惑地挠挠头,向身边人看去,“没少谁呀。”
“少了。”余弦站住不动了,“少了一个游客。”
昨天有四个游客被分到另外四辆车里,现在却只剩三个游客了。
不仅如此,余弦还发现这三个游客背的包和自己的包是一个款式的。
我认得他们吗?
余弦发自内心地问自己,然后她便发现自己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
那大概就是不认识了吧。
可能只是巧合,毕竟这包是基础款,烂大街。
“你们怎么不走了。”
前头的人发现这俩掉队了,便也慢慢停下了,转过身看向这两人。大约十个人,在黑压压的天际下阴沉沉地看过来,一瞬间余弦产生了错觉,总觉得他们都面无表情。
但也许是被冻得脸色苍白僵硬。
余弦坚持道:“我们少了一个人。”
众人顿时一惊,忙乱乱左右确认,然后道:“没少人啊,你是不是忘了数你自己?”
“……是吗?”
他们的神情不似作伪,余弦渐渐也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记错了。
“快走吧,冻死了。”
“好。”
踩在足有小腿肚深得雪地里,余弦穿的薄,裤腿应该很快便被打湿才对。
但是没有,她的小皮靴里都觉出了湿冷,裤子还是干燥温暖的舒适。
“这是什么牌子的,质量不错啊。”余弦嘟囔道。
陆霆隐隐听到她说话,扭头问:“怎么了?”
“没什么,你冷不冷?”
余弦看到陆霆脸色唇色都被冻得青白,忍不住有些心疼。
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之所以穿越Z国东西,从平原爬到高原,冒着严峻的环境上山,不过是为了她那句“想到不夜山巅和恋人一起看日出”。
要是她当初没说过这句话就好了,就不会……
陆霆把羽绒服的帽子戴好,摇摇头,反倒是为她将灰围巾往上拉了拉遮住耳朵。
余弦的耳朵被冻得通红,幸好还没被冻出冻疮来,不然陆霆要心疼死了。
“是不是累了,要不要我背你?”
在这种情况下陆霆还有心情嬉皮笑脸,余弦仍不住叹了口气,道:“别说话了,动嘴。”
她脸上戴了一副墨镜,有些旧了,上面有许多划痕,但还能用。这是她跟别人借的,条件有限,也就不挑了。
余弦戴着墨镜在雪地里默默走着,走了不到一个小时,前面人的速度便慢了下来。
爬山是很耗体力的一件事,尤其是在雪地里爬,再加上这群人都是吃不了苦的,此时队伍里一片愁云惨淡,对自己能否爬到山顶充满了怀疑。
“要不我们回去吧。”
说这话的是一个游客,这三个游客体力比这群少爷小姐强多了,一路走来没叫过累,但偏偏是他们提议要回去。
“不行!”身体疲倦的情况下人脾气也好不到哪去,刘飞欺软怕硬,自觉对蹭车的人自己腰板可直了,“都走了这么久了,再回去多亏啊,再忍忍,上了山就好了!”
“可是现在又下雪了。”
没错,细碎的小雪花又开始飘了下来。
“这么点雪算什么,要是一直下一直下,难道你要在车里一直等吗,等到后面东西都吃光了累得头晕眼花再出来爬山吗!”
刘飞简直要为自己的精彩演讲喝彩了,但他说完后习惯性地回头看陆霆,随口一句“霆哥你觉得呢?”就把自己刚刚树立的高大形象打回去了。
陆霆点点头,其实他也不确定,他就是一腔热血就来了,真实面对险峻环境时也不知到底怎么做才是最佳方案。
但是大家都觉得上山比较好。
那就是上山比较好。
陆霆点点头:“我们人多,大家把手牵起来,一定可以在今天之内到山上的。”
在雪山开车,车速会放的很慢,如果是开车的话,可能只要三个小时便能到山顶。
但用双腿爬山速度会慢许多,且越爬越累越来越慢。
加上休息时间,一天就差不多了。
“我们争取在天黑之前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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